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有机衔接:内在逻辑与策略思考

2023-08-16 02:33李瑞华丁春艳
关键词:攻坚教育

李瑞华 丁春艳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 西宁 810016)

前 言

教育脱贫攻坚作为“脱贫攻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发挥了基础性、 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 通过实施一系列脱贫攻坚举措,2020 年底如期实现了教育脱贫工作目标。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统计,教育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学前儿童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1%, 基本实现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 累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8 万所, 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2020 年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8%, 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惠及4000 多万人, 累计6.41 亿人次贫困学生得到教育资助, 数千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实现脱贫。[1]

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 党中央即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2018 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中要求“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2]同年9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再次提出,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 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统筹乡村教育事业发展。[3]顶层设计与目标要求越来越趋于明晰化。随着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上日程, 乡村教育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同步展开。

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相衔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两大战略的有机衔接以及促进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做好二者有机衔接研究,既有利于建立教育脱贫的长效机制, 又有利于促进乡村教育的健康发展,进而以高质量教育赋能乡村振兴,更好地为乡村建设服务。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 学术界对于两大战略相衔接的研究日益增多, 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大战略有机衔接的宏观理论方面。[4][5]关于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相衔接的研究尚未充分展开,研究成果还非常有限, 主要是基于教育脱贫实践的逻辑推演与分析。[6][7]本文从乡村振兴战略出发,以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相衔接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为基本分析框架, 厘清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同时结合对青海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田野调查结果, 进一步思考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的衔接策略, 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一、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的内在逻辑解析

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有机衔接研究是对二者逻辑关系的双向思考。 一方面是在当前乡村教育振兴背景下对教育脱贫攻坚的再思考, 即如何利用乡村教育振兴所明确的政策措施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另一方面需要从教育脱贫攻坚出发对乡村教育振兴进行再认识,明确当前和今后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问题。因此,在教育脱贫攻坚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必须明确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好目标方向和政策着力点。

(一)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的理论逻辑

总体而言, 教育脱贫攻坚是乡村教育振兴的首要任务, 乡村教育振兴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逻辑延续,二者在目标规划、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性、继承性与发展性,有些是一体两面、有些是相互补充和相互建构。

其一,目标的相通性与发展性。从长期目标来看, 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都是从国家发展战略出发, 为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的战略部署和全面规划,其出发点都是教育强国,助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二者具有共同的长期战略目标。从中期目标来看, 二者都是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人才支撑,塑造乡村建设新主体,提供发展新动能,满足广大乡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因此二者在中长期的战略目标上相融互通,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从具体目标来看, 教育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是加强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全力进行控辍保学,努力实现“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的扶贫目标,为乡村教育振兴提供学生基础和物质保障,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乡村教育振兴即是在此基础上, 从乡村教育的整体和全局性出发,以提升乡村整体教育水平为基本目标,并与乡村文化建设、 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目标相整合、相协调,具有战略宏观性和长远性的特点,是教育脱贫目标的发展与延续。

其二,政策的连续性与互补性。贫困教育和贫困学生主要出现在农村, 因此无论是教育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教育振兴, 其政策对象是农村教育和农村学生,因此二者在政策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2021 年4 月30 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提出设立5 年的教育脱贫巩固期,“到2025 年,实现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 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8]从政策来看,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成为乡村教育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政策上有5 年的巩固和延续期。同时,从乡村教育的整体出发谋划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同步展开, 其局部的帮扶政策与整体性发展政策构成了一定的互补性。

其三,内容的交织性与递进性。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在内容上有一定的交叉。 例如乡村学校的建设、 义务教育的巩固和困难学生的帮扶等工作都作为重点内容, 但又具有一定的递进性。 教育脱贫攻坚更多关注贫困地区的教育和贫困学生群体,主要提供基础性的物质帮扶,其内容的实施具有空间与时间上的限定性。 乡村教育振兴更多地关注乡村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以及与乡村教育发展相关的乡村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 在这一过程中,局部、个别的教育帮扶工作与整体教育的持续发展相辅相成,形成良性的发展循环,其内容在空间与时间上都具有一定的拓展性和递进性。 从当前的教育实践来看,相关内容的衔接得以持续进行并不断得到优化。以青海为例,虽然民族地区已整体脱贫, 但是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活动一直在延续并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 从2021 年开始,在原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基础上,扩大到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资助政策更加完善,覆盖范围更广。

