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言
1
苏诺直到婚礼当天的早上,才决定穿那套浅金色的薄款藏装。
婚礼是清平的,是他和娜姆两个人的。
婚礼也是大家的,全村所有的人都在清平家那所大房子里外忙碌着。婚礼的时间,是活佛打过卦的,青稞刚刚下完种,大家还没喘口气时,这桩婚事迎面而来了。
苏诺似乎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学校的央宗老师对着苏诺,轻声地问:“诺,明天你去吗?”
“去哪里?”苏诺有点不明就里。
“清平家啊,他家已经杀了两头牦牛了,迎着风你都可以闻到炖牛肉的香了啊……”央宗有点不忍心直接说破。
“诺,我们一起去迎亲嘛,我端着水,你端着奶,我们多挥洒一点,把新娘子的新衣服都淋湿吧!”央宗拉住苏诺的手说道。
“哦呀,哦呀,要去,明天一早就去哦。”苏诺缓过劲,脸上浮出淡淡的笑:“我要去看看漂亮的新娘子。”
苏诺没有见过娜姆,只知道她跟清平从小就订下了娃娃亲。清平的白马家族跟娜姆的德吉家族,都是当地的大户,两家联姻已有好几 代了。
苏诺还知道,藏族人一般结婚大多就不会离婚,就算他们会在外面找很多个“相好”。这边的女人在家族里,大多地位不高,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向来很高,一般不会太管这些事。这种“包办制”“联姻制”的婚姻带来的负面作用,是男女双方不一定是相互心仪,但却会紧密相连一辈子,所以“幸福”二字,只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靠民俗道义、家族荣耀维持的婚姻,估摸着男女双方没几人能真正满意吧,诺心想,顶多父母满意罢了。但父母就是藏族人的天,家族就是他们的地,他们一般非常孝顺,所以,父母开心了,家族里的每个亲戚都待见了,子女又何必非要博一个爱情呢。
之前,诺一直都把娜姆当作一朵挂在湛蓝色天边的云,若隐若现;把娜姆当成高原上空飘散的酥油味,若有若无。直到娜姆在一大群女伴的簇拥下,走上清平家门前长长的石阶,108道褶皱的白裙拂过清平家门口那丛变叶海棠,高高盘起的发髻上落满了水和奶时,诺才明白,娜姆才是这片金沙江河谷里面最美丽的花,最幸福的花。
2
3年前的8月,苏诺来到了格尼神山脚下的这个小学。校门口奔腾的金沙江挺着身子,在大山身上划过一道Ω形状的大湾。诺刚放下行李,看着周边比老家高楼还要密集的山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个小小角落,应该能够遮挡住父母原先无处不在的关切目光,也听不见他们无时无刻地反复叮咛。
24岁的诺,选择了逃家。从一马平川的东部沿海到重峦叠嶂的横断山区,诺不觉得有太多伤感。她在日记中写,如果腻烦了城市的温情和拥挤,那到大山深处唱一段寂静的清音也无妨。
诺知道,她也并不孤单,眼前的这条金沙江,就直接通向老家的那片海。“最多一个月吧。”诺这样想着,“我的思念就会随着江水流到家了,家里的海棠会感觉得到的……”
母亲是一个一辈子就职于国企的普通工人,在外人面前她总是笑容可掬,礼貌待人,但改制后下岗的身份,让她的半生心血随着企业的倒闭而坍塌。企业倒闭后的她不再追求自己的生活,反而把女兒当作自己生活里唯一的重心。父亲是一个小机关里的部门副职,工作清闲,升官无望,每天下班后固定不变的是玩一圈小麻将后回家,然后对着女儿讲上半个小时的人情世故,再三提醒江湖险恶,一定要谨慎 交友。
父亲平时跟母亲不怎么说话,偶尔的几句谈话都是母亲问:“昨天买彩票中没有?”“麻将赢了吗?”……诺有时候很希望他们狠狠地吵上几架,把他们这么多年没有说的话统统说出来,但是他们就像两列安静的地下铁,来来往往每天都是同一条轨迹,熙熙攘攘的热闹声都是别人家,车与车之间擦肩而过都是忙音。有时候诺真心想问两人在一起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婚姻是那样麻木的东西,又如果爱情的前方必须只能有唯一的终点是婚姻,那这样斑驳的婚姻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因为家里的种种宠溺和因宠而带来的压抑,诺在初中到高中期间的逆反期里,也会翘那么一两节课,偶尔也会通宵进网吧。诺上的大学,是在邻近的城市里。大四实习期间,诺无意中看到了西部志愿者的招录公告——离家3000公里——便毫不犹豫地报了名。她看着报名表上那个穿蓝色横杠衣服微笑着的短发女孩,小声对自己说:“去吧!”
当知道报名去高原成功以后,诺在江南校园里那汪小池塘旁站立了很久。岸边有个暗恋她的男生,走到了她身边,问她怎么了,诺说:“想找个角落想一下未来。”
诺突然一本正经地问他:“你觉得什么是不会变的?”
