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
——基于“一带一路”沿线48国的经验证据

2023-08-08 02:10韦志文,冯帆
现代经济探讨 2023年8期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贸易

内容提要:数字技术在贸易领域的应用为全球范围低碳经济合作赋能。基于“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2005-2019年面板数据,将“贸易-环境”关系的研究视角拓展至数字贸易,探讨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及作用渠道,并分析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的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影响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存在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影响,并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发挥作用。异质性分析表明,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制度环境越好的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越显著。

一、 引 言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催生了以数字贸易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数字贸易正逐渐成为加速国际贸易增长、深化各国经贸合作的新引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可通过数字形式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超过3.8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63.6%。在全球贸易风险加大的背景下,数字贸易增长势头不减反增,充分体现了数字贸易抵御逆全球化的韧性和潜力。截至2021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规模达到1.7万亿美元,约占全球数字贸易总额的45%,世界各国的跨境电商平台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广泛的业务网络,为这些地区的消费者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深化了贸易合作和经济往来。然而,在“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同时,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物流运输等造成了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全球共同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张友国,2010),工业时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迅速增长,使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骤增,环境问题不断恶化。Global Carbon Atlas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碳排放量约占全球的60.7%,在全球10大碳排放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占据5个,“污染天堂”“碳泄露”等污名化词汇深刻困扰着以“一带一路”沿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秉承低碳理念,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宣布碳中和目标,中国也向世界作出承诺,力争2030年和2060年前分别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推动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具有重要意义,绿色低碳合作愈发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核心议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聚合区域,经济总量约占全球的1/3,并且约46%的世界GDP增长源于“一带一路”地区,这充分说明“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具有全球性意义。但不容忽视的是,“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数字鸿沟问题凸显,一些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数字基础设施匮乏和数字技术水平较低等“卡脖子”问题,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环境问题也制约了这些国家数字贸易的发展。基于上述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如何?其中的作用渠道是什么?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的国家数字贸易和碳排放之间的关系是否具有差异?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明晰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特征和路径,为世界各国更好地制定数字贸易发展政策、促进碳减排提供决策支持,助力世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 文献综述

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和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贸易的环境效应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Antweiler等,2001;Copeland和Taylor,2004)。一种观点认为,跨国贸易导致了生产活动的转移,大量高污染企业被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贸易带来的环境效应都是消极的(彭水军和刘安平,2010;Liddle,2018),部分环保主义者更是倡导保持经济零增长,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贸易的环境效应在短期是消极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贸易可以通过提升能源效率、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等途径减少碳排放,对环境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张根能等,2014)。也有部分学者指出,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存在非线性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外资对进出口贸易环境污染效应的影响具有双门限的非对称特征(阚大学和吕连菊,2016),由此产生了“贸易有害论”“贸易有益论”和“贸易中性论”等观点的分歧。

近年来,数字技术在贸易领域的运用,使数字贸易相关研究被提上日程。与传统贸易不同,由信息通信技术赋能的数字贸易具有虚拟化、平台化等独特属性。那么,数字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如传统贸易那样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关于数字贸易的概念内涵、测度方式等尚未形成统一标准,这也直接导致学者们的研究多聚焦在数字贸易的定性分析上,比如有学者对数字贸易发展(刘典,2021)、数字贸易谈判规则(韩剑等,2019)等方面进行研究,认为数字贸易是促进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仅有少量学者针对数字贸易领域作定量研究,涉及数字贸易对环境影响的定量研究则更为少见。Steenblik和Grosso(2011)认为,低碳技术的部署与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服务贸易的发生;韩晶等(2021)以世界50个主要国家为样本研究了数字服务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认为数字服务贸易有效促进了碳减排;王亚飞和刘静(2023)基于中国30个省级样本数据研究发现数字贸易具有明显的碳减排效应。遗憾的是,零星的研究结论并不能全面反映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特征的全貌。

