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病态肥胖患者麻醉恢复室的护理研究

2023-08-04 08:45:48陈鑫艺黄伟峰
世界睡眠医学杂志 2023年2期
关键词:肌松病态躁动

陈鑫艺 黄伟峰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361000)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是受到不明病因影响导致患者在睡眠过程中出现的周期性部分、完全上呼吸道梗阻症状[1]。受其影响,患者在睡眠过程中将会出现呼吸暂停、打鼾、嗜睡等情况。相关调查显示,我国肥胖病患病率显著增长[2]。受到病态肥胖影响,将会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当前我国针对病态肥胖患者可采取外科手术治疗,其中,经腹腔镜胃袖状切手术属于常见术式,治疗效果较为明显,可有效满足患者减重需求[3]。病态肥胖患者是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高危人群。因此,要求临床应密切关注病态肥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后,处于麻醉恢复室的护理工作,通过为患者提供更加完善的护理措施,可有效降低患者手术并发症风险,确保患者能够安全度过麻醉苏醒期,进而提升患者手术效果。这也要求临床应在明确该疾病特点的基础上,加强针对性护理,为患者营造更加舒适的睡眠空间,有效降低患者气道梗阻、呼吸衰竭风险,提高患者临床护理质量[4]。本研究选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病态肥胖患者进行研究,观察患者在麻醉恢复室的护理情况,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外科收治的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病态肥胖患者28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4例,女24例;年龄18~60岁,平均年龄(47.06±3.26)岁;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28.76~62.87 kg/m2,平均BMI(41.06±0.69)kg/m2;其中糖尿病患者7例,高血压患者5例,脂肪肝患者9例,高尿酸血症3例;接受经机器人辅助胃袖状切手术患者1例,接受经腹腔镜胃袖状切手术患者27例。本研究符合医学伦理学标准。

1.2 纳入标准 1)患者与中国肥胖外科治疗指南提出的手术适应证标准相符,病态肥胖标准为患者BMI超过37.5 kg/m2或者BIM超过32.5 kg/m2且存在超过2种代谢并发症[5];2)患者与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相关诊断标准相符,在睡眠过程中,伴随呼吸暂停、打鼾情况;3)患者签署了术前知情同意书,已经了解手术内容及风险,并自愿接受手术、护理。

1.3 排除标准 1)患者使用除经腹腔镜胃袖状切手术、机器人辅助胃袖状切手术以外的其他减重手术方式;2)患者存在传染性疾病;3)患者存在精神系统疾病;4)患者存在肝脏疾病;5)患者存在肺疾病;6)患者依从性较差,不愿意接受研究;7)患者病历资料不全,一般资料缺失。

