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与控制课程实战化教学研究

2023-08-05 11:15
科教导刊 2023年17期
关键词:公安负荷阶段

林 杜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 广州 510230)

实战化教学在公安院校各专业课程中已全面展开,但关于实战化教学的研究相对滞后,有关防卫与控制课程(以下简称“防控课程”)实战化教学的论文更是寥寥无几。目前,公安教育工作者对如何进行防控课程实战化教学尚未形成共识,更没有系统的可用以指导教学实践的基础理论,这将影响课程教学的深入发展。本文从课程基础理论、课程特征、教学内容及方法几方面进行探析,试图构建防控课程实战化教学的整体框架。

1 课程教学理论基础

1.1 运动技能三阶段模型理论

费茨和麦克包斯纳在1967 年提出了经典的学习运动技能三阶段模型,他们的模型理论至今还被研究人员引用[1]。运动技能学习三阶段模型认为,动作技能的学习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连续的发展阶段,分别是认知阶段、联结阶段和自动化阶段[2]。第一,认知阶段:学习者神经过程处于泛化阶段,表现为多余动作较多,阶段任务是对动作要领和作用等的认知、粗略掌握动作。第二,联结阶段:学习者神经过程处于分化抑制阶段,表现为动作准确性逐渐提高、发现和改正错误动作的能力增强,阶段任务是练习中不断修正并形成高效的动作协调模式。第三,自动化阶段:学习者神经过程的兴奋与抑制更加集中与精确,表现为潜意识下可产生精准、高效、流畅的动作,阶段任务是提高实战对抗能力。三阶段模型理论对教学实践的启示:认知阶段注重动作的发力方法和协调性,联结阶段强调动作的规范性和速度力度准度,自动化阶段要求动作技能与执法应用充分结合。

1.2 认知负荷理论

认知心理学认为,运动技能的学习是学习者对外界信息进行编码、储存、提取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信息加工的过程。外界信息首先进入人体感觉记忆系统,信息经确认后进入工作记忆系统进行登记加工处理,习得的信息经工作记忆系统组块化加工处理后以图式的形式贮存在长时记忆系统中[3]。信息加工系统可以立即处理大量的加工信息,但如果太多的刺激同时出现,由于注意容量有限,学生会错过很多有用的信息。短时记忆信息容量的单位是组块,动作短时记忆的容量为5±2 个组块。组块的大小随个体知识经验的变化而改变,凡在经验中形成紧密联系的若干项目均可作为一个组块[4]。在动作技能教学中,教师应遵守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根据动作技能的复杂程度,在不影响动作结构的情况下合理使用完整与分解法进行教学,以避免出现认知负荷过载的现象。

1.3 运动负荷理论

防控课程是制止嫌疑人暴力违法行为、控制嫌疑人身体活动的一门警务技能课程,熟练掌握防控动作技能是这门课程的根基,而动作技能的获得只有通过身体练习才能完成。练习密度、运动量和运动强度是描述技能教学训练的常用指标,练习密度指练习时间占课堂总时间的比例,运动量和运动强度构成运动负荷,运动量指负荷对机体刺激量的多少,运动强度指负荷对机体刺激的深度。合理的练习密度有利于动作技能的形成和身体素质的提高,适宜的运动量对动作的学习、巩固和稳步提高至关重要,较大的运动强度对提高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作用良好[5]。练习密度、运动量和运动强度互相关联影响运动负荷,防控课程教学训练应遵循适宜负荷的原则。如负荷过低则不能对机体进行必要的刺激;若负荷过高则会出现疲劳、损伤等劣变反应[6]。

1.4 最近发展区理论

1930 年前后,维果茨基首次提出最近发展区理论,为揭示学生的认知发展过程及个性差异提供理论基础,为如何教学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提供重要启示。维果茨基认为,最近发展区是学习者独立解决问题的现有水平与学习者在教师指导下或者和同伴合作时的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7]。教学不应在学生已有的知识技能基础上进行重复劳动,也不应脱离学生的现有水平,而应抓住最近发展区走在发展的前面[8]。在我国高等教育金课标准“两性一度”中,“挑战度”所涉及的就是课程难度设置的区间问题,这个问题可以用最近发展区理论去解释、解决。最近发展区理论对防控课程教学的启示是,教师在教学前应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武术基础等初始状态,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动作表现,随着学生认知水平和技能操作能力的提高,教学内容及难度应逐渐增加,将学习设置在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合理区间。

