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我国生态治理的道路与原则

2023-08-22 06:59吴云飞
关键词:视域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

吴云飞,刘 琳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从各方面统筹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已成为一项历史使命,我们开始从以往粗犷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高质量的全面发展,意识到保护自然生态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关联性,生态治理日益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在此之前,国际社会也以开始注重生态治理,世界各国努力寻求国际间的生态治理合作。但是,随着美国于2017年退出《巴黎协定》之后(其于2021年又重新加入),似乎在这里产生了一些疑问:“生态治理”本身是否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治理概念?换言之,我国的“生态治理”同资本主义式的“生态治理”是否在原则上存在差异?“生态治理”同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国生态治理的原则底线是什么?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拟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对生态治理同国家治理的关系、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同现代化进程的关系进行考察,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一些有助于推进我国生态治理未来发展的治理原则,并在理论上进一步印证我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先进性和正确性。

一、生态治理与国家治理具有内在一致性

生态治理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方面,人们在享受工业化带来的便利之时,也感受到了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弊端,从而产生了保护生态的呼吁;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信息交流更加方便,这种社会呼吁逐渐聚集为社会思潮。因此,“生态治理”体现了社会群体的现实需求,是国家治理的一种具体表现,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一)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治理理念

我国的生态治理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基础之上的。而在探讨具体的国家治理措施之前,有必要首先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的“国家”这一范畴进行考察。马克思曾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人不是抽象……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1]1因而,“国家”不应该被理解成永恒的、抽象的概念。恩格斯也指出:“国家绝非于外部强作用于社会的一股力量……确切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2]187同样地,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3]7,并且进一步指出,这种“阶级矛盾的产物”必然会通过无产阶级为争取自身解放的革命斗争而最终被消灭。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的视域里,“国家”这一范畴本身包含着历史性,是在现实的社会物质交往中诞生的历史产物。我们所处的时代,由于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国家”这一范畴似乎外在地表现为普遍存在的普遍概念,但是对于“国家”这一范畴自身而言,由于其在历史唯物主义层面的发生机制,其内在地就包含着对普遍性的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如果说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1]422并进一步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22因此,同资产阶级所理解的抽象“国家”概念不同,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的“国家”这一概念并不是具有普遍形式的普遍产物,相反,“国家”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产物,是在历史中生成的,同样也必然在历史中消逝。

由于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国家”这一范畴内在地缺乏普遍性,因而,建立在“国家”之上的“国家治理”同样也内在地缺乏普遍性,也即是说,国家治理绝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受到其国家性质以及一定的自然与社会历史因素所影响的。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的视域下,资产阶级及其前时代的“国家”这一概念在以往的阶级社会中代表着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机关,这种“国家”的基本治理理念是为了满足特权群体的需求进而维护其阶级利益及阶级统治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共同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1]402因此,不难看出,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而言,它们的作用就是代表着资产阶级作为其社会的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因而,资产阶级其国家治理理论本身就是阶级统治的产物,是建立在阶级压迫基础之上的、维持其阶级统治地位的、使其阶级利益最大化的治理原则的理论表现。也即是说,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而言,其国家治理理念是资本主义式的,而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则恰恰相反。因此,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任何一种国家的基本治理理念都是建立在其国家性质的基础之上的,不存在普遍形式的国家治理,因而进一步对于我国的国家治理具体措施的探索必须要同我国现阶段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性质相适应。

(二)生态治理以国家治理为主导

对于生态治理而言,其根本性质是从属于国家治理的,是国家治理在生态环境层面的延伸与表现。首先,生态治理同国家治理具有发生学层面的一致性,二者都是通过社会群体的需求产生的、为了满足特定群体特定利益的治理需要的行动反映。其次,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其职能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即对内实行政治统治并进行社会管理,对外开展外交以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生态治理一方面作为国家内部社会管理的一环,是国家治理的对内维度的重要表现;另一方面,生态治理同时又作为世界各国人民具有某种共性的利益诉求,是各国交往的一个核心利益的围绕点,因而生态治理同样地体现出了国家治理的对外维度。