“我对你!”他带着点小小的害羞说。
“要是变了怎么办?”诺带着点小小的狡黠,笑着追问。男生激动地说:“变了我就从这桥上跳下去。”
后来,男生很快找了两三个女孩子谈了恋爱,毕业后不久就结婚了。
诺冷冷看着他发来的请帖,爸爸连发感慨,慷慨激昂地讲了两个小时。母亲也揶揄道:“看吧看吧,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你凡事别太认真。”
可能不认真,就没有伤痛,但谁能说认真的人,就一定会在爱情里输掉呢。
3
高原有很多情景,跟诺之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诺想着,来的时候,想着这边地广人稀,水草肥美,可以养一匹马,再养一只乖乖的羊,没事骑着马儿赶集;又想着可以枕着羊儿晒太阳,数星星。
可到了这边,只有40多个学生的山区小学里,胖乎乎的校长安排诺住在一个类似于地窖的狭窄黑屋里,这让诺之前养马养羊的美好梦想泡汤了。而且小朋友们虽然好学,但是在大人意识的影响下,偶尔还是会旷课的。于是诺跟几个老师一起去很远的山上找孩子们去上课,谁知道孩子父母用藏语凶巴巴地请他们换个时间来,说最近山里虫草出来了,孩子们要爬很高的山,帮大人们挖虫草。到了收松茸的时候,又是一教室稀稀拉拉的学生,猜也知道,孩子们去大山深处采菌子去了。学生们背地里悄悄告诉老师,爸爸妈妈说,读书无用,不如早点辍学,可以帮着家里照看几个妹妹弟弟。诺总是好言相劝,读书识字后,才能更好地照顾弟弟妹妹,就是教你的弟弟妹妹说话唱歌,也要肚子里有两滴墨水才行。
山里小学生由于个头比较高,胆大的几个下课还经常去拍拍诺的肩膀表示亲切。教师资源稀缺,诺把语、数、外老师都充当完了,幸好学校里面教师都懂汉语,没事在一起还能沟通 交流。
但是出了学校就是两回事了,走到街上满街都是留着长头发的藏族当地人,有些男子总是满怀戒备地看着这个外地小姑娘。
虔诚的藏族人总是随身带一串珠子,边拨珠子边念经边做事,无论走路爬山爬楼梯都会听见,酥油味道从他们的身上蔓延到空气里。无处不在的诵经声,连菜市场门口乞丐也弄了念经磁带在喇叭里播。小广场上中午、傍晚、节日里播出的官方广播,也是听不懂的藏语。藏文老师告诉诺,六字真言是最吉祥的文字,所以每念一遍就是祈福一遍。看看风里飘的玛尼旗,那是藏族人虔诚的祈祷。
4
到这边才两个月,同批来的另一个老师辞职了。就算签了3年的服务合同也阻止不了他对大城市的渴望。诺想着自己是不是也该回去了,找一个简单的工作,想了一下之后她狠狠打了自己的头,尽管这里没有自来水,经常停电,烤火都靠蜡烛,但还是应该再体验体验艰苦生活,诺想起之前,跟面试考官说的,要3个月学好藏语,她还想了解了解藏族文化,还想继续再看看这日日清朗的高原风光,还想在金沙江岸边种一株最爱的海棠,想家的时候就多看看。
高原的天气总是变化多端,早上是太阳,中午是阴天,到了下午下冰雹,打雷闪电,然后是暴雨连连,暴雨过后天又晴了。
“彩虹,彩虹!”外面的孩子嘈杂的欢呼声把在地窖寝室里休息的诺吵醒了。
诺匆匆穿了一套新买的浅金色的薄款藏装出门了。为了不被当地藏民在大街上拍肩膀,诺刚花了半个月工资买了这套当地的藏装。
一弯巨大的彩虹,横跨在江的两岸,给平时黛黑色的山峰镶上了一条彩边。来自大城市的诺从未见到过如此绚烂壮美的彩虹,不由得惊叹不已。
突然,一只巨大的带着黄颈圈的藏獒跑到了诺的面前,咧着牙齿冲她低声吼,诺顿时吓得哇哇大叫。转头准备跑时,才看到背后有两只藏区特有的四眼野狗。野狗们听到了藏獒震耳欲聋的低沉声音,其中一只已经吓尿,地上流了一滩水。这时诺才明白了,刚刚藏獒是在恐吓背后的野狗,它的目标不是她。
“灰耳,你在做什么,退下。”一声很清晰的普通话出现在她的耳边。
她抬头,一个戴眼镜的白皙秀气男生映入了她的视线。个子不算太高,穿着浅色运动休闲服,里面夹着白色圆领T恤。诺猜,这肯定是个在这边工作的汉族人吧。
灰耳还咧着牙齿低眼睛斜看着诺,诺感觉自己的脸应该是紧张得发红了。
“这就吓到啦?”男生忍住笑,打趣问诺。
“灰耳,叫你不要吓唬胆小鬼,你还不听……”藏獒耸着眼睛,退到了男生的后面。
“还好,它没下口。”诺开始露出教育孩子们时的职业微笑,“它该去学学怎么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的淑女。”
“哈哈,灰耳能上学那估計只能你教了。”他笑了起来,诺发现他的眼睛深邃,鼻梁很高,汉族?又觉似是而非。但普通话那样好,估计是新来的老师吧。
诺半肯定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呢?也是考进来的老师吧?”
他笑了:“我才不当那累死人的老师呢,我叫清平,海棠家的白马清平。”
一听到他的名字,诺已知道他是一个藏族人。初来乍到,她也不知道哪里是海棠家,但是又不好直接问,不懂装懂地说;“原来是海棠家,我到这边快半年了,还没看见过海棠花呢。”说完尬笑起来。
白马清平也笑了:“海棠是我家的户名。我们藏族很少在家里种海棠花,这里气候不适合你们汉族人爱种的普通海棠,但是山上有一种变叶海棠,却是我们这边的特色哦。”
诺直接反问说:“你怎么知道我是汉族人。”
他毫不客气地笑了笑:“说你那扁平的脸,一看就是汉族人,毫无特色啊。”
诺有点生气了,好个无理的清平。刚开始还觉得他蛮有素质的,秀气白净的脸颊就跟未晒过炽热高原太阳的江南男孩一样。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敢数落人。
诺生气了,但是一阵风吹过来,身着薄款藏装的她接连打了两个喷嚏。清平扔给她一条大红色围巾,说:“我家灰耳的毛巾暂时借你用吧。”诺刚想甩毛巾给他,没想到又刮过一阵冷风。算了,打了几个寒颤的诺还是把那条红毛巾搭在肩膀上。
这个用狗毛巾侮辱人的清平!诺暗自想着:“最好再也别见面了。反正他也不知道我在哪里住,也不知道我是哪个学校的,就这样吧。但,他家的户名,正好是我最喜爱的海棠,这一点倒还是有点意思的……”
5
过了半个月,诺上完语文课时,央宗老师让她回办公室,说有人找她。诺走进办公室,看到清平大大咧咧地坐在她的座位上,把她抽屉里面的玩偶、泥塑、镜子等玩意全放在了她的桌子上,正在饶有兴致地把玩着。
诺很生气:“你怎么来了?怎么找到我的?为了条狗毛巾你犯得着这样随便翻别人的东西吗?懂不懂尊重别人啊?”
