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强
具条实蝇属双翅目实蝇科,俗称果蛆,主要侵害瓜类及桃、梨、石榴等多种经济作物的果实,有“果蔬杀手”之称。成虫以产卵管刺破新鲜瓜果表皮后产卵于果实内部,造成机械损伤,间接助长了其他病菌的侵入;幼虫孵化后在果实内纵横钻蛀,取食果肉,致使寄主瓜果腐烂、脱落,从而失去食用价值。据调查,近年具条实蝇在洛阳市个别县(区)果园内有发生为害现象。本文研究具条实蝇的发生规律旨在为制定合理的防控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有效控制实蝇类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散,进而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增收。
一、具条实蝇成虫的形态识别
具条实蝇成虫体黑黄相间,体长7~9.5 mm,翅展6.5~8.5 mm。头部黄褐色,具上额鬃1对,下额鬃3对,额宽小于眼宽。中胸背板黑色,具3条黄色纵带,两侧黄带几乎平行,端部达翅内鬃基部;小盾片棕色,基部具狭窄的暗色条纹,端部有黑褐色斑纹,小盾基鬓和小盾端鬃各1对。腹部黄色至棕黄色,有3条完整的黑色横带,第4和第5腹背板的横带中部有时分离。翅烟褐色,前缘带黑色,翅端扩展成斑状;横脉覆盖褐色斑,伸达翅后缘;其他部位翅透明。足淡黄色;胫节端部略带褐色。
二、材料与方法
(一)诱剂及诱捕器
诱剂为北京中捷四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实蝇诱剂(2 mL指形管包装),诱捕器为黄色瓶型诱捕器。
(二)监测点
全市共设立洛阳市郁金香花园(主要作物:桃、杏等)、偃师区缑氏镇郑窑村(主要作物:丝瓜)、偃师区府店镇周寨村蔬菜基地、孟津区朝阳镇闫凹村卓安农场(主要作物:梨、葡萄)、孟津区会盟镇雷河村(主要作物:南瓜、石榴等)等6个监测点,监测点之间距离均在2 km以上,每个监测点悬挂3个诱捕器,诱捕器间距在400 m以上。
(三)監测方法
诱集瓶用铁丝连接,在果园,悬挂于树枝上,高度为1.5~2 m(注意不要被树叶遮蔽);在瓜菜田,悬挂高度高出作物20 cm以上。诱剂每隔15 d加滴1次,滴加时旋开诱捕器瓶盖,在连接于瓶盖上的圆形滤纸上滴加引诱剂,每次加滴1 mL,旋紧瓶盖。未使用的诱剂应密封,在低温、防光、防水、防潮条件下保存备用。监测过程中发现诱捕器丢失或者损坏时,及时更换。
(四)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1月1日。
三、结果与分析
监测期间全市共诱集到具条实蝇成虫4440头,始见期6月21日(郁金香花园监测点),诱集到具条实蝇成虫2头。全市具条实蝇发生期在6月21日至10月25日,发生盛期在8月16日至9月20日,诱捕高峰期为9月6日,共诱捕965头。监测过程中发现温度和降雨对具条实蝇的种群动态有一定影响,发生期内温度越高发生量越大,降雨不利于成虫的飞翔,诱集数量减少。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检疫
具条实蝇幼虫可随果实运输而远距离传播,应严格执行植物检疫相关规定,不从虫害高发区调运果实。同时加强对果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的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实蝇幼虫,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虫害蔓延。
(二)农业防治
农业防治的主要措施:种植抗虫品种,合理调整作物布局,同一地区内尽可能种植同一品种或成熟期相近的水果品种,阻断具条实蝇的食物链;在幼果期,成虫未产卵前及时套袋,防止成虫产卵为害;结合农事操作,及时摘除烂果、捡拾落果,带出果园集中销毁或沤肥,以消灭寄生在其中的幼虫;果实采收后,浅耕挖土,以破坏部分越冬蛹。
(三)理化诱控
具条实蝇成虫羽化高峰至产卵前期,利用诱蝇酮、诱蝇醚、甲基丁香酚、水解蛋白等实蝇类诱剂诱杀雄性成虫,减少雌虫交配率;也可于成虫盛发期在果园设置诱蝇球捕杀成虫。
(四)生物防治
保护利用实蝇茧蜂、蚂蚁、黄金小蜂、隐翅虫等天敌;人工释放经过辐射处理的具条实蝇不育雄性成虫,造成后代不育。
(五)化学防治
具条实蝇成虫发生初期或产卵盛期,用52.25%毒死蜱·氯氰菊酯乳油1000~2000倍液,或1.8%阿维菌素乳油2000倍液,或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6000~8000倍液,或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2000倍液,或90%晶体敌百虫1000倍液等,于早晨或傍晚喷洒树冠,防止果实受害;果实采收后或6月下旬成虫羽化前,地面喷施50%辛硫磷乳油400~600倍液,或12%甲维·虫螨腈悬浮剂800~1000倍液,防治幼虫和刚羽化出土的成虫。
(责任编辑 刘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