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文 禹登科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不断彰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回顾法治政府45年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总结历史经验,坚定发展信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历程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历经四个发展阶段,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一)萌芽期(1978年-1992年)。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决定,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时期。1982 年12 月,“八二宪法”诞生,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宣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逐步发展,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将“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到“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的高度。
(二)扎实推进期(1993 年- 2003年)。1993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的目标由“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 年党的十六大召开,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2003 年,国务院修订《国务院工作规则》,将依法行政确立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明确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
(三)成长期(2004 年- 2011 年)。2004 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同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2010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
(四)攻坚期(2012 年至今)。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为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 年)》。202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未来之路
尽管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已基本确立,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需提档升级。
(一)加强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供给,以高质量立法确保高质量发展。完善和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立法为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具体、确实可行的法律制度。健全立法程序,确保各项改革能够合法、合理、有序地运行。创新立法体制,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平衡好法律确定性与立法灵活性。
(二)注重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效能。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堵点。比如,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一网、一门、一次”,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实现“执法不扰民”,等等。
(三)聚焦关键少数,树牢法治思维。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强化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反对“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真正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规则。完善法治教育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并将这一过程拓展至领导干部选拔、初任培训、升职转任等各环节。
(张静文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論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禹登科系湖南警察学院法律学生大队副大队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