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作为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净化学术环境,维护正常的学术生态,倡导优良学风,促进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坚持“学术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学术道德,弘扬创新精神;维护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加强编辑和审稿队伍建设,恪守出版职业道德。
论文作者和期刊编辑对维护期刊出版道德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均负有重要责任。作者应该对其论文的写作行为负责;编辑应该对所编期刊的出版行为负责。因此,编辑部与作者有必要就论文出版过程中涉及的学术诚信问题进行沟通、合作和约定。
1.作者应确保所投稿件内容真实可信,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
2.作者投稿时必须作出所投稿件无学术不端行为(如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署名不实、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虚假注释、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等)的承诺。
3.编辑部应该按照《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办刊宗旨和要求,客观公正地对稿件进行评审(包括邀请同行专家评审),遴选符合本刊要求的优秀论文出版。
4.编辑部邀请专家或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工具对稿件进行甄别和检测,以避免期刊编辑出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
5.编辑部对确有证据表明存在不端行为的稿件将作退稿处理,并根据情况通知作者,或作者课题组,或作者所在单位。
6.通过评审的论文在本刊出版之前,编辑部与作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订论文出版协议,以保障作者与出版者的权利。
7.对本刊已经发表的论文,一经查实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编辑部将参照COPE(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的期刊编辑行为准则,在本刊或本刊网站上刊发撤销发表该论文的声明,并删除相关数据库中该论文的数据,终止该论文的传播,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视情节轻重给该文作者以告诫,或通知作者所在单位,或在本领域相关期刊间通报。
8.为维护学术道德,保证期刊学术声誉,凡向本刊投稿的作者,均视同认可本公约,并请依此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