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星 谢金珊 贾天缘
(1.长春人文学院 2.东北师范大学)
中注协于2011年进一步修订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以期通过实时对话的方式监督事务所执业过程以切实提升审计质量。本文探讨执业质量检查对审计质量的监管效力及作用机制,并针对中注协监管及事务所执业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中注协的执业质量检查能切实提升审计质量。依据法律不完备理论,中注协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外部监管机构,能够在缺乏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况下有力监督并进一步减少审计市场中的违规行为,从而实现提升审计质量这一监管目的。由于中注协带有半官方背景,具有较好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其执行的执业质量检查监管能够促使审计结果的优化。这意味着该检查程序会促使事务所和审计师执行更为稳健的审计,通过扩大审计范围、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搜集更多的审计证据等实现对潜在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最终实现审计质量的提升。
被执业质量检查的事务所会面临着更高的监管压力和审计风险。具体来讲,中注协在完成全部检查程序后,会对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和审计师视严重程度给予惩戒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故而接受执业质量检查的事务所会感知到更高的惩戒压力和风险。同时中注协会对外公布检查情况,会受到投资者、媒体等的密切关注。被惩戒的事务所或审计师将会面临着更高的声誉损失,为避免声誉受损、客户大量流失等不良后果,事务所和审计师会在审计工作中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谨慎工作以改进审计质量。
执业质量检查推动事务所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以提升审计质量。我国大多数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维系需要依托审计师的“个人关系”,审计师的社会资源在业务承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审计师与事务所特殊的契约关系掣肘了事务所进行内部治理的进程,只有面对监管等重大外部检查风险时,事务所才有通过委派执业经验更加丰富的审计师即所内审计师升级变更来提升审计质量的动力。
行业检查和声誉机制的外部约束推动所内审计师升级变更。审计师是审计风险的第一承担人,事务所监管审计师个人行为的动机不强。只有面临声誉损毁的外部风险时,事务所才更有可能整合内部审计资源来规避现有业务潜在的风险。因此,被检查事务所更有动机进行所内审计师升级变更,以回应执业质量检查提出的完善和贯彻执行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
中注协的执业质量检查的监管重点是提升事务所从事的业务项目审计质量水平,事务所在高标准的监管要求下,有动机和压力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手段以降低监管压力和审计风险,具体表现为通过所内审计师升级变更达到执业质量检查的要求。高质量的审计师检测出报表中错弊的可能性和可靠性会更高,审计师本身的胜任力、怀疑态度与技能对审计质量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事务所会通过内部调整即所内审计师升级变更这一内部控制手段实现审计质量的提升。
大规模事务所更有动机和能力在被检查之后迅速做出审计师升级变更以提高审计质量。一方面,出于维护审计声誉的考虑,规模大的事务所对风险更为敏感,更有动机去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经历执业质量检查后更可能通过所内审计师升级变更来主动提升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规模大的事务所有较强的执业能力,也具备更为完善和成熟的质量控制标准和体系,可以高效率重新配置事务所内部资源,快速实现审计师的升级变更。
相较于国有企业,事务所在被执业质量检查后,更有可能为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师的升级变更。由于国有企业会受到来自于国资委和监管部门更加严苛的约束和关注,会计信息可能更为真实可靠,相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审计风险更高,事务所为非国有企业升级变更审计师的意愿更强。
基于以上研究可知,执业质量检查促使事务所采取审计师升级变更来规避审计风险,大规模事务所更倾向于为审计风险高的非国有企业升级变更审计师以提升审计质量。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第一,中注协应强化执业质量检查的力度和专业性。目前中注协所执行的执业质量检查对象每年数量十分有限,这使得执业质量检查所发挥的监管作用缺乏对审计市场总体的影响力,将检查范围进一步覆盖到更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分必要。此外,中注协应提升检查队伍的专业性,避免独立性欠缺、检查结果存疑的问题,更好地实现执业质量检查的目的。
第二,中注协应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中注协应更充分利用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同时参考行政处罚条例,修订相关的惩戒制度,逐步加大对事务所不合规操作的惩戒力度,通过严厉公正的惩罚及审计结果的透明化起到对全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震慑作用,促使事务所自觉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第一,上市公司应当重视执业质量检查。为避免未来的经济利益和职业声誉受损,在面对执业质量检查的严格要求下,事务所应致力于更加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去降低潜在的声誉和惩戒风险,这不仅要求事务所在态度上重视审计质量,更重要的是需要事务所在实践中积极回应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审计质量。
第二,大规模事务所可通过审计师升级变更提高审计质量。特别是针对审计风险更高的非国有企业,需要合理调配事务所整体的审计师资源以提升审计质量。执业质量检查有助于事务所完善和落实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提高审计标准。事务所需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保证事务所未来的长久发展及“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