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摘要:互联网电商的兴起,诞生了很多新型的商业模式,国内市场传统的运营模式也开始发生改变,逐渐形成了由新型实业和互联网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而随着电商规模的扩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同时在大众的经济生活中所起到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基于此,文章首先论述了电商类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相关定义和特点,其次以中小电器企业为例,分析了目前电器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面临的诸多问题,如数据安全性不高、操作过程缺乏监管、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等,最后提出了优化策略,如企业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操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为此,希望本研究能够解决中小电器企业现行财务会计模式存在的问题,其提出的建议能为其他电商企业改进会计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器企业;会计核算;应对策略
一、引言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公众认可度的提高下,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等多个平台的电商产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影响,国内消费增长趋势放缓。但即使消费增长不再以超高速增长,电商交易的数量也打破了往年的交易纪录,网上购物早已不是一种新奇的词汇,而是生活的一部分。据统计,在2022年后半年的消费交易记录里,我国的网上零售额已超过8000亿美元。其中,以网络零售销售额为主体物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已超3万亿美元,较2021年同期增加近30%,增长率也较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业总量增加了12%。另外,网上实物产品零售业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为17%,对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的贡献为46%。但在我国当前经济转型的大趋势下,由于宏观经济增速减缓、我国社会居民消费普遍疲软,无疑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阻力。此外,我国现行收入准则对电子商务企业新商业模式准则的认知缺乏,导致各企业会计核算的方式不一致,不但影响了电子商务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还导致电子商务企业本身缺少强有力的财务行为规范,不利于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因此,相关学者对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使用与保护、电子商务公司信息管理、财务处理等问题展开研究。希望能让电子商务企业会计核算问题面临的普遍分歧得到缓解,为电子商务企业新商业模式的运营提供借鉴。
二、电商类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概述
(一)电商类中小企业定义
在我国,电商类中小型企业通常被定义为:规模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一般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而不同的行业也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一般来说,中小型企业的人数在300人以下,其中,中型企业一般有100~300人,小型企业10~100人,微型企业小于10人。为了便于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把中小企业定义为规模在10~300人、营业收入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二)电商类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电商类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是电商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指确定、计算、记录、报表等过程,而计算的手段—通常为货币,则主要反映了公司的资本流动状况。会计活动是指对过去或事实,亦即对已经完成的业务所进行的会计活动,是对会计记录、会计核算方法和企业财务报表内容的统称。企业会计重点是对做好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创造真实的会计信息资料的关键保障,对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信息的准确度和可靠度,对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效率并正确及时地制作企业财务报告,向相关当事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中小企业财会信息。会计核算作为财务的基础活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计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会计学法》明确规定,国家有权对以下事务作出会计核算:资本、有价证券的支付;商品的收到、接受、添加、减少或者使用;债权债务的产生与偿还;基金增减和基金支出;收入、支出与利息的核算;财务成果的核算与管理。
三、中小电器企业案例分析及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一)电器企业概况
某中小电器企业于2010年3月在广东省顺德创办。历经十余年的经营,企业已经发展成一个以线上电器商品销售为主的网络电子商务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一直秉承创意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持续发掘用户需求,以大数据科技为基础开展产品设计创新,努力打造一批引起用户敏感的新品。实用、时尚、成本高。公司从创建至今,紧跟市场时尚,拥抱互联网思维,坚持以优秀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开拓市场,为顾客带来优质的购物体验。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收入确认时间点
电器企业电商销售规模的日渐扩大,为便于与代理商交流,并能更有效地对商品销售状况进行掌握与监督,电器企业搭建了一种简便的销售系统平台,代理商每销售一次商品后,都必须在这个平台上对产品种类与货款数量做出严格筛选与简单汇总。在通常情形下,当代理确定订货并收到后,电器企业便可以通过在上述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直接接收代理所上报的商品销售数据,将其视为销售收入的一种相关依据。这时,用户所缴纳的商品销售款项将由购买者账户转移到代理账户,而代理也必须按约定的日期把货款存入电器企业账户,这样就等于该产品的全部经济收益都已经流入了电器企业,而卖出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也得以准确计算,而商品销售的全部成本费用也亦可准确计算,所以虽然目前消费者还尚不能确定产品是不是合格又是否满意。但是由于在电子商务的营销平台里还不是淘宝网或者支付宝这样的可以短暂沉淀资金的管理系统。因此,售卖出去的产品也很少出现退换货的情况,所以所有商品销售的全部风险与收益在接下来都将由购买者来负担。此时达到了确定营业总收入的时间要求,电器企业将会参照普通经销模式以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经销模式的营业总收入确定时间节点,在代理商确认订单并收款时确定销售收入。