2 实战化课程特征

2.1 教学形式的对抗性

关于实战化的含义,查阅新华字典“实”指真实、实际;“战”指争斗、作战;“化”指性质或形态改变。从字义可知,“实战”指实际作战;“实战化”指向实战形式转变。公安民警在现场执法中时常遇到执法相对人的肢体抗拒甚至暴力攻击,面对相对人的抗法行为,公安民警需用警察强制力去制止以纠偏违法带来的正义失范。从公安一线执法工作实情的反馈来看,在现有的教学活动中,尤其是涉及强制性执法、教学内容涵盖警务实战要素比较多的课程,教学训练内容和方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其中亟须加强的就是“对抗性”要素的融入,无对抗、不实战[9]。实战化教学应包含有双方或多方对抗的内容。

2.2 教学过程的行为操作性

实战化课程是一种程序化的行为操作,行为操作是相对脑力劳动而言的,包括获得动作技能的身体练习和执法应用的行为操作。程序化则指行为操作须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去实施。在公安专业开设的课程中,有相当部分为公安业务基础课程,例如公安文书写作课程,这部分课程是以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为主,教学中少有行为操作内容,即便在课程实践应用教学环节,也主要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而防控课程关注的是遇抗执法的问题,培养的是如何依法定程序制止违法犯罪暴力行为和控制违法犯罪人人身的能力。根据桑代克的共同要素说的学习迁移理论[10],课程教学与执法实践的相同要素越多越相似,则课程所学的知识技能越容易迁移到执法实践中。因此,防控课程需要以身体行为操作的方式进行。

2.3 教学目的的执法应用性

在公安院校开设的课程中,有部分课程是由不同学科交叉结合而形成的。警察体育是由体育学与公安学有机结合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其属下的课程则同时具有体育学与公安学属性。归类于警察体育的防控课程包括体育技能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体育技能如何应用到执法方面的内容。如果课程仅停留在体育技能教学方面,缺少体育技能在执法中的应用部分,这样的课程只能称作散打课或格斗课,不能称为防控课程。只有将技击技能与警察执法情景相结合进行教学才称得上防卫与控制实战化教学。为达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需紧紧围绕服务于公安执法实践的宗旨,这是解决当前公安教育与警察执法实践相脱节问题的根本方法。

3 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

3.1 课程的教学内容

防控课程内容包括防卫与控制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对抗实战和执法应用四个部分。基础知识包括技能使用的法律适用、动作操作方法和安全意识培养等;基本技能指踢打摔拿等技术动作的操作能力;对抗实战指使用基本技能动作进行身体对抗;执法应用指基本技能在公安工作各种执法情境中的使用,如在盘查、抓捕等警务活动中的应用。由于防控课程课时较短、教学内容相对较多,学生武术基础薄弱等各种原因,目前防控课程教学主要集中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两部分,第三部分对抗实战的教学用时较少,第四部分执法应用的教学内容严重不足。在这四个部分内容中,真正体现实战特征的是对抗实战和执法应用两部分。因此,需要加强对抗实战环节的教学以提高身体对抗能力,具体内容有:攻防练习、条件实战、擒拿遇抗应对练习和综合实战;加强执法应用环节教学以提高应对执法中各种不确定攻击的能力,具体内容有:执法对象消极不配合、积极对抗、暴力反抗逃脱和暴力攻击的应对方法练习,以及完成一次完整的警务执法活动。

3.2 课程的教学方法

目前防控课程使用的教学方法有讲解法、示范法、练习法等体育类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已为从业人员所熟知并使用,这里不再赘述。笔者认为,课程教学需在原有教学法的基础上增加案情片段模拟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案情片段模拟教学法是在课堂中设置某一执法情景,要求学生通过所学知识和技能去解决的一种教学方法。例如盘查中嫌疑人突然袭击民警,民警用先摔后拿方法将其控制。案情片段模拟教学法有利于学生获得各个执法环节的处置能力。案例教学法是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即利用警察执法中发生过的典型案例设置执法情境,要求学生以执法者身份去解决案例事件。在公安工作实践中存在大量使用防卫与控制技能处置的真实案例,例如,据情报信息获悉某案件嫌疑人已入住某宾馆,警方需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行动。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利于知识向能力的转化、运动技能向执法技能转移,还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

4 结语

本文只就与防控课程联系最紧密的部分理论进行阐述分析,并对现阶段课程教学需改进的部分提出建议,同时强调课程的技能属性,避免实战化教学发展成为执法流程化教学。现有许多学习理论如学习的神经科学、社会认知理论、信息加工理论等,可以为防控课程教学提供借鉴,加强防控课程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研究对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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