清平抬起头,用他那双深邃的大眼睛扫了一眼诺,咧开嘴笑了,露出了很白的牙齿说:“灰耳的毛巾用一次100元,我是来收钱的。”
诺急得涨红了脸:“你,你,你简直是抢劫啊。起来,出去。”
清平顿了一下,俏皮地说:“苏诺,我知道你的名字了,今年8月20日来的,顺便八卦一下,你目前貌似还没有男朋友。”
诺正又羞又恼时,突然听见座位上传出一阵嘤嘤的小狗呻吟。只见清平从椅子背后取出一个盒子,一只黑黄花纹的小奶狗在里面,颤巍巍的小身子正想扒着盒边探头看外面的世界。
看到这个萌萌的小生命,诺打趣地问道:“送我的吗?”
“是啊,想麻烦你帮忙照看几天。”
“哪里来的?”诺高兴地问。
清平笑着说:“猜!”
诺说:“肯定是你家狗狗生的吧?”
“不是。”清平坏坏地笑了说,“路边捡来的,我妈他们根本不会让我带回去,因为太脏太丑了,怎么可能放在我家里!”
“……”诺翻了个白眼。
清平接着说:“看到你那天在街上对野狗都那么友善,感觉你会帮我收留这只狗崽子的,就麻烦你了啊。”
他眼巴巴地看着诺,诺觉得无法拒绝,想想或许就几天而已,就同意了。
6
诺给狗狗取名叫“快点”,小名“点点”。因为她希望这一个月大的小奶狗快快成长起来,就像她班上的学生一样,希望他们博学、睿智、健康;也希望自己能够快点成长起来,想清楚未来的方向,找到或去或留的一万种理由。
这半年间,学生们称呼诺为“诺阿妈”,因为有时候他们觉得诺实在是比妈妈还亲。诺很注意跟孩子们的交流,耐心倾听孩子们结结巴巴的汉语,尽管她也不是很能听明白孩子们的意思,但靠着默契她大致也能猜出来。孩子衣服挂破了她要帮他们缝补,孩子们不小心弄伤了她要亲自送医院,孩子想家了就唱首儿歌给他 们听。
清平将点点送来后的两周,都没有任何音讯。
点点第一天随诺回了小地窖。地窖里只有小小的一扇窗户,点点因为离开母狗时间太短,不适应,喝了牛奶后一晚上躲在角落里嘤嘤地闹啊闹,诺一晚上起来看它四五次,看它拉没,吐没,喝没,吃没。
那几天白天诺把狗狗带到学校,学生们帮着照看。晚上点点回了家,就吵啊吵。地窖里还有一群老鼠,有点点在,老鼠就没那么猖狂;但是点点一旦不叫了,老鼠便又开始闹起来。搞得诺那两周有了浓浓的黑眼圈。
7
高原上的业余时间,大多数人会在麻将桌和台球桌上度过。高原上能进行的娱乐活动原本就不多,学校周围能逛的店铺也只有寥寥几家。小镇上几个像样的饭馆都是外地人开的,当地人不会做生意,但是大碗喝烈酒,大块吃牛肉的习俗倒是与生俱来。
高原上的男人女人都能喝二两。酒足饭饱后KTV也是本地人的一大爱好。声音高亢洪亮的藏族人唱起歌跳起舞来不输专业歌舞演员,单单是那锅庄之后的踢踢踏踏地踮踮脚,笑容可掬地摇摇头就已经具备很强的感染力。
诺的学校里,老师们约好在江边打打台球,也能抵御寒冷。那天,打臺球的时候,央宗老师冷不丁问诺:“那个白马清平是不是在追你?”
诺有点猝不及防,立马说:“怎么可能,他只是让我帮忙照看点点而已。”
这时候清平从旁边一张台球桌走了过来,一脸笑容,坐在诺的旁边,说要将点点带走。诺起身回校给清平取点点。回来了之后,清平看着诺黑黑的眼眶,说计谋成功了,点点其实应该叫“睡眠影响器”,专门侵蚀诺的睡眠。诺起身拍打了他的背,清平笑着抱着点点飞快地跑出去了。
“诺,你真不知道清平的来历?”第二天央宗问道。
“不知道啊,他就是小孩子一个,什么来历啊?”诺不以为然。
“他是我们这里五大家族之首——海棠家的宝贝,听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并且……并且已经有老婆了。”
诺“啊?”了一声后说不出话了。
让诺没想到的不是清平的家族背景,而是他已经结婚了,怎么看,清平都是一个孩子,怎么会结婚了呢?
诺有点淡淡的失落,但转头一想:“这个清平关我什么事呢?这个讨厌鬼有人收拾,我应该高兴啊。”
诺回到办公室,看到桌子上有一张纸条:“明晚6点,亚则藏餐店,不见不散!”落款清平。
诺拿着纸条,想了一夜去与不去的问题。她想起了他那沉默时总是严肃内敛,微笑时却总是玩世不恭的脸。不知谁在外面大声拍她的木头门,诺原以为是同事,但吼了几声之后没有人说话。诺在屋子里举起菜刀,用蹩脚的藏语对着窗外骂了一通,心想着要是有点点在,她都不会这样害怕。清平,他应该可以帮她降低一点恐 惧吧。
那第二天,还是去看看吧。
8
亚则藏餐店是小镇上最大的餐饮店。
诺去的时候,穿着她平时爱穿的白色蕾丝外套。藏餐店挨着金沙江,掀开厚重的藏式门帘,映入的是一片热气腾腾的场景,藏式长条桌椅上都是喝酒、喝酥油茶的当地人。
诺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了九号包间,看到了清平正盘腿坐在藏式花边炕上,中间摆着小方桌。清平今天穿的是藏服,金黄色内衬、镶着金边藏服,他今天没有戴眼镜,眼睛和鼻子像欧洲人一样立体,眼神深邃。
窗外是滚滚的金沙江。他深情地注视着诺,诺那一瞬间觉得江水的激荡声似乎已经停止。
“坐,苏诺。”清平难得地严肃了一点,但嘴角含着笑。
这笑容似曾相识。诺使劲地想,这样的场景,这样微笑,是不是早就认识过。这熟悉的场景,不是在雾里,就是在梦里。
诺特别迷信的一句佛家语,你第一眼觉得熟悉的人,上辈子一定与他有缘。
但是他已经都有家了!
