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下的闭环供应链网络优化
——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为例

2023-08-22 13:40:39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江苏扬州225127
物流科技 2023年14期
关键词:动力电池闭环逆向

朱 辉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江苏 扬州 22512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离不开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效管控,而一系列具体政策则是政府开展市场干预活动的主要抓手和工具。在政策的扶持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产能和销量也在不断增加[1]。然而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在未来的10~15年时间内,受动力电池性能自然老化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的动能电池报废会迎来一波“高潮”。虽然我国在传统动力汽车的逆向供应链网络建设方面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然而由于相关闭环供应链网络的构建形式和建设诉求存在本质区别,在面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报废、回收工作时,各级政府仍需做好多方面的“功课”来把握全新的产业格局和网络构建模式,并在这个基础上采取多元政策进行有效的干预、引导,以此来进一步保证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和市场资源循环回收机制的健康发展与有效构建。

1 概念解读

1.1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所谓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就是指以非常规燃料——通常指电能或者以新型动能供应原理来为汽车提供动能的电池[2]。从广义上来讲,凡是以“产生、释放并输送电能”为能量发生结果的电池都可以被视为是新能源汽车电池的概念范畴,即相关装置可以事先借助氢能、太阳能等能源来产生可供汽车驱动的电能;而从狭义上来讲,只有完全借助电池内部反应完成电能产生、释放的装置才能够被称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本文将从狭义概念出发撰写概念支点。

1.2 政府干预

从广义层面上来看,“政府干预”泛指以政府为行为主体对非政务领域活动施加影响的行为;而在我国常规的语言环境和社会认知下,“政府干预”特指中央及各级政府对相应区域内市场发展内容、方向、模式和程度进行调控的活动——这也是本文相关内容撰写的概念支点。

1.3 闭环供应链

闭环供应链是2003年提出的新物流概念。闭环供应链指的是企业从采购到最终销售的完整供应链循环,包括产品回收和生命周期支持的逆向物流。它的目的是对物料的流动进行封闭处理,减少污染排放和剩余废物,同时以较低的成本为顾客提供服务。因此闭环供应链除了传统供应链的内容以外,还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传统的供应链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闭环供应链。闭环物流在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大,成为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一个新的发展趋势。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1 国内研究现状

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我国属于新兴且发展速度较快的产业,同时我国对相关领域的各项研究也表现出了十分积极的态势,诸多学者都围绕有关课题开展了较为深入的学术探讨;而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部件,电池无疑在上述研究中占据着相当突出的地位。

潘伟等在《我国电动汽车报废回收利用现状分析和有关建议》一文中,围绕我国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维修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重点指出电池部件在设计、生产阶段中未能考虑到后续回收活动的问题,同时为这一问题提出了“简化电池部件接口设计”和“统一电池设计标准和装配流程”等策略性建议[3]。

叶梓萌在《EPR制度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模式研究》一文中结合“EPR制度”的构建概念、要求和意义,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系统的构建提出了“市场多元化”“产业流程化”“主体责任化”和“链条环节化”的建议,并结合洛阳、牡丹江、银川、毕节、昆山、万安和十堰等城市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产业的具体建设状况进行了理论、实际验证[4]。

郝皓等在《第五利润源:我国逆向物流的商业价值及模式》一文中,以“逆向物流链条构建”为基点,对标多项市场资源的回收体系构建进行分析,其中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的逆向物流系统设计提出了“企业责任综合建设”“政府监管职责完善”和“科研机构技术输出强化”的方向性建议[5]。

2.2 国外研究现状

对新能源交通运输的开发与利用已逐渐成为全世界的发展共识,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和日韩等发达国家、地区在“环保经济”理念的影响下也表现出了对电池等核心部件回收研究的高度重视。

美国学者凯恩斯·杰斐逊在《电动汽车蓄电池的逆向回收设计工艺》一文中,为美国东部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标准的改革提出了相关建议,具体指出蓄电池的逆向回收需进一步重视“地方政府的市场资本、技术和人力引导”,并要体现政府部门对产业主体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日本学者井上信长在《新能源交通电池的回收产业体系建设》一文中,提出政府要在尊重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利用信贷担保政策调整、税收政策调整、产业补贴标准调整等手段来对有关主体进行间接引导,同时为相关企业提供可靠的市场行业发展数据,从而做好“逆向链条信息库”的建设工作。

3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建设的意义

我国已进入“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各项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集约型整合成为了诸多产业共同关注和同步研究的重点。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新兴的并且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后续发展效能的产业,自然应当在资源节约化建设、转型的道路上走出更具代表性和效能性的路线。本文认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网络建设活动的意义是比较突出的,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有利于降低企业、行业的生产成本

