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研究
——以“税法”课程为例

2023-08-07 17:41:16潘妲
关键词:税法思政融合

潘妲

(吉林工商学院,吉林长春,130507)

教育部教高〔2019〕8 号文件《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要求各高校经过三年左右时间,建成万门左右国家级和万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简称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根据这一要求,各高校都结合自身课程建设现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税法”课程作为会计学专业的核心专业课,不仅要结合一流课程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课程体系,还要结合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六卓越一拔尖计划”要求,以及新文科发展路径,明确课程目标,将课程思政融入课程建设之中,以提高学生综合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培养较强的知识更新观念和继续学习能力,并使学生能够掌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等方面的应用,培养具有综合涉税岗位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一、“税法”课程建设现状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开设的“税法”课程,还处在课程改革滞后、课程内容时效性差、融合度低,教学方式单一,涉税实践环节薄弱,“双师型”教师资源不足的状态。

(一)课程内容未与人才培养需求接轨,实践教学环节薄弱

数字经济背景下,新文科人才在传统文科基础上把握产业前沿业态,深层次融合专业、商业、技术,是能够符合经济环境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税法”课程内容不仅要具有时效性,而且要与人才培养需求接轨,滞后的课程内容及课程要求,不能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出具有一定涉税岗位能力和涉税法律知识的应用型人才。实践环节只是在课堂上简单练习,没有深入进行仿真实验,这种陈旧的教育模式未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到的内容和实务也相脱节,掌握的知识往往只停留在书本上。

(二)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教学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高校“税法”课程仍处于“讲授式”教学,采用应试教育模式,以教师为中心去设计各种教学环节,没有对学情进行有效分析,更没有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特点去设计教学环节,学生通常处于被动接受基础理论知识、实践知识的地位,不同层次学生均采取统一模式,没有实施个性化教学,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将新教学技术有效运用到实际教学当中。

(三)教学方式相对比较单一

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虽然设计了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块化教学、问题导向教学、翻转课堂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但在对各高校教学情况的实际调查中发现,许多高校开设的“税法”课程,目前的主要教学方式仍是以多媒体作为载体,以任课教师的讲授为主,由于学时、教学条件等多种原因,并没有运用教学设计中的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也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专业知识为主,没有根据税法变化的时效性及新文科中的学科交叉要求进行调整,更加没有根据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这种固定单一的教学方式只能满足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要求,不仅不利于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不能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更加不能满足新文科人才培养中对于“税法”课程的教学要求。

(四)侧重税法知识讲授而忽视价值观引领

基于“税法”课程的专业知识目标,既要使学生具备扎实税法理论知识,为顺利通过会计职称打下基础,同时又要使学生具备基本的纳税申报实践和应用能力,因此,在整个教学目标的设计及教学过程的实施中,更多的是侧重于“税法”课程中专业知识的教授,以及学生在实际涉税岗位中应该具备的基本专业能力的培养,而忽视课程思政的融入及对学生价值观的引领。

(五)“双师型”教师资源不足

各高校会计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税法”课程的任课教师,都是学校财会专业的专任教师,很少有企业导师或行业导师参与到实际教学工作中,而专任教师大多理论知识比较扎实,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高校对任课教师教学、科研等各方面的考评要求使教师没有去企业参与实践工作的机会,这也使高校中“税法”课程的教学师资队伍趋于理论化,“双师型”教师资源匮乏。加上部分任课教师没有认识到“税法”课程建设与教学对于新文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日常教学活动常常是按部就班、以完成工作任务为目标,而不是把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作为重心,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

因此,在一流课程的建设要求下,对“税法”课程进行建设和改革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在课程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教学团队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的提升,完善课程教学体系,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对课程内容的把握能力,还要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让老师到企业或税务机关实践,以培养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税法”课程建设思路

按照国家一流课程建设要求,“税法”课程要将新文科理念及课程思政目标与专业知识系统融合,坚持“五位一体”税法课程改革思路。

坚持一个原则,强化价值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实现“育人+育才”目标。

体现两个内涵,既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又要融入创新元素,发展新理念、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

做好三个融合,既注重税法课程与其他新文科课程之间的深度融通,也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与理科、工科、农科交叉融合。与理科融合,融入财税大数据分析、智能财税软件应用;与工科融合,实现新媒体税法知识宣传;与农科融合,结合惠农税收政策,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培养四个能力,通过课程建设,培养学生税法理论学习能力、涉税岗位实践能力、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

建立五个途径,针对项目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内容细化:更新税法课程内容;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改进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手段;课程思政融入,实现价值引领;对接行业要求,提升育人能力。

三、“税法”课程建设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坚持“五项融合”,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税法”课程建设中

