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问题研究

2023-08-16 21:18韩洪岩
乡村科技 2023年5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养老资源

韩洪岩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0 引言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农村空巢、独居、失能老人等养老困难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与城市老人相比,农村老人在养老方面所能享受的医疗、康养等资源相对较少,且农村家庭人口结构因劳动力进城而出现失衡。因此,当前农村老人面临着沉重的养老压力。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1]。目前,解决我国农村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和互助养老。但家庭养老模式对于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要求较高,时间跨度长,养老功能较弱。因此,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互助养老模式来满足。在此背景下,我国要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解决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真正做到以互助养老助推乡村振兴建设[2]。

关于农村互助养老,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贺雪峰[3]认为,在当前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应对农村人口“未富先老”的有效方式就是互助养老,通过发挥政府的行政力量和资源优势,在农村组织老人建立互助团体,开展不同层次的互助养老。刘妮娜[4]认为农村互助养老应秉持成本低、覆盖广、可持续的目标,以自助、互助为理念,利用好农村资源,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李放等[5]认为应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满足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资源,与农村互助养老存在紧密关联。社会资本不足会影响农村互助养老的质量。因此,为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要尽可能地培育老年群体的社会资本。陈友华等[6]认为农村互助养老是政府养老、市场养老、家庭养老的补充,在促进养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适用范围、供需等方面存在弊端,对互助养老的前景不应有过高期望。

通过对现有的互助养老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当前学者对农村互助养老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前景展望式研究,旨在把握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方向。另一类研究从问题视角出发,基于研究者的实践经验及经典案例分析互助养老模式的不足并加以完善。但是,现有关于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的研究相对较少。笔者从社会工作视角出发,分析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的优势条件和可行性,针对当下农村互助养老实践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共同克服农村老人养老难题。

1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的优势条件

1.1 乡村振兴战略为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提供了时代条件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要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7]。乡村振兴是“五位一体”的协同振兴,乡村老人生活质量、养老水平是检验乡村振兴水平的“试金石”。在乡村发展中,各地要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产业升级,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尤其是针对农村中养老较为困难的老人,各地要因症施策地开展兜底服务。各地民政部门应推动农村互助养老院等互助养老机构的建设,帮助农村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利用互助养老的方式安享晚年,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1.2 互助养老模式自身不足为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提供了外部条件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弥补了当前政府养老、市场养老、家庭养老等模式的不足。在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可以很好地满足农村养老需求。但是,这一模式对于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氛围要求较高。在以前传统的农村社会环境下,村民联系紧密,拥有较好的互助养老人际基础,但现在农村人口大量外流,村民联系已不如之前紧密。因此,在农村互助养老实际推行过程中遇到了旧模式不适应新情况的问题,导致参与互助养老的农村老人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当前,主流学者认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互助合作机制、需求供给、养老资源获取等方面均有不足,继续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需要更专业、科学的力量支撑。社会工作者秉持助人自助、优势视角、尊重与相信人的潜能等理念,可以针对性解决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良性发展,可成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3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具有内在优势

社会工作的理念和理论具有满足农村互助养老需求的内在优势。社会工作倡导助人自助。在农村互助养老实践中,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既为别人提供了帮助,又在“时间银行”模式下为未来自己到高龄时得到别人的帮助打下了基础。社会工作关注个人潜能的发挥,低龄老人在助人过程中可提升自理能力和照护能力。同时,社会工作者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可以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中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高质量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性较强,与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相契合,老人及其家庭都可以成为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强调“人在情境中”,即将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其生活的环境中解决,对农村互助养老群体邻里间相互扶养,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具有重要作用。此外,社会工作的三大专业工作方法,无论是个案工作、小组工作还是社区工作,其专业的服务手段都可以针对性地满足老年互助养老群体的需求,帮助农村老人解决互助养老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增进老人幸福感、获得感;社会工作具备的专业理念——提升老人生活质量、帮助其安享晚年,可以成为互助养老的核心思想;社会工作介入可以帮助老人缓解不良情绪、提供生活照料、维持生理健康、构建和谐的社会支持网络及提供休闲娱乐服务等[8]。

2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存在的问题

2.1 知识技能缺乏,专业人才不足

在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活动过程中,普遍存在缺少专业人才、人手不足和服务者养老相关知识匮乏等问题,导致互助养老的质量并不理想。现阶段,农村互助养老推行较多的模式是“时间银行”,即鼓励有能力的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当自己年迈需要别人提供服务时,再将这些储存的时间进行兑换,实现互助养老。互助养老强调的是老人的互帮互助,为有养老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多为低龄老人和热心村民。这些人往往未接受过教育或教育水平受限,且未经过系统性培训,缺乏照护经验,难免会存在照护服务随意的问题,甚至有可能导致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在互助过程中难以针对性地解决老人的问题,不能满足被服务者的养老需求。农村互助养老的本质是互益,多是通过邻里间互相帮助开展,缺少具备专业照护技能的人才,互助过程中提供的服务效用不高,难以实现农村互助养老期待的养老效果。此外,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主要为老人提供饮食起居和心理慰藉等服务。尽管这一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部分拥有高危病史的老人所需的医疗、急救及更高端的养老服务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缺口,难以真正满足高龄老人的养老需求[9]。

