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梅
摘 要:儿童主任是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的直接提供者,重视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是做好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H县是西北典型经济欠发达县,以 H县为例分析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履职情况。问卷调查显示,其儿童主任队伍呈现整体年轻化、学历较高、女性从业者多、专业资格证持有率低、津贴低、兼职普遍、工作时长偏短、流动性强等状况。儿童主任在履职中存在投入工作时间不足且流动性大、工作内容不够全面、工作重心定位不准、履职中困难多及压力大等问题。其深层次原因是儿童主任岗位设置不合理,缺乏稳定性和有效监督;专业服务能力不足,专业人才极度缺乏;缺乏相应的监督保障,儿童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西北地区应实事求是地创设儿童主任岗位,增强岗位的稳定性;培育和储备专业人才,提升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不断加强儿童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儿童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
关键词:儿童主任;履职;能力;稳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640(2023)03-0092-09
一、问题提出
民政部2020年相关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已建立4.8万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66.3万名村(居)儿童主任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他们成为守护儿童的专业化力量。[1]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主任是最主要的儿童保护专业人员,扮演了儿童保护系统中最重要的角色,同时儿童主任也日渐成为新时代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2]儿童主任是儿童保护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实践者,他们直接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政策的执行。儿童主任队伍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重视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是做好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不同地区的儿童主任在工作中如何及时、准确地回应儿童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如何保障儿童权益,如何体现“以儿童为本”理念,如何体现专业性服务,如何增强儿童主任的职业认知水平和履职能力等问题,不仅是儿童主任自身关心的问题,也是整个儿童福利体系中进一步发挥儿童主任的作用以及推进困境儿童保护走向专业化、职业化亟须考虑的问题。本文关注的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专业人才相对缺乏的西北地区儿童主任的基本情况,重点分析儿童主任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題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儿童保护者文献回顾
1979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恢复和中国的合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儿童福利工作中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国际儿童观念开始逐渐影响中国的儿童保护工作者。之后一系列涉及儿童保护的组织和举措应运而生。1981年中国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0年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1990年中国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这些群团组织的成立及《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为开展中国儿童工作、扩大儿童工作队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1991年到2011年的20年间,随着《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规的出台,儿童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儿童保护的理念不断深入,儿童保护工作队伍进一步扩大,专职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的人员不断增加。[3]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4]2019年,民政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有专门人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般称为“儿童主任”,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般称为“儿童督导员”。[5]至此,中国基层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基本建立,一个新的职业——儿童主任应运而生。2021年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村(居)民委员会要严格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职担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6]