传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会自发地调节社会经济的运转,这种理论强调“看不见的手”对于市场主体而言的主导性作用,在生态治理层面依然有一些群体持有这种观点。他们在生态治理层面反对国家干预,主张将自然资本化、将生态环境纳入资本主义的价值评估与流通的体系,认为自然生态环境自身会通过资本主义市场机制的“看不见的手”而自发地调节为一种均衡的状态,因而不需要国家行政力量的参与。例如,保罗·霍肯等人所主张的“绿色资本主义”[4]便是这种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理念的具体体现。但是,这些资产阶级的理论家们并没有意识到仅仅依靠市场调节往往会陷入困境,因为市场上的主体总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而,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自然资源的滥用,并导致了市场整体的生态负外部性。[5]37-45,97这种由于市场主体造成的、作用于市场整体的负外部性又会进一步影响其自身的运行机制,进而导致市场调节的失灵。“它的发生常常以进入市场的主体自愿为前提,出发点上的平等和自由,使被奴役者在不平等的结果面前自饮活该性。”[6]因此,从传统资产阶级经济学出发的纯粹自发性的“自由主义式的生态调节”治理观念,最终会走向这种观念所期待的治理图景的反面。

因此,为了克服这种传统治理理念所产生的缺陷,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将市场与计划二者都看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手段,进而超越资本主义“唯市场论”的经济发展范式。基于此,国家必须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力量去主导生态治理,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调节社会生产,确保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此外,生态治理本身也要融入国家治理的体系之内,保证生态治理能够切实地实现其治理目标。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无论对于生态治理同国家治理二者的发生学机制、国家治理职能的体现,还是在治理目的的切实实现上,生态治理总是表现为从属于国家治理,且是以国家治理为主导的。

(三)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根据前文分析,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国家治理并非存在着某种普遍的治理形式,而是由国家性质所决定。且在此范畴中生态治理属于国家治理的一个方面,因此社会主义式的生态治理同样应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马克思曾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7]373也即是说,“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显著特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体现了阶级之间的利益对抗,无产阶级代表着人民的绝大多数,代表着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力阶级。在以往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了劳动与劳动者的异化,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然而,却无法完全享受他们这一阶级所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而“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人类历史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其自身同样具有一定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曾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将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即低级阶段与高级阶段,后来,列宁把这两个阶段进一步划分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列宁在《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中写道:“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科学区别,只在于前者是从资本主义中生长起来的新社会的第一阶段,后者是这个新社会的更高阶段。”[8]375总的来说,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相关论述,我们可以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视域下,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同时,也是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正如马克思所言:“共产主义……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9]77-78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的以“无产阶级革命专政”为治理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恰恰是致力于破除人的异化,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因而这种治理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所担负的历史任务,即向共产主义——即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社会的过渡。

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以“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为治理原则的社会主义式的生态治理体现了社会主体同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马克思曾在《神圣家族》中批判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存在着“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10]342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9]78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的视域下不难看出,自然不是同人类相对立的,也不是独立于人类之上的,而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统一的。因此,作为体现着“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它的治理原则应体现着人同自然之间的统一,应表现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的生态环境利益诉求的治理模式。因而,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同,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的出发点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治理目的是为了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治理成果是为了同整个社会及人民群众共享。

二、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为理论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继承发展,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高度一致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种治理理念既不是以实证式的“无批判的人类中心主义”为依据,也不是以浪漫主义式的“伦理的生态中心主义”为原则的。[11]事实上,这种治理理念是对传统资本主义治理模式的真正超越,它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自己的指导原则,以人的实践活动作为其治理的现实基础。因此,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其自身绝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治理模式,也绝不同于当今发达国家曾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一)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同资本主义生态治理具有原则上的异质性

