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妍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所,江苏 南京 210000)
与同时期西欧修道院改革相比,10世纪拜占庭修道院改革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拜占庭皇帝罗曼努斯一世(Romannos I,920—944年在位)、尼基弗鲁斯二世(Nicephoros II,963—969年在位)、瓦西里二世(Basil II,976—1025年在位)等相继颁布法令推行修道院改革,这是拜占庭帝国备受瞩目的修道院改革之一,同时也颇具争议性,相关评价褒贬不一。
这一时期的拜占庭修道院改革由世俗权威主导,是世俗权力对宗教事务的强力介入,是皇权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改革法令并不仅仅针对修道院,而是关乎教、俗等社会各阶层成员行为的规范。改革并不局限于宗教、信仰层面,而是更深入地涉及世俗社会领域。
这一时期的修道院改革与拜占庭帝国的发展趋势息息相关。拜占庭帝国衰落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界研究的热点,传统研究受到拜占庭时代史家的影响,往往将11世纪作为拜占庭帝国由盛转衰的重要节点,并拘泥于从11世纪帝国的历史发展脉络中寻找衰退的原因。近些年来,随着史料的发掘及更新,有学者提出应从11世纪之前帝国的历史中寻找衰落的原因。[1]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拜占庭帝国修道院的发展及其与世俗社会的关系有所探讨,但较少关注修道院与帝国历史发展趋势的重要关联。因此,本文将从社会控制的视角,对10世纪拜占庭修道院改革进行解读,并探讨此次改革对帝国发展的深远影响。
关于世俗权威介入10世纪拜占庭修道院改革的原因,基督教史家的编年史与帝国官方文件存在截然不同的说辞,他们出于各自立场,均未能反映此次修道院改革背后的利益竞争与社会矛盾,特别是修道院代表的宗教集团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竞争,而突发性财政危机加速了这种冲突与矛盾,推动了修道院改革的到来。
毁坏圣像运动结束之后,拜占庭修道院日益复苏并不断壮大。据学者估算,公元7—14世纪间拜占庭帝国兴建的修道院,其中45%建于9—10世纪。[2]21在这一时期,拜占庭修道院不仅获得了来自皇帝、贵族、普通百姓等社会各阶层的捐赠,还取得了经济特权,并通过自身的经营管理等内外因素得到快速发展。
皇帝是拜占庭修道院最主要的捐赠人。在拜占庭政治传统中,继承前任皇帝对于修道院的捐赠行为,是加强皇位合法性的重要方式之一。拜占庭皇帝对于修道院的捐赠,包括大量出资兴建、维修修道院建筑、提供财政补贴等。在869年1月8日君士坦丁堡及其周边发生严重地震后,瓦西里一世(BasilⅠ,867—886年在位)投入大量物资重建教堂,重修的教堂名册包括威兹德姆教堂、圣徒塞尔吉乌斯及巴克科斯教堂、贺密斯达教堂、圣阿珀斯塔莱教堂、圣母教堂、圣史蒂芬教堂、圣徒菲利普教堂、圣安德鲁教堂、圣罗曼努斯教堂等。[3]155-158在财政补贴方面,以著名的圣阿索斯山修道院为例,自罗曼努斯一世起,中央政府每年为其提供大约3金币的补贴。尼基弗鲁斯二世给予拉文拉修道院的创始人阿塔那修斯类似的补贴,并且补贴额上升至每年7镑金币,这可以允许该修道院在964年左右即可供养8名左右的修道士。而约翰一世时期(John Ⅰ,969—976年在位),政府津贴翻倍,这座修道院供养修道士的数量最多可达120人左右。[4]196瓦西里二世的978年黄金诏书使拉文拉修道院的财政补助达到可供养500名修道士的水平。[4]209
贵族也是拜占庭修道院重要的捐赠人,帝国著名的修道院多与贵族家族有重要的社会联络,甚至某些修道院的创建者即出身于贵族。虽然拜占庭修道制度原则上要求修士脱离原有的血缘家庭,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修道院与家族关系不断加强的发展趋势。写作于9世纪的圣徒传记《圣费拉雷托斯的生活》中包含对家族谱系的颂扬,这个家族可追溯到君士坦丁六世(Constantine Ⅵ, 780—797年在位)的皇后玛利亚。[5]罗曼努斯一世统治时期,宫廷官员君士坦丁·利普斯在吕科斯河附近捐赠并修建了一座修道院及旅舍,以方便旅行人的住宿。[2]19