诺礼貌地说:“你好,海棠家白马先生,干吗请我吃饭呢?”
清平又恢复了嘲弄的笑:“请你吃饭?不是吧,只是请你喝一碗酥油茶,感受一下这里地道的生活而已。其他的菜贵得很,不点。”
诺站在桌子边,快速端起了红色的雕花银边碗,咕噜咕噜喝起来。一口气喝完,没好气地说:“我喝完了,谢谢。你慢用,我走了。”
这次清平终于慌了,说:“别,诺。我开玩笑的,马上上菜。”
一桌子藏餐。坨坨牛肉,手抓羊排,酥油炖鸡,树椒炒牛肉,奶渣包子……诺自打来了高原到现在,从来没见到过那么多特色藏餐。
看到紧张的清平,诺一下子乐起来。她机关枪似的连环发问:“你是藏族人,为什么那么像汉族人啊,你十几岁就结婚了吗?你怎么知道我在哪里教书的呢?你们藏语怎么学习可以快 点啊?”
清平喝了一大口青稞酒,终于稳住了情绪,耐心地回答她的提问。“我是地道的藏族人,今年已经23岁了。北京念书后去了拉萨,在拉萨开了民族首饰店,生意不错,但家里人让我回来发展。家里想让我早点结婚,那个娃娃亲已经订了20年了。说实话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是孩子,不想结婚太早,但是我们这边都这样。你学校的一个领导是我亲戚,所以你的信息我都知道了。因为外地人,短发,扁平脸的女孩就你一个人。排斥外地人谈不上,只是我们的语言你们无法融入,所以有时候跟你们沟通会吃力一些。外界的思想有时候当地人不好接受,我们坚守多年的信仰和习惯就是如此,所以就不愿意接触了。我怀念读书时北京的车水马龙,也想念外面的世界。一直想去海边,你们老家有些什么?你可以讲讲吗?”
清平打开手机小声放起了收藏的音乐,汪峰《北京北京》。
那一瞬间,诺觉得自己是在扬子江边的音乐吧里。那间明晃晃的屋子,以及走出屋子时外面奔腾的江水,在她的脑子里响了一夜。
9
高原上的冬天来得很早,更悲惨的是停电、停水、停网。这个小镇暂时还没有纳入国家电网,仍在使用区域的自发电。因冬日到处结冰,水源枯竭,因此小电站发电艰难。电力公司贴出公告,分片区停电,自来水和电信网络也随之暂时关闭。
诺一个人在屋子里,点了12根蜡烛,她太冷了,于是开始用手烤蜡烛,她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想着家乡的蟹黄包、生煎包,感叹这样烤火确实容易产生幻觉。手机没电了,笔记本电脑也连不起网络,四周黑漆漆的,诺觉得自己不是在地窖里,而是在一个囚笼里。
门外响起了一阵激烈的敲门声,一个醉汉用她听不懂的藏语开始嘟囔着,声音越来越大。手机没网,诺无法报警,心跳开始加速起来,怕醉汉破门而入。诺开始用清平教的骂人的藏语与他对骂。虽然只是简单三个字“帕拉送”(滚),但是也似乎给她壮了胆子。
似乎又来了一个藏族人,一阵藏语交流,门外声音逐步减弱。她又习惯性地从刀架上拿了一把菜刀,牢牢握在手里,蜡烛的火苗就那样无力地晃啊晃,她握着菜刀的手印在墙壁上的倒影也显得格外单薄。
这时候门外是一阵敲打,诺的心脏又继续提到嗓子眼上。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诺,别怕,是我,清平”。
诺打开门。
看到诺手上拿着的刀,清平调皮地朝后跳了一大步,问道:“你要做什么,杀人吗?”
诺悲壮地说:“刚刚好像又有人乱敲门,他若是敢硬闯进来,我就准备和他以命相拼。”
清平说:“我已经赶走那个人了。”
“你怎么知道有人在敲门,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住?”
清平又开始自信地说:“这个小镇还没有我想了解又了解不了的事啦。”
清平递过来一个发烫的电暖宝:“诺,这是我特地到另一个没有停电的镇上,充暖了再用厚褥子裹着给你送过来的。”
诺感动得眼眶都湿润了。
“有啥需要你说就是,我还有事,先走了。”清平说。
诺眼泪止不住地滑落了。这一刻,诺真的还想清平陪她在这地窖里多说说话,好打发这挨冻受怕的时光。但是他却转身走了。
诺不知道为什么清平会关注她,会是喜欢自己吗,又或者只是自己的错觉。但是不管是不是错觉,毕竟他早已经订婚了,而自己注定是金沙江边上的一个过客。诺开始越来越清楚了:只要自己把对孩子们的责任感和对这块土地的新鲜度降低一点点,就意味着将要离开了。
10
赶走敲门人的事件之后,“清平对苏诺有意思”的传闻在小镇里传开了,更多的版本是“苏诺暗恋清平爱得死去活来。”
诺开始感受到了别人的一些背后议论。不过她在上高原前的漫长岁月里,早已习惯众多非议。她很在乎别人的眼光,但是更能凭借着自我屏蔽,来加固自己意志的外壳,保护自己柔软的内心。
只要自己站得直,对得起自己,在小镇人异样的眼光里透亮地活着又怎么样。大学时代,当学生会主席的她,被美国留学生大庭广众之下单膝跪地示爱,她也是淡淡地笑,委婉地拒绝。那个“单膝事件”背后的猜测、嫉妒和中伤,困扰了诺整整一年。
经过多重磨砺,她的心早已比同龄人硬度更高。那时候沉迷奥斯卡获奖影片《乱世佳人》,她一直期待有一个白瑞德,因为她一直觉得不好不坏的男人,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男人。太好的男人或女人多半如温室里的花朵,需要另一半认真照顾,但是“认真”二字,讲真,谁能说 不累。
每个周末,诺还是跟同事们约着去江边打台球。最近清平经常来陪她打,为了增加大家的积极性,台球游戏是一元一把。每次诺都会赢一点,央宗说,清平不是来打台球的,是来陪诺的。
这天清平不在,央宗问诺:“你到底对清平是什么感觉啊?”诺头也不抬地说:“没感觉。”
央宗说:“我还是好心提醒你,他可是本地有名的情场高手,都不知道找了多少個女朋友了,个个都很漂亮。包括现在县电视台那万人迷的女主播,都曾经是他的女朋友。并且还一直暧昧不清。你是内地人,你是惹不起他们的,不要去进一步接触啊。”