在儿童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国内外学者都开始关注儿童保护者的相关问题。其中,国外大多数研究将其称为儿童工作者或者儿童保护者,而国内学者对于儿童保护者的研究绝大多数都聚焦在儿童主任这一角色方面。自2018年以来的近5年间,外文期刊涉及中国儿童保护政策、保护制度及存在的问题等多个层面的研究,其研究对象包括农村儿童、病患儿童、留守儿童、学校儿童[7]等。有学者指出,面向中国的儿童保护工作,众多研究也关注到了社会组织的参与和社会工作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了儿童保护体系,社会工作在预防和应对中国儿童虐待和忽视方面发挥了新作用。[8]其中关于基层一线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的研究比较典型。一项752个案例的调查研究显示,基层社区儿童保护队伍需要进一步发展,作为弱势儿童的国家基层安全网,基层儿童保护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精神相结合很重要,要提升儿童保护者的案例管理能力,并强调在儿童保护工作中价值观的指导。[ 9 ]另外一项研究表明,为基层社区的社会工作者提供识别、发现和报告儿童身体虐待的培训非常重要,鼓励他们接受持续的社会工作培训并获得社会工作许可证也很重要,这可能会增加他们对决策的信心。[10]
在中文期刊中,能在中国知网中检索到的有关儿童主任的相关学术论文数量不多,2019年之前的相关研究只有2篇。其中有学者指出,儿童工作者应该具有现代意识。[11]另一位学者指出,儿童主任要成为儿童权利的捍卫者。[12]中文期刊关于儿童主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以后。对儿童主任的研究分为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两大类。在政策研究的成果方面,有学者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要关注儿童主任的职业状况,要通过加大投入、弹性管理的方式降低儿童主任的职业倦怠情绪,促进儿童主任队伍的发展。[13]还有学者从身份、能力和保障三个方面提出儿童主任政策实施中面临的困境,具体表现为儿童主任身份和职责不清晰、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欠缺、经费和激励等保障措施缺失。[14]还有研究指出,不同类型儿童主任对自己身份和能力的认知有所不同。薪酬待遇和价值感对维持儿童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十分重要。进一步发展儿童主任队伍,首先要注重儿童主任专业价值的培养,提升其专业工作能力;其次,需要明确儿童主任的制度身份,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最后,要重视日常工作中对儿童主任的价值引导和培训支持,促使他们成为向社会公众推广儿童权利观念的宣传队和播种机。[15]有关儿童主任调查研究的成果相对较多,2019年有学者以北京197名儿童主任为调查对象,探析了儿童主任工作的现状。该研究发现,兼职、高中及以下学历、无社会工作证书的儿童主任居多。此外,儿童主任的主要工作是儿童信息的摸底和排查等基础工作,儿童关爱服务较少,儿童主任表达出迫切的培训和学习方面的需求。[16]2020年,学者对河南、北京、新疆和内蒙古等4个地区的205名儿童主任基本情况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17]2021年,学者通过对全国1 025名儿童主任的调查分析发现,儿童主任政策运行机制完善程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外部支持因素和内部因素均对城市和东部地区儿童主任政策的实施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农村地区来说,只有政府部门支持、村民支持和儿童主任自身的专业能力三个因素对政策的实施产生了显著正向的影响。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则只有政府部门支持和儿童主任自身的专业能力对政策的实施产生了显著正向的影响。这其中,儿童主任自身的专业能力是导致城乡、东部和中西部差异的首要因素。[18]总体来看,有关儿童保护者和儿童主任的相关研究并不是很丰富。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是主流。
其中调查研究有单个城市儿童主任情况的调查研究,也有多个城市的比较研究,但没有单独对西北欠发达地区儿童主任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查研究。
基于此,本文尝试对西北地区的儿童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西北地区经济欠发达,流动人口众多,特殊困境儿童数量较多,因此家庭监护容易产生问题,未成年人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儿童保护的责任更大,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任务更为艰巨。所以本文聚焦于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履职情况的分析,为有关部门了解当地儿童主任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儿童主任队伍提供有益参考。
三、H县儿童主任基本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一) 研究对象及问卷调查设计
1. 研究对象介绍——H县的基本情况
