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阳欣
图/视觉中国
2023年6月25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一栋居民楼外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男孩站在窗户外侧的平台上,窗户里伸出一根朝他挥舞的黑色长杆,男孩紧贴墙壁躲闪,随后从五楼纵身一跳,摔落在地,还哭喊着“妈妈你别打我”。
目睹这一幕的人们上前查看男孩伤势,帮忙拨打了110。长丰县公安局于6月2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男孩身体多处骨折,肺部挫伤,暂无生命危险,并对情况进行了初步声明:“经初步调查,闫某某因贪玩担心母亲责罚,躲到防盗窗外平台上。其母亲担心闫某某坠楼,用棒状物拍打闫某某,规劝其进屋。后闫某某跳楼。”
当地妇联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将男孩坠楼原因归结为意外,“小孩自己不小心掉下来,调皮,妈妈拿棍子吓唬他。”
是“规劝”,还是“家暴”?是“吓唬”,还是“过失伤人”?长丰男孩跳楼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开后引发了极大的争论。
长期关注家暴问题的律师李莹认为,单从视频很难判断实际情况,“有可能母亲确实是在吓唬,孩子判断不了5层楼高的危险,直接跳了下去;但也有可能是孩子为了逃避挨打躲到空调外机上,母亲依然没有放过,孩子害怕才跳下去。”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这一事件都应让大家更为警醒儿童家暴问题。
李莹曾为数千名遭遇困境的妇女儿童提供过法律帮助,包括许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其中未成年人的比例很少。“儿童(遭遇)家暴跟成年人(遭遇)家暴不一样,有一定的隐蔽性,也更难求助。更大的问题是,我们社会文化对暴力管教在一定层面上具有包容甚至鼓励的倾向,例如‘子不教,父之过‘棍棒底下出孝子。”
做調研时,李莹问,“小时候有没有挨过打?”“作为父母,打没打过孩子?”否定回答的人很少。儿童家暴像是一个“隐蔽的角落”,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也没有有效的应对。
李莹创立的法律公益机构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在2022年8月发布了“家暴求助”小程序。比起热线咨询,通过线上小程序求助的未成年人更多,大部分遭遇的是亲子之间的暴力,且暴力具有“长期”“反复”的共同特征。
一名女孩曾在晚上8点多通过“家暴求助”小程序联系上李莹,说她的父亲长期家暴母亲,母亲不堪忍受离家出走,父亲转而对她施暴。那天晚上,她预感父亲会对她实施严重的暴力,非常害怕,拨打了110,希望警察能带她离家,警察没有同意,她于是向李莹求助。在通话过程中,李莹清楚地听到警察对女孩说了一句话,“你父亲怎么会害你呢?”
李莹在电话的另一端感到无力,一个孩子哭喊着报警求助,怎么还会认为父母不会伤害孩子?况且女孩已经16岁,有基本的判断能力,她根据父亲长期家暴的行为预判她将遭受严重的伤害,一定有她的道理和担忧。李莹郑重其事地跟那名警察普法:“《反家暴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警察这才叫来一名女警官和妇联工作人员,陪同女孩去了当地儿童救助机构。
2023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
在实际案例中,李莹感到大部分人对于儿童家暴问题都不够重视。见诸媒体的家暴事件,或者是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致重伤、致残,或者是情节特别恶劣,如2018年“全家人殴打一个女孩”的事件。更为普遍的,是程度没有这么严重的不被关注到的家暴。即使是公职人员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也不一定能够施行有效的帮助。
在李莹接触的一个案例中,孩子的父母离婚,孩子跟父亲及其女友一起生活,父亲出差时,他经常被其女友虐待,不得不跑出家门,饿了就去家附近的快餐店捡顾客吃剩的食物。邻居们发现后报警,然而,警察没有把他送到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因为救助机构主要的救助对象是流浪乞讨、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这个孩子不属于这些情况。孩子被其父亲的女友领了回去,继续遭受虐待。邻居找到李莹求助,李莹向妇联发去公函,说明孩子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所应承担的“强制报告”责任。最后妇联回复她,孩子一家已经搬家了。李莹没有机会再介入,但她心里一直担心着这个孩子,“如果问题没有解决,他在另一个地方可能遭受着同样的境遇。”
李莹提及的“强制报告”,指的是《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反家暴法》第十四条的法律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例如公职人员、居委会、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等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的企事业单位。
“这是考虑到儿童很难自己主动求助,所以需要外界主动干预,去帮助他们。”李莹解释,但遗憾的是,强制报告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激活,“第一,很多个人不知道自己有这个责任;第二,他们不知道如何发现;第三,发现之后不知道如何转接。”
李莹和团队不时在社区开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坊,她希望这一制度能够更好地运行起来,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反家庭暴力的工作,照亮每一处隐蔽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