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应按规定实施

2023-08-25 07:52李配银
云南农业 2023年7期
关键词:生产区主管部门产地

【案例】A县某蔬菜产地污染日趋严重,其原因是位于某工矿企业开采区附近,农田污染面积不断扩大。A县农业、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但仍发现该地重金属严重超标。A县农业农村局于是将该范围划分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在该区域不得种植蔬菜。

【评析】本案中,A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导致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提出禁止生产农产品的区域和品种,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论证,并附具有关报告等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故农业农村局做法是不符合划分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程序规定的。农业部门应当在禁止生产区设置标示牌,标明名称、地点、范围、面积和禁止生产的农产品品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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