普通百姓为了显示宗教热忱、获得上帝的庇护以及对于死后灵魂的关照等也纷纷参与捐赠拜占庭修道院。基督教在4世纪获得合法地位之后,其信徒也在大幅度增加,他们的捐赠在修道院经济来源中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写作于10世纪晚期的《圣徒小瓦西里的生活》描述了灵魂在人死之后的旅程,即要经过重重关口的考验,考验的标准在于其生前的品德及行为举止,许多灵魂因生前品行不足而被拒绝放行,[2]128而对宗教机构的捐赠被认为是重要的善行。
除了社会各阶层的捐赠外,拜占庭修道院还取得了经济特权。普罗塔同档案(阿索斯的中心机构)记有883年6月份瓦西里一世的黄金诏书,其中规定任何官员或世俗之人甚至是低微的磨坊主都不得“烦扰”阿索斯的修道士以及耶里索斯临近的约翰·克洛伯斯修道院的修道士。[6]206君士坦丁七世(Constantine Ⅶ,913—920,945—959年在位)945—946年的一则黄金诏书规定塞萨洛尼基附近的普罗德罗莫斯修道院的土地及依附农免受国家的特别要求,并增加了一个礼物,36个依附农免于额外的收费及服务。[6]207君士坦丁七世 957—958年的黄金诏书将豁免权授予卡桑德拉半岛的安东努斯修道院。罗曼努斯二世(Romannos Ⅱ,959—963年在位)959—960年免除了耶里索斯的克洛伯斯修道院中40位依附农的堡垒建造及维护、供给饲料、供养军事官员的费用。以上诏书显示,修道院有免于公共服务的特权,这节省了人力、财力成本。其次,修道院的土地及依附农有免于额外收费的特权,这使它们在发展过程中比世俗经济具有更大的竞争力,容易吸引依附农,为修道院带来人力资源。
除了外部因素外,修道院也通过自身的经营管理获得发展。修道院往往通过正常或非正常方式的购买来扩充地产。阿索斯文件记载某位寡妇急需用钱来赎救被阿拉伯人俘虏的儿子,便向修道院出售土地。此外,修道院可以向他们地产周围的农民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将土地出售,来巩固修道院原有的农业用地或建筑用地。修道院某种程度上类似于金融机构,可以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如塞萨洛尼基的一个家庭因无法偿还从海兰达修道院借贷的50海佩伦(曾用三间房屋做抵押品),被迫在两年后以90海佩伦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海兰达修道院。[7]
开垦荒地也成为修道院不断扩张的重要途径。在南意大利的山区,10世纪成为修道院开荒运动的主要时期。修建于10世纪的凯勒拉纳的圣尼科迪默斯修道院,修士们轮流使用公用锄头来开垦他们周围的土地。食物包括他们种植的豆子、鹰嘴豆,此外还有从树林中采摘的栗子,以及从海岸边捕捉的海鱼。[2]117-118通过开垦荒地的方式,新的修道中心逐渐形成,而开垦运动也不再仅仅满足于生存所需,逐渐成为修道院扩张的重要方式。
由上可见,毁坏圣像运动结束之后,在内外因素的助力下,拜占庭修道院日益复苏,并累积起巨大的社会资源,但这也加剧了以修道院为代表的宗教集团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竞争与冲突。据学者推测,7世纪晚期时帝国三分之一的可耕地掌握在教会及修道院手中。毁坏圣像运动遏制了修道运动的发展,但是这种情况只是暂时性的。10世纪时修道院所拥有的地产应不低于7世纪的状况。[8]54拜占庭帝国以农业为主,土地是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及投资对象,而帝国的国库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上的税收。据学者估计,拜占庭帝国收入的95%来自农业,仅5%来自城市工商业。[9]修道院的发展威胁国家的财政收入安全,触动了中央政府的根本利益,引发世俗统治者的警惕与介入。尼基弗鲁斯二世在改革法令中谴责修道院的扩张:“当我看到那些人被允诺进入修道生活,通过服装的改变来让他们保证坚守这样的生活,实际上却严重违背了他们的诺言,并与他们的着装相悖,我抑制不住要将此直接称为欺骗,我敢说,这是对基督之名的违背。不论是圣徒还是神父的律法都没有规定要获取如此多的田地、村庄,或者大量关注于收获的产品。”[10]92-93“日复一日,他们不断侵吞数千英亩的土地,大量的建筑,不计其数的成群的马、牛、骆驼及其他牲畜。他们的灵魂主要关注对这些事情的吞并,以至于修道生活与世俗生活已无任何差别,充满着各种欲望。”[10]92