诺不语,她比谁都知道,刚进藏,就有好心人提醒她,千万不要招惹当地人。
诺心里早已经清楚,有些东西沾染不得,就跟毒品一样,玩火必自焚。
11
最近清平好像时间比较充裕,没事的时候总爱到学校,径直走进她的办公桌前坐着玩,看她忙忙碌碌的样子,挖苦道:“你比教导主任还辛苦,应该给你评个最佳工作奖。”也在她的桌子里摆上巧克力,或者不客气地将她留下的零食统统消灭干净。每次她轰他走,他都是一副厚脸皮的样子。
“可惜了你那一张俊脸,长着个骗人的皮,装纯洁。”她骂道。
诺发觉随着与清平见面的时间越多,她说话也越不客气了。从沿海到高原,从大都市到小乡镇,心理差距造成的性格缺口,在清平面前可以不用掩饰。因为他比她还能装。
地窖依旧时常停电。没电的晚上,她开始接受清平的邀请,到隔壁镇上台球馆里打台球。一去才知道,原来清平几乎打台球都是几十元起价,打一元的台球,真心是陪伴自己娱乐的。台球管理员总是对自己客客气气的,想必他们总是听说了些什么。管他的,反正自己也没有跟清平近距离接触,只是朋友而已。诺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最近清平的朋友来得特别多,总是邀请他们去KTV唱歌。诺立马丢掉小地窖,飞快地来到小镇上简单无比的KTV,打发这无聊的时光。在大城市里现在已经快淘汰的卡拉OK,曾经伴随她的学生时代。一唱歌,诺似乎又回到了花季雨季。
无所谓 该放就放
别让自己那么累
无所谓 自由自在地飞
让梦纯粹 静候轮回
一场大雨落在离我很远的空间
很远的时间
躲在静好的时光里面
认真地学习着遗忘
选择那些大晴天的日子
行走在孤单的海岸线
浅浅地唱歌给自己听
一个人
也要清醒决绝地走下去
12
连续两个月,清平每个周末都邀请诺去K歌,或邀请他的朋友,或就与诺两个人。慢慢地,清平开始惧怕诺喝酒,因为她酒量确实太差了,一喝就吐,而且清平担心她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清平有时候在外面饭后,喝多了也会去找诺,在楼梯上坐着等诺急忙从朋友家赶回来,因为他说诺不回来就让诺的学校领导打电话给她。几句话,说得诺基本无心在外吃饭,急忙回来扶着喝多了的清平进屋,泡杯浓茶为他解酒。
清平对诺说,他有个亲戚,年轻的时候在外念书,遇到一个美丽的海边姑娘。大学毕业以后,回到了高原,父母坚决不同意他跟汉族女孩恋爱。他不能背离父母,不能背离家族,因此爱情成为不得不放弃的牺牲品。但是直到今天,他的亲戚都还无法忘记当初的姑娘,现在已经40多岁了,事业有成,还是很感叹当初没有勇敢一点。
讲这个故事时,朋友们在唱歌。清平端个酒杯贴着诺坐下,一脸严肃。诺觉得,他那一刻好像话里有话。他点了一首赵传的《爱要怎么说出口》,歇斯底里,诺忍不住拍手,也忍不住感动起来。从此,他们每次去K歌,诺都会让清平唱这首歌。
诺记得初中时看过一部日剧,其中的女主角叫“未知”。迷茫的时候,她将自己的QQ网名改成了“未知”,没想到第二天清平将自己的网名改成了“先知”。
他们开始像读书的孩子一样玩游戏,回到学生时代,玩腾讯的TNT炸弹游戏。就是挖坑埋对手。看到自己化身小小动画人物,陪着清平一会儿飞上树,一会儿飞上悬崖甚为开心,看到自己被炸成一溜幽灵,清平立马出现为自己报仇又感觉很过瘾。游戏的乐趣,在于与自己所喜欢的人寻求一个沟通相处的空间。从前的她,可从来不玩网游,与清平在一起,貌似遇到一场迟到的青春期。
有天,央宗又将诺拦住问:“你跟清平到底是什么关系。”诺说:“好朋友。”央宗担心地说:“一定要保持距离啊,诺。”
诺埋着头说:“好。”只有诺自己心里明白:“怎么办呢,有些种子已经在心里发芽了。但是清平呢,清平对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不要去求结果,男女的姻缘早已经注定。只是不知道这是劫还是缘。
13
清平周围的朋友,都说他变了,少了五分凛冽,多了十分柔软。他会经常跑学校,涉及诺所在小学的事他总是跑得格外殷勤。清平家门口有个水果店,每次去诺的学校,清平总会带点水果去。诺周围的藏族男老师开始瞧不起她,觉得她好像跟清平之间已经有了不同寻常的关系。诺对央宗解释:“我们只是好朋友而已,到走的一天,你将知道我不会带走一片云彩的。”
清平托人给诺在小镇上找了一套小房子。在屋子里,放置着彩电,拥有了私人的卫生间和浴室,独立的客厅。是个小楼房的二楼,条件跟地窖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了。
搬家那日,清平早上五点就把车子开到地窖附近,激动地帮着搬东西。基本不需要诺动手,他一个人吧嗒吧嗒跑进跑出,然后自说自话地朝新居搬了。诺心里暗暗吃惊,觉得藏族人的做事能力跟力气确实不一样啊。早上天没亮就得搬家的规矩,还是只有当地才有,换成是城市里,要首先预约搬家公司,预约时间,预约路线等。哪里像这样,天不亮都搬完家了。清平说:“这算晚的,东西多的家庭,凌晨三四点就要搬家呢。”
搬完家的第二天,清平邀请诺去登山。来高原这么久了,诺还没去过他们嘴里的格尼神山呢。第二天天不亮,清平来到家门口开始啪啪啪地拍门,诺刚起床,换了一身漂亮的登山装,他们去登山了。
山路狭窄,清平带着诺登山需要很大的耐心。天还是黑的,路过了山边农户的篱笆墙,看到小镇的全貌,夜景很美,五颜六色的房屋顶,隐约听到江水呼啸的声音,冷风呼呼地吹。诺来三年了还是有点高原反应,一登山就氣喘吁吁,清平就拉着诺的手,一路拉着上去,半路上遇到了很多野狗,诺吓得不敢走,清平驱走了野狗,陪着诺边走边休息。
清平说:“诺,你看这些小路,像什么?”
