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娜
内蒙古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林草行政执法是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利剑”。为做好新形势下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有效维护包头市林草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1 年7 月,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应运而生。自成立以来,支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扬“钉钉子”和“啃硬骨头”精神,对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绿色包头”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加大林草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服务、服从于全市林草资源安全工作,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紧盯违法使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使用草原、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盗伐林木等林草案件高发领域,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坚决跟进查处,做到打早打小,避免“小案拖大”。支队成立以来,累计受理案件线索70 余条,行政立案17 起。积极履行对相关旗县(区)的监督指导职能,实地督导旗县(区)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图斑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
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由“群众举报、上级安排、日常监管”等“被动型”执法向“主动型”执法转变。持续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为切实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抓好日常巡查检查的同时,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员出动,在各辖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执勤工作,采取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手段,有效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风行动”,对全市花鸟市场及有关经营场所逐户进行检查,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行为,督促企业及经营者自律。在春、秋季候鸟迁徙期,组织开展“过境候鸟巡查保护专项行动”,织牢织密野生动植物保护安全网,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切实保障辖区过境候鸟安全。强化林草普法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林草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实时普法,在防火巡查执勤时着重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在开展“清风行动”“过境候鸟巡查保护专项行动”中,重点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宣传主题,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摆放展板、现场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主题宣传活动6 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万份,大大拓宽了宣传覆盖面。
狠抓制度建设,树立执法形象。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借鉴先进地区执法队伍建设经验,结合包头市林草执法实践,进行修正和创新,出台了《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日常行为管理规定》《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等32 项制度,形成了人人都在约束中、事事都在规范内的良好局面。同时,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将廉政工作落到实处,树立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包头市林草执法队伍形象。
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把执法程序、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从严把关。细化完善《包头市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把林草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更好地发挥裁量基准的作用。研究起草《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和案卷装订相关要求,层层把关案情分析、事实认定、证据审核、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条规适用、材料撰写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进行充分讨论、核实,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力争将所有案件都办成“铁案”。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1 年12 月,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包头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涉林涉草刑事案件移送、立案、查处等程序进行了规范,有效规避了“以罚代刑”。聘任林草诉讼经验丰富的行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处理疑难案件、保障科学决策、严格规范执法和避免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产生。
强化“补课充电”,提升执法水平。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培训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实用性,认真制定全年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林草行业专业知识培训、行业法律知识培训、执法实践交流有机融入全年学习中,促进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和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升。推广“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模式,坚持每周开展1 ~2次集中学习,确保每人每周完成2 小时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全体执法人员理论基础和案件分析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级林草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同先进地区的学习交流,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提升执法人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022 年,支队针对基层林草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对全市10 个旗县(区)开展为期2 个月的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实地走访了各旗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2 个区级执法大队,与30 余名苏木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全面了解46 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人员编制构成、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经费保障、规范化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包头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部分林草行政执法基础较好的旗县(区),先行先试设立林草执法大队,保证基层林草执法力量,为破解林草执法难题提供支撑。同时,持续加大支队对旗县(区)的监督指导力度,与属地形成合力办案机制,从而有效落实市、旗县(区)、乡镇三级林草行政监管职能,形成强大的林草资源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