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视域下,“生态危机”仅仅被外在地理解为生态系统的“供需危机”。当今部分资产阶级的理论家们强调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去调节这种生态系统的“供需失衡”,而这种调节手段最终会在资本主义逻辑的框架下走向自己的反面。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下文简称为MA)指出,人类同生态环境之间的“效用”联系是通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这一生态系统的规定性而实现的。MA同时又指出了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福祉而言所具有的四种主要的服务功能,即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支持服务、文化服务,它强调生态治理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这些“生态系统服务”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同时,MA又不置可否地指出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也是生态治理需要考虑的一部分。[12]20-25在这里MA似乎是创造了一个看似完美的对生态系统问题分析的范式,一方面从人的主体性层面出发以生态系统对于主体的“效用”去考察生态系统所面临的危机,另一方面,又指出生态系统其自身又具有不可忽视的“内在价值”。然而,这种看似“全面”的分析范式不过是将生态系统的内在矛盾外在地表现出来了,不过是将内在的矛盾驱逐到外部世界、以外在性形式表现为两个极端——以人的主体性出发的无批判的实证主义和仅仅是外在性批判的伦理主义,因而根据这种分析范式所引出的生态实践则在现实社会中表现为:一方面强调自然同人的“效用性”,要求生态系统服务合理的市场化分配;另一方面则呼吁对自然的尊重与保护,尊重自然自身的“内在价值”。可见,MA已无意间将“生态系统服务”这一生态系统的外在规定性给商品化了,它将人类同生态系统的内在关联通过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而彻底去除了。因而其治理原则也不可避免地趋向两个极端,并且它企图通过一种极端来抗衡另一种极端,即通过伦理式的“生态中心主义”去抗衡资本主义式的“人类中心主义”。很显然,这种抗衡的结果必然是资本主义式的“人类中心主义”取得完全的胜利,而MA所不置可否地指出的对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的重视,在现实社会运动中所能表现出来的仅仅是一种幻想——仅在道德层面的、无力的呼吁。

由于MA无意识地将生态系统服务商品化,将“生态系统治理”问题理解为“生态系统服务”的供需问题,因而,展现出了由传统工业文明的发展所产生出的一个矛盾:一方面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于人类以及现代工业文明本身来说具有不可缺少的“效用性”,另一方面,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对生态系统所产生的巨大冲击使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不断地下降。这种内在矛盾恰恰体现了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所体现出的粗暴原则之矛盾性。而对于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其治理原则并不表现为人同自然的分离,而是处处都体现出人同自然的内在统一性。习近平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3]435,也即是说,对于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绿水青山”并不是同“金山银山”相对立的事物,二者会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发展而互相转化,因而,它们之间所体现出的矛盾仅仅是发展中的矛盾,这也同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在其发展进程中所体现出的内在矛盾性相区别。因此无论从人同自然之间的联系,还是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体现出的矛盾之性质而言,社会主义生态治理都同资本主义生态治理具有原则层面的异质性。

(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传统工业文明发展的迫切要求

每一次文明的转变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层面来说,都是具有空前的历史性意义的。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标志着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达到了质的飞跃。伴随着17和18世纪以欧洲为主的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在这种社会运动中相应地产生了。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巨大生产力在短时间内无情且迅速地控制了它所能控制的一切领域,开启了现代世界文明的“新范式”——这种文明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胜利而宣誓了它的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的胜利,因而对于工业文明自身而言,它的产生同资产阶级的世界性统治是密不可分的。在以往所处的文明中,人类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顺应性的关系,人类生产活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自然的状况,人对自然力的利用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而这种以资产阶级为主导的工业文明,在它发生的初期对于全体人类社会而言起到了非常重大的历史革命意义。这种新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生产方式创造了比以往任何文明阶段都要大得多的生产力,使人们对于自然力的利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而为人类的真正解放创造了物质层面的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405可见,资产阶级工业文明对于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而言,起到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而这种工业文明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却逐渐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它通过它的生产方式造成了人的异化——使人类逐渐从“文明的形态”走向“野蛮的形态”,工业文明由于其内在地包含着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一种自我束缚的生产逻辑,因而它不可避免地在社会和自然这两个层面产生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对于社会层面而言,工业文明所创造出的世界法则使得人类依附于资本,而资本内在地具有增殖的要求,这种增殖的内在要求仿佛形成了一种资本的绝对命令——不断地要求活劳动的积累。资本的这种内在逻辑必然会导致生产的社会化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社会上总是会存在部分的剩余产品,一方面,工人无法占有全部的社会商品,因而,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中会产生这样的一种经济事实:“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产品越多,他就变成廉价的商品”[9]47,因而,这种工业文明在其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创造贫困;另一方面,对于自然生态层面而言,这种工业文明同时具有反生态的本质特征,即由于这种工业文明所持有的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对自然资源不合理的掠夺成为这种生产模式的表现,因而会产生这样的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工业文明愈发发展对于自然资源的索取就愈发深入,这种工业文明愈发发展对于自然资源的破坏就愈发严重。这种工业文明所体现出的生产模式一方面要求对自然资源的深入开发而另一方面却在不断地破坏自然资源,因而这种模式注定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无论是在社会层面还是在自然生态层面,资本主义式的工业文明已经处处体现出了它自己的终结,因而,我们可以确切地说:“按资本主义的方式消除贫困,可能还未等到全球人口脱贫,地球生态系统就早已趋于崩溃。”[14]