10世纪的拜占庭帝国处于马其顿王朝的统治之下,帝国的国力有了明显提高,财政收入也不断增加,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对外军事战略的转变,在东部地区收复失地运动的展开,即使在财政收入比较可观的情况下,庞大的军费开支也很容易造成短时期突发性财政危机。据悉在9、10世纪之交,帝国年收入最高可达58.4万金镑,相当于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年收入的5.31倍。[11]而帝国的财政预算从 775年的190万诺米斯玛、842年的310万诺米斯玛,至959年上升至390万诺米斯玛、1025年高达590万诺米斯玛。[12]虽然拜占庭帝国的军事胜利主要集中于10世纪下半叶,但是收复失地运动在10世纪初即已开始,军事作战使拜占庭帝国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以军事战略要地克里特岛的收复为例,利奥六世(Leo Ⅵ,886—912年在位)于911年派出119艘战船,大约43000人的军队,花费高达23.9万诺米斯玛。[13]470君士坦丁七世时期计划重夺克里特,从军区及首都运送4100名士兵前往克里特。[13]489至罗曼努斯二世时期,帝国派兵再次攻夺克里特,此次派出307艘战舰,是911年和949年的3.5倍,水手及士兵大概在77000人左右,几乎是911年的2倍,949年的3倍。[13]495直至961年,拜占庭帝国军队最终攻取克里特岛,并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尼基弗鲁斯二世为了解决大规模征战及组建新军区的花费,发行新的诺米斯玛,又被称为特塔特龙,这比普通标准要轻1/12。这一政策遭到了首都民众的抗议,一些民众嘲弄甚至向皇帝扔砖头。[13]502货币贬值显然损害了普通百姓的利益,对帝国的长期发展也并无益处,但是仍被帝国统治者付诸实践,也证明了帝国因对外作战而遇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当拜占庭中央政府遇到财政危机时,往往会通过剥夺或限制修道院财产的方式转嫁压力。拜占庭中期以后,修道院经济实力日益强大,逐渐成为世俗统治者觊觎的对象。毁坏圣像运动第一次系统而又大规模地打击了宗教财产,世俗统治者解散修道院并没收宗教财产。尼基弗鲁斯一世(NicephorosⅠ, 802—811年在位)没收了大量宗教地产,以服务于重塑帝国经济的财政改革。[14]106410世纪拜占庭皇帝在遭遇了财政危机后,同样推行修道院改革以缓解压力,但是与直接剥夺修道院财产的做法不同,这一时期的修道院改革主要以限制修道院财富为主,这似乎并不仅仅是为解燃眉之急,也在以此为契机打击势力日盛的修道院集团利益,保护受到威胁的国家利益。财政危机显然加速了以修道院为代表的集团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竞争与冲突,并加速了修道院改革的到来。
10世纪拜占庭帝国皇帝罗曼努斯一世、尼基弗鲁斯二世、瓦西里二世相继颁行关于修道院改革的法令,他们在法令文本中刻意强调经济与宗教的对立,以宗教训诫与经济调控的方式,限制修道院财富,以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
拜占庭帝国中期以后,随着帝国基督教化的加深,法律条文中不仅引入了宗教教义和宗教戒律,同时法令行文也以劝告而非命令式的口吻为主。
久病虚损及年老体弱的人,尤其需要平调阴阳、流畅气血,不宜急补、峻补,只能平补、缓补。最好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到最佳剂量,且宜选药性平和、补而不滞、滋而不腻的药物。
拜占庭皇帝在法令中援引《圣经》条文、教父教义、圣徒们的修道实践等,重申基督教的救赎理念,强化宗教的训诫作用,是为了以宗教为工具,发挥更大的社会功效。自395年基督教成为国教后,基督教思想逐渐成为帝国的主流价值观,修道思想更是受到世人追捧。拜占庭统治者显然意识到了宗教思想的社会影响力,在改革中加以利用,以发挥意识形态的规范作用。