诺说:“不知道,羊肠小道呗。”
清平说:“亏你还教语文,这都不知道。这是繁衍,也是轮回。我从小开始,父母就带着我,在这条路上走,带我去祭祀,教会我祈福。从小开始,我都不记得走了多少次。所有的藏族人民都是这样的,从小就会教育儿女传统的东西,以后我的儿子,我也会教育他,沿着这条路,朝上走,去拜祭祖先,祈福家人。这就是一个轮回。你说,多么神奇的轮回。全被这条路见证了。”
听他这样说着,诺看着周围飘扬的五色玛尼旗帜和满山的经文,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可以与时空对话了,见证了历史的一道道圈,似乎空气里又涌出了一道道白色的迷雾,罩着神山,发出一道道幽蓝的光晕。
到达山顶,只见清平念念有词,让诺跟着念,并且从自身的袋子里取出一些米粒等撒向天空。
他们在山顶看日出,诺在清平的怀里等着太阳一点点的涌出地平面,两双脚挨在一起。他们安静地看着太阳一点点从山的那一头跃出来,把山头的一切点亮。
14
“诺,今晚来我家,我给你一个惊喜。”有一天傍晚,诺接到了清平的电话,语气里充满激动。
“晚上去你家,不太好吧……”诺有点犹豫。来了3年了,一次也没有去过清平家的那座大藏房。清平从不敢带诺回到他家里。
“等我父母睡了,晚一点我来接你,带你看一样好东西。”清平的口气不容反驳。
月亮升起的时候,清平带着诺踏上了他家的长台阶。高原上的月色,如水银泻地般铺满了整个寨子。清平家三层的白色房子,愈发显得高大崔巍了。
“诺,小心脚底下,看房门口……”清平小心翼翼地提醒着。
“啊!海棠!变叶海棠!”诺惊喜地发现墙角边、月光下一丛白色的海棠,花苞刚刚绽放。
“嗯嗯,我去年秋天栽种的,今天下午发现开了第一朵花,就赶紧请你过来观看了。”清平兴奋地说:“我们这里山坡上有野生海棠,但住宅前后種植成功的,我是第一家哦!”
诺,一时间竟模糊了知觉,分不清天上的月色和地上的花色,也搞混了身处海边的老家还是高原的海棠家,只看到清平脸上得意的笑……
“我带你上楼去看看我生活的地方。”清平在诺的耳边轻声地说。诺无法抗拒。
清平的父母住二楼,房子是木头结构,隔音效果不好,声音易传。为了避免两人脚步声不协调,于是在房子门口,清平便与她讲好进屋怎么走。进屋开始,两人距离不超50厘米,同手同脚,一二三随着节奏“左右左”踩地,诺穿过清平家金光灿灿的客厅,来到三楼。三楼右侧是佛堂,清平的卧室,位于三楼正中右侧。
诺走进了他的卧室,左边是一排藏式的架子,上面摆放着各种奇怪工艺品。架子连着一排雕花的椅子。架子做得很精美,隔板上也描了颜色鲜艳的金佛。诺很奇怪,清平的睡塌大概不到一米宽,摆在地上,其实就是几床薄薄的深蓝色藏垫。藏垫前摆着一个小桌子,上面摆放着笔记本电脑。诺觉得那完全不像是床,倒像是喝茶聊天的“榻榻米”。
清平说:“我从小就垫很薄,盖很少,所以身体抗寒耐冷。”
他说最喜欢的电影是《我的父亲母亲》,于是那晚给诺调出来看。诺抬头时看到了卧室房顶,天花板上全是各色各样的五彩图案。有花朵和动物图腾,每个小格子都有一小片独立的圆形。中间的图腾被细密的花纹围绕,清平躺着看天花板的时候会想什么呢?
诺用手摸着那台小电脑,想着平时他就在这台电脑前跟自己对话,打炸弹游戏,摸着他细软的被子,心想他就盖这么薄的被子。诺心里一阵小激动,这是自己所喜欢的人的房间,她对这个房间充满了熟悉感,尽管她是第一次到这个房间里来。
临走的时候,清平随手把他床头上放着的《米拉日巴传》递给了诺:“好好看看,苦难和解脱,都在这本书里哦。”
15
清平带诺去了一个古寺。
古寺的主持接待了清平。清平家族对这个寺庙贡献很大,所以诺有幸进了这个寺庙最隐秘的殿堂。进入大殿背后,诺震惊了。因为有五座面相、神态、姿势各异,至少有十五米高的金佛,雄伟壮观地矗立在后殿。爬上拥有白色窗帘的主殿堂,那虽然只是二楼的一个小角落,但是却摆了三四排佛像,牛鬼蛇神,假面罗刹,还有一些见所未见的古董。从地面一直摆到了第 四排。
进祠堂之前,清平从诺的包里抢了200元捐给主持。清平认真地说:“虔诚的佛教信徒会将自己的积蓄,交给寺院,所以藏区的寺庙是很有钱的,根本不在乎你的200元。但是,你捐了这个钱,就代表了虔诚的心。”
诺心中一悸:清平能看出我心里想的事?