1.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融合

在教学过程中,打破课程本身的知识框架体系,以专题的形式融入课程思政内容。共推出“共同抵制套路贷”“人人都是纳税人”“中美贸易战”“生活中的消费税”“保护环境—环保税”“国际反避税”“聊一聊疫情大考中的税务担当”等16 个专题。在专题的讲解中,通过隐性渗透、寓道德教育于专业知识之中,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有机结合。

2.理论教学与现实案例相融合

税法课程作为会计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一直紧跟国家税收政策改革,在讲授税收法条的同时,可以与热点新闻和现实案例结合起来,通过将正面与反面的案例融入思政教育中,在讲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重塑,重视文化知识、纳税意识、爱国情怀的培养。

3.教师讲授与学生互动相融合

通过教师课堂讲授、任务点布置、话题讨论等形式与学生形成互动机制,运用翻转课堂、模块化教学等多种教学手段,以任务驱动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结合多学科知识,组织学生分组完成固定的模块任务,加深对理论知识及国家税收政策改革的理解,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4.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融合

线上教学主要采用学习通平台,提前给学生发布任务,告知课前应完成的项目,例如在税法资料库中推送微课视频、PPT 等教学资源,学生自行学习并完成每一章节的测试,对自主学习的效果进行检验。在线下的课堂教学中,对本节的重难点内容进行串讲,通过课堂讨论解决大家的共性问题。

5.课堂内外相融合

除了课堂内的知识讲授,课外也是开展课程思政的一个重要领地。在课外阅读及资料查找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在“个税改革”“房产税改革”“海淘秘籍”“合同纠纷大家帮”等多个课内任务中,根据自己调研情况以及亲身经历,以多种方式进行讨论及分析,在潜移默化中完成课程思政内容,形成课堂内外积极互动的教学格局。

运用“五项融合”教学方式,将课程思政融入课程建设中,首先要设定思教融合的课程目标。从专业知识的角度,设置专业知识培养目标,引入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涉外税法知识,拓宽国际视野,增强涉外纳税实践能力;文、理、工、农、法等学科交叉融合,融入智能财税应用,财税大数据应用;同时要坚定坚持立德树人,把握文科教育的价值导向性,培养学生家国情怀、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依法纳税意识的课程思政目标。并且将专业知识培养目标与课程思政目标巧妙融合,在每一章节、每一个知识点的讲授过程中,找到课程知识与课程思政的连接点,在讲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其中,在完成专业知识目标的同时,达成课程思政目标,使学生在掌握财税专业知识、具备涉税岗位实践能力的同时,能够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具备依法纳税意识、诚实守信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应用型复合型财税人才。

(二)将新文科理念与“税法”课程建设相结合,进行“业财法税融合”培养

新文科是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之下,相对于传统学科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具有“全球化、信息化、融合性、创造性”等新的特色。在新文科背景下进行的“业财法税融合”培养,是基于“业财融合”与“业财税一体化”理念,并将法律知识融入其中,形成的一种财税管理的新趋势。业务流程与财务数据、法规政策、税务处理融为一体,凸显了现代企业管理协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也和新文科建设中的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的理念是一致的。

“业财法税融合”的关键要素,一是信息共享,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信息技术作为数字化基础,提供技术条件。二是法律渗透,业财税流程必须完全符合法律规范。三是管理流程,各类业务活动之间要形成全流程管控的闭环。将上述要素与新文科建设要求结合,融入“税法”课程建设当中,可以将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与专业课程知识相结合,跳出固有的教学思维,使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趋势趋同,形成数智时代财经教育模式,培养数字化财税管理人才。

(三)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打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不是简单地将线上资源分享给学生,线下教学在原有基础进行替换删减的过程,而是要线上线下互补,进行教学方式的有效融合,形成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以目标为导向的教学闭环。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是否能够真正有效的实施,其关键在于任课教师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的转变。如何利用线上资源、信息化技术、互联网工具对原有的教学内容、教学空间、教学时间进行扩展,将封闭式课堂转变为开放式课堂,将知识培养转变为能力培养,将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沟通,将原有的说教式教学方式转变为引导学生主动进行线上自学,线下理解吸收。

在“税法”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培养的过程中,可以在“育人+育才”的课程目标下,利用超星学习通、雨课堂、中国慕课等教学资源平台,推送教学资料,引导学生对知识点进行自学,并结合纳税人讲堂、税收大讲堂等公众号及各种税收改革新闻,找到相应的税收热点话题,让学生进行线上讨论,使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线下课堂中,将重点和难点以及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还可以运用翻转课堂的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通过自学、讨论、联系、实践等多个环节,逐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在这一过程中,任课教师是辅助,是引导,其作用更多的是把学生与知识连接起来,把学生与学习连接起来。在教学评价及教学反思过程中,也可以将线上教学平台中的评价功能与线下教学质量监控结合起来,使教学评价能够更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教学效果,有针对性地去修订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从而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培养中的教学闭环。

