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兴荣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生贫困现象成为我国反贫困目标新的指向。对于云南来说,脱贫攻坚难度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难度也不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是云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常重要的任务。
5年过渡期伊始,云南省积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云南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行动和实践,做到政策、工作、力度、机制不留白、不断档、不减弱、不漏人,实现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成效明显,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第一,围绕消除重点群体、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建立“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防返贫监测帮扶体系。2021年以来,云南将线上全省统一的“政府救助平台”与线下干部摸排、部门预警相结合,建成“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防返贫监测帮扶体系。通过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尽快尽早把返贫致贫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是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而建的智能化数据平台,实际由群众端微信小程序、政府端政务微信App 和数据共享中心三个部分组成。目前,平台服务已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全覆盖,让困难群众“找政府”无障碍,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定期入户排查与行业部门筛查比对常态化管理机制,并以此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云南省划分了近19万个监测网格以确保常态化排查无死角,坚持“一月一筛查、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审核、一月一动态”工作机制,实行“群众自主申报、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六步工作法,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问题清单,对监测户精准帮扶,实施“一人一方案”“一户一策”,实现“政府找”无死角。另外,全省民政部门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均已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困难群众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都可得到及时回应处理。
第二,聚焦稳定收入、持续增收,建立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及扶志扶智机制。一是提高产业帮扶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广利益联结机制,力求脱贫人口实现“有业可从、有企可带、有股可入、有利可获”。强化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建设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即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把他们组织带动起来,引导他们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对参与“双绑”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用地用电、税费优惠、金融支持、投资奖补、荣誉评定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鼓励设立县级产业发展风险保障金,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形成了“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
二是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和村集体资产,推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不同,今天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是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集体经济,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云南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将扶贫项目资产合理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出台《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登记确权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保值增值。
其次,扎实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目前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并将集体资产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系统,摸清集体家底,明确产权归属。
再次,专门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 个“空壳村”或“薄弱村”,指导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最后,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无论是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还是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三类人员”的能力都得到较快增强和提升。
第三,强化培训就业帮扶,提升扶志和扶智效果,增强困难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云南省推动县级层面建立“六统一”工作机制,全面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科技、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方式,通过沉浸式学习、规范培训过程、严格考核发证系列措施,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经过培训后100%掌握1 项劳动技能、获得1 项职业技能认定。
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思路,人社部门扎实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从开发培训工种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发了907 个适应脱贫劳动力的培训项目,同时,实施培训奖补直达企业,支持了378 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2.6 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两后生”职业教育力度,实施“技工院校脱贫千校行动”,全省技工院校目前共招收1.9万名贫困家庭的子女就读。
就业是脱贫的重要支撑,自然也是防止返贫的重要手段。云南省加强就业服务,在502个脱贫行政村建立监测点,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设立699 个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建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按月调度通报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脱贫户、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 人就业,坚持“一站式”转移就业、“兜底式”保岗、“全域式”服务,实施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开展“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专项行动”,对困难毕业生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双创”工作,创造新就业岗位,多渠道做好就业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于“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结合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人社部门共开发了17.29 万个公益性岗位,加大转移就业力度,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与上海市、广东省劳务协作对接,推动脱贫劳动力省内转移、跨省转移,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水平,以保障稳定就业,增加就业收入。
第四,聚焦重点区域,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支持力度,强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帮扶。集中支持57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出台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若干意见等7 个文件,覆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等15个方面,39 位省级领导全部挂联重点帮扶县,在全面落实中央对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量身定制帮扶政策,实行领导力量、资源配置、帮扶力量、帮扶资金“四个倾斜”,开展“组团式”教育和医疗帮扶,启动选派科技特派团工作,强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科技帮扶,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程为重点,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其经济发展势能,全方位、宽领域为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供更加稳固的经济社会支撑。
搬迁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特殊群体,云南省围绕后续扶持“五大体系”(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文化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和基层党建体系)建设,产业发展“四个一批”思路,推进大中型集中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迁入地政府紧盯“稳得住”,提升完善水电路信气、绿化亮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强搬迁安置区学校、卫生服务中心、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收尾工作。紧盯“能融入”,健全完善保障服务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困难群众民政业务办理工作,确保困难搬迁群众基本生活不因搬迁而脱保断档。推动打造“六个一”便民利民中心(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平价购物中心),建立安置点物业服务体系,针对安置点社区“人多、事杂、难管”的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服务。聚焦“有就业”,积极帮助搬迁群众有活干、有钱赚,通过劳务输出、自主创业、产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确保一户一人以上就业,保障搬迁群众高质量从业创业。围绕“逐步能致富”,抓实扶贫车间提质增效、产业基地培育打造、专业市场建设培育、特色园区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