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党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云南石林 652209)
人参果为茄科(Solanaceae)、茄属(Solanum)多年生草本植物,又名为香瓜茄、香艳梨,原产南美洲北安第斯山区, 我国于20 世纪80 年代从国外引进栽培, 云南省石林县于1995 年正式从武汉引入栽培,通过多年发展,在石林县得以发展壮大,并申报认证为地理标志农产品。 石林人参果果实形状似心脏和椭圆形,成熟时果皮呈金黄色,带有紫色条纹,有淡雅的清香,果肉甘甜、多汁、风味独特,可食率在95%以上,除作为水果鲜食外,还可炒、煮、炖汤等作为蔬菜食用。 石林人参果富含17 种氨基酸、 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和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 据化验分析,每100 g 成熟鲜果中含总氨基酸1 818 mg、必需氨基酸253 mg、蛋白质1.9 g、维生素C 130 mg、钙10 mg、钼3.44 mg、镁11.2 mg、铁6.59 mg、锌1.14 mg,硒含量高达15 ug[1]。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石林人参果品牌效应明显提升,石林县人民政府将打响“石林人参果”这一金字品牌作为发展全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支柱产业来抓,2015-2022 年,石林县连续举办了八届 “中国石林人参果文化旅游节”;先后到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举办“石林人参果推介会”;致力于人参果研究的“人参果科技小院”于2021 年落户石林县西街口镇;成立了石林人参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领导小组, 成功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申报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当前,石林县开展了自主培育优良主栽品种种质资源的保护;加快人参果脱毒苗的研发、扩繁和推广; 探索高密度引蔓栽培技术; 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实现产学研联合;研究人参果产地准出措施, 加快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管理办法等, 全力实施石林人参果地标品牌保护工作。
石林县位于昆明市东南部,距昆明市主城78 km,国土面积1 719 km2,下辖鹿阜街道、石林街道、板桥街道、西街口镇、圭山镇、长湖镇和大可乡共7 个街道、乡镇。 石林县属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平均海拔1 737 m,年平均气温15.6℃,年平均降雨量987 mm,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分明、四季如春”的气候特点,特别适合发展人参果产业[2]。 石林县现拥有“石林人参果”“圭山山羊”“石林乳饼”“石林甜柿”4 个农产品地理标志。 “石林人参果”于2018 年9 月5 日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保护面积5 333.3 hm2, 产量16 万t, 到目前为止已有29 家单位申请授权 “石林人参果” 地理标志使用。2022 年石林县人参果种植面积达11 267 hm2, 产量30.08 万t,产值16.66 亿元,云南石林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商品人参果种植基地、集散地、销售中心和人参果优质种苗繁育中心。
石林人参果从引种至今, 经过27 年的发展,形成了较大的种植规模, 在高海拔冷凉石漠化山坡地上取得较好效益。 近5 年来, 石林县共种植人参果42 632.8 hm2,产量102.8 万t,逐渐形成了以西街口镇为核心区扩展到全县7 个街道乡镇的种植区域。
石林人参果从育苗至果实成熟为140 d,露地一年一种植,平均每亩年产量在1.6 t 左右。产地批发价格从2015 年每千克2.5 元上涨到了2022 年的每千克5.5 元, 亩均产值从2015 年的每亩4 025 元上涨到了2022 年的9 857 元。 近几年人参果的终端市场销售价格在每千克20 元以上,产品供不应求,呈现购销两旺的发展势头, 人参果产业已成为石林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特色优势产业。
石林人参果先后荣获“中国人参果之乡”、 昆明市“十大名优农产品”和“云南名牌农产品”等称号;通过农业农村部A 级绿色食品认证, 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 人参果种植核心区西街口镇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八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成功申报为昆明市“一县一业”示范县、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石林人参果参加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获得15.83 亿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品牌强度815,在申报的158 个地标产品中位列第59 名,扩大了石林人参果的品牌影响力。 经初步统计,在石林县专业从事人参果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大户、电商约有100 个,线上销售占比30%,线下占比70%,电商数量不断增长,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福建、甘肃等多个省市[3]。
积极与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昆明市农科院合作,开展了人参果新品种杂交选育、多倍体育种、石漠化土地高产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抗逆性研究、功能成分监测等一系列科研工作。 与云南农业大学联合承担农业农村部人参果DUS(植物新品种)性状测定项目,通过在栽培过程中进行单株优选,大大改良了原有品种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低、腥味重、口感差的缺点,选育出了大紫、圆果一号、圆果二号、圆果三号4 个优良主栽品种。
由于石林人参果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 缺乏标准体系,标准化生产技术还有待完善更新。 果农种植技术水平滞后, 大部分果农生产技术还停留在传统经验上,不会运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关键技术。 营销企业也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内涵、 关键技术掌握不到位,特别是用标企业不能做到规范用标,导致没有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优势。
人参果生产涉及到广大果农、 地方企业 (合作社)、外来收购商等多方利益。 首先是在人参果刚要成熟时,一些商贩为追求眼前利益抢收生果,大部分果农也急功近利抢采生果, 导致消费者不能吃到口感好的成熟果品。 还有少数商贩低价收购次果、以次充好,收购商相互压价,交易价格混乱。 品质差的人参果流入市场后,既坑害了消费者,又损害果农利益及人参果品牌形象; 其次是在本地人参果采收销售结束后, 一些常驻本地的经销商把外地反季人参果拉运到石林本地包装销售,冒充石林人参果,更是严重损害了石林人参果品牌形象。
各级职能部门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和运用重视不够,投入较少,监管不到位。 对石林人参果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范围内的广大人参果种植农户的生产指导不到位,导致人参果产量、品质参差不齐;对用标企业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存在以次充好、 用外地人参果冒充石林人参果、恶性竞争等问题。
组织研究团队制定《石林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完善种植管理标准体系,建立质量全程追溯体系,让生产者、管理者有据可依,让消费者有据可查。 做到规范种苗、规范种植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加大对关键技术的宣传、 培训力度, 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提高生产者绿色生产理念, 提升规范操作技能和质量安全水平,对果农和授权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全覆盖,有效推进石林人参果标准化生产。
严格按照《石林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建立良好交易秩序,规范交易市场,杜绝恶性竞争,提升人参果品质,切实加大品牌保护力度。 规范地理标志标识使用,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提升“石林人参果”身份标识。 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在线直播等多种平台拓宽石林人参果品牌宣传渠道, 通过政府举办推介会、 组织企业(合作社)和生产经营大户参加展示展销、举办石林人参果文化旅游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
当地政府要牵头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石林人参果产业发展工作机构,要增加人力、财力的投入,明确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让人参果产业参与者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适时开展巡查检查,发现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打击假冒石林人参果地标品牌的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维护好石林人参果的品牌形象,促进石林人参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