对于企业而言,“提高利润+压缩成本”是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基本方法,同时也是增强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强化企业社会效益创造能力的核心路径。在新能源汽车的诸多配件中,电池无疑是造价最为昂贵、工艺最为复杂、工时消耗最多的一种,相应地,相关企业在电池研发、生产、组装、维修方面所投入的资金量也非常可观,而新能源交通行业围绕电池所开展的一系列商业化活动无一不需要高昂的成本,这些都给企业、行业的高效益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通过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相关企业、行业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和质量完成电池等核心部件的有效回收和二次投用,从而在电池等部件的生产、组装、加工、维修链条上省去更多非必要环节的资源投入,一方面降低了相关生产活动的资金、工时和人力投入,另一方面也使生产活动的过程性链条更简约了,从而有效降低了企业、行业的生产、管理成本,为其经济、社会效益的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3.2 有利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市场

新能源汽车之所以被冠以一个“新”字,就是因为其摆脱了对石油等传统能源的依赖,能够凭借更具环保效能的能源为人们提供便捷的汽车产品。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从当前的技术水平来看,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电池中仍旧存在着一些对环境十分有害的物质,这些物质如果不能在电池报废后被及时回收加以处理,势必会对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通过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相关行业可以在政府引导和自身行业合作机制的双重促动下,积极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电池等核心部件的“回收—处理—加工—投用”的循环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老化、报废电池未经处理流入自然环境的可能;此外,相关闭环供应链网络的建立,还可以有效缩小新能源企业、行业的电池生产规模,从而控制相关生产活动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增添可靠的助力。

3.3 有助于促进相关技术的持续性突破

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巨大发展空间的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建设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而这段路要想走得更加平稳、顺利,就必须对各方面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以关注。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大多数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通常都将主要的研发资源集中在汽车电池的性能强化方面,而对电池等核心部件的回收和二次加工投用则普遍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殊不知,电池等部件的回收、二次加工投用所涉及的技术项目往往更为多元、复杂,如果能够取得关键性突破的话,对企业自身乃至行业整体技术水准的提升都是大有裨益的。

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后,相关企业为了能够从这一供应链网络中获取更多利益,必然会自发开展电池等核心部件的回收、二次加工投用技术的研发和试验工作,而这些也会反过来促进行业总体技术水平的提升;此外,受益于政府给予的资金、政策扶持,相关企业、行业在相应技术的研究、试验方面也会拥有更为便利的条件,研究、试验成果的商业化投用所必须经历的环节将得到有效控制,这将为整个行业的技术突破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4 新能源汽车闭环供应链网络建设方面所存在的具体问题

“改革”的前提必然是问题的存在,而有效的改革措施也必定是对标一系列现存问题设计、执行的。基于这一方面的客观认识,政府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要结合当前闭环供应链网络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现阶段市场发展多个领域的现实问题来做深度分析,具体提炼、整合出最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将之作为主要标靶为后续工作策略的制定提供可靠参考。具体而言,现阶段这一方面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下列几项。

4.1 闭环供应链上的企业缺乏合作,导致资源化成本高且效益不经济

就目前情况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闭环供应链网络中的动力电池生产方、汽车生产方、汽车经销方等主体在逆向供应链建设方面所表现出的交互合作诉求远未达到理想的标准,甚至会出于短期成本的考虑而放弃有关资源回收方面的合作体系构建,将自己置于“责任外围”的错误位置。此外,在实际经营过程当中,还存在有关供应链上不同主体之间非但未能表现出的合作意愿,反而还会围绕一些“灰色”经济利益开展恶性竞争,导致原本稀缺的网络建设资源被进一步消耗。即便是那些主动参与到动力电池回收研究中的企业,也经常会因为技术、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的匮乏而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整体协调性较差,抬高了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的有效建设成本,从而导致逆向供应链的构建质量难以提升甚至反向下滑。

4.2 逆向供应链的打造及回收成本较高,影响其回收积极性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具有“成本高、效益低、环节多、技术要求高”等多方面的负面属性,这无疑是导致相关商业主体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因素。在将报废的新能源汽车回收之后,回收者需要拆卸动力电池并对其剩余能量进行检测,以此来判断电池的剩余利用价值,然后根据检测结果将电池投入后续的分选环节,这个过程对人力、技术和时间成本的要求很高,有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对应条件或者受逐利思维的影响而不愿意或无法执行;另外,针对动力电池的综合检测可以通过梯次模式开展,残电释放、机械拆解、零件粉碎和材料筛取等环节都非常重要,而执行这些环节的成本也会因受很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居高不下,也在客观上拉长了有关主体的经济效益回收周期;还需要提及的一点是,新能源汽车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必然会呈现出很快的技术更新速度,但生产品牌、汽车车型等差异会导致动力电池规格的花样繁多,这一方面规范的缺失也会为逆向供应链的构建、完善带来极大的不便。