2.确认电商销售收入流程
当电器企业的代理和买方签订了采購意向后,买方订单并付款,代理确定了订货并收款后。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方的付款方法一般有两种:其一是将微信红包,或者微信转账转给代理的微信账号,这是应用范围最大的一种;其二是使用支付宝平台完成转账。这两种方法一般都是依靠于第三方虚拟支付账号,或第三方交易网络平台为了便于客户服务而所建立的网上交易账号。首先当用户按照在微信/支付宝网络平台上提交的相关步骤完成了申请,就会在微信/支付宝网络系统里与号码相符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和零钱包;其次是登录微信/支付宝账号选择钱包,即可完成从银行卡里存入资金到零钱袋和微信付款等步骤。而每位微信/支付宝用户也都能够将在实体银行存放的现金,从账号里完成了提现、充值和转账等。具体款项缴纳过程,如图1所示是电器企业销售收入流程。
3.买家与代理商沟通阶段
电器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在网络平台上与用户完成购物时的交流,就产品的风格、品质、商品价格等进行了统一,这个过程处于买方和代理商交流过程,实质上也不会进行什么现金流动。因此,这个阶段的电器企业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
4.代理商收到商品阶段
通过这一过程,电器企业会将其产品销售送到一级代理商,代理商拿到产品销售后在市场上出售。电器企业在发售生产后,并不符合销售额的确定标准,而只是减少了存货商品数量,在会计核算上按发售生产的实际成本,签账所发商品销售科目,贷记存货商品销售记录。
5.代理商收到商品货款并发货阶段
当代理商在确定订货、收取产品货款的阶段,电器企业将于此时确定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关的成本费用。电器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候,直接把商品销售款项计入应收账款的科目中。
6.支付代理商销售提成阶段
通常情况下,电器企业每进行一次商品交易,要根据成交额的相应比例向代理人缴纳成本。对电器企业而言,这个费用就是在售卖商品时候产生的成本费用。
7.物流费用会计核算
第一种情形,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售卖的产品,经代理后直接发送给买家,而通常情况下,代理会在固定日期内把产品货款与商品的快递费同时交给电器企业,而电器企业在获得物流企业运费发票时,统一付款给快递企业配送费。电器企业公司通常在会计核算时将其货运费作为代收款项目处理,或直接把代理商在顾客身上缴纳的运费作为代收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的科目。
第二种情形,电器企业实际提供给快递企业的配送费,相当于从代理商获取的快递费。但通常,由于电器企业每个月的营业额都不少,而且由于与快递企业长期合作,所以快递企业也会给予电器企业相应的优惠。电器企业按照优惠后的总额贷记其他应付款-物流费用,多收的那部分将冲减当期的销售费用。
第三种情形,电器企业实际支付给物流企业的物流费超过由代理商获取的配送费。此类情形出现于有包邮等优惠活动时,此处的包邮是指用户在选择产品时没有缴纳产品运费,运费由小熊家电来负担的一个销售活动。这个情形下可将产品运费看成是由产品货款来补偿的,将之当成销售支出进行会计核算。
四、中小电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确认时间点不合理
传统的财务会计业务中,由于买卖双方所采用的都是现实币种,主要包括了现行存款和其他票据。因此,在会计业务中分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两种。而随着电子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使用也出现了类似于电子现金和电子支票这样的新型币种,然而会计政策中并没有关于这类新货币对应的会计科目以及入账价值的明确规则。
针对电器企业的线上经营,不同企业的会计人员在会计成本核算这类电子货币时,因为准则的不统一而造成确认收入标准的不一致。因此,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修改《我国企业准则第14号-财务收入》的文件,在其中提出了一些针对电商企业政策方面的规范。对于电商企业整体来说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按照新版财务收入标准的规定电商企业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可能会要求并入主体实行新旧制的换算,因为这样会增加核算的成本费用和减少了会计核算的准确度,降低企业确认收入的效率高频率的线上交易及频繁变更的销售政策,使得企业偏向于简化对收入确认的核算;二是由于线上交易的退货换货等变化、调整,还可能致收入时点难以确定。电商企业由于环节繁多,交易链电商企业有更大的可能性会高估收入,而不能有效地对收入进行确认。
(二)物流费用会计核算操作过程缺乏监管
会计过程规范离不开完善的法规监管环境,而目前我国对于网络金融的法规制度与标准也还不够健全。随着网络金融的不断革新,新的电商商业模式涌现,而相应监管制度跟不上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新型电商企业的惩戒力度较低,水平相对落后。
在当前,由于国内相关部门非常重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监管区域广阔,监管机构繁多,虽涉及我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但各监管部门组织间的职能分工并不清楚,极易出现监督管理重复或监管不力的问题。为推动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国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主管部门于2015年7月,在我国人民银行的组织下建立了业务自律机构,即为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协会组建之初,即开始建立了各项制度,并采取了各种举措和章程,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活动。但是,该商会依然是一家比较松散的商业机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成员行业和服务业者的自律,参与消费金融服务活动的电商企业往往徘徊于商业金融的灰色地带。而对于规避法律监管,部分企业则坚持认为金融监管是一个商业信用活动,对司法监督困难度较大。因此,相关的立法标准也至关重要。
而电器企业的会计监督机构主要由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电器企业内部监督组织能够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效地了解公司的经营问题。因此,从理论上说,能够在根源上对经营活动的全部实施监督,其监管是最有效的。
(三)物流费用涉及的收入确认问题
电器电商企业一般需要依托于快递企业进行交易,把产品运到普通消费者手里。电器企业如果需要通过第三方的物流配送业务,则需要缴纳与对方相应的物流费用。该物流费用的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类不同情形:如果电商所缴纳的物流费用远小于实际支付费用,则公司可将物流费用作为其他应付款——物流费用,待实际支付完毕后再将其转移为运费12元,消费者缴纳相同运费12元,则公司缴纳同样的12元运费费用,而此类情况往往需要按照收货地和订购商品量上的差异而涉及不同的物流收费。因此,一般难以灵活作出调整。