本文依托2020年起开始实施的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护童成长”项目展开。H县是该项目西北地区唯一的试点地区,是本文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履职情况的调查点。H县民政局2021年11月份提供的数据显示,在H县,儿童主任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其具体制度设置和履职情况在西北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H县位于西北地区偏北部山区,辖17个乡镇、1个种羊场、1个街道办事处、1个自然保护区,有148个行政村、11个社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H县总人口为4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80.1%,少数民族人口占73.1%,是典型的西北农业县和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县区。截至2021年8月,全县共有161名儿童主任,实现了全县行政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H县 2021年8月的统计数据显示,H县共有未成年人117 336人,其中困境儿童有近779人,建有儿童福利院1个,儿童之家149个。全县配备儿童督导员19人,儿童主任161人,困境儿童保护的任务艰巨。①
2. 问卷设计及调查过程
调查问卷是依据2019年6月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规定的儿童主任职责进行设计的。问卷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儿童主任的基本情况,分为儿童主任的个人信息和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兼职情况、任职时间、每天工作时长、每月开展工作基本情况8个方面。第二部分是儿童主任的具体履职状况,主要包括对儿童主任工作的认知、儿童工作和服务活动的开展、困境儿童工作的开展、工作中的困难及压力4个方面。本次调查主要是利用2021年8月H县161位儿童主任相关业务能力培训的机会,采用调查问卷现场统发放、独立填答、当面回收的方式搜集资料。因有1人请假,现场发放问卷160份,其中有7份问卷不符合要求,有效回收問卷153份,问卷回收率为95.63%。
(二) H县儿童主任的履职情况分析
1. H县儿童主任的基本情况
H县儿童主任实现了全县社区、村居全覆盖,说明H县儿童保护的基本队伍建立已经完成。表1呈现了H县儿童主任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由表1可知,女性儿童主任人数较多,年龄主要集中在18—29岁、30—39岁两个年龄段,儿童主任呈现年轻化趋势,但党员所占比例并不高。这支年轻的队伍以大专、本科学历为主,文化水平相对较高。以上说明H县儿童主任在性别、年龄及学历的配比上比较符合国家有关儿童主任岗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1的调查数据还显示,儿童主任的兼职比例高,而且儿童主任持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资格证的比例很低,儿童主任对津贴待遇普遍不满意。
大多数受访儿童主任或督导员工作年限较短,集中在1年及以下,每日工作时长在2小时左右。儿童主任在工作年限上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相较于男性,女性儿童主任工作年限更短。女性儿童主任的比率相对较高,离职率又高,说明H县儿童主任队伍的稳定性不强,存在流动性大的问题。
2. 儿童主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1)实际开展的工作内容。H县儿童主任工作实际开展的情况如表2所示。数据显示,超过八成的受访者开展了困境儿童信息摸底排查和建立档案工作,七成左右的受访者开展了宣传儿童福利政策工作和定期走访重点儿童工作;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负责管理村(居)儿童服务场所,接近一半的受访者对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指导,帮助申请社会救助、落户、返校复校等;近四成受访者开展了困境儿童生活环境改善、身心健康支持或心理慰藉等关爱服务工作,另有二成左右受访者在工作中会向上级及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反馈儿童保护情况和链接社会资源帮扶。
(2)儿童主任的服务群体与活动开展情况。在儿童主任服务群体和社区活动开展部分,本文考察了儿童主任服务的重点儿童群体。如表3所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服务的重点儿童群体是留守儿童,五分之一的受访者服务的重点儿童群体是困难家庭儿童,一成左右受访者认为服务重心应该是一般儿童,另有近一成的受访者认为服务重心应该是孤儿群体、监护不力或者缺失以及重病的儿童。由此可见,H县儿童主任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留守儿童,其次是困难家庭儿童,对于处于困境的孤儿及重病、监护不力儿童所开展的服务占比较低。
表4是H县儿童主任开展的儿童社区活动情况,排在前四位的工作分别是社区儿童互动小组活动、亲子关系课堂活动和四点半课堂活动、育儿经验交流小组。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其所在社区开展了其他形式的活动,还有一些受访者表示其所在社区未曾开展儿童社区活动。
(3)困境儿童工作开展情况。H县困境儿童数量较多,截至2021年有近800名②。困境儿童是儿童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表5是H县儿童主任工作针对困境儿童履职的情况。第一是困境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第二是对监护人进行宣传、教育、指导等工作,第三是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儿童服务场所,第四是困境儿童随访服务,第五是困境儿童的精神关怀、返校、落实户籍等工作。
H县儿童主任摸排核查困境儿童信息的主要方式如表6所示,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入户走访、电话或微信调查、查阅已有档案的方式摸排困境儿童的信息以及困难家庭主动申请获取困境儿童信息。还有两成多受访者通过村社转介获得了困境儿童的信息。
