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出土长行马文书相关问题研究

2023-08-02 05:36李学东
地域文化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交河新字神龙

李学东

长行马作为唐代前期西域地区的重要交通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西域各地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有效保证了政令的上通下达,对于唐朝经略西域意义重大,不容忽视。学界关于长行马的研究,积淀深厚,成果众多。日本学者藤枝晃最早利用京都有邻馆所藏唐代文书对长行马及长行坊展开研究①藤枝晃:《〈长行马〉文书》,《东洋史研究》第10卷第3号,1948年,第213-217页;藤枝晃:《长行马》,《墨美》第60号,1956年。,成为探讨这一课题的先行者。孔祥星较为全面地探察了长行坊的任务、性质、组织与制度,并对藤枝晃的部分观点提出商榷,进而揭示了长行坊的设置对于唐朝强化对西域地区管理的重要意义。②孔祥星:《唐代新疆地区的交通组织长行坊——新疆出土唐代文书研究》,《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1年第3期。王冀青对唐代长行马的管理方式作了考察,并揭橥了伤、病、亡马匹的处理程序;此外,以专文讨论了唐代驿马、传马与长行马之问题,认为西域的长行马即为传马。③王冀青:《唐交通通讯用马的管理》,《敦煌学辑刊》1985年第2期;王冀青:《唐前期西北地区用于交通的驿马、传马和长行马——敦煌、吐鲁番发现的馆驿文书考察之二》,《敦煌学辑刊》1986年第2期。荒川正晴则认为长行坊与传马坊并不相同,长行坊乃是驿传制之外的制度,并与常驻镇守军体制相适应,至8世纪初河西传马坊被长行坊所取代的趋向日益凸显。④荒川正晴:《唐河西以西の伝马坊と长行坊》,《东洋学报》第70卷第3·4号,1989年,第165-199页。孙晓林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吐鲁番文书,对唐代西州长行坊问题做了较为细致、详尽的思索。①孙晓林:《试探唐代前期西州长行坊制度》,载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69-241页。郭平梁指出长行坊具有双重功用,其不仅发挥着运送行人的职能,还作为运输机构,起着运送货物的作用。②郭平梁:《唐朝王奉仙被捉案文书考释——唐代西域陆路交通运输初探》,《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1期。

日本学者中村裕一、荒川正晴相继对长行马问题做了探究。③[日]中村裕一:《唐代公文书研究》,东京:汲古书院,1996年;[日]荒川正晴:《长行马文书考——大英图书馆所藏文书を中心として》,池田温编:《日中律令制の诸相》,东京:东方书店,2002年,第379-405页。乜小红聚焦于吐鲁番出土的唐代畜牧业文书,对长行坊与长运坊的牲畜牧养与管理调度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揭示了其在政治军事和交通运输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④乜小红:《吐鲁番所出唐代文书中的官营畜牧业》,《敦煌研究》2005年第6期。同时利用相关文书,探察了马匹在唐代丝路交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⑤乜小红:《试论唐代马匹在丝路交通中的地位和作用》,《唐史论丛》第9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152-170页。。关于唐代西域地区长行死马皮肉的处理,相关学者亦曾撰文讨论。⑥参见王启涛《丝绸之路上的饮食文化研究之二:肉——以吐鲁番出土文书为中心》,《四川旅游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赵贞《杏雨书屋藏羽34〈群牧见行籍〉研究》,《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2016 年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20页;赵晶《论唐〈厩牧令〉有关死畜的处理之法——以长行马文书为证》,《敦煌学辑刊》2018年第1期。针对文书中存在的释录问题,王启涛专门加以归纳并尝试提出解决之法。⑦王启涛:《吐鲁番文献释录中的几个问题》,《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围绕长行马相关问题,前贤时彦业已作了较为充分的探究,但余义尚存,相关细节仍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今拟在前辈学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吐鲁番所出唐神龙元年(705)长行马文书再作探讨,以期深化对长行马相关问题的认识。

