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玮
我知道牡蛎这种玩意,是因为中学课文,莫泊桑的名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情节我们都知道:唯利是图的父母,在游船上看见有人吃牡蛎,也想吃;发现剖牡蛎的老头,就是他们日思夜想、指望其衣锦还乡的于勒,于是不肯相认;主人公去付牡蛎钱,多给了点小费,还要被吝啬的母亲絮叨。
小说里吃牡蛎,2 法郎半,主人公给了3法郎。莫泊桑1883 年8 月7 日写完这篇小说。故事讲述人说的是自己年少时的往事。那么这3 法郎还比1883 年时要值钱一些。3 法郎是什么概念呢?1860 年,法国平均工资,男性每天2.76 法郎,女性每天1.3 法郎。1891 年,男性每天4 法郎,女性每天2.2 法郎。3 法郎,差不多是那时一个法国男人一天的收入,一个法国女人两天的收入。所以小说里,主人公的爸爸提议吃牡蛎,妈妈却不舍得,也是有道理的:他们俩的收入差距在那儿摆着。
然而贵不贵,其实还不是关键。莫泊桑在这里,写得很细致。主人公一家是勒阿弗尔小市民,先前一直在盼望于勒衣锦还乡。主人公的大姐28 岁,二姐26 岁,家里为了二人的婚事头疼。终于有人来求婚了:一个公务员,没啥钱,但可靠。主人公也说,他认为这个人肯决心求婚,是因为有天晚上,家里人给他看了于勒写来的信——大概,也是个向慕富贵的普通人吧?
家里迫不及待地接受了求婚,然后决定,婚礼后全家去泽西岛玩:那是穷人们去的地方——大概,也有钓住这个女婿,稳固感情的因素在。全家平时都不太旅行,于是兴高采烈地去了。全家难得出门,不无硬撑面子的姿态,也好巩固新女婿对家里的信心。
于是来到了吃牡蛎的桥段。忽然主人公的老爹注意到两位优雅的女士。一个老水手用刀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他们再递给女士。两位女士优雅地用手帕接着牡蛎,很快地吸了汁,壳扔进海里。主人公的老爹被这种行为吸引了。“毫无疑问地,我爸被航程之中吃牡蛎这种高雅的行为勾到了。”重点不是牡蛎,是行为,老爹被这种摆阔行为吸引了。
法国人一直会用乱七八糟的方式吃牡蛎,煎烤炸的都有。生鲜吃法最贵,因为当时还没有现代冷藏技术。开过牡蛎的诸位也知道,开牡蛎是要有点刀工的。在岸上吃海鲜,和在游船上吃新鲜的海鲜,价格差异很大,出门旅游过的诸位,一定都懂。如果在岸上吃牡蛎,对一个海边居民而言,大概贵还是贵的,但不一定吃不起。但在游船上,吃新鲜的牡蛎,而且风度潇洒,对一般小市民而言,就很气派了。妙在这趟旅行,本来就有炫富的意思。现在吃个牡蛎,享受一下上流社会的虚荣感,还能乘机跟刚结婚的女婿炫富,进一步巩固感情,一举多得啊!
主人公的母亲出于现实考量,是反对的;主人公的姐姐们却赞成。毕竟对其中那位结婚的姐姐而言,这算蜜月旅行了,不得抓紧机会奢侈一把?至于主人公的爸爸,3 法郎当然不便宜,但这趟炫富之旅,花3 法郎就能充当人上人,还能顺便拉拢女婿,是很合算的——大概这才是他的真实想法吧。所以他这么问女眷们:“你们想要我请你们吃些牡蛎吗?”
老爹之前之后,说话都挺口语化的;就这句话说得有点拿腔拿调,不是“你们要不要吃牡蛎”,而是“你们想要我请你们吃些牡蛎吗”。大概说这句话时,老爹自我感觉相当良好。莫泊桑写得真是精确。
大概这就是当时的情景了。一家向慕富贵的小市民,在招来(看了于勒的信才决定求婚的)女婿后,一起出游;看见有钱人摆阔吃海鲜,也想跟着摆阔。牡蛎在这里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是其实并不富裕,但也想乘机跟风摆阔的虚荣心。
所以结合之后的情节:认出了于勒、知道(盼望中于勒衣锦还乡)富贵无望,同时还面对着女婿呢,不能把家里的情况摊牌,于是执意不肯相认。母亲之后还吩咐了重点:绝对不能让我们的女婿起疑心。是的,女婿才是这趟旅程的隐藏重点。
这个女婿是靠于勒的一封信才勾来的,这趟航程(起码有一半)是为他安排的。千万不能出问题。所以,无论是买牡蛎,还是不认于勒,小说的关键词,都是与富贵相关的虚荣心。牡蛎是剧情的起点,又是剧情的终点。
就像莫泊桑另一篇著名的小说《项链》的女主人公,她向慕的似乎是华服美食珍宝首饰,核心事物似乎是项链,但我们都明白,真正的关键词,是那空幻的虚荣心。
滂沱大雨渐渐过去了;后来只不过剩下烟雾中飘着的极细的雨丝。天空的乌云拨开了,天色清朗起来;而突然,一抹斜阳仿佛从看不见的洞口照射到牧野上。
先是云散开了,从隙缝中露出蓝色的天幕;然后云层的裂口,像被撕碎了的面纱,越来越扩大;明净碧蓝的天空终于整个展开在大地上了。
吹过一阵凉爽的和风,仿佛大地满意地透过一口气来;而当马车驰过田园和树林时,人们偶尔可以听到一只晾着羽毛的鸟儿的欢快歌唱。
——莫泊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