4.3 逆向供应链中回收拆解利用方面缺乏法律法规及标准化管理体系

当前阶段,我国各级政府已出台了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各项规范在内的多项有关机动车回收的法律法规。然而必须要认识到的是,这些法律法规普遍是针对机动车制定的,而新能源汽车由于制作工艺、机械构造、关键部件等方面的特殊性而不能完全适行有关要求,有些地方甚至还会与相关条款的规定存在事实性矛盾,这就容易在客观上造成新能源动力电池逆向供应链条构建畸形以及相关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也会给相关行业回收链条的优化发展带来方向性混乱。

5 政府干预视域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的优化建议

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要以体系性、实效性的策略框架的构建与完善为核心前提,这一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的优化构建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政府要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发挥自身“协调者”和“统筹者”的角色作用,重点从创新发展环境营造、回收利用体系建立、行业标准设计等角度切入来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实现理想的行业建设、改良目标。

5.1 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营造创新发展的环境

各级政府应当对从事新能源汽车回收——尤其是动力电池等核心部件回收行业的市场主体与直接消费者给予较大力度的补贴,同时制定、颁布有关部件的回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有关企业、消费者参与动力电池逆向供应链构建的主观积极性。另外,各级政府还需要采取适当的引导举措来鼓励有关企业把科技研发的重点转移到核心领域和商业模式上,使之在动态化的研发、创新过程中发现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策略予以解决。在完成这些方面的工作后,各级政府还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领域集中,并积极牵头设立相关的政府专项或由政府主导的多方基金。最后,各级政府还应当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的构建及相关产业的初期成长阶段进行“定向帮扶”,采取诸如发放补贴、放宽贷款担保条件、政府注资等措施来促进有关企业的快速成长,从而为有关产业的闭环供应链构建提供更多的市场支点。

5.2 加快建立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为主导的回收利用体系

我们必须要认识到的是,目前在新能源汽车关联行业当中,国内的生产方责任体系尚未有效地建立、健全。此外就已制定、推广的相关制度而言,其具体内容条款对责任履行主体的约束力还比较弱,相应的执行效果也只是做到了“差强人意”,还无法完全满足实际需要。针对这一系列现实问题,国内各级政府务必要在机动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建设过程中制定针对新能源汽车生产方的责任制度体系,以此为核心依据,结合关联产业的发展、建设经验,依托积极性的逆向物流模型RLOM等载体提高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效率。在开展相应工作时,各级政府首先要在法律法规体系中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主体的责任核心地位,对提供动力电池等核心部件回收服务的站点提出选址、布局等方面的要求,以此来确保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初始环节中生产方责任的落实;其次,各级政府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时不妨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同领域的先进经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宏观体系构建中植入一体化的核心部件回收市场机制,采取积极手段促成有关行业主体之间回收业务联盟的建立与发展,促进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的有效形成。

5.3 制定规范完整的行业标准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品牌、车型、技术水平等的不同必然会导致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具有不同的规格,与之有关的回收工作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为了进一步解决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条网络构建方面存在的非标准化问题,各级政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有效的干预和指导。首先,出台地方性的市场建设法规来统一当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各项生产指标,建立健全动力电池从制造到回收流程的标准体系,出台相应的技术标准,对动力电池的市场回收技术提出更细致的规范;其次,对标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模式,制定、实施相应的回收管理政策,杜绝动力电池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私拆滥用的问题,从行为主体的资质角度出发确保关联性回收活动的开展质量和效率。

6 结 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建设和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科学引导和有效管控,这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建设集体化、公平化的核心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切实认识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闭环供应链网络构建、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的手段推进对有关领域逆向闭环链条的政策性指导和法律法规规范,以此来促进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环保建设理念的科学落实,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念的丰富与完善提供充足的资讯。

猜你喜欢
动力电池闭环逆向
逆向而行
动力电池矿战
能源(2017年12期)2018-01-31 01:43:00
动力电池回收——崛起的新兴市场
资源再生(2017年4期)2017-06-15 20:28:30
逆向解答
单周期控制下双输入Buck变换器闭环系统设计
黑龙江电力(2017年1期)2017-05-17 04:25:05
双闭环模糊控制在石化废水处理中的研究
环境科技(2016年5期)2016-11-10 02:42:12
《动力电池技术与应用》
电源技术(2016年9期)2016-02-27 09:05:45
《动力电池材料》
电源技术(2016年2期)2016-02-27 09:04:43
最优价格与回收努力激励的闭环供应链协调
一种基于全闭环实时数字物理仿真的次同步振荡阻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