一、“金婆”还是“金娑”:唐代西域地名之辨析

西州作为唐朝经略西域的前沿阵地,成为东西经济文化交流的孔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以西州为中心,辐射四周的交通干道无疑为加强各地区之间的联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有利于唐廷对西域地区的管辖。贞观十四年(640),唐军平定高昌后,以其地置西州,并于交河城置安西都护府,派兵驻守。⑧《资治通鉴》卷195,唐太宗贞观十四年九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269页。其后随着唐军经略西域进程的推进,安西都护府的统治也逐渐深入。《资治通鉴》载:“夏,五月,癸未,徙安西都护府于龟兹,以旧安西复为西州都督府,镇高昌故地。”⑨《资治通鉴》卷200,唐高宗显庆三年五月癸未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423页。安西都护府的治所徙于龟兹后,并非固定不变;由于吐蕃与西突厥时常联兵入寇,西域局势动荡不安,安西都护府(龟兹)亦几经废弃,被迫迁回西州。直至长寿元年(692),王孝杰克复四镇,安西都护府得以复置于龟兹,唐廷发兵镇守;⑩《旧唐书》卷196上《吐蕃传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225页。安西都护府驻所龟兹的安全得以保障,唐军在西域的经略渐趋稳固。此外,武后又于长安二年(702)置北庭都护府于庭州[11]《资治通鉴》卷207,则天后长安二年十二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677页。,由此形成了安西都护府与北庭都护府分治天山南北的格局。尽管随着安西都护府的西迁,西州复置都督府,但其在唐朝经营西域过程中的重要性并未降低,从吐鲁番所出长行马文书可见一斑,以长行马为交通工具,从西州出发至周边地区的频繁往来足以证明西州作为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西州与庭州的往来又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文书中不乏对其交通路线的加载。《唐神龙元年(705)交河县为长行官马致死上西州兵曹状》载:

1 任将状上镇,任为公验者,马既不在镇死,录石舍状,牒县任为

2 公验者,丞判长行官马送使北庭,回至金娑,便称致死,

3 悬信镇牒未可依从,以状录申听裁者,谨依状申①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4页。

文书系年为唐神龙元年(705),状文记载长行官马送使北庭,北庭盖指北庭都护府治所庭州。当长行马在完成送使北庭的任务之后,在返回西州的过程中,变故陡生,长行马在金娑致死。从文书所记长行马的返程来看,金娑应当是位于西州与庭州之间的必经之地。《元和郡县图志》载:

(西州)北自金婆岭至北庭都护府五百里。②(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40《陇右道下·西州》,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31页。

《元和郡县图志》记载从西州至北庭都护府需经“金婆岭”,此书乃是李吉甫于唐宪宗元和年间所撰,其时西州已不复唐有,河西亦被吐蕃占领多年,道路不通,往来困难,或许在撰述之时会对西域地区的记载出现错漏。文书为当地官吏在长行马致死之后所书状文,属于当时人记当时事,文书中出现的“金娑”自然出自当地官吏之手,其真实性似乎毋庸置疑。“金婆”与“金娑”字形相近,两者所指是否为同一地方?《新唐书》载:

交河,自县北八十里有龙泉馆,又北入谷百三十里,经柳谷,渡金沙岭,百六十里,经石会汉戍,至北庭都护府城。③《新唐书》卷40《地理志四·陇右道》西州交河县条,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46-1047页。

《新唐书》详细记录了自交河县至北庭都护府的交通路线,交河县隶属于西州④《元和郡县图志》卷40《陇右道下·西州》载:“(西州)管县五: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第1031页。,换言之,这条线路也可以说是西州至庭州的路径。值得注意的是,发向北庭都护府需要取道“金沙岭”,此地上揭所述之“金婆”是否有所关联。严耕望先生通过考证指出金沙岭、金婆岭当为一岭,沙婆之一可能为形讹,又简称金岭。⑤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卷2《河陇碛西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95-596页。此外,松田寿男认为金沙岭、金婆岭、金岭为同一岭,乃是博格达山的一部分。参见[日]松田寿男著,陈俊谋译《古代天山历史地理学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400页。冯承钧进一步指出金娑岭亦指博克达山。参见冯承钧撰,邬国义编校《冯承钧学术著作集(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43页。既然金娑岭、金沙岭、金岭系指同地,即博克达山,那么在时人的认知中,此山之名称究竟为何,需要进一步厘清。《西域考古录》载:

金山在镇西,府西北,亦曰金娑岭,唐置戍守处曰金岭城。永徽二年西突厥寇庭州,陷金岭城;显庆二年苏定方讨西突厥,至金山北,先击破其处木昆部是也;开元中,以西州为金山都督府,亦以山名,亦曰金娑山。⑥(清)俞浩:《西域考古录》卷7《镇西府》,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393-394页。

通过《西域考古录》的记载,我们对金娑岭的沿革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此书虽是清人俞浩所撰,距唐时久远;但其在撰述过程中,对史料进行批判地利用,并十分注重经过实地踏勘的时人著述⑦司艳华:《〈西域考古录〉的史料来源与运用》,《吐鲁番学研究》2016年第2期。。因此其对金娑岭的记述是值得采信的,而“金婆岭”“金岭”等其他称谓应该是在传抄过程中出现的。