“诺,你的梦想是什么?”清平问。
“离开家,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诺脑海里全是“离开家”的声音,跟海风卷起海浪不断打击岸边的呼啸声。
“离开家,这算什么梦想,我的梦想是跟你一起私奔。”清平说完又沉默了,“但是,随你去了沿海地带,我又能做什么?”
“你可以找到理想的工作,要是找不到,我赚钱养你。”诺笑着,接着又说:“外面的世界,是绚丽多彩的。你知道的海棠只是白色,但你知道吗?海棠一共有7种颜色,红色的、红粉的、红紫的等等,走出大山你就都能看得到……”
“放下这一切,相当于是给我海棠家族一记耳光,我是做不到的。”清平又喃喃地说:“我一出生就是为了守着这个家族的。从大学到现在,确实也为家族做了很多事,我虽然很想很想随你走,但是我不能离开这里,这片父辈带我走过,又让我传承给下一代的土地,虽然她只能长出一个颜色的海棠来。”
“我从来不奢望你能随我离开。”诺压了压他的手掌说,“我只想记住美好的这一天。”
16
也不知道是在高原待久了,还是自己的脾气大传开了,越来越多的人爱邀请诺吃饭,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点名要到她的班级上课。也许,是她校庆上的朗读确实不错,又或者是她在藏区入乡随俗的生活习惯和教育孩子的认真态度。她好就是好,爱憎分明的个性也逐渐获得了家长们的认可。
其他联谊学校开始点名让她出席一些宴会。她去过两次,每次都不欢而散。藏族老师酒量太好,而诺的酒量太差。一点点酒就可以让人四肢无力。有很多的人会执意送她回去,这时候,诺会给清平发信息,清平想办法会来解救她,她太清楚他的个性。他只准自己让诺生气,绝不允许其他人欺负诺。在这里,诺能相信的唯一的人,也是清平。吐脏的桌子、地上清平会主动拿拖把整理干净,也会帮诺洗手擦嘴巴,诺推杯换盏,换不掉的是清平的照顾,他总是会把诺打理干净,盖好被子,然后轻声离开。他怎么会对自己那么好,对于藏族男子来说,这些都是不齿的事,但是他还是对自己那么细致耐心,她非常感动。
“清平,我来高原快3年了,也该回去了。”一次酒喝多了以后,诺对清平说。
他半晌看着诺的脸:“我知道,留不住你。”
“清平,有一次我出差,那个清晨很冷,到处都是皑皑白雪。路过一个峡谷,峡谷里居然有很多的芦苇,随风飘扬,芦苇一片一片晃动,地上都是雪。我坐在车上,耳机里在放
17
时光过得太快,诺经常看镜子里面的自己慢慢涌出的细纹,感叹这大山深处的方寸地窖,始终不是出路。但是,有个人陪着,让这大山变得温柔了几多。
有一次,清平半夜又酒醉了,守在诺的门外面,对诺说:“你知不知道两年来,我有多么喜欢你。我一个人夜深人静的时候,经常听张信哲的《上海姑娘》。你说你会走,所以我从来不敢对你表白。两年来,我断了所有曾经的暧昧关系,只是想静静地守在你身边。管他再漂亮的女孩现在都无法让我心动,除了这个长得很一般的你。我受不了别人追求你,所以所有对你有意向的单身男孩子我都打了招呼,让他们不能追你。虽然我也没有资格跟你在一起,我要娶别人的。其实,民俗上我们藏族人娶二妻是允许的,可以的话,你留在这边,不要走,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诺在屋子里,听着他真诚的话,竟然浑身发抖,绵软无力。诺摸出手机,泪眼蒙眬中,摸索着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谢谢你,让这段情留在 这里。”
第二天,诺跟同事吃了晚饭,想到未来何去何从这个话题,又是一阵迷惘。突然想一个人散散步,于是将手机关闭。一个人沿着金沙江边走。下雪了,路灯下的江边显得晶莹剔透。江边上都是飘着的雪片,一朵朵的雪莲盛开在江面。她摊开手心,微笑地迎接掉下来的雪花。有人从背后突然抱住了她。她凭感觉,知道是那个熟悉的人。清平低沉地说:“我找了你好久。到处找你,怕你突然就不见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遇到了你,我觉得我要疯了。以前从来不相信,爱情这玩意居然是真的。”
诺笑了:“谢谢有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安心。”那一刹,诺很希望时间定格。江水会记下这一刻。
高原小镇上没有综合体,没有商城,没有美团等,会有些无趣,生活也不算太好。但还是有邮车的,她成为了那个每周等邮车的人,就算那时的快递邮寄到她的手里,需要半个月以上。对于高原相对封闭的环境来说,邮车也是希望的代言词之一。
况且,希望最大的代言人,是清平,而她此刻拥有着他。
18
诺第二次接受清平的邀请前往他家,是在他跟娜姆婚礼的一个星期后。作为清平娜姆夫妇对参加迎亲人员的答谢。
卸下雍容华贵的婚礼服,诺真切看见了清平的新婚妻子,五官端正、鼻子高挺的藏族女子,对清平的每一句话都默许,举手投足之间都顾及清平的看法。小腹已经微微隆起,已经快当爸爸的清平居然还对自己守口如瓶。这大概也是那么匆忙定下婚礼时间的原因吧。
诺也第一次看到了清平的母亲,她看起来对自己的到来有点忐忑,不过依旧笑容淳朴。清平的父亲有点瘦高瘦高,也戴了个眼镜。据说他现在家里的父亲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他的亲生父亲是一位异地的高官,母亲当初嫁给了三兄弟,其中两兄弟都平步青云,所以才有了清平的肆无忌惮和自信满满。
诺觉得,走的时候到了。清平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还未出世的孩子,自己在这边,他的心始终在这边,且眼神与肢体语言是掩饰不住的。每次一旦吵架,他马上要跟着自己走,不管是在何处,大街上还是单位上,他都要搂着自己的肩膀,即使他家门口也不例外。这让他的新婚妻子情何以堪,将来也会影响一个无辜的孩子。自己应该离开这边了,27岁了,也该回归到自己来的地方了,那座钢筋遍地的水泥森林里,当一个内心有温度的坚韧女孩吧。
志愿服务期满了,诺向学校老师、同学们告别,向清平及他的家人们告别,向江边上所有的朋友告别,向金沙江水告别。她应该回到原来的世界去,做个繁忙的上班族。没有人会在意你曾经做过什么,为高原做了什么,留下些灿烂的记忆,全在自己的脑海里,那草原上一堆堆的毛毛虫,七八月草原上火红色的花,暖暖的阳光把天空照耀得蓝透,露天的原生态温泉水下微笑的我们。
可能外面的人,会看你的荷包,揣测你的前途,量化你的背景。但是诺在高原上的三年,学会了如何适应艰苦的环境和面对陌生的人群,增添了自信、勇敢、坚强与执着。
清平将诺留下的东西全搬走了。后来诺听央宗说,他专门找了个屋子,放置她曾经停留过的痕迹。央宗说,清平越来越沉默了。大家都以为他成熟了,其实是诺走了,也带走了清平的快乐。
19
临走当天早上,清平前来送行,仍是淡淡地笑着。诺提着一包行李,在车站附近与他相见了。他一把接过行李,放在巴士里。面无表情的他,低沉地问了句:“那晚送你的书带了吗?”