其四,体制机制的互通性与协同性。脱贫攻坚行动中,在体制机制上实行的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证。 2021 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在乡村教育振兴工作中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要求“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系,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 ”[9]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组成部分, 同样体现为体制机制上的互通性与协同性,为二者在目标、内容与措施上的衔接提供有力保障。当前,从教育部到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已同步将教育脱贫攻坚领导机构改换为乡村教育振兴领导机构, 以利于更好地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有效衔接。

(二)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的实践逻辑

从实践逻辑来看, 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二者之间既有时间维度上的先行后续关系,又有空间维度的交叉重叠关系。 这种双重维度的继承发展关系体现为二者一定程度的共性与差异性,同样体现出政策着力点的不同。

其一,先行任务与逻辑延续。教育脱贫攻坚是实现乡村教育振兴的先行任务, 乡村教育振兴是教育脱贫攻坚的逻辑延续。 教育脱贫攻坚具有时间上的紧迫性和实施目标上的阶段性特点。 2016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到2020 年,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 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家庭脱贫, 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10]这一目标指向特定的群体和特定对象,主要目的是解决贫困地区的教育贫困问题,着力补齐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短板, 同时截止时间为2020 年底, 体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和紧迫性特征。比较而言,乡村教育振兴是在教育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对乡村教育的顶层设计, 是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统筹谋划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在目标与内容维度上都体现出一定的先行后续关系。

其二,特惠帮扶与普惠支持。教育脱贫攻坚是对特定区域的特惠帮扶, 其实施范围主要限定在“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主要帮扶对象是现行标准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018 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 年)》,要求到2020 年,“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11]财政部、教育部同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管理,深入推进“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强调中央财政加大对“三区三州”的教育支持力度,其他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将“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作为重要因素考量向“三区三州”所在省份倾斜, 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教育脱贫攻坚。[12]这些政策为深度贫困地区的教育脱贫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与资金保障,“特惠” 的特点尤为突出。 乡村教育振兴则是通过普惠性支持促进乡村教育的全面发展,与乡村振兴行动一体统筹,惠及所有的乡村教育。《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强调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坚持财政优先保障、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的积极财政政策,[13]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其三,微观施策与整体谋划。教育脱贫攻坚最大特色在于坚持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调从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的具体实际出发,制定倾斜性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 首先是根据现行贫困标准划定贫困地区与深度贫困地区, 对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 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台账,精准定位每一个贫困学生,于每年春秋两季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核查,并建立教育资助状况年度报告制度, 为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投放教育扶贫资金提供依据。二是建立教育扶贫台账。 以县为单位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统计数据台账,摸清现状和需求,测算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资助等方面缺口,完善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储备库。三是建立教育扶贫财政投入年度报告制度, 及时掌握各地财政教育扶贫相关经费安排情况。[14]总之,教育脱贫攻坚是因人因地施策,下足绣花功夫实施靶向治疗。乡村教育振兴更多地强调乡村教育的协同发展和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政策支持和持续改进,统筹推进农村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整体性、协调性和前瞻性的特点。

二、民族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衔接中的问题分析

基于以上对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衔接关系的理论阐释, 结合对青海民族地区的田野调查结果,对二者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梳理。

(一)思想认识上的滞后性

对于民族地区的教育脱贫攻坚, 从各级政府到学校,从学生到家长,在思想认识上形成高度共识。在青海省的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中,除教育部门以外,包括统战、妇联、民政、民宗、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参与,全民动员、合力攻坚。 对于与此相衔接的乡村教育振兴, 在其意义功能等方面的认识存在明显不足。《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强调,乡村教育既承载着传播知识、塑造文明乡风的功能,更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在顶层设计上把包括公共教育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乡村,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着力改变乡村教育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用优质教育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发展动能。 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尚缺乏正确的认识, 其思想认识仍停留在教育脱贫攻坚阶段,尚未形成战略意识与前瞻性思维,由此产生的动力不足问题也较为突出。

(二)目标规划上的模糊性

在教育脱贫攻坚阶段,脱贫目标较为具体,如对学前教育的入园率、 义务教育的巩固率都有明确目标要求。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如何精准识别贫困学生,如何进行有效帮扶,其行动目标清晰可见,容易进行精准施策。 相对而言,乡村教育振兴的目标是以提升乡村整体教育水平为基本目标,并与乡村振兴的其他方面相整合、相协调,因地施策,促进乡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因而在具体目标上不具有整齐划一的清晰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指出:“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 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 ”[15]这一政策体现了对教育脱贫攻坚的巩固与延续。结合5 年的脱贫巩固期,各地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乡村教育振兴目标。 从调研情况看, 目前各地仍在延续教育脱贫攻坚阶段的目标任务, 均缺乏对乡村教育发展的整体谋划,亦缺乏具体明确的阶段性目标规划。