在唐朝经略西域的过程中,长行马在促进两地间的沟通与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位于天山南北的西州与庭州是唐朝在西域的两个边防重镇,两地间的往来自然也非常频繁。当长行马完成送使庭州的任务之后,在返回西州途中于金娑致死。金娑应是西州与庭州之间的一处必经之地,文书记载其名称为“金娑”,然而在传世文献中则称之为“金婆岭”“金沙岭”等,是乃同一岭,即博克达山。通过《西域考古录》对此山历史沿革的详细梳理,可以发现金娑岭应是此山的原本名称,其他称谓应该在诸书传抄、流衍过程中的讹误所致。

二、兽医勘验与逐级上报——长行死马之处理

长行马作为西域地区传递政令与官员往来的重要交通工具,时常长途奔驰于两地之间,致使其死亡率较高。鉴于长行马在国家政治、军事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西域地区又会对长行死马履行何种处理程序?《唐神龙元年(705)交河县为长行官马致死上西州兵曹状》载:

7 元是不病之马,送使岂得称

8 殂,只应马子奔驰,所以得兹①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4页。

状文明确指出长行马原本是“不病之马”,应该是由专门的医者为其勘验,才能使相关官吏如此笃定此马从前并非带病,并在长行马死后断定是由奔驰致死。文书反映长行马患病与否的记载十分普遍,《唐神龙元年(705)天山县为长行马致死上西州兵曹状》载:

11 银山镇状,得马子令狐弘宝辞,称从州逐上件马,送使人往乌耆,今

12 回至此镇西卅里头,前件马遂即急黄致死,既是官马不敢缄默②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6页。

可以发现,在这件文书中,长行马同样承担了送使的任务,在返程途中却急黄致死,据《肘后备急方》载:“马急黄、黑汗,右割取上断讫,取陈久靴爪头水渍汁灌口。”③(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卷8《治牛马六畜水榖疫疠诸病方》,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子部五医家类,第345页。显而易见,“急黄”乃是马匹常见的一种病症。状文中虽然没有对于医家的明确记载,但是却对长行马致死之由知之甚详,对其病症了如指掌。由此观之,其中必有精通医理的人参与长行死马的鉴定。此类情况并非个例,在长行马送使返程的途中时常发生,《唐神龙元年(705)西州都督府兵曹处分长行死马案卷(A)》云:

9 既是长行,请乞检验者。右奉判,马既致死,宜差典孙

10 俊、高庆等就检其马,不有他故,以不状言者,其上件马

11 行至镇南五里,急黄致死有实,亦无他故者,其马致死检④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8页。

这份案卷所记长行马致死原因亦为“急黄”,可见此病乃是西域地区长途奔驰的长行马易患之症。长行马作为西域地区的重要交通工具,却极易罹患此病,那么长行坊理应配备专门的兽医为长行马定期诊断,以保障其健康状况。所幸在此件文书的末尾记录当时的兽医名字,其文曰:

41 兽医 曹智隆

兽医的出现说明长行死马的勘验是由专业的医家来负责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长行马在西域地区的重要性,倘若是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那么亦无须耗费资财来请专门的兽医来鉴定其死因。此外,在《唐开元十年(722)西州长行坊马驴发付领到簿》亦有关于“兽医”的相关记载,兹引述如下:

17 以前使,闰五月□日,发付使,各自领

18 兽医,目波斯乘驴一头,○一头青黄父,八岁①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98页。

在长行坊领到马驴之时,会有兽医对牲畜进行专门的检查。由此可见,长行坊接纳长行马时即有专人验看其体征状况,在其死亡后又有兽医对其死因进行复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长行马致死之因并非只有“急黄”之症,其负重太多亦会导致其死亡。《唐神龙元年(705)西州典魏及牒》载:

3 ]廿一日,送张嘉义往北庭

4 ]脊破,依问马子董德德

5 ]张嘉义往北庭,其骆马

6 ]□升麦饭,三升忩草

7 ]□被贷一,更驮酱胡

8 ]为此驮极重,马死者

9 ]马死及脊破,即都护②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24页。

这件文书同样展示的是长行马送使致死的事件,所不同的是,长行马乃是因为驮载酱胡过度,以致负重太多,造成脊破马死的结果。从文书内容来看,长行马不但承担了运送张嘉义前往北庭的任务,而且驮负酱胡等货物;由此可见,此番长行马不仅充当了交通工具,还发挥了其运输的职能。正是因为负载过重,致使脊破,成为致死的重要原因。不难发现,长行马死亡并非“急黄”病症一种因素所致,驮载物资过多也往往导致其发生意外,而此时专业兽医的存在就显得很有必要,对其死因的鉴别成为相关机构对责任者判罚与处理的重要依据。