“带着呢,放在这里的。”诺拍了拍随身的拎包。
“路上小心点……”清平说完,转头就走了。一路没有回头。诺也没有眼泪,她发现自己居然出人意料地冷静。
整整过了一天,山形逐渐在暮色里隐去时,大巴广播里放起了歌曲《说一句我不走了》。诺突然难以抑制情绪低落,任汽车在山道间甩来晃去,再也无法制止肆虐任性的泪腺。有一种极致的痛,叫麻木。
20
回到海边,诺迅速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过了普通人的生活。搬出了父母家,独自 租房。
她在高原的经历已经教会了她,没有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如何才能一个人好好过。
她从不告诉别人她曾经的生活,也不告诉别人她心里的伤口,只有夜深的时候,她会发现一只蚂蚁在她的心上咬着咬着。告诉她时间啊时间,就是这样慢慢走了,那团看不见的泥泞,会时不时缠绕她的梦境,可是,我们就是这样回到了起点。
适婚年龄,单身总被家里人看得很可耻。但诺早已经明白,自己的生活不是装饰给别人看的,一个人过的日子也是日子。与清平告别已十年。诺始终还是忘不了他。无数次梦里見到,醒来都是眼泪。有缘无分,缘也是劫。
爱情嘛,来过了,无憾了。
21
诺公司的效益不错,加之她勤奋努力,老板年终奖励了她一次香港六日游。
她把行程发到了博客上。到达香港机场的时候,分公司的伙伴来接待了她。人群里竟然还有一个戴眼镜的人,掩住心跳,啊,是他,白马清平。
“我通过央宗知道你出游的信息,就请了年假,花了半年积蓄漂洋过海来看你的哈。”清平笑着说,笑起来已经有点皱纹了,啤酒肚子也长出来了,还是一身休闲装,不过笑容一点没变,还是那狡黠的样子。
诺突然愣住了。梦里出现了千万次的人,今天终于站到了她的面前,却无言以对。
“诺,喜欢看你现在穿职业装的样子。”清平幽幽地说:“或许,藏装真的不适合你。”
彼此牵挂的两人,即使音讯全无,也不陌生,记忆会引领你回家。多年后,他看起来似乎有一点陌生。清平握着诺的手,如他们曾经无数次出游那样。他的手已经粗糙了,诺的额头也出现了细纹,雀斑也爬上了脸颊。
香港道路不宽,但是交通很通畅,青马大桥更是修得气势磅礴,数不尽的钢筋将大桥筑成一件艺术品。他们去了兰桂坊酒吧,去了赌场,也去红灯区门口溜达了一圈,但是已经不复当年的热情。
“诺,我一直都忘不掉你,有一段时间,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觉得你没有离开。我喝酒,喝完酒后去你家楼下徘徊,看你是否会亮灯;我去我们曾经吃过多次的火锅店吃饭,然后点了你最喜欢的菜肴,想起第一次吃那家火锅的时候,你总说猫咪喜欢吃鱼,我居然潸然泪下。我去我们曾经散过步的江边,问江水你是否真的走了,当有天确定你真走了,我就开始奋斗我的事业。”
诺习惯地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说了句:“傻瓜!”
去了太平山顶看整个香港的全貌,就像当年在格尼神山山顶看金沙江一样。从日落看到了晚上,清平与诺,在太平山顶上再次看到了划过的流星。高原的流星很多,两人像当初在高原那样,一见到流星便开始许愿。
“诺,你许了什么愿?”清平问道。
“你先说啊。”诺反问。
“我希望长生不老,青春万岁。”清平说。
“你怎么还是老长不大的样子,知道我许了什么心愿不?”诺望着星空说,“我希望余生,不再牵挂从前,这样,我就不会继续在梦里见到你,数不清的你。”
22
香港国际机场,诺跟清平约好,就像《东京爱情故事》里面的完治和莉香一样,倒数3秒,转头都不看对方。数了1、2、3以后,诺没有转身看他,径直向登机口走去。
背对着背,诺问了一句:“清平,如果回到当初,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
“如果我还有个亲哥哥或亲弟弟,我一定会!”清平在背后喊着。
诺刹那间又想起了清平家的那丛海棠,纯白色的变叶海棠,江风吹过,花瓣如雪花般漫飞,洒落到地面上。“瓣一离开枝头,似乎就不觉得痛了吧;有了一个答案,我也应该不会再痛了吧……”诺告诉自己。
诺知道,这半生,经历了很多事,虽然时光已经流逝,但心里还一直过不去。生活本就是不断重复,不断堆砌,不断累积。终有那么一瞬间,一切都放下了,都释然了,都解脱了。
回到家里,诺找到尘封十年的《米拉日巴传》。翻到最后面,赫然,一朵變叶海棠的干花夹在了尾页。
只是,原先洁白的花瓣,已经微微泛黄,就像那套浅金色的藏袍,就像一个泛黄的陈年 故事。
啊,海棠,原来真的还有第8种颜色……
责任编辑:次仁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