(三)内容实施上的刻板性

从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的具体内容来看,二者既有一定的联系也存在一定的区别。教育脱贫攻坚的内容相对具体, 而乡村教育振兴的内容较为弥散,存在着操作性强与弱的问题。教育脱贫攻坚的内容大体包括学前教育的发展与乡村幼儿园的建设;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办学条件的改善;贫困学生的资助与帮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的供给与改善; 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保学及巩固;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素质提升;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的实施与推进;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与推广等几个方面,内容上容易把握,相关评价也易于操作实施。 而乡村教育振兴实施范围上的整体性与目标的宏观性决定了内容的多样性与弥散性。在我们的实地调研中,对于乡村教育振兴内容的认识基本停留在教育脱贫攻坚内容上。例如对困难学生的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餐供给、义务教育巩固率的提升等,从政策到制度都得到了很好的延续并持续得以优化。 对于乡村教育振兴如何进行整体推进, 哪些内容需要补充调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尚缺乏应有的思路与规划。

三、民族地区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有机衔接的策略思考

根据以上分析, 结合当前民族地区乡村教育实际, 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提出衔接策略以及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理论维度的思考

基于对民族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有机衔接的理论逻辑解析,综合来看,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衔接工作。

其一,强化思想观念的衔接。观念是行动的先导, 要实现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的有机衔接,首先要有持续奋斗的心理准备,不能因为教育脱贫任务的完成而有所懈怠, 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教育脱贫工作是基于低标准下的教育实践而提出的教育脱贫目标,距离“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教育脱贫攻坚目标的达成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贫困县摘帽后,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这就要求我们要有长期奋斗的心理准备。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后,要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乡村教育整体发展,并与乡村文化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乡村振兴行动相结合,协同推进,促进乡村文化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基础与智力支撑。

其二,推进目标规划的衔接。 广大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相对滞后、教育基础总体薄弱,教育扶贫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各种问题也会长期存在。 例如当前民族地区乡村的学前教育尚未实现全覆盖, 义务教育的巩固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改薄,师资力量、教育信息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相对不足等等, 因此完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农村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 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等,这既是脱贫攻坚战略的基本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 首先应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教育振兴总体规划, 并逐渐将部分教育扶贫项目纳入乡村教育振兴战略的常规贫困治理轨道,建立起教育扶贫长效机制。 其次,各地方应从自身教育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地制定自己的乡村教育振兴目标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梯次推进, 实现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目标有机衔接。

其三,力促方针政策的衔接。方针政策衔接是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衔接的重点内容。在教育脱贫攻坚阶段, 教育扶贫政策主要是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而制定的扶持政策。 乡村教育振兴阶段, 应通过完善乡村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政策,实现乡村教育振兴政策从“特惠”到“普惠”的转变。 需要全面梳理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实行分类处置。具体而言,一是将现有乡村教育发展、职业培训、教育产业扶贫等政策纳入乡村教育振兴常规政策中;二是对过渡期的教育扶贫政策继续沿用一段时间,确保平稳过渡;三是取消那些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政策措施, 出台持续促进乡村教育振兴的政策措施,例如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政策、乡村振兴的人才回归政策、乡村就业促进政策等,需要确立新的质量标准和衡量指标。

其四,做好体制机制的衔接。体制机制衔接是两大战略能否落地的保障性措施。 乡村教育振兴需要借鉴教育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来健全乡村教育振兴的体制机制。 首先是参与主体及其动员机制的衔接。 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均离不开外部支持和内生动力的双重支撑。 虽然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但是乡村教育振兴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的主体功能, 因此为推进参与主体的有效衔接,既要运用行政机制,充分利用政府资源,还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 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在乡村教育振兴中的作用。其次是工作机制衔接。 乡村教育振兴以总结教育精准扶贫经验,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教育脱贫工作机制转化为以“扶智”和“造血”为主的乡村教育振兴长效机制。 再次,具体措施衔接。 借鉴教育脱贫中的有效做法与“精准”经验,将乡村教育振兴长远目标与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经济振兴充分结合,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的乡村教育振兴扶持措施, 探索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实践维度的思考

