张冰清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西安 710300
随着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逐渐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之中,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然而,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它所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科技的进步与生活的迅捷,同样也存在不少令人担忧的安全问题。电信网络诈骗,便是其中难以忽视的一项。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而大学生已经逐渐成为网络社会的“主力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网络进行社交、交易等行为,从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目标,这对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为高明。”[1]因此,如何防患于未然,减少校园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便是高职院校所必须探讨的问题。
高职院校大学生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主要呈现两种分布,一种是作为犯罪对象的存在,另一种则是成为犯罪主体,这两种分布中以前者居多。笔者将分别对两种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所发布的第50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22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5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而上网课、网上购物、在线支付、线上社交等种种生活、学习的需求,均使得大学生成为接触网络最为频繁的人群之一,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360 手机卫士发布了《2022 年上半年度中国手机安全状况报告》。报告指出,“90 后”“00 后”已经成为最容易被网络诈骗的人群。
高职院校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主要表现为以下类型:
第一,虚假兼职类:此类诈骗犯罪主要通过网络或短信发布虚假兼职消息,例如通过某款APP进行网络刷单,便可获得可观收益。而多数大学生的生活开支是由家庭给予,在生活费无法满足自己日常需求的时候,大学生往往期待通过兼职为自己挣得收入。而线下兼职可能存在工作强度大、工作距离远、工作时间与学校课程冲突等问题,因此,看似“方便、快捷、简单”的线上兼职便被不少学生列为首选,进行“刷单”“客服”等兼职工作,因此陷入虚假兼职的陷阱。
第二,冒充虚假身份类:近年来,微信、QQ 等社交软件已经逐渐成为大学生人际交往的主要方式,大学生普遍利用社交软件与家人、同学、老师等进行线上交流,并且各班级、专业等也普遍利用微信群、QQ 群进行事务通知与日常交流。因此,犯罪分子常常通过盗取社交软件账号的方式,冒充大学生家人、同学等进行借款,而由于大学生对于熟人身份的依赖和信任,经常不加核实便进行转账等操作,从而造成自己财产的损失。也有部分犯罪分子冒充老师,组织实践活动等群聊,声称可以“加学分”,要求大学生交“活动参与费”,另外,也有部分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要求大学生将财款转至所谓“安全账户”等,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第三,虚假网络贷款类:在生活费无法满足大学生自己的支出时,或者遇到一些急需用钱却无法或不愿寻求家庭帮助的情况之时,部分大学生也会被网络中号称“零门槛、低利息、秒批款”的网络贷款所吸引,通过虚假贷款网站进行缴纳手续费等,从而被犯罪分子骗取钱财。
第四,虚假交友类:大学生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特殊年龄,内心往往充满着对于爱情的向往和憧憬,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编造出虚假身份与大学生进行交往,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第五,虚假信息类:互联网上的信息鱼龙混杂,但是大学生往往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此,犯罪分子通过网购退款、充值返现、领取红包礼品等方式,伪造虚假信息,从而进行诈骗。另外,也有犯罪分子通过虚假善款筹集的名目,骗取大学生钱财。
高职院校大学生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为“帮信罪”,即2015 年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在现实中,多数均涉及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使用。[2]“租卡”“卖卡”等行为简单、成本低且收益高,一些高职院校大学生缺乏法治观念,贪图小利,受到犯罪分子的蛊惑从而违法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抑或是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真正施行诈骗,然而不知道其实该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在互联网上,账户名成为一张面具,人人仿佛隐匿在这面具之后,这便是互联网的匿名特性。匿名性使得互联网具有间接性、隐蔽性等特点,在互联网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使得有害信息的流通更为快速和广泛。并且,互联网的匿名性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使得有害信息难以得到管制和规范。
在这样的匿名性背景之下,便造就了互联网环境的多元和复杂,网络电信诈骗便活跃起来。目前,网络电信诈骗类型名目众多,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犯罪方法迭代更新快,因此,大学生在进行网络活动之时,往往面临着较高的受骗风险。
大学生的年龄多为18 ~25 岁,进入大学前的18 年往往居于家庭和学校的双重保护之下,未成年期间,对于网络的接触也多数受到来自法律、学校或家长的限制,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时才拥有第一部手机或电脑。大学生虽多数已经成年,但是刚刚离开家的学生普遍缺少社会经验,思想较为单纯,同时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较差,因此,在面对纷繁的网络环境之时,就很容易陷入犯罪分子的陷阱之中。
大多数高职院校未设置专门的法学课程,多数高职院校的大学生了解法律相关问题是通过社交媒体、时事热点、普法短视频、普法电视节目等途径,虽然存在对于法律的部分片段化的认识,但是这种认识依旧较浅。因此,对于各类真实诈骗案例的了解也不够充分,故而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很多学生并不了解帮信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也不了解我国《刑法》中有关“帮助犯”的规定,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也较为淡漠。因此,在面对犯罪分子给予蝇头小利要求其“租卡”“卖卡”时,存在侥幸心理,便违法使用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从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消费市场丰富多样化,大学生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也更加多样化。虽然诈骗的方式方法各有不同,但是多数诈骗案件的发生与犯罪对象自身的物质需求存在必然联系。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乐于体验新鲜事物,部分大学生过于追求时尚和名牌,或有着较高的恋爱、交友等社交开支。由于受到社会、家庭、学校和学生本身心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在大学生中,存在着合理、理性的消费行为,也存在着不良的消费行为。然而大学生缺乏充足的经济来源,仅靠家庭给予的生活费无法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便可能走入诈骗陷阱。[3]