1.4 研究方法 麻醉方法:将患者送入到手术室,对上肢静脉输液通道进行开放处理,采取静吸复合麻醉,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为患者提供气管插管。在患者麻醉诱导结束后,取患者动脉血样,完成血气分析工作。护理方法:1)麻醉恢复室中应配备心电监护仪、吸引器、呼吸机等专业监测、治疗设施、仪器。配套专业呼吸、循环急救药物、输液用品以及镇痛、镇静、肌松药物等。做好室内温度、湿度调节,其中,温度应保持在22~24 ℃、湿度保持在55%~65%。2)在患者进入到麻醉恢复室后,协助麻醉医师,对呼吸机进行连接,为患者提供机械辅助呼吸。对心电监护仪进行连接,对患者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率等指标进行持续性动态监测。密切关注患者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等情况,观察患者麻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对患者引流管进行固定,并注意定时进行检查,观察患者引流液颜色以及性状,检查患者伤口敷料情况,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为配有镇痛泵患者开启镇痛泵。如有入恢复室呛咳或者躁动,按照医嘱要求,使用丙泊酚,保持患者镇静状态并监测患者肌松程度。在为使用呼吸机的患者提供呼吸支持后,为患者提供适当约束,如增加床栏等,以免患者出现坠床风险,导致意外脱管。3)合理调节呼吸机通气模式,做好呼吸机参数控制。结合患者矫正体质量,计算患者潮气量,保持在6~10 mL/kg,要求将吸呼比控制在1∶1.5,以经皮二氧化碳(Percutaneous Carbon Dioxide,PrtCO2)数值作为依据,对患者呼吸机参数进行调整,保持在35~45 mm Hg(1 mm Hg=0.133 kPa)。在患者恢复到自主呼吸后,应进一步调整呼吸机运行模式,并结合潮气量,逐步对支持压力进行降低控制。4)为患者提供肌松监测,在患者出现反应或者自主呼吸后,为患者提供阿托品和新斯的明,拮抗残余肌松作用。观察患者自主呼吸恢复情况,在患者神志正常的情况下,如果肌力良好,患者恢复了自主功能,在潮气量充足的情况下,脱氧观察10 min,10 min后患者血氧饱和度≥95%或者维持术前基础水平,基本生命体征监测各项情况良好,全面评估好拔管风险,可遵医嘱将患者气管导管拔除。5)在拔管后,抬高床头为患者保持30°~45°半卧位,为分泌物较多患者提供吸痰处理,为患者提供持续高浓度的面罩给氧,若患者发生胃肠道不适或者恶心呕吐则帮助患者头偏向一侧预防误吸,观察患者呼吸幅度、节律以及血氧饱和度情况。如果患者发生舌后坠并且血氧饱和度低,可遵医嘱放置口(鼻)咽通气道。若患者发生呼吸抑制、呼吸道梗阻情况,应及时托住患者下颌,经面罩加压给氧,帮助患者进行呼吸,备好二次插管用物,并遵医嘱采集患者动脉血,对患者进行血气分析。观察患者血压以及心率变化,要求2项指标升高值应始终在基线值的20%范围内,按照医嘱,对患者提供降压、控制心率药物,包括乌拉地尔等。如果患者出现血压过低情况,需要适当提高输液速度,并配合使用升压药物,包括麻黄碱、多巴胺等。在心率过慢的情况下,可为患者提供阿托品,促进患者心率提升。针对合并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患者血糖变化,在患者血糖过高的情况下,应避免为患者输入含糖液体。如果患者出现血糖过低的情况,可为患者提供含糖液体进行输入,确保患者血糖值始终处于稳定状态。如果患者出现躁动情况,应加强约束和巡视由专业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看护。针对拔管前躁动患者,可为患者提供丙泊酚静脉推注治疗,治疗剂量为0.3~0.5 mg/kg,针对拔管后躁动患者,该情况的出现主要与疼痛有关,需要为患者提供药物镇痛治疗,并注意对患者进行适当的约束,以免患者出现坠床情况。对患者进行苏醒、疼痛评估,在患者符合出室标准的情况下,对患者相关记录单进行完善,在出室前,需要对患者再次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患者安全送回到病房内。

1.5 观察标准 应用疼痛数字评价量表(Numerical Rating Scale,NRS),对患者疼痛情况加以评估,其中0分表示无疼痛情况;1~3分表示患者处于轻度疼痛状态;4~6分表示患者处于中度疼痛状态;7~10分说明患者处于重度疼痛状态。记录患者预后效果,包括睡眠潜伏时间、低通气次数、平均血氧饱和度、阻塞性呼吸暂停次数、中枢性呼吸暂停次数等;记录患者护理满意度,使用量表为恢复室术后回访自制量表,量表共计100分,评分超过90分即视为满意;记录患者在恢复室发生呼吸抑制、上呼吸道梗阻、低氧血症等情况,观察患者血糖波动情况以及躁动情况。

2 结果

在本研究28例病态肥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中,患者术后6 h NRS评分为(2.18±0.39)分、术后12 h NRS评分为(2.7±0.81)分、术后24 h NRS评分为(2.04±0.63)分、术后48 h NRS评分为(1.2±0.42)分;患者睡眠潜伏时间(13.83±5.88)min、低通气次数(21.2±10.53)次、平均血氧饱和度(96.85±2.35)%、阻塞性呼吸暂停次数(13.14±10.85)次、中枢性呼吸暂停次数(0.93±3.03)次,在护理后,患者未出现呼吸抑制、上呼吸道梗阻、低氧血症等情况,合并糖尿病患者未出现血糖波动过大的情况,存在2例躁动患者,均及时得到有效处理。患者表示对护理工作满意,护理满意度为100.00%。本研究所有患者均顺利度过麻醉苏醒期,被安全送回到病房中。

3 结论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主要强调患者在睡眠期间存在的上气道阻塞、塌陷等情况,进而出现通气不足,引发睡眠结构紊乱[6]。

