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强
(成县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甘肃成县 742500)
农业是我国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进入21世纪后,我国农业行业得到更多发展空间。特别是在现代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下,我国农业产业逐步走向新的发展道路,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在快速提升。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业技术的应用推广的要求愈发严格。现阶段,许多地区在推广农业技术时,普遍受到制度、资金、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对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与应用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新农业的创新发展。因此,需要农业从业者们,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完善,为农业发展及社会经济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制度是农业技术推广的基础保证,能够进一步规范推广流程,提高农业技术实际利用率。目前,各地区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措施制定过程中,对相关推广要素的考虑不够周全,缺乏长远性考虑目标,很难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农民收入、技术应用需求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技术推广策略,不能为农业技术推广指明方向,加大了技术推广的难度,同时对现代农业生产带来直接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推广制度的优化与完善显得愈发重要。
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关系重大,涉及领域广泛,需要大量资金提供支持。体现在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人才培养方面,同时还需在技术研发中投入一定资金,以此促进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但就目前来看,我国许多地区的农业技术研发,更多依赖于政府财政拨款,并未形成专属农业技术的专项基金。一旦政府部门发生资金不足,将对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的有序实施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我国农业产业的革新发展[1]。
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较为繁琐的任务,除制度体系、资金保障外,对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严格要求。现阶段,各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往往受到人员因素影响,整体推广效率不佳,无法实现现代农业技术的全面覆盖。主要因为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相对薄弱,缺乏专业的技术讲解,实践应用能力不足,无法与农民群体保持有效沟通。农户对农业技术没有更深层的认识,无法深刻意识到农业技术的重要性,对新技术应用缺乏热情。
当前,我国农户的经营规模有限,农田生产较为分散。其主要与我国农业发展多以小型分散式经济为主有关,土地流转率偏低。诸多在城镇就业人员虽然具有土地经营权,但却不选择参与农业生产,仅将自己的经营权给予保留。此种现象不仅不利于农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农业机械化的生产。农户手中的农田较为分散,实际的农业无法形成规模化的生产,对农业技术的推广产生了一定阻碍。若要强行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不仅会增加技术推广的成本投入,还可能存在技术割裂的风险,影响农业技术的推广质量。
当前,我国的技术研发水平较高,每年在农业方面的技术研究成果较多。但诸多技术研究成果缺少实际应用机会,其主要原因是技术应用与生产需求发生错位,即技术研究成果无法满足生产的实际需求,不能为生产提供有力支持,影响生产力的转化。换言之,应用性不强,影响了农业技术的广泛推广。当前,自上而下的由“论证立项—应用研究—验收鉴定”的报奖机制应用存在一定缺陷。若以市场为导向,则生产出的产品可能无法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当中,此种现象可能会导致农业生产过量,造成资源浪费。
首先,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其对先进技术的接受及应用需要一段时间,当前,能够熟练掌握并操作先进技术的农民数量较少,技术的推广存在一定难度。其次,针对先进技术的应用,除了需要对技术有了解之外,还需具备引进与应用技术的经济实力,诸多农户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支付技术应用费用,会对技术的推广望而却步。此外,相比先进农业技术,农民普遍愿意选择投入低、收益快且效果好的技术,导致高新农业技术的推广无人问津。最后,受小农经济的影响,农民自动回避风险的意识较为强烈。农业生产优选风险较低技术,即便是技术应用的经济效益偏低,农民也会优先以回避风险为主。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制度多是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整体制度形式呈现陈旧状态,很难满足当下时代的紧急发展需求。对此,为促进农业技术的高效推广,要着重加强推广制度创新,以便取得更理想的推广效果[2]。在农业技术推广制度创新过程中,政府部门应严格遵循“多元化”的基本原则,号召更多非农业组织积极参与到技术推广队伍中,不断拓展技术推广渠道,保证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多元化,确保具有中国特色。
在具体技术推广期间,可积极采取“技术+中介+农户”的推广模式。委托专业技术中介机构,在农业研究部门、农户群体之间搭建起良好的互通沟通桥梁,为技术推广打下良好基础。从市场拓展角度出发,适时出台多种福利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农户参与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以此促进技术推广效果的提升。此外,应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评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推广中纳入植物、动物、农业等新品种,鼓励农业农村部门研究生产更多具有实用性的科技产品,改善以往科研、生产二者相脱节的现象。
2.2.1 政府财政支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占据重要地位,各级政府部门要以身作则,强化推进农业技术研发的基础性投入,即对技术研究部门的硬件、软件建设。同时,要对相关技术人员的福利待遇进行适当调整,保证资金储备充足,调动农业技术研究的积极性。
