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音乐教育理论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作者:李思洁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ISBN:9787109292987出版时间:2022 年4 月定价:58 元
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积极推动学生体验美、感知美和创造美,培育学生的审美意识和能力。文章参考李思洁编著、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音乐教育理论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一书,立足于美学视角,探索音乐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方法。
《音乐教育理论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研究》聚焦于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在梳理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后,分别从音乐教师培育工作、音乐教育课堂设计及音乐教学方法等层面具体论述了音乐教育实践要点,并着重围绕音乐教育课堂实践工作给出诸多音乐教育课堂设计方案思路和方法,指导性和实用性突出,可以为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书中明确指出,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内容,教师应当在音乐教育课堂中充分关注美育效果,激活音乐教育对学生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促进个性和谐发展等多方面的特殊功能。
结合书中观点可知,音乐教育的任务不只是要求学生掌握特定的音乐创作技能、音乐表达技能或音乐评价技能,同时要引导学生养成积极的音乐审美视野和良好的审美品位,掌握感知美、认识美、表达美甚至创造美的能力,进而形成完整人格的形成和培育综合素养。为此,音乐教师在进行音乐课堂设计时,需立足于美学视角来挖掘音乐课堂中所具备的美,并关注对学生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的培育。音乐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思路具体如下。
在音乐课堂设计原则方面:美学视角下的音乐课堂教学设计应遵循趣味性、审美层次性和自主性相统一的原则。趣味性指的是在课堂设计时要照顾学生审美心理,通过设计富有趣味性的教学环节来吸引学生参与课堂,尽量减少范式的美学理论内容,让学生主动自觉接触和了解美的内容。审美层次性指的是根据学生年龄段、音乐教育阶段等实际情况采取层次性的美学教育,课堂设计要由浅入深,兼顾美学理论知识与审美实践指导,尽量让不同审美水平的学生在音乐课堂中获取足够的美学教育资源。自主性即是让学生自主选择参与美学环节,音乐教师要以引导为主,激励学生主动参与美学创作,而不是强制要求学生进行美学实践。
在音乐课堂设计内容方面:基于美学视角,音乐教师可以从听觉美和视觉美两个审美要素出发,开发合适的音乐教学内容。首先,音乐是听觉艺术,挖掘听觉审美元素是音乐课堂内容开发最直观、最根本的美学教育渠道。为此,音乐教师需让音乐课堂带给学生美的听觉享受,包括课堂上音乐素材的选择、音响的输出及音乐鉴赏方式的运用等,都要符合听觉美的感受。如教师在课堂上播放音乐作品时,可以分别播放不同版本的音乐作品并带领学生鉴赏,引导学生从听觉角度出发感受作品中的音乐美感,对比感受不同音乐家对音乐不同的表现力,感受其中的个性美。其次是视觉美内容的开发。视觉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最基础感官,因此视觉美被称为“第一美”,培育学生观察美的眼睛也是美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在音乐课堂中,音乐教师可以创新音乐内容表现形式,将音乐的听觉美与视觉美相结合呈现给学生。如在民歌音乐教学部分,音乐教师在播放民歌音乐作品素材时,可以使用多媒体设备播放民歌所在地的独特风景和人文景观,以此带给学生良好的视觉审美内容,更直观地展示民歌诞生背景。
在音乐课堂具体实施方法方面:立足于美学视角,音乐教师在具体开展音乐教学时可以从两个方向出发铺展教学内容。一是采取教师主导型的课堂教学,即由音乐教师的讲授课为课堂主要内容,在讲授音乐专业内容的同时融入美学元素,实现美育效果。例如,在音乐理论的阐释环节、音乐作品的评价环节、音乐技法的示范环节等教学环节中,音乐教师作为主导者可以充分融入美学元素,用多媒体教案让学生接触更多听觉美、视觉美的内容,锻炼学生审美能力。二是采取学生主导型的课堂教学,也就是以学生作为课堂实施主导,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内容规划,满足学生对美的个性化追求。例如,在音乐作品的自主赏析环节、音乐技艺模仿运用环节、音乐片段引用和改编环节等教学环节中,音乐教师要尊重学生个人对美的认知理解来进行音乐内容展示,同时运用合作交流学习法、自主探究学习法等教学方法,推动学生自主探寻音乐背后的美,促进学生在自主感知美学元素的过程中提升审美判断、美学表现、美学实践等美学核心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