既往研究显示,在麻醉恢复室期间,通过做好管理工作,加强针对性护理措施,在改善病态肥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临床指标方面优势显著[7]。本研究显示,在本研究28例病态肥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中,采取护理干预处理后,患者疼痛情况改善显著,患者睡眠状态良好,生命体征处于稳定状态。在护理后,患者未出现呼吸抑制、上呼吸道梗阻、低氧血症等情况,合并糖尿病患者未出现血糖波动过大的情况,存在2例躁动患者,均及时得到有效处理。患者对护理工作表示满意,护理满意度为100.00%。这说明,当病态肥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处于麻醉恢复室中,采取有效护理手段,对患者具有重要作用[8]。在整个护理过程中,要求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做好患者监测工作,确保能够将专业护理措施引进到临床中,有效保障患者护理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因为肥胖患者在肺顺应性方面呈现下降状态,气道受到较大阻力,在采取呼吸机进行辅助机械通气过程中,应做好通气模式的调整,并合理调整具体通气参数,有效保障患者安全性[9]。相关研究显示,针对肺保护性通气模式而言,要求生理潮气量应保持在6~8 mL/kg,并保持呼吸频率较快,控制呼气终末正压(Positive End Expiratory Pressure,PEEP)在中低水平,确保能够改善肺部氧合功能,减少肺不张风险,以免因为气道压过高,引发患者出现气压伤[10-11]。当患者处于麻醉恢复期间,由于麻醉药物作用尚未完全恢复,加之肥胖患者存在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且脖子较短,多伴随插管困难的情况,在拔管后,患者往往具有较高的气道梗阻危险性[12]。因此,在拔管后,应加强对患者进行巡视和评估,为患者提供面罩持续吸氧处理;当发现患者存在睡眠性呼吸暂停时,应第一时间唤醒患者,以免患者出现睡眠窒息情况,并提前准备好再次气管插管的用品。护理人员应高度重视拔管时机的选择,确保患者拔管安全。在拔管前,不仅需要使患者保持处于充分清醒的状态,还需要对患者肌力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并进一步确定是否为患者进行气管拔管拔出。其中,患者状态可通过与患者进行交流的方式,判断患者是否能够完成指令性动作,进而完成评估。如果患者伴随肌松药物残留作用,将会由于肺泡通气量较低,引发低氧血症。同时,在咽喉部肌肉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还会增加患者反流、误吸风险,使患者肺部感染并发症患病率提升,进而不利于患者康复。因此,可借助肌松监测仪,对患者肌松残余情况进行评估,并以监测结果作为依据,观察患者肌松药物拮抗情况,拔除气管导管。借助肌松监测仪,监测结果具有良好的客观性、真实性,在拔管后,能够保持患者咳嗽有力,呼吸频率恢复正常,进而提高患者舒适度、满意度,有利于提高患者恢复速度。病态肥胖患者受到超重影响,加之代谢需求量较大,伴随绝对血容量增加情况,并且该类患者多伴随高血压情况。另外,患者在采取腹腔镜胃袖状切手术后,由于CO2气腹,将会引发高碳酸血症,进而造成患者反射性交感神经兴奋性提升,使患者左心室负担加重。因此,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应注意对患者血压、心率变化进行观察,协助麻醉医生完成各项操作,适当为患者提供乌拉地尔等降压药物治疗,有效促进患者心率控制。如果患者合并糖尿病,可做好血气分析工作,密切监测患者血糖变化,以免受到血糖过高、过低影响,对患者不利。受到躁动影响,将会导致患者缺氧、创面出血、软组织损伤、血流动力学波动等事件出现,并且还会增加患者坠床风险。因此,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密切关注患者躁动情况,加强护理工作,有效避免躁动情况出现,确保患者临床安全性。对于存在躁动情况的患者,应注意对患者躁动原因进行评估,做好针对性处理工作。其中,针对拔管前躁动患者,主要与全麻药物尚未消退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可为患者提供丙泊酚静脉推注治疗,控制患者躁动情况。而拔管后躁动患者,应加强患者镇痛处理,可借助多模式镇痛,合理为患者提供镇痛药物,进而起到抑制躁动的情况。

综上所述,对于病态肥胖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在麻醉恢复室中加强护理干预,能够确保患者顺利度过麻醉恢复期。

利益冲突声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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