近年来,反诈宣传力度持续升温。生活中随处可见反诈宣传标语,包括短视频平台也有不少关于反诈的创作内容。然而,在高职院校内,很多大学生对于反诈的了解仅限于宣传标语,而并未真正将反对诈骗入脑入心。一些大学生虽然在反诈宣传后下载了反诈APP,但是随即因为各种原因又将其卸载,从而难以发挥作用。另外,部分大学生具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对于反诈有充分的认识,但其实并不清楚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自己认识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以致盲目自信被骗。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需要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的大力宣传和努力,更需要家庭和学校联手合力构建完善的反诈保护网。良好高效的家校合作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更好成长成才,成为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时代新人。因此,在现在,高职院校的家校合作与基础教育阶段的家校合作是截然不同的,它并不局限于补救诈骗危机的事后管理,而是真正做到以高职院校大学生为中心、以综合素质提升为目标的合作。在这种家校共育关系中,家长绝不仅仅是学生成长的配角,而是育人的必要组成部分。
家长应当增加对大学生生活和学习上的关心,了解学生内心需求并平等沟通。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后往往在物理距离上远离家庭,但是在心理距离上家长应给予更多鼓励和关注,协同辅导员、学校,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帮助大学生在人生关键时期拥有良好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
目前,反诈宣传主要以反诈横幅、反诈讲座等为主,因此,多数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具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但是,很多学生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还是较为浅层的,另外,由于诈骗手段和方式的不断更新,部分学生对于诈骗的认识存在滞后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于2022 年12 月1 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其意义之重大可想而知。因此,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应利用主题班会、专题活动等时间进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宣传,并对《刑法》中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相关罪名进行普及和讲解,让学生从制度层面深入了解电信网络诈骗,从而更好远离。
另外,部分学生不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犯罪手段,高职院校可以通过邀请警察、法官、检察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校园,开展反诈讲座,使学生了解诈骗手段和诈骗方式,从而在日常生活中有效避免受骗。
最后,高职院校可以利用微信群、校园网等社交媒体,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推送至大学生,并开展反诈知识竞赛、反诈宣传员等课余活动,帮助学生更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在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之下,部分大学生过于追求物质上的高品质,产生错误的想法和做法,例如,出现超前消费、攀比消费等不理性的消费行为,或者是产生错误的价值观,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等。大学生的生活开支主要来自家庭给予的生活费,在生活费有限的时候,部分大学生为满足自己超额的消费欲望,便可能走向虚假网络贷款或虚假兼职的泥淖。因此,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习惯对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高职院校教师和辅导员应当及时发现学生的消费主义苗头,通过主题班会、谈心谈话、家校沟通等方式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到,个人的幸福不能只局限于物质层面,精神世界的充实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厘清错误价值观的腐朽本质。引导学生顺应时代潮流,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做到与历史同向、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在,在实践中创造真正有价值的人生。
“立德树人”是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中心环节,同样也是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帮助大学生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把校园危机事件预先化解在萌芽阶段,是高校学生工作的应有之义。然而,纷杂的网络世界,不断更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和高职院校大学生变化着的心理动向,使得学生工作者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因此,学生工作者首先应从自身做起。
第一,高职院校学生工作者要充分走近学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观察学生思想动向,了解学生内心真正诉求,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性,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二,高职院校学生工作者自身也要提升对于新事物的敏锐程度。在面对电信网络诈骗这个新且频繁的问题时,学生工作者要增加知识储备,详细了解电信网络诈骗,并不断更新这一认识。只有自身了解,在大学生可能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而咨询老师时,才能为学生更好地提供帮助。
第三,高职院校学生工作者应加强对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充分发动院系、班级、宿舍长等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发危机时,能够第一时间干预处理并联系老师。
综上,要做好青年朋友的知心人、热心人和引路人,保障高职院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大学生的财产安全和心理健康,高职院校任重道远。只有家庭、校园、社会合力增加重视、采取行动,才能更好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生活和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