已有研究认为,传统国际贸易能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对环境产生影响,并且影响结果取决于3种机制效应的综合作用(Grossman和Krueger,1992)。UNCTAD发布的全球数字贸易报告表明,数字贸易改变了传统贸易方式,深化了全球产业价值链。数字贸易突破了地理距离的限制,培育了诸如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保税仓等贸易新模式,对传统贸易和产业造成冲击,促进了多种产业的深度融合,愈发成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驱动力(马述忠等,2018)。数字技术赋能贸易也能通过技术进步、数字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转换等途径促进各产业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杨慧瀛和杨宏举,2021),制造业及其他相关产业将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进而有利于提升企业对能源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碳减排。以上文献的研究结果表明,数字贸易的发展或将调整传统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方式,然而,鲜有学者系统分析数字贸易是否仍能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可能在于:第一,国内外文献多关注传统贸易对环境的影响,鲜有学者研究数字贸易的环境效应,因此,本文首先探讨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直接效应,突破了已有文献将研究视角限定在传统贸易的局限;第二,大量文献认为传统贸易能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但由于数字贸易有区别于传统贸易的独特属性,其是否仍能通过这3种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尚值得商榷,因此,本文进一步验证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作用渠道,丰富了数字贸易对环境影响的机制研究;第三,本文通过研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下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影响的差异,进一步拓展了数字贸易和环境领域的研究内容。

三、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 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直接效应分析

数字基础设施是推动数字贸易深入发展的重要基础,数字技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由数字基础设施联动实现(石大千等,2018)。在数字贸易发展初期,由于贸易方式向数字化转变,传统的基础设施条件不能支撑数字化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需要大规模建设数字基础设施以适应数字贸易需求,而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会在短期内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增加碳排放。同时,由于数字贸易标的物通过数据、技术的输送完成,将极大减少贸易的中间运输环节,降低贸易的可变成本尤其是运输过程中的冰山成本,提升贸易规模,而在短期内贸易的迅速增长是贸易隐含碳排放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数字贸易发展早期,可能会由于大规模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体量的迅速攀升产生碳增排效应。

随着数字贸易的深化发展,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由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革新导致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幅减少。另一方面,数字贸易的发展将促使企业在研发、生产、贸易的全过程降低能源资源的消耗,促进碳减排。首先,数字贸易规则和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各国对数字产品蕴含的技术标准要求更为严格,倒逼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开发清洁产品以适应市场需要和贸易规则。其次,数字贸易具有贸易对象数字化的特征,贸易标的物以虚拟产品为主,生产过程趋于清洁化(芮明杰,2018)。最后,数字贸易平台的搭建打破了地理文化距离的限制,降低了贸易信息的搜索、营销及市场开拓成本(Chaney,2014),摆脱了对传统物流方式的高度依赖,有效减少了贸易过程的碳排放。因此,数字贸易的发展将促使企业不断进行数字化转型,形成“研发-生产-贸易”全链条促进碳减排的良性循环。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假设1: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存在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影响。

2. 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影响的作用渠道分析

Grossman和Krueger(1992)建立了贸易和环境的一般均衡模型,从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解构了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与传统贸易相比,数字技术赋能贸易使数字贸易具备虚拟化、平台化、集约化、个性化、普惠化、生态化等6大内在属性(马述忠等,2018)。因此,本文基于贸易和环境的一般均衡模型,并结合数字贸易的内在属性分析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作用渠道。

(1) 数字贸易的规模效应。数字贸易将数字技术和传统贸易相结合,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促进了贸易全球化水平的提升(张夏恒和李豆豆,2020),因此在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可能协同带动传统贸易的增加,强化贸易规模扩大带来的碳增排效应。但数字贸易的深入推进,不可避免地挤占传统贸易份额,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将在一定比例上替代传统贸易高耗能的粗放型模式。数字贸易具有虚拟化和平台化特征,通过将商品和服务数据化,依托数据的输送完成交易,能够减少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从而降低传统贸易规模扩大对环境的负向影响。另外,数字贸易标的物除了包含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交易的传统实体货物外,还包括数字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和信息等,通过促进定价竞争、降低价格和产品供给多样化提高一国实际收入水平,改善消费者福利(盛斌和高疆,2020)。而实际收入水平提升将增加人们对清洁产品的需求,这些数字化清洁产品更能契合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因此企业倾向通过生产清洁产品获得国际竞争优势,从而在整体上能强化贸易规模扩大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假设2:数字贸易通过规模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

