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亲密关系中“蛰伏的阴暗”

2023-08-04 18:29王煜
新民周刊 2023年28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新民犯罪案件

王煜

何袜皮,人类学博士,擅长分析犯罪案件和犯罪心理。她在自己创立的公众号“没药花园”上,对各类犯罪案件进行冷静分析、细致剖解,为百万读者认可,提出的不少观点最终被官方公布的侦破结果验证。她分析的对象,包括了大量亲密关系犯罪案件。近日,《新民周刊》记者专访何袜皮,请她讲述对于亲密关系犯罪的观点。

“亲密关系犯罪”变多了吗?

《新民周刊》:亲密关系犯罪有哪些典型动机?

何袜皮:狭义的亲密关系只包括情侣、夫妻,而广义的亲密关系还包括亲子、好友等。不同亲密关系的犯罪动机,差异是很大的。

恋人与夫妻的情感关系中可能会产生背叛、嫉妒、占有欲,这些可能会导致仇恨和进一步的犯罪。两个人进入婚姻这种法律确认的关系后,他们既是非常亲密的同盟,但到要分离时又是最尖锐的对立关系。在财产利益上,就是“你多一份,我少一份”,非常现实。

亲子关系的犯罪就更复杂一些。在一些杀婴事件中,犯罪方已经把另一方认为是负担,而又受到法律和道德上的压力,如果不尽抚养义务,会被公权力或舆论追究。于是他可能会制造孩子的“意外死亡”或者“失踪”,来“摆脱责任”。还有一些孩子弑父弑母则可能是在争夺遗产、自由、人生的掌控权等等。

在亲密的朋友之间,常见心理不平衡和妒忌心理。地位和条件相近,就更容易产生一种对比之后的失落感。“他的存在,衬托出我的缺陷不足,所以我要除掉他。”

《新民周刊》:亲密关系犯罪中似乎常常出现“被害者消失”的情况,原因是什么?

何袜皮:比起陌生人之间的犯罪,亲密关系犯罪的当事双方有很深的社会关系。不管在哪个国家,如果发现有人被杀害,警方都会考虑与死者有紧密接触的人群是否有作案嫌疑。

如此一来,凶手最好的选择就是让尸体消失。所以亲密关系犯罪中有很多碎尸、抛尸、藏尸的情况,凶手想让事件变成“失踪案”。

在现实中,如果警方没有发现明显侵害迹象而仅仅是成年人不见了的话,是很难立案的,凶手就有比较大的可能性脱罪,这也是他们制造“消失”的强烈动机。

《新民周刊》:近年来人们似乎感觉到亲密关系犯罪越来越多了,这是事实吗?

何袜皮:并没有数据证明亲密关系犯罪的绝对数量越来越多了,但亲密关系间谋杀在所有杀人案中的占比应当是上升的。

其实,熟人之间的犯罪,在以前的时代不会少。原因也很直接,譬如在改革开放前,因为交通不发达、没有互联网,人口流动不频繁,社交范围小,人们没太多机会接触陌生人。那个年代如果出现命案,找被害者身边的人查一下,基本上都很准。

不要去当面说分手,不要“见最后一面”。很多时候这种“最后一面”会让对方产生“你还在给他机会”的错觉,但最后又无法恢复关系,他就可能当场做出疯狂的举动。

改革开放后,流动人口多了,城市中针对陌生人的谋杀,主要是抢劫杀人、入室盗窃杀人、强奸杀人,也随之多了。

而到了当下,“天眼”监控、微量DNA鉴定技术、大数据的加持,带来确凿的物证,再一审讯,嫌疑人很难抵赖;加上现金使用的极大减少,针对陌生人的抢劫、入室盗窃引发的杀人越来越少。

而技术的进步对于亲密关系犯罪的案件侦破反倒没有那么大的帮助。例如,夫妻两人本来就生活在一起,在尸体和现场发现另一方留下的DNA、毛发、指纹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不在场证明”也容易伪造,因为凶手对案发环境非常熟悉,可以做手脚的地方很多。

因此,相比近十年大大减少的陌生人杀人,亲密关系间杀人应当并没有减少那么多。再加上网络对这种犯罪报道的传播和社会热议,容易给人留下“越来越多”的印象。

不要纠缠,果断脱离

《新民周刊》:如何预防被“亲密的人”伤害?

何袜皮:第一步,识人肯定是最重要的。

何袜皮,人类学博士,擅长分析犯罪案件和犯罪心理。

实施亲密关系犯罪的人有些存在人格障碍,例如反社会人格、自恋性人格等。如果在交往中发现了这样的征兆,要清楚认识到对方可能是在对你进行情感操控,应该避免继续接触,更不能进入亲密关系。

其次,两个人已经在亲密关系中,但难以和睦相处,比如一方或者双方脾气火爆、说极端的话刺激对方,做出一些行为让矛盾不断升级;那就不应该继续逗留在这种病态的关系中,要果断选择脱离。

最后就是要学会在分手时提高警惕、保护自己。在进入分手阶段时,有些人会产生“得不到你就毁掉你”的想法。你如果示弱,他会得寸进尺;通过报警寻求公权力的强力帮助会更好一些。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分手阶段,在物理上拉开距离。不要当面谈判分手,不要“见最后一面”。很多时候这种“最后一面”会让对方产生“还在给他机会”的错觉,但最后又无法恢复关系,他就可能当场做出疯狂的举动。分开足够的距离和时间后,一般而言对方的执念会逐渐减弱。

《新民周刊》:从亲密关系犯罪的案件分析中,公众可以获得哪些启发?

何袜皮:我之前写过“寄居蟹人格”,有很多读者留言说,他们就是处于这样的一种关系中或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人,但之前没有一个名词很清晰地概括出来,使他们难以看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双方可能都处于一种懵懂的互动中,你会不知不觉被对方控制或者侵犯。所以有时候理论分析是为了帮助大家清楚地认识自己和他人。

对于案件的分析,我觉得我最主要的工作还是对事实的梳理、对证据的去伪存真的呈现,再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结合犯罪心理来探讨一种更加接近真相的可能性。

对于亲密关系犯罪,我想说:任何关系都并不是100%陽光和美好的,永远都可能有一些阴暗的东西蛰伏其中。亲密关系特别是两性关系中,有可能存在强烈的爱恨纠葛,而夫妻利益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冲突。无论古今中外,只要人类社会延续,只要人和人亲密接触,风险就会一直存在。

如果有这样的意识,就可能更清楚地认识现实世界与人心;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也能更公平地去面对你亲密圈子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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