可见,对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而言,其在发展的进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桎梏,因而,对于这种工业文明的超越成为了现今时代的一项迫切要求。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导致了人的异化,在这种异化产物即资本积累的过程中生出了对于这种异化破除的内生力量,这种对于异化破除的力量要求建立新的社会制度,要求用新的生产方式代替那已经自缚到无力发展的旧的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而这种诉求则在实际的社会运动中表现为社会主义的实践;另一方面,对于工业文明的那种不可持续的、对于自然生态破坏性的掠夺,同样也需要一种迫切的转变,这种转变是由现实生态环境的恶劣发展所产生出的一种观念的转变,这种建立在现实物质运动基础之上的观念,迫切要求破除在资本主义逻辑框架下的人同自然之间的分离,它坚信人同自然之间存在同质性的共同发展,强调人同自然之间的统一性,这种观念要求在现实层面恰恰表现为生态文明的要求。因而,同资本主义式的资本支配劳动所产生的对自然的无节制的使用不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则认为劳动(或生产)是丰富人的手段,是同自然相一致的,不受到任何异化产物的支配。因此,对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而言,虽然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现今的社会发展而言,无论是在社会层面还是在自然层面,这种工业文明都表现出一种迫切的需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则恰恰是这种需求的回声。

(三)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是对资本主义治理模式的积极扬弃

根据前文分析,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同资本主义式的生态治理分别在社会、自然层面都存在着内在的不一致性,并且随着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社会迫切地需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这一新的文明范式,因而同工业文明的诞生一样,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诞生也具有了世界历史性的重大意义。而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在总体性层面表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这种治理模式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础,同表现为工业文明的资本主义式的治理模式相对应。笔者将在下文从社会历史运动的角度出发去考察这两种治理理念之间的关系。

首先,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绝不是对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的直接否定。根据前文分析,传统资本主义生态治理存在着诸多的弊病。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治理模式在它诞生之初就完全显露出不合理性,这种由内在矛盾所展现出的不合理性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显现的。因此,我们在对这种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进行否定的同时必须高度地肯定它的历史意义,换言之,这种否定是建立在对其历史意义肯定的基础之上的,是在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地通过其自身而进行的内在否定。[15]

其次,社会主义生态理念是对传统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的继承与发展。由于传统资本主义式生态治理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而,社会主义生态治理需要汲取以往治理模式的优点并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生态治理在其发展进程中创造了许多的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尽管由于这种资本主义式的治理模式其自身的内在矛盾导致由这种模式所创造出的先进治理手段无法达到它想达到的治理图景,但这些先进治理手段本身却是应该受到肯定并加以利用的。因而,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其自身绝不是在幻想中的超越,而是对于资本主义治理模式以及其产生的现实之物质成果的继承与超越。

总之,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既不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直接否定,也不是完全抛去传统治理之历史发展成果的抽象理念。事实上,就其本质而言它是对资本主义治理模式的积极扬弃,是对资本主义治理模式内在否定的同时的积极肯定,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层面的现实发生。因而,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强调从现实的社会物质交往出发,在顺应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治理的实现,即通过巩固并运用已取得的社会物质生产力来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以达到其治理之目的,这同时又并不意味着匮乏。

三、我国生态治理应坚持的道路与原则

我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于现代资产阶级代议制国家的形式,在我国,人民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对于我国生态治理而言,这种治理理念应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基础上,于总体性的层面体现出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原则,反映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需求。