H县儿童主任入户走访困境儿童的频率如表7所示。每月走访困境儿童的比例接近四成,有五分之一的儿童主任是每半个月或者每周走访一次,这个走访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也有少数受访者通常有事情才会走访或者每季度走访一次。还有一些儿童主任很少走访或者从未走访过困境儿童,这是不符合儿童主任履职要求的。
(4)工作开展的困难及压力。H县儿童主任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压力如表8所示。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自己工作的困难主要是自身专业知识欠缺,帮扶缺乏专业性;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同情困境儿童处境,但无能为力,不能切实帮助到儿童;接近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帮扶形式单一,可链接的资源有限是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还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兼任事务繁杂、难以合理统筹;还有近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则认为自己常常遇到有些事情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困境;另有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在工作中存在困境家庭拒绝接受帮扶的困难。
(三) H县儿童主任履职中的问题分析
1. 投入的工作时间不足,流动性大
调查问卷显示,H县儿童主任主要为兼职性质,难以保证工作的有效时间和精力,而且大多数受访儿童主任工作年限短,近半数儿童主任任职才半年左右,每天针对儿童开展相关工作的时长还不足两个小时。这说明H县的儿童主任是一支新队伍且有效投入的工作时间严重不足。相较于男性,女性儿童主任占总体人数的三分之二,但调查显示,女性儿童主任,任职年限更短。一方面说明了新任职的女性儿童主任数量多;另一方面也说明H县儿童主任队伍稳定性不强,流动性大。
2. 工作内容不够全面,工作重心定位不准
在H县具体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中,儿童主任的绝大多数工作集中在摸排儿童基本信息、建立儿童信息台账、宣传儿童保护政策、走访儿童家庭、管理儿童之家等行政事务性工作方面。儿童主任对于为儿童提供相应专业化服务的工作,比如向相关组织部门反映特殊情况、链接丰富的社会资源、为困境儿童提供环境改善、身心健康支持或心理慰藉等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不足。在工作重心分配上,儿童主任对于孤儿群体、监护不力或者缺失的儿童、重病儿童等这些典型困境儿童群体的重视不够,大多把工作重心放在了留守儿童上。而现实的情况是,西北地区留守儿童的数量在逐步减少,困境儿童才是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即便是针对困境儿童开展的服务,大多数工作也是集中在信息摸底排查和相关政策宣传等一般行政性事务性工作方面,专业性、服务性、拓展性的服务工作开展得较少。
3. 困难多,压力大
通过本次调查可知,H县儿童主任在工作中面临多重困境。首先是欠缺专业的儿童保护和儿童服务的能力。这可以从问卷调查的基本信息中看到。
与开展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的持证率极低,儿童主任缺乏专业知识和训练,难以胜任相关复杂的儿童工作;大多数儿童主任对津贴不满意,缺乏工作动力。其次是资源和社会支持匮乏。受H县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儿童主任在运营儿童之家和开展社区相关儿童活动时,社会支持和链接的社会资源相当有限。这就导致儿童主任所开展的社区活动是以社区内部的儿童互动小组活动、亲子关系课堂活动、四点半课堂活动、育儿经验交流小组等传统的儿童服务活动为主,很少开展跨社区的、外向型资源链接的大型活动,甚至还有一小部分儿童主任从未开展过社区儿童服务活动。最后,社区儿童主任多为兼职身份,还承担社区其他行政或者服务工作,比如还兼任妇女专干等职务,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头绪多、工作任务重,所以导致其无暇开展相应的儿童工作。综合分析可知,H县儿童主任在开展儿童相关工作的胜任力、工作动力、资源链接和工作统筹兼顾上存在问题。
四、儿童主任履职困难的原因分析
尽管西北有些地区儿童主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覆盖率,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已经在开展,但是调查发现,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在履职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有必要深入分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一) 岗位设置不合理,缺乏稳定性和有效监督
首先,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岗位的兼职性和频繁的流动性导致岗位的不稳定和工作低效。本次调查显示,儿童主任队伍中大多数人上岗时间极短,缺乏相关工作积累和经验。很多儿童主任对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知之甚少,相关知识仅来自于政府部门组织的简单培训,其很难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儿童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兼职的儿童主任本身还担任社区的其他职务,实质上儿童主任工作是其“副业”,再加上津贴待遇不高,一旦这些主要职务发生变化,儿童主任岗位也可能随之变动。儿童主任岗位发生变动或者离职后,儿童相关工作的交接如果不及时、不充分,前后工作衔接不到位,就会严重影响工作的连贯性和工作效率。其次,儿童主任的岗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西北有些偏远地区对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明确的考核监督机制,存在应付的心态,导致儿童主任岗位更换非常频繁;还有一些地区对儿童主任这样的兼职岗位采取轮换制,由社区不同的工作人员轮换担任,其主要的目的是实现儿童主任津贴“利益均沾”,更加剧了岗位的不稳定性和非专业性。尽管民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儿童主任可以由本地人员兼职担任,但是兼职还是专职还要依据各地儿童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而不是硬套相关规定和政策。