(2) 数字贸易的结构效应。数字贸易所具备的集约化特征促进了生产要素的集约化投入和生产阶段的集约化管理,通过资源和需求信息的共享使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更具效率,减少生产和管理过程的能源消耗,同时,数字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转换和资源挖掘使资源禀赋结构得到改善,带动优势生产要素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协调流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林毅夫,2012)。数字贸易中的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服务型产业作为环境友好型产业,通过挤出效应不断挤压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发展空间,使产业结构更为合理。随着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逐渐被淘汰,生产力不断向低污染、低耗能的服务业转移,整体上抑制碳排放增加。此外,数字贸易发展伴随贸易种类增多,消费者对清洁产品需求增加,倒逼企业自主研发新产品以适应更多样化的需求(刘洪愧,2020)。通过不断优化消费需求结构和贸易结构,高污染、高耗能的贸易需求降低、进口减少,清洁产品出口占比提升。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假设3:数字贸易通过结构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

(3) 数字贸易的技术效应。在数字化时代,只有掌握核心数字技术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数字贸易对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出更高要求。数字贸易发展引发的技术竞争能够倒逼企业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通过加强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的国际化交流和合作,加速数字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渗透,促使企业不断向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张夏恒和李豆豆,2020),进而在整体上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碳排放。另外,数字贸易的普惠化特征使技术创新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也能通过学习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逐步参与数字贸易合作。数字贸易依托数字技术完成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交易,更容易促进技术外溢,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通过吸引外资等方式,获得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降低能源消耗。同时,数字贸易所具备的生态化属性,使各产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催生了涵盖采购、仓储、加工、配送和信息服务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模式(马述忠等,2018),通过数字贸易供需平台进行信息共享,能够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数字平台能够互联互通能源数据,综合评价能源资源的生产侧与使用侧,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假设4:数字贸易通过技术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

3. 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1) 经济发展水平的异质性。数字鸿沟问题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存在诸如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水平、数字安全等方面的数字鸿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普遍存在互联网普及率低、数字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张伯超和沈开艳,2018),限制了数字贸易发展。而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数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利于率先实现数字贸易规模扩张,深化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因规模扩大引致的碳增排效应。但随着数字贸易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承接高技术产业转移的能力越强,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也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数字贸易引发产业结构升级、贸易结构优化以及技术溢出产生的碳减排效应也更强。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假设5: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越显著。

(2) 制度环境的异质性。一国进行贸易和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便是制度环境,一方面,根据“污染天堂”假说,发达国家为达到碳中和目标,实施的减排措施必然提升高耗能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从事生产活动(Walter和Ugelow,1979)。东道国制度环境越好,越能吸引以数字化转型为主导的高技术产业进入(纪玉俊和廉雨晴,2021),但由于缺乏数字基础设施承接产业转移,前期可能会由于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加重环境污染。另一方面,“污染光环”效应认为,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能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东道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Grey和Brank,2002),从而强化数字贸易的碳减排效应。此外,高质量的制度环境也能为贸易合作提供稳定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保障,强化数字贸易对环境的积极影响。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

假设6:制度环境越好的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越显著。

本文的理论模型图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理论模型

四、 实证研究设计

1. 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如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

首先,设定模型(1)检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

pco2it=α0+α1digital_tradeit+α2digital_tradeit2+∑αmΖmit+μi+λt+εit

(1)

其次,构建模型(2)和模型(3)检验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作用渠道:

Mit=β0+β1digital_tradeit+β2digital_tradeit2+∑βmΖmit+μi+λt+εit

(2)

pco2it=γ0+γ1digital_tradeit+γ2digital_tradeit2+γ3Mit+∑γmΖmit+μi+λt+εit

(3)

最后,在模型(1)的基础上建立模型(4)考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下,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异质性:

pco2it=δ0+δ1digital_tradeit+δ2digital_tradeit2+δ3Dit+δ4digital_tradeit×Dit+δ5digital_tradeit2×Dit+∑δmΖmit+μi+λt+εit

(4)

在模型(1)至模型(4)中,i和t分别表示国家和年份,pco2it表示i国t年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digital_tradeit表示i国t年的数字贸易水平,Mit表示i国t年数字贸易的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Dit表示i国t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Zmit表示系列控制变量,μ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λ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2. 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pco2)。人均二氧化碳排放越多,越不利于该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核心解释变量是数字贸易(digital_trade)。UNCTAD定义的数字贸易包括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进出口的商品(ICT商品)和服务,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各国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被多数学者采纳。因此,本文用UNCTAD数据库中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额作为数字贸易的衡量指标。