改革强调修道的首要原则——守贫,重申禁欲主义。在基督教理论中,人死后要依据生前行为接受审判,升入天堂或坠入地狱。对天堂的向往及对地狱的恐惧,激发着信徒对于救赎的渴望。“上帝的圣经极大关注于我们的拯救,并向我们展示它如何降临到我们身上,以及我们如何在实践中坚守禁欲以及其他的(美德)来获得它,上帝很好地说明了财富及对许多财产的获取都是对(拯救)的阻碍。经文上说富人想要进入天堂是困难的。它希望我们勤俭节约,因此它不仅禁止我们考虑另一个职位、资财、披风,甚至不许我们想到翌日的食物。”[10]92并提及早期圣徒们的修道实践,“随我一起看看神父们的生活吧,他们兴盛于埃及、巴勒斯坦、亚历山大以及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你会发现他是如此的苦行,如此的简朴,他们似乎只生活在精神世界里,接近于无形的天使”[10]93。
改革大力提倡回归原始的修道方式——独修。修道最早源于古代晚期的埃及,被誉为“修道之父”的圣徒安东尼是个人隐修的创立者,他抛弃个人资财,独立前往荒漠地区进行修道,其后效仿者也多选择沙漠贫瘠之地隐修。这种修道方式,远离世俗社会,而且几乎不需要组织与管理。但是很快也出现了另一种修道方式——集体修道,创始人帕克米乌斯并没有使自己远离社会。他改变了挑战生命极 限的方法,通过一些戒律和教导,把这些隐修社团重组成一个整体,建立了高墙环绕的定居社团,即所谓的集体修道院。集体修道在其建立之初,依然秉承修道准则,同时呈现出自给自足的经济状况。但是随着修道院在规模、数量、修道人数方面的增多,修道院面临实际运行的压力,世俗化倾向也更加明显。在两种修道方式中,拜占庭皇帝更赞同与世俗社会牵涉更少的独修,“我们认为下面这种行为是值得表扬的,我们不会去阻止那些希望在荒漠之地建立小屋的人,只要他们不侵犯任何土地或其他居所,而是仅仅待在他们各自的用地内”[10]96。
这一时期的修道院改革以限制修道院财富为主要目标,并侧重于对世俗社会土地捐赠的限制。一方面,修道院地产受到各种保护,很难通过常规方式对其进行分割;[14]1062-1063另一方面,修道院地产很大程度上来自世俗社会的捐赠。在拜占庭早期,为了扶持基督教的发展,来自世俗社会的捐赠受到帝国法律的认可与保障。《查士丁尼法典》规定:“任何人都有权把其意愿留给教会的财产遗留给神圣尊严的教会。他的意愿不应被宣布为无效,只要其临终的意思表示是自由的。”[15]但是随着修道院地产的日益扩张,并威胁到帝国税收安全时,拜占庭统治者逐渐改变以往法令中有利于修道院的条款。利奥三世(Leo Ⅲ,717—747年在位)的《法律选编》已废除了修女结婚或世俗之人无合法理由离婚时财产必须转让给修道院的规定。[14]1064
10世纪之后,马其顿王朝皇帝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向修道院捐赠土地,同时限制捐赠的对象由修道士逐步扩大到社会各阶层,这也是对《查士丁尼法典》的重大修正。罗曼努斯一世在法令中旗帜鲜明地禁止修道士对修道院捐赠土地。“我们已经制定井井有条的措施,不允许这样的借口,即那些已经成为修道士或希望成为修道士的人,要把自己的土地转让给神圣的修道院。”[10]59尼基弗鲁斯二世进一步强调:“从现在开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土地或资产转让给修道院、养老院或旅舍,也不可以转给大主教或主教,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毫无益处。”[10]95尼基弗鲁斯二世认为世俗之人热衷于新建修道院,而不是去帮助陷入困境中的修道院,是为了以创建者的名声流传后世,是虚荣心的表现。[10]94
瓦西里二世甚至强力介入修道院的归属问题,来限制修道院地产的扩张,并将这一时期的修道院改革推向高潮。瓦西里二世忧心忡忡地认为修道院的扩张已威胁到村社的安危,许多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起教堂,土地也随之归属于教堂,他以修道士的身份在那里度过余生,之后村民效仿者甚众。为了抑制这种发展趋势,瓦西里二世规定,8—10名修道士以上方可成为修道院,它们归属主教或修道士,但禁止在村社扩张。8人以下为小教堂而非修道院,置于村社的管辖下。[10]123-124
这一时期的修道院改革客观上有助于缓解帝国的社会经济危机,但是也增强了修道院的防御心理。