(二) 专业服务能力不足,专业人才极度缺乏
有学者指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关键问题是工作者核心能力尚未真正培育起来,也对培育工作缺乏有力的管理,影响了儿童社会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19]全国的情况尚且如此,地处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儿童主任更是面临工作能力严重缺乏的困境。由调查可知,儿童主任履职最大的障碍是缺乏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儿童主任服务的专业性从外在来看,主要体现在专业持证状况,从内在来看,主要是相关服务工作技巧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检验其成效的标准是直接服务达到效果。而现实情况是,在西北地区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的社会认知度较低,本地区能培养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人才的高校较少。地理劣势和经济现状也决定了其无法从发达地区招聘和吸引人才,由此导致具有一定社会服务能力的相关专业人才缺乏。再加上本地区城市化程度低,农村地区面积大,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都很难招聘到持证社会工作者,儿童主任作为基层社区的兼职岗位,就更难招聘到专业的人员。即便是基层政府购买专业社会组织的儿童服务也较难实现。一则在西北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专业组织和机构数量非常有限,二则政府能否拿出相应资金购买也是问题。所以儿童主任核心履职能力的匮乏本质上反映了西北地区社会服务专业人才的匮乏。
(三) 缺乏相应的监督保障,儿童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
前述的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岗位的流动性、专业化和工作能力不足、链接资源的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儿童主任工作面临多重困境。学者赵芳、关秋洁最近的一项研究证实,政府部门、村民支持和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对于儿童主任政策的实施有很大的正面影响。相较于西部和中部地区,东部地区的政策支持相对完善,儿童主任也具有更加专业的工作能力,而中西部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18]中西部地区没有从儿童工作的具体需求出发设置儿童主任岗位和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从而造成岗位与工作需求不够匹配,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比如儿童主任的考核问题,相關规定提到要进行岗位考核,但如何开展、如何适用考核结果等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再比如岗位津贴的设置问题,除了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外,在偏远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村与村距离遥远、交通不便利等诸多原因导致儿童主任走访和服务儿童家庭的成本高,时间付出多。制定一套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儿童主任津贴制度,既能体现儿童主任的实际工作情况,又能鼓励儿童主任积极开展工作,还能兼顾当地工作开展的实际困难,体现儿童主任的自身价值。这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设计和完善儿童主任工作的保障机制。
五、对策建议
不断满足西北落后偏远地区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的需求是社会的现实需要。就上文所揭示的西北儿童主任工作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 创设儿童主任岗位,增强岗位的稳定性
西北地区尤其是儿童保护和服务需求突出的地区,其工作重心应是设计适合当地发展、有利于儿童工作开展的儿童主任岗位。在不违背国家及地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政策。首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设立专职儿童主任岗位,尤其是在儿童问题突出的地区推行儿童主任专岗专责。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儿童主任,对聘任的儿童主任制定符合当地儿童工作需要的岗位职责。其次,在设置固定岗位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通过购买专业儿童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让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人员从事专业的儿童服务工作,并由专业机构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来带动和培育社区内能长期从事儿童主任相关工作的人员。一个固定周期的购买服务既能解决儿童工作的专业难题,又能培育本地区的儿童主任队伍,还能保持儿童主任队伍的相对稳定。最后,适当提高儿童主任岗位待遇和津贴,解决儿童岗位稳定性问题。关于儿童主任的待遇和津贴制度,各地因当地的经济情况、财政收入情况不同而各有不同。H县是所在省区儿童主任待遇最高的县,平均每位儿童主任每月津贴超过千元。但是在同一个省区的其他市、县、区,儿童主任的待遇每月仅有一百至几百元不等,有些地区甚至长期拖欠不发,这极大影响了儿童主任履职的积极性。当然每个地区儿童主任的相关待遇与当地的经济挂钩。如果是专职岗位,不仅是津贴补助,更重要的是设立合适的薪资待遇。如果儿童主任岗位没有与之付出劳动相应的薪资待遇,是很难要求其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完成工作。所以统筹兼顾设计好儿童主任的岗位,提供与工作内容相匹配的待遇是保障儿童主任岗位稳定性的关键因素。