为考察数字贸易影响碳排放的作用渠道,本文引入货物贸易水平(goods_trade)和收入水平(income)、产业结构升级(is)和贸易结构优化(service)、创新投入(r&d)和创新产出(patent)等变量,验证数字贸易是否能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

借鉴已有研究,对影响碳排放的其他因素进行控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gdp),一国人均GDP与碳排放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人口密度(people),一国人口密度越大,人均能耗和经济发展的规模效应越显著;城镇化率(urban),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飞跃式进展使环境承受极大压力;资源禀赋(source),一国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比越多,产生的二氧化碳越少;工业基础(industrial),工业基础越雄厚的国家,生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越多。

主要变量的含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结果

3. 样本选择及数据说明

“一带一路”倡议主要涉及65个沿线国家和地区,由于部分国家的数字贸易数据缺失严重,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和连续性,本文最终选取“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2005-201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1)本文的样本国为:爱沙尼亚、白俄罗斯、保加利亚、波兰、捷克共和国、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匈牙利、以色列、阿曼、埃及、巴基斯坦、菲律宾、柬埔寨、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蒙古、孟加拉国、尼泊尔、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泰国、土耳其、新加坡、伊拉克、伊朗、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越南、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北马其顿、波黑、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乌克兰。,所选国家涉及东亚、东盟、西亚、南亚、中亚、独联体地区、中东欧等不同区域,能较好地反映“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和碳排放水平。其中,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数据来源于EIA数据库,数字贸易数据来源于UNCTAD数据库,作用渠道变量数据以及各控制变量数据来源于WDI数据库。此外,为保证面板数据的平衡性,部分缺失值采用插值法进行处理。为解决各指标数量级差距过大以及模型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本文在回归分析中对所有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资源禀赋数据存在0值,采取在原始数据基础上加1后再对数化的方式处理。

五、 回归结果及分析

1. 基准回归结果

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列(1)为未加控制变量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影响的回归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数字贸易变量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在陆续加入控制变量后,列(6)显示数字贸易一次项系数仍旧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倒U型关系明显,表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发展初期,会因大规模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碳增排效应,但随着数字贸易发展的深化,企业在“研发-生产-贸易”全环节产生的碳减排效应会超过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碳增排效应,最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为更严谨地证明倒U型关系的存在,本文进行Utest检验。经计算拐点为4.643,包含在样本区间[0.336,11.904],并且倒U型关系在1%的统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在拐点左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发展会提升碳排放,但超过一定阈值(4.643)后,数字贸易会抑制碳排放,研究假设1成立。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口密度、城镇化率、工业基础等变量对碳排放的影响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水平越发达,人口密度越大,城镇化率越高,工业基础越雄厚,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多。资源禀赋变量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产使用的可再生能源越多,碳排放量越少。

2. 稳健性检验及内生性问题讨论

(1) 稳健性检验。为证明实证结果的科学性,本文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控制个体-时间的交互固定效应。部分国家因素可能随时间变化,本文通过控制个体与时间相乘的虚拟变量,控制随国别和时间变化的不可观测因素对结果的影响。其次,为缓解模型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和自相关问题,采用广义最小二乘估计法(GLS)进行回归。最后,采用更换核心变量的方式,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消除因变量选取问题对回归结果的影响。结果见表3。整体而言,3种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核心解释变量除了系数大小稍有变化外,符号与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拐点分别为4.667、4.643和5.322,均在数字贸易取值范围内,并且倒U型关系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Utest检验,表明本文的实证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表3 稳健性及内生性检验结果

(2) 内生性问题探讨。在基准回归中,通过逐步回归并控制国家以及年份固定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内生性问题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以下内生性问题。一是双向因果关系。数字贸易能对碳排放产生影响,反过来,碳排放较多的国家也可能在国际社会压力下加快产业数字化升级,进而影响数字贸易。因此,本文将数字贸易滞后1期作为工具变量,采用2SLS方法进行回归。由表3列(4)可知,数字贸易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拐点为4.319,倒U型关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Utest检验,并且工具变量通过了识别不足以及弱工具变量检验。二是遗漏变量。一国的生产效率可能与数字贸易存在相关性,生产效率越高的国家,往往技术水平越先进,越可能通过数字化转型寻求贸易增长新路径。同时,一国生产效率提高也将对该国碳排放产生影响,可能出现因遗漏变量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通过生产函数法测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产效率(tfp),并将其纳入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其中,产出指标为国内生产总值,投入指标为人力资本和劳动力。回归结果见表3列(5),数字贸易对碳排放依旧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影响,且通过Utest检验,表明本文的实证研究较好地控制了模型的内生性问题。