2.2 养老资源分配不均,服务持续性差

在我国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养老所需的医疗、康养等资源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老人获得的养老资源较少。部分地区资源分配不均,难以精准地发放到资源较少、需求紧迫的农村老人手中。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老人中的空巢、独居、失能老人等养老困难的特殊群体,而非全体老人。由于资源需求群体的特殊情况,政府的养老资源在实际工作中会有针对性地发放到此类群体中,导致部分老人获得的资源较少,对老人养老资源分配的公平和老人参与互助行为的积极性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没有成熟的机制支撑,社会工作者提供的养老服务持续性较差,不利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长效运行。目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资源的提供已经出现了碎片化现象[10]。

2.3 社会组织参与不足,志愿者较少

农村互助养老的公益性较强,与养老利益相关的群体参与热情较高,相反拥有较多养老相关资源却无养老需求的年轻群体参与较少,且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实践过程中对相关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专业力量的链接能力较差,导致社会组织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参与度较低。现阶段,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多个方面都难以获得强有力的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互助养老实践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政策上缺少合法性、实践中缺少认可度,无疑影响了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互助养老实践的积极性。社会组织作为非营利机构参与农村互助养老实践,并不是完全不考虑投资回报比,前期资金预算及回报率等也会影响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农村互助养老志愿者队伍建设依赖于社会力量在组织管理、能力培训、专业服务、人员组织等方面发挥作用。数量充足的志愿人员队伍是互助养老发展的关键,但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导致志愿者人数较少,间接阻碍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

2.4 农村养老观念滞后,信任度低

在传统养老观念中,家庭养老是主流养老模式。部分农村老人对互助养老模式缺乏了解,到养老机构养老的意愿较低,对互助养老信任度低[11]。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老人倾向于在家庭中养老。即使是儿女忙于工作很难提供家庭养老支持,有的老人也不愿意去互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同时,农村互助养老实践的服务提供者多是农村低龄老人,养老服务的专业程度、服务适配水平并不能完全满足高龄老人的养老需求,造成服务提供与需求不匹配。即使部分农村老人接触到了互助养老,但由于某些项目运营过程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管理差、缺少物资等问题,给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留下了负面印象,使老人对互助养老产生抵触,难以认可互助养老模式。

3 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的对策

3.1 普及互助养老知识,培育专业人才

为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各地需要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提高社会工作者提供养老服务的能力,建立农村互助养老专业人才队伍。政府要推动农村互助养老体系与当前农村治理体系融合,多元主体合力建立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专业人才为老人提供服务,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生活照料、医疗照护、应灾急救技能水平,构建专业化、科学化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12]。此外,农村互助养老的服务内容应当根据现实需要进一步拓展,为农村高龄老人提供其养老所需的生活照料、医疗养护、居家安全等服务。

3.2 推动养老资源公平分配,增强服务持续性

社会工作者不仅要为农村互助养老增加资源供给,而且要考虑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保证资源公平分配。社会工作者可通过日常考察、访谈的方式了解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综合考量资源与需求的供求情况,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8]。社会工作者要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核心,着力于互助养老设施建设、人才培养、资金支持及养老信息传递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机制,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可持续运转打下坚实的基础,避免服务碎片化情况的发生。

3.3 链接多方社会力量参与互助养老,加强志愿者团队建设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力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公众参与农村互助养老,建立并加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同农村老人互助养老团体的合作,充分调动社会组织资源,建立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体系。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链接社会组织资源,借助社会组织具有的完备的人员培训体系,有效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并通过社会组织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吸引志愿者加入互助养老队伍,提高志愿者团队的工作效率。此外,根据当地实际搭建志愿者服务能力评估体系十分必要。这不仅有利于对志愿者的服务能力进行科学评估,保障老人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还可以保证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性。

3.4 改变不合理养老观念,提高信任度

在现代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下,传统的养老观念与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不兼容,暴露出诸多问题。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中,农村老人信任度、参与度低,严重阻碍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发展[13-14]。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非理性信念的矫正工作帮助农村老人改变不合理的养老观念,增强老人参与互助养老的积极性。社会工作者要帮助老人及其家人了解互助养老模式的运营方式和优势,提升有需求家庭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互助养老新体验。此外,社会工作者要提升农村养老互助服务能力,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机制,避免农村互助养老实践中出现不良现象,建立良好的农村互助养老秩序,提升农村老人对互助养老的信任度,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4 结论与讨论

笔者从社会工作视角出发,通过对农村互助养老实践推行情况的理性分析,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养老需求缺口较大,采取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为提高农村互助养老实践质量,笔者认为可以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介入农村互助养老实践,同时社会工作的介入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生活质量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的检验器。互助养老模式内在不足及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为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提供了支持条件。社会工作介入农村互助养老实践,可以为农村互助养老普及知识、培育专业人才,推动养老资源公平分配,增强服务持续性,链接多方社会力量,加强志愿者团队建设,改变不合理养老观念,提高养老服务信任度。

综上所述,优化社会工作参与农村互助养老的实践方式、提升社会工作参与农村互助养老发展能力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逻辑。在当今农村社会,面对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资源不足等问题,互助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可以整合农村现有的可利用资源,发挥农村可利用的低龄老年人资源,能有效应对当前农村紧迫的养老问题。社会工作者作为一支可靠的专业慈善力量,秉承“助人”理念,开始介入农村互助养老工作。笔者认为,在将来的互助养老实践中,要因地施策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介入。想要真正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需要以农村养老现实需求为出发点,链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资源,逐步在互助养老实践中摸索老年人的需求不断完善,推动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获得新的突破。但是,笔者对社会工作介入互助养老的可行性、问题及对策的阐述仅限于笔者当前的学术认知,对于未尽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历程、模式经验及发展走向等问题,会在未来研究中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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