(二) 培育和储备专业人才,提升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
西北地区城乡不同社区的儿童主任在工作水平、能力、专业性和工作成果方面差异很大。在解决儿童主任现实岗位稳定性的基础上,面对西北地区儿童主任核心履职能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各地政府要积极链接资源,把儿童主任履职的核心能力提升作为儿童工作的重点。首先,要针对本地区儿童主任的实际情况,在政府主导下推动本地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主任履职核心能力的培育。不能仅靠应急式、有限的短期培训来提升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更要有儿童主任能力培育的长期计划和阶段性目标,逐步分层提升儿童主任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在实施培育计划的同时,要激发儿童主任本身的内生动力。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详细周密的计划,形成定期的学习联动机制。通过专项学习、定期培训、考证考级、定期考核、技能比赛等多样化形式,提升儿童主任的业务能力。其次,西北地区各地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精心培育,合力打造先进地区有示范效应的儿童主任社区工作专业品牌,以带动落后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儿童主任工作进步。可以通过专业人才的“内引外联”策略,充实儿童主任队伍。
着力推进儿童主任工作的地方标准建设和地方标准模范实践,打造本地区特色儿童主任工作的特定品牌,总结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流程,加快提升儿童主任工作核心履职能力的提升。
(三) 不断加强儿童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是整体社会福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西北地区尤其是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需求突出的地区,要不断设计适合当地发展的,有利于儿童工作开展政策和保障机制。整体来看,要加强对当地儿童工作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保障机制。首先,应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的儿童工作需求进行一次深入的摸底调研,对儿童保护、儿童保障及儿童服务的现实情况建立数据库。同时对全地区从事儿童工作的相关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现有的儿童工作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专业人才信息库。
在掌握儿童现实需求和相关人力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现实情况进行儿童相关工作的顶层设计,力求做到人员与岗位相匹配,服务与需求相匹配。其次,不断完善儿童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包括具体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专业岗位的开发和设计、履职的成效、社会补充服务提供等多个层面的监督和保障。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实现儿童工作适应当地儿童的现实需求,制定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发展性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顶层设计和监督保障机制。
儿童关爱保护是一项十分“人性化”的工作,儿童主任工作在村(居)一线,走村访户,直接服务家庭和儿童,最懂乡情,最接地气,是儿童关爱服务能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20]本次关于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履职状况研究的结论与全国大多数地区儿童主任履职的基本情况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西北地区特殊的问题和困难。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只有将社会工作全面纳入儿童福利的制度设计之中,才能够保障更新升级的国家儿童福利制度目标的实现。[21]西北地区儿童主任工作已经开始从儿童基本信息采集等行政功能向儿童保护、儿童权利维护、儿童身心健康支持等儿童服务方向发展。这就需要从更高层面来做好儿童工作的顶层设计,同时还要兼顾西北偏远地区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这样才能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整体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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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王香丽 责任校对:王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