此外,本文的样本时间为2005-2019年,考虑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及2015年“一带一路”倡议正式实施可能使样本国数字贸易和碳排放水平产生波动,因此,本文生成金融危机(GFC)以及“一带一路”倡议(B&R)虚拟变量,将GFC变量值在2008年之前设定为0,2008年及之后设定为1;B&R变量值在2015年之前设定为0,2015年及之后设定为1。由表3列(6)可知,GFC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表明全球性金融危机使生产停滞,企业大量倒闭,整体上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B&R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一带一路”倡议的正式实施并未对沿线国家环境问题产生显著影响。

3. 作用渠道检验

(1) 规模效应。一是货物贸易挤出渠道。本文以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与GDP比值作为货物贸易挤出渠道的代理变量。表4列(1)显示,数字贸易对传统货物贸易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表现为倒U型影响,拐点为8.618,且倒U型关系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Utest检验,即数字贸易发展首先会促进传统货物贸易增加,继而对传统货物贸易产生替代,抑制传统货物贸易增长。列(2)的结果进一步表明,将传统货物贸易因素纳入模型后,货物贸易增加提升了“一带一路”沿线的碳排放。因此,“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在整体上会促进碳排放增加,但随着数字贸易不断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传统贸易,最终抑制碳排放,证实了本文的研究假设2。

表4 数字贸易的规模效应检验结果

二是收入水平提升渠道。本文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收入与GDP比值作为收入水平的代理变量。表4列(3)显示,“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抑制了收入水平提升。原因可能在于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鸿沟扩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缺乏足够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才等,数字贸易竞争力较低,进而会遭遇严重的反竞争威胁,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主体来说,会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周丽萍和杨波,2020),整体上不利于收入水平提升。进一步地,列(4)表明收入水平提升促进了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原因可能在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反而会增加对工业制成品的需求,加重环境污染。整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抑制了收入水平提升,进而减少了碳排放。

(2) 结构效应。一是产业结构升级渠道。本文使用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代理变量,该值越大,说明产业结构越向合理化、高级化发展。表5列(1)的结果表明,数字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表现为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影响,拐点为7.157,且倒U型关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Utest检验。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每个产业都要经历由成长到衰退的演变过程,后期需要适时调整产业发展模式以适应现实经济发展需要(张会恒,2004)。列(2)表明“一带一路”沿线的产业结构升级抑制了碳排放增加,因此,数字贸易快速发展阶段,能显著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有效抑制碳排放增加。

表5 数字贸易的结构效应检验结果

二是贸易结构优化渠道。本文使用服务贸易与GDP比值作为贸易结构优化的代理变量。表5列(3)显示,数字贸易一次项、二次项变量的系数均为正,且倒U型关系未通过Utest检验,接受数字贸易对服务贸易存在线性或U型关系的假设,经计算拐点为-5.478,超出了样本区间的取值范围[0.336,11.904],表明“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促进了贸易结构优化。列(4)表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结构优化提升了二氧化碳排放,因此,数字贸易发展能通过贸易结构优化渠道对碳排放产生影响,且表现为正向的促进作用。原因可能在于,数字化背景下,数字技术应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行业中的高碳产业发展带来便利,贸易结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使“一带一路”沿线高碳排放行业产品更具竞争优势,出口占比较高,从而在整体上增加了二氧化碳排放。这与朱启荣(2010)等的研究结果相似。

(3) 技术效应。一是创新投入渠道。本文以R&D研发投入与GDP比值作为创新投入渠道的代理变量。表6列(1)表明数字贸易变量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对创新投入未产生显著影响。可能的原因在于,在数字贸易发展初期,企业更倾向于通过模仿创新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缺乏主动加强研发投入进行数字技术创新的动力,从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未能发挥技术创新投入的碳减排效应。