五、中小电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收入时间点
由于电器企业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很多,覆盖面较广,一般收入占有的份额很大。在新收入标准下,电器企业在一般收入的确定方面所受到的干扰特别大。因为传统的电子业务通常都是属于线下贸易,而电器企业则依托于代理商关系,对贸易的进行期限、计算方法等环节的确定或选择上弹性较大,从而在会计核算中对通常收入的确定方面都会受到一定干扰。但在普通小型电器交易中,由于电子貨币的使用时间和对产品及业务的控制权转让之间具有相应的时间差,因此就算产品管理权已实现了转让,虚拟货币收入也不能作为正常总收入。电器企业的订单通常按如下过程进行:由电子商务公司通过代理商展示商品并售卖产品,由买方线上拍下订单货款之后由卖方委托物流公司运输产品,买方在交货后确定交货,由代理商将产品货款转入到小商家的账户。按照最新收入规定,只有在第三个阶段完成并确定收货后,电器企业才确定总收入。这里出现了一种比较特别的情形,就是由于电器企业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促销服务,这一类情况属于附有无条件退货或销售后退回合同的产品,因此必须先把退货总额视为可变对价,然后再将变动对价分摊到所有与此相关的项目履约权责中。如果用户不自己主动选择的方式收货,则电商公司对该产品的收入确定时间点,必须是在退换货时间过后。
(二)加强物流费用会计核算操作人员的管理
电器企业公司在做好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将做好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培养,做好会计人员教育和会计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审计工作。增强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预防道德风险,强化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同时适当考虑到对管理者进行适当激励,可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形成了一个全面、科学、合理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真实、全面地体现了经营者的经营实力和经营绩效。以适应信息用户(如股东、债务人、政府有关部门)对经营者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对公司效益的评估与认识的需求。同时,还设立了一定的投资决策失误调查机制,使企业管理者的评价、激励和约束公平合理。
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的档案声誉,建立内部激励机制,防止审计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声誉是市场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良好的声誉有利于经营者的长远发展,而不良的声誉记录则会使经营者被赶出管理市场,甚至毁了他们的终身职业生涯。所以,建议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的信誉档案,并由相关组织定期对其绩效与行为做出评价,并将其声誉评估记录在案。经营者的不良情况必须随时进行通报,促使经营者摒弃短期行为,谋求长远效益。
三是对会计从业者的法律意识要从根源上加以控制。首先,国家规定要将与会计监管有关的企业法规制度,融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教学内容之中,借此来加强企业会计从业者对会计监管理论性的掌握,从而增强会计从业者对企业内部会计监管意义的理解,从而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其次,电器企业对会计从业者要定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企业职业道德,法规制度和会计从业者的工作职责等,以提升电器企业对会计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实力,让会计从业者可以为公司提供更有效的财务和资讯,从而监督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为电器企业发展壮大起到了推动作用。要确保电器企业可以得到真实的财务资料和资讯,就需要不断完善对电器企业财务监督。首先,电器企业要增强内部对财务监督工作重视的意识,加大对电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工作的实施力度,从电器企业制度上落实了审计监督工作的职责范围,让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可以发挥其功能,为电器企业管理层提供了真实的财务资讯,推动电器企业发展;其次,电器企业管理层要做好各部门间的联系,为防止伪造财务报告的状况发生,电器企业要通过彼此控制,共同监管的方式来保证各部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稳定物流费用和收入确认时点
新收入规定下电子商务公司的收款确定时限和地址,当消费者签收产品并确定收运后,以及签收产品未能进行确定收货,收款确定时限和地址便为超出产品退换期限。通常情况下,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在接受产品并对其十分满意后会在第一时间确定收运,而消费者本身对产品并不满意或者对其在产品质量色差方面等状况存疑时才会进行延误确定,所以电器企业公司应保证售出商品的品质,避免以次充好的现象,并且在披露有关产品的信息详情后会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使消费者及时对产品色差尺寸等状况有所认识,如此就可以有效提高消费者本身对产品的信心,从而达到了督促消费者本身按时确定收运时间的效果。并且在此基础上稳定物流费用,在使买家满意的前提下使物流费用成水平价格方便会计核算。
六、结语
综上分析,由于电商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革新,创新的组织方法也在持续变化,其目前新商业模式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因此,电商类中小电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问题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如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客观性等。从财务会计角度看,目前中小电器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数据安全性不高,缺乏对业务流程的监管,会计基础薄弱等。为此,本文研究了中小电器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也提出了幾点会计核算的优化建议,如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加强会计基础等。以期为中小电器企业会计工作的改进和顺利适应新会计准则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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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济宁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