2.2.2 基层资金投入。利用专项技术推广资金,在农村各基层建立技术试验田、推广试点,号召基层单位的资金投入,利用有效资源助力农业技术推广,促进技术研究成果的顺利转化。在此期间,要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社会企业进军到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以此解决技术推广资金不足问题,拓展农业技术受益面。
2.2.3 引入融资手段。充分利用融资手段,例如PPP融资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融资获取更多资金保障,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当前的支农资金投入结构。加强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资金投入控制,做好各方面资金的集成处理,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人员是工作的参与者、执行者,他们能力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关系到农户对新技术的认知与信任度。对此,各地区要注重对技术推广的管理与培养,逐步提升其专业素养[3]。
一方面,专业素养。及时调整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结构,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既能够准确掌握农业技术要领,了解农业生产专业知识,又以农民群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效的技术推广与传播工作,逐步加深农民对新技术的认知,提升技术信任度。另一方面,职业道德。注重技术推广人员思想认识与综合素养的提升。使其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与农民打成一片,真正融入基层农业种植中,切实解决农民群体最关系的农业生产与技术问题[4]。
农业技术推广要从工作形式创新层面入手,积极建立起农民参与选择的技术推广机制。充分借助信息网络技术,突破以往环境、交通、位置等因素的限制,保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与农民的双向自由沟通,减少在技术推广中的时间、精力、费用浪费,以此提升推广效果。
同时,积极构建绩效考评机制。准确覆盖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经济发展等多个领域,定期对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农民群众对新技术认知、技术人员评价等。将以上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综合利用考评结果,与农业技术人员的薪资待遇相互挂钩,以此调动多方对技术推广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农业技术推广的覆盖面[5]。
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政府在农业技术的推广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可以充分利用以及发挥自身技术推广的主体地位与公益性职能等,组织人员构建专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团队。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的方式,提高技术推广的服务水平,有助于减少部分技术推广的阻力。另一方面,注重社会力量及群众力量的汇聚。鼓励引导社会各企业及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献计献策,有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另外,各农业企业需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提高自身对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视程度,并不断提升技术推广服务的质量[6]。
一方面,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制度,提高人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并重视农业新品种的专利申请,积极鼓励支持研究机构加强对农业科技新产品的研究,重在解决科研与农业生产相脱节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农业技术市场建设,支持农业技术转让。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为科技企业及农业科研机构的市场化发展、成果转化等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利用可利用的一切资源发布相关转让信息,尽可能为技术供需双方的成功合作提供支持。
此外,注重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的创新性。合理利用市场化激励手段,积极调动人员农业技术推广的热情,充分利用各方力量,确保生产需求能够与科技成果相对接。科技研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同时,还需加强对科技研究成果实用性的研究。重在满足生产需求,有助于科研技术的进一步推广。
农业技术的推广需要专业且稳定的推广队伍,其可以为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性服务。农业技术的推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需要强化政府的财政支撑。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为技术人员的工资及办公经费提供保障,合理利用现有条件,将所能利用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等进行集中,用于构建、优化以及升级技术推广软、硬设施等。创建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基金。逐渐增加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财政资金的投入,并加大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
同时,适当利用融资方式对农业资金的投入结构进行调整,合理调配政府在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例如,减少农业生产方面的直接投入,增加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方面的资金投入等。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人员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农业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推动我国农业产业走向新的革新发展道路。以农业技术推广为命题展开研究,对限制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因素进行具体探讨,从推广制度、基金保障、技术人员管理、推广形式创新等角度出发,提出关于新时期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的有效路径。如有不足之处,还望相关同行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