表6 数字贸易的技术效应检验结果

二是创新产出渠道。本文以专利申请数量作为创新产出渠道的代理变量。表6列(3)显示数字贸易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且Utest检验结果表明数字贸易对创新产出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拐点为3.680,即“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对东道国的技术创新造成了一定冲击,但超过一定阈值(3.680)后,能通过促进企业间的技术溢出,提升创新产出水平。这也进一步说明现阶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数字技术应用更偏向于模仿创新,而非通过加强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列(4)进一步表明,创新产出显著促进了碳排放提升,原因可能在于新专利应用使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效率提升,整体上增加了碳排放。现阶段,如何挖掘数字贸易的技术创新效应促进碳减排成为“一带一路”沿线绿色经济发展的重点。

4. 拓展性分析

(1) 经济发展水平的异质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发达经济体在全球数字服务出口中的市场占有率在2019年达到76.1%,是发展中经济体、转型经济体的3倍,数字鸿沟的存在使本文的异质性分析更具政策意涵和现实指导意义。分经济发展水平异质性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列(1)表明,“一带一路”沿线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呈现显著的倒U型影响,并且经济发展水平变量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进一步地,列(2)显示,数字贸易一次项与经济发展水平的交互项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二次项交互为正,表明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强化了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原因可能在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数字技术发展水平更高,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能力更强,通过与发达国家的数字贸易往来,能更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从而扩大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而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工业体系相对薄弱,数字贸易引发技术变革的能力受限。

表7 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异质性检验结果

(2) 制度环境的异质性。数字贸易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对完善的制度规则和法律体系提出更高要求(韩剑等,2019)。然而,各国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监管缺乏统一标准,制度环境参差不齐,制度环境的好坏或将影响数字贸易碳排放效应的释放潜力。因此,本文进一步分析不同制度环境下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世界银行数据库公布的世界治理指标全面反映了一国制度环境的好坏,本文采用世界治理指数6项指标的算术平均数衡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环境(wgi)。表7列(3)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表现为显著的倒U型影响,并且制度环境变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即制度环境越好的国家碳排放量越多,原因可能是在全球贸易风险攀升的大背景下,“一带一路”沿线制度环境越好,越能吸引发达国家在该国投资设厂,提升东道国的工业化生产水平,进而使碳排放增加。列(4)引入制度环境和数字贸易一次项、二次项的交互项后,数字贸易一次项与制度环境的交互项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二次项交互为正,表明较好的制度环境强化了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原因可能在于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制度环境较高的国家更有利于对接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减少数字贸易摩擦和壁垒,促进数字贸易的自由化,进而强化数字贸易规模引致的碳增排效应。Jansen(2001)的研究表明,贸易自由化的净环境结果往往是良性的,随着数字贸易深化发展,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更能吸引以数字化转型为主导的高技术产业进入,加速传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碳减排效应。

六、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数字贸易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深度融合,在聚合创新资源、促进产业转型、营造行业生态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正逐渐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引擎。在数字化时代,为更好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世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本文研究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并探讨其中可能的作用渠道,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存在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影响,该结果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能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对碳排放产生影响,其中规模效应表现在挤出传统贸易、提升收入水平方面,结构效应表现在产业结构升级和贸易结构优化方面,技术效应表现在促进沿线国家的创新产出方面,创新投入渠道作用则不明显;“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制度环境越好的国家,数字贸易对碳排放的倒U型影响越显著。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得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发展数字贸易,共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加速培育以数字贸易为代表的新经济业态,促进传统贸易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工具和手段,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化水平和网络覆盖率,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促使数字贸易的碳排放效应从“促进”阶段向“抑制”阶段转变。通过引领数字贸易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使“一带一路”区域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第二,深入挖掘“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借助数字化平台建设,努力寻求与发达国家、RCEP等区域进行经贸合作的机遇,持续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首先,在扩大数字贸易规模的同时,加强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业比重,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与示范,提升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水平,通过数字贸易往来促进传统产业的智能化升级。其次,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推进绿色投资,优化贸易结构。同时,应看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贸易在技术效应的发挥上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现阶段主要以模仿创新为主,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因此亟须加强研发投入,鼓励本国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数字技术转型升级,通过吸引高技术产业进入,加速技术溢出和创新成果共享,提高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助力低碳技术升级。

第三,持续优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环境。“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深化政策沟通,完善数字治理和监管等措施,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标准对接,寻求与世界各国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最大公约数”,通过征收环境税、健全碳交易制度体系等措施提供适宜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环境,以高质量的制度规则吸引国外高技术产业进入,强化数字贸易的碳减排效应,加速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的形成,为世界碳中和目标的达成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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