其次,修道院改革有助于缓解帝国的财政压力。拜占庭皇帝打击修道院地产的发展,保护帝国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客观上有助于缓解帝国的财政压力。虽然相关政策受到了后代史家的诟病,但是阻止了土地流向修道院等宗教机构,保护小农经济的安全,从而保障了帝国税收的稳定,有助于帝国集中财力解决军费问题。瓦西里二世时期继续向修道院施压,他禁止修道院对村社土地的占有,打击大地产者对小农土地的吞并,帝国的财政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瓦西里二世时期的国库储备达200000塔兰特。这是自6世纪初阿纳斯塔修斯(AnastasiosⅠ,491—518年在位)皇帝时期之后帝国国库收入的最高值。[17]这一时期帝国小农的纳税压力也有所减轻,斯基里奇斯记述:“皇帝瓦西里经常宽恕小农,并不强求他们按时纳税,允许提出延迟或延期缴纳的恳求。当他去世时,有两年的税收未征收。”[3]252
最后,修道院改革有助于维护帝国社会秩序的稳定。拜占庭皇帝以改革为契机,重申基督戒条,实现意识形态的重塑。借助于法令的颁行,宗教思想逐步渗入普通百姓的生活中,并对他们的日常生活进行规范。法令中多次援引《圣经》,强调财富阻碍人们获得拯救,鼓励富人将资产散发给穷苦的人,有助于缓解阶层对立与社会矛盾。
毁坏圣像运动时期,修道院大量财产被没收,修道士被迫还俗,修道生活受到重创,即使毁坏圣像运动结束之后,修道人士仍然保持对世俗权威的警惕。 “塞奥多利的绝对避世原则即是这种防御心理的产物。他表面上是为了维护道德修为,但实际上是为了维护修道院财产的完整”[18]。8—9世纪君士坦丁堡修道院院长塞奥多利在修道院规章中,禁止修道士与世俗之人保持亲近关系,禁止与女性的日常接触,尤其强调修道院财产的共有与不可分割,禁止将修道院财产转于世俗之人,[19]均是为了保障修道院财产的安全。
而10世纪拜占庭世俗统治者对于修道院财产的限制,再次强化了修道院的防御心理,修道院进一步推进避世的极端化,追求更严苛的道德戒律,以逃避世俗权威的介入。除此之外,修道院或向地方权贵靠拢以寻求庇护,通过宗教势力与地方势力的联合,来抵制中央政府的介入,这进一步增强了地方势力,并加深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与冲突。
因此,随着修道院防御心理的增强,或强化避世主义,或向地方贵族势力的靠拢,修道院与中央政府的隔阂也日益加深。
10世纪拜占庭修道院改革是帝国社会控制的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法律的方式加强皇权、巩固统治。此次改革缓解了帝国的社会经济危机,维系了马其顿王朝的繁荣。但是此次改革无意也无力解决修道院的世俗化问题,也未能真正遏制修道院的发展。其一,社会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帝国基督教化的加深,基督教思想成为帝国的主流价值观,修道生活不再是社会边缘的生活方式,而开始备受世人推崇,修道院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并获得源源不断的世俗捐赠,这也是修道院快速发展的原因。其二,宗教训诫可能对于部分虔诚的信徒有一定约束作用,但是随着修道院社会威望的提高,投身修道的也不再仅仅是虔诚的信徒,还有不少怀有世俗目的之人,他们将修道院视作获取权力及财富的重要平台。其三,修道院改革虽然限制了部分宗教利益,但并未能动摇修道院发展的根本,修道院依然拥有大量地产,并作为大地产者不断追求扩张。
10世纪拜占庭帝国修道院改革增强了修道院的防御心理,他们或强化避世主义,或寻求地方贵族的庇护,来对抗中央政府的干涉,修道院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日渐紧张与疏离,以修道院为代表的宗教利益集团与国家利益的竞争日益严重,中央政府逐渐失去捍卫国家利益的能力,这进一步加剧了帝国的衰退。
曼努埃尔一世(1143—1180年在位)上台后,再次重申了尼基弗鲁斯二世修道院改革措施,[14]1067但是在大地产日益扩张、中央权威不断衰落的趋势下,这种尝试往往力不从心。据学者估计,在拜占庭帝国被土耳其人攻陷时,帝国半数土地在教会和修道院手中。[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