四、“税法”课程建设实施路径

(一)围绕新文科理念下的新内容、新要求,更新教学内容

1.理论教学

改变“税法”传统教学中,以法条记忆为主的理论教学模式,以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法学等理论为基础,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税法理论知识,了解现行税法制度及相应的政策改革,并且能够将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相融合,进一步提高理解和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并能够掌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等方面的应用。

将“税法”课程内容与课程思政内容融合,进行课程重构,以培养学生处理涉税业务能力为主,结合国家税收法规相关变化,关注知识的时效性,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掌握税法基本原理,树立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等理念。

2.实践教学

利用VBSE 等各种会计虚拟仿真实训平台进行企业模拟报税练习,并结合各种学科竞赛完成校内税法实务的学习,通过校企合作、学生顶岗实习等方式,让学生走到企业中去,完成税收岗位的实操练习,明确在实际岗位中要达到的实践目标;并以课程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将企业人员请进校园,结合真实案例完成对课程内容的补充,并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以学生为中心,“一生一策”提升课程质量

利用学习通、雨课堂等现代化的课程信息平台,发布不同内容知识供学生选择,鼓励有创新能力的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大赛,针对理科基础较好的学生,推送智能财税、大数据应用等学科交叉内容,对于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生,加强习题练习,对于外语较好的学生,加强涉外税法知识的学习,做到个性化教育、个性化学习。

在教学大纲内,根据各层次学生想要达到的学习目标,反向倒推教学设计,增加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教学改革,真正做到教学相长,实现新文科人才价值引领。

在教学过程中,能够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情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不仅要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还要及时进行教学反思,精准定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教学内容的微调,切实提高课程质量。

(三)运用模块化教学+翻转课堂模式,打造多维度互动式课堂

利用模块化教学、翻转课堂等方式进行教学模式的创新。将课程的组织实施分为课前、课中、课后三个部分,课前按照课程目标,设定多元化教学资源、多角度教学设计、多项教学预案。课中采用模块化教学、翻转课堂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学习当中,巩固线上学习的知识点,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思考,在教学过程中,还要进行多层次课堂管理,保证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做到学有所获。课后通过教学平台中的大数据信息、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反思,进而打造多维度互动式课堂。

(四)融入课程思政,实现价值引领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提升教师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开发课程思政内容,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将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家国情怀,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加依法纳税意识,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在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中,增加国际税法部分,拓展国际视野,同时加强课程思政教材、资料库建设;引进信息技术,完善课程思政考评考核机制等多种途径实现课程思政目标。体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融合、理论教学与现实案例相融合、教师讲授与学生互动相融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融合、课堂内外相融合”,五项融合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

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库建设过程中,不仅要紧跟国家税法改革步伐,及时更新税法课程的专业内容,还要及时关注税收时事热点,及时进行课程思政资料库的案例更新,使学生在完成专业知识目标的同时,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国家税收改革与课程内容进行重构,将我国税收制度的优越性及合理性融入税法课程的各个专题之中,并通过各种案例将隐性思政理念渗透在职业道德建设之内,通过正确的价值引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完善课程综合评价,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课程评价包括日常考核、综合实训考核、模块化考核以及期末考核。日常考核是以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随堂测验为考核内容,利用学习通、雨课堂,考核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建立题库,以随机组卷形式进行期中考试,并在模块化任务完成后,以小组形式进行成果展示;利用VBSE 会计实训平台进行综合实训,并根据企业模拟经营结果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评;最后结合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课程的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价过程中,将学生话题讨论互动等课程思政考核目标以及企业认识实习考评纳入其中。

除课程考核评价外,还要进行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以校内的学生评教、分院考评、学院监控加强课程质量建设,以校外的校企合作单位及学生实习单位的真实反馈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以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

(六)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强化教学、科研、实践能力培养,是“双师型”师资队伍的重要途径。让任课教师到企业中进行产学研实践,在观摩、参与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掌握行业、企业涉税业务的发展趋势,将课程教学中的“教”与企业运营中的“用”相结合,根据企业对涉税岗位的用人要求,去修订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其次要改善师资结构,不仅要把任课教师派出去,还要将企业导师、行业导师请进来,可以直接参与到教学活动中,也可以对任课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最后还要形成配套的考评机制,鼓励教师去企业脱产学习,使教师在专业提升的基础上实现自我发展、自我超越,从而打造出教学、科研、实践共同发展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综上所述,在一流课程建设目标和要求下,“税法”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必须要坚持将课程思政内容与专业知识内容相结合,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始终,将新文科建设的新内容、新要求、学科交叉的新特点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在后续课程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还应继续研究教学质量诊断及改进措施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更有效的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在“税法”课程建设改革方案实践过程中,跟踪反馈其适应性,结合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实施课程建设方案推广战略,由“税法”课程延伸到会计专业其他课程,并及时修订教改方案,总结“税法”课程建设的经验,为其他新文科课程建设改革起到示范推广作用,完成一流课程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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