(一)以生产力发展为中心:坚持生态富民

根据前文论述可知,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是对传统资本主义治理模式的积极扬弃,因此,这种治理理念与治理模式内在地要求顺应历史的发展,即顺应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与满足社会主体的需要。对于现阶段我国的生态治理而言,一方面要充分地稳固由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所带来的先进生产力成果,即要充分地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生产工具服务于我国的生态治理过程;另一方面,要在充分利用这些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生产工具的基础之上,满足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精神需求,要使得生态治理以历史主体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为治理的出发点。

而在当代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里,存在一种现象:一些群体呼吁生态主义,但却是一种逆现代化的生态主义。这类群体过度地强调农业生产方式对于生态建设的作用[16],他们要求毁掉工厂、阻挠现代生产力的发展,企图使整个社会回到农耕文明时期的交往形式。事实上,这种生态主义是同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相悖的,因而,也同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所坚持的顺应生产力发展的原则相悖的。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17]373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绝不能同生产力的发展相悖。习近平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发展生产力同保护生态二者是可以并进的,生态治理不应走向某个极端,因而,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同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相适应。目前,我国经济总量高居世界第二,但我国的基本国情仍然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同世界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层面富裕起来仍然是现阶段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因此,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绝不可以因噎废食,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基础上,坚持“顺应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与“以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需要为出发点”这两点治理原则,走生态富民的治理道路。事实上,那些反现代化的生态主义思潮除了发出道德上的无力叫喊之外,所能达到的现实的目标就仅仅在于让现代文明回到原始森林中去。因此,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理念而言,必须要警惕那些反现代化、逆历史发展的思潮。

(二)以为人民服务为目的:坚持群众导向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不仅需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需要为出发点,还必须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治理的目的。

在以为人民服务作为治理目的的基础上,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则需要摒弃那种以“观念的改变”为第一性的原则,即治理要从现实的社会群体的现实需要出发。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一个人,如果想在天国这一幻想的现实性中寻找超人,而找到的只是他自身的反映,他就再也不想在他正在寻找和应当寻找自己的真正现实性的地方,只去寻找他自身的映象,只去寻找非人了。”[1]1这即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下,目的的真正实现要以现实的物质力量作为支撑,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基本原则。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不应与治理的现实基础相分离而仅仅在“自身的映像”中寻找“非人”,而是生态治理应首先找到它的“现实基础”,即人民群众对于营造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必须要以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为治理的出发点与目的,要体现出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治理理念,要切实地弄清楚生态治理为谁而治、造福于谁。因此,在实际的治理过程中必须要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考察,治理应抓住重点,要坚持群众导向,治理要充分地考虑到人民群众亟需的生态环境要求,且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指标。质言之,治理不应局限于单一的生态指标,而应切实地以现实的群众需要为治理目的,这样才能使治理真正地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以制度性建设为基础:坚持协同治理

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应摒弃传统资本主义的“唯市场论”的主张,将市场和计划都看作是治理的手段,要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生产来调节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分配。这即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需要在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以为人民服务为治理目的的原则上,通过国家的行政力量对生态治理进行合理的调节,使之克服并超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下的唯市场主义的治理弊端。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行政权力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而言具有主导性的意义。

而事实上,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的进一步执行而言,行政权力光有主导性是不够的,还必须要体现出政府的前瞻性与正确性,以保证治理的成效,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与先进的管理体系来对行政权本身进行约束与指引,以法督治,加强治理体系的制度性建设,确保治理的前瞻与正确。与此同时,我国正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百年目标砥砺前行,在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来自经济、社会、自然、文化、外交等许多方面的因素,而这其中的各种因素都会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总的来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其本质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而生态治理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将自身同样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同其他环节协同发展。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要坚持系统化综合治理,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在加强治理体系的制度性建设的基础上,以政府为主导,发展社会协同治理能力。并且,还需积极地提高生态治理的现代化程度,坚持创新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极推动相关产业绿色转型。最后,还应健全一系列的治理成果维护机制,确保治理成果能够长期保持下去。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生态治理是新时代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构建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环节。对此,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下,以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超越传统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桎梏,顺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批判地继承传统治理模式的发展成果。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为治理的出发点,坚持生态富民战略;以为人民服务为治理之目的,坚持群众导向战略;时刻以制度性建设为基础,推动完善生态法治建设,引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在实际的治理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治理的方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美丽的生态基础,为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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