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建国 郭春晓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部门预算进行预先审查。(作者供图)
加强人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要改革举措。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以部门预算备案审查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守正创新,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突出“四个结合”,为开展审查工作夯实基础。
完善制度,推动预算监督走深走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2018 年,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这既是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的需要,同时解决了受人民代表大会会期所限,对部门预算草案审查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的问题。
高度重视,“四个结合”确定审查部门。常委会负责同志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四个结合”确定备案审查部门。一是结合市委中心工作,重点关注民生实事;二是结合年度监督重点,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推荐重点审查部门;三是结合政府年度预算,选取资金规模大、专项支出项目多的部门;四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选取“屡审屡犯”问题突出、整改不够彻底的部门。备案审查初步名单报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查后,提报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把市人大财经委推荐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纳入审查,让监督预算的部门发挥“头雁”作用,带好头、作示范。“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不仅要做好查找问题‘前半篇文章’,还要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清仓见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说。
为增强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流程、审查方式、审查重点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两上两下”,规范审查流程。在“一上”阶段,被审查部门及时提报预算、决算、绩效等资料,积极配合,交出部门预算“明白账”;在“一下”阶段,备案审查结果报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反馈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各部门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在“二上”阶段,各部门将整改落实意见提报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二下”阶段,主要对被审查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核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会三审”,深化审查方式。“三会三审”是指“预算工委审查会议预审、财经委委员会议初审、常委会主任会议终审”的审查流程。在预审阶段,按照“定时限、定人员、定地点、定任务、定目标”的“五定”原则,聘请第三方机构,利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精准审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家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预审会议。在初审阶段,召开财经委委员会议,听取预算工委审查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在终审阶段,将备案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提报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并印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三个围绕”,把握审查重点。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资金预算安排、重点项目进展、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二是围绕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执行的合规性、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全链条”监督;三是围绕问题导向,加强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的审查,并将备案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有关专题询问的重点内容。
“1+N+X”模式,推进审查全覆盖。“1”是指审查主管部门预算;“N”是指拓展全部所属单位,包括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X”是指对部门全部资金全口径审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全部收入。同时,要求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实现对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全覆盖。
“四方联动”,建立协同机制。探索建立了人大、财政、审计、专家“四方联动”的协同审查机制。在筹备阶段,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及预算审查监督专家,研究确定监督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在动员阶段,召开由被审查部门、财政局、审计局参加的动员会议,统一部署安排。在审查阶段,财政局、审计局及预算审查监督专家积极配合,及时解决审查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为审查提供智力支撑。
为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问题审核、整改和督办力度,确保提出审议意见精准、跟踪问题整改到位。
严格审核,查出真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开展审查,做到问题依据充分、定性准确、简洁明了。2018 年以来,常委会已对36 个政府部门开展备案审查,发现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6大类28项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比如,2021 年针对“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提出强化预算完整性、“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
“四个通报”,督促真整改。对备案审查结果实行“四个通报”制度,一是通报市政府,督促市政府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二是通报主管部门和被审查单位,督促专题研究,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三是通报财政部门,对共性问题、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统筹研究、源头治理;四是通报审计部门,要求重点关注。有关部门在3 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清仓见底”。比如,自2020 年起,针对“预决算批复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批复部门预决算。
“四个提升”,监督见实效。督促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将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了部门预算管理“四个提升”。一是提升了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能力;二是提升了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逐项整改,完善制度;三是提升了财政部门预算治理能力;四是提升了审计部门审计工作的精准性。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在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监督工作中开辟新路径,有效促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有力提升了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