基于对民族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教育振兴有机衔接的实践逻辑解析提出以下衔接策略,以期对未来的衔接实践提供启示。

第一, 处理好巩固教育脱贫成果与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的关系,在“巩固”与“提高”上双重用力在教育脱贫攻坚阶段, 主要任务是补齐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短板,做好基础教育巩固工作。在一系列精准扶贫措施与教育帮扶政策的实施下, 有效保障了贫困地区的教育机会公平,基本实现了“人人有学上”的普惠目标。通过全面改薄建设,乡村学校的基础教育教学设施与以前相比有了极大的改善。

对于民族地区乡村而言, 由于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特殊的地理条件和民族文化的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还很艰巨。 一是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问题。 虽然已经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相对贫困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以青海涉藏地区为例,由于地处高寒,常遭遇风灾、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 造成牲畜死亡和草场锐减的物质损失和高海拔牧区多发肺结核等高原性疾病,很容易造成藏族群众的因病返贫。 基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 对相对贫困家庭和返贫高风险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也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二是义务教育的巩固问题。 目前义务教育的巩固率达到95%以上,但仍存在失辍学反弹的风险,同时隐性失学现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控辍保学”的任务也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得以继续存在。 相较于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 在提高的问题上也需要精心谋划。 如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 提高教育保障能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乡村基层治理能力, 是当前乡村教育振兴中的重要任务, 因此在民族地区乡村教育振兴进程中,需要在“巩固”与“提高”上双重用力。

第二,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完成从外部支持到增强内生动力的转变。 在教育脱贫攻坚阶段,教育的帮扶主要以外部支持为主。一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一方面大力开发教师资源,通过东西部协作支援、 大学生顶岗支教等手段补充教师队伍。在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逐步完成从外部支持到内生性发展的转变,即从“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转变为以“造血”为主。要实现这一转变,一是要构建新型的乡村基础教育体系。对于民族地区来说,不宜固守“乡办小学、县办初中、州办高中”这一基本教育格局,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构建乡村基础教育体系, 摆脱传统的乡村教育弱势地位。 二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脱目前的依靠外援状态。目前民族地区普遍存在教师缺编问题, 包括绝对缺编和结构性缺编。 目前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靠东西部对口支援和大学生顶岗支教等方式来解决。 这种短期效应的解决办法不能解决乡村教育的根本问题, 同时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使乡村教师队伍长期处于不稳定和“边缘化”状态,因此需要从政策、制度上保障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增强乡村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 才是促进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

第三,处理好培养人才与吸引人才的关系,实现从“乡村教育振兴”到“教育振兴乡村”的历史性跨跃。 乡村教育振兴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教育振兴乡村,即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政策,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创造优惠条件来吸引人才,稳定教师队伍。在当前的乡村教育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 需要具有前瞻性思维,加强政策性的支持与保障,既要“培育人才”又要促进“人才回流”,进而完成教育振兴乡村的任务。为此,一是要构建以“育人”为核心的乡村教育观。 即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以培育“乡村建设主体”为目标,重塑乡村教育对象的乡村文化认同,建立乡村文化自觉, 为扎根乡村提供心理文化基础。二是加强乡村的基础教育供给侧改革。要准确把握民族地区乡村基础教育需求变化, 动态调整供给机制,兼顾均等化与差异化,提高乡村教育的供给能力。[16]三是加强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乡村富裕、乡风文明、交通便利、生态宜居是吸引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丰富而多元的文化生活是吸引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障。 因此,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乡村的经济繁荣与文化繁荣,同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才能吸引高质量人才落户乡村、扎根乡村。

结 语

教育自身所具有的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促进教育公平、传承优秀文化、培育人力资本等功能特质决定了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教育振兴在顶层设计上具有一定的承继性、 兼容性和内在契合性。要实现二者有机衔接,在理论上要明确二者的战略定位与任务转换,立足长远,从思想观念、目标规划、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进行无缝对接;在实践层面,需要明确政策的着力点, 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提高整体教育质量上双重用力, 积极培育新型的乡村教育发展主体,实现从扶助式发展到内生性发展的转变。同时乡村教育振兴要与乡村文化建设、 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相结合,并与当地经济发展、 产业结构、 文化特色等相协调,形成良好的教育与文化生态格局,实现乡村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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