此外,翻检文书,可以发现对长行死马案件的处理并不是直接由长行马死亡地的相关机构直接处理,而是逐级上报,最终由西州都督府兵曹来判决。《唐神龙元年(705)交河县为长行官马致死上西州兵曹状》载:

1 任将状上镇,任为公验者,马既不在镇死,录石舍状,牒县任为

2 公验者,丞判长行官马送使北庭,回至金娑,便称致死,

3 悬信镇牒未可依从,以状录申听裁者,谨依状申③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4页。

4 令在州 丞 元楷

5 兵曹件状如前谨录依申请裁 谨上

文书首行写道“马既不在镇死,录石舍状”,其中“镇”之所指应该是下文所提到的“悬信镇”;孙晓林推断新唐书地理志中的“石会汉戍”存在讹误,石会应该是石舍之误,认为石舍馆应是西州交河县最北边的一个馆①孙晓林:《关于唐前期西州设“馆”的考察》,《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 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 年,第251-262页。。《唐天宝十四载(公元七五五年)交河郡长行坊申十三载郡坊帖马侵食交河等馆九至十二月马料账》即有“石舍馆”的记载,其文云:

4 合郡坊帖马,从九月廿一日以后,至十二月卅日以前,侵食

5 交河等馆马料斛斗,总壹阡陆拾捌硕,叁斗陆胜

6 叁伯肆拾硕,先支给讫

7 壹伯硕交河馆

8 壹伯硕柳谷馆

9 捌拾硕石舍馆②《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1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226-227页。

马料账所展现的乃是郡坊帖马侵食交河等馆马料的情况,馆中储存了饲喂马匹的马料,交河、柳谷、石舍等馆皆是此类,为长行马补充马料之所。那么文书中所见之“馆”在唐代一般都设在何处?《通典》记载:“三十里置一驿,(其非通途大路则曰馆)驿各有将,以州里富强之家主之,以待行李。”③(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33《职官十五·乡官》,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24页。由此可见,“馆”的性质类似于“驿”,只是其设置之地并非通途大路,石舍馆既位于西州交河县之北,地处西域边陲,交通状况应无法比拟中原之地,在此处设馆对于保障交通往来意义重大。

石舍馆之状既已录,那么应该“任将状上镇”,其中“镇”盖指第三行所示之“悬信镇”。张广达先生指出悬信镇位于交河城西北越金娑岭至庭州之他地道上④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原载《东洋文化》第六十八号,1988年;此据氏著:《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13-173页。;陈国灿先生依据判文提出金娑馆属于北庭悬信镇防区,并进一步阐明他地道的走向以及馆驿⑤陈国灿:《唐西州在丝绸之路上的地位和作用》,《唐史论丛》第9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137-151页。。尽管悬信镇已对长行死马调查取证,然而却未可依从,西州都督府仍需派专人对此事进行核实,并着重勘验长行马之确切死因。节级上报复检的做法一方面体现了长行马在西域地区的重要地位,使得各级部门对其死因给予了足够重视;另一方面则表明尽管地处边疆,从基层组织至西州都督府行政之审慎,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唐朝法令在此地得到较为切实的贯彻与实施。《新唐书》载:“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⑥《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一·尚书省》兵部驾部郎中条,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98页。传驿之马驴死损情况既然每年需呈报朝廷备案,那么西州都督府兵曹参军对基层所上报之长行死马情况再次核验也就易于理解了,其目的在于核实长行死马的真实情形,并将之详细记录在案,以备向兵部申报。

三、从武周新字的消亡看唐洛阳至西州的行程

武则天称帝之时,宗秦客曾作武周新字,颁行于天下。《资治通鉴》载:“凤阁侍郎河东宗秦客,改造‘天’‘地’等十二字以献。”①《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永昌元年十一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577页。武则天掌权之时,武周新字在官府文书中行用,吐鲁番出土的唐神龙元年长行马文书即是明证。《唐神龙元年(705)交河县为长行官马致死上西州兵曹状》载:

15 三匚出(月)九○~日录事 㣻受②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14页。

神龙元年(705)正月,张柬之等一众大臣发动政变,迫武则天退位,拥太子李显即位,唐室得以复兴。唐中宗即位后,便下诏恢复此前李唐在政治与社会文化方面所推行的一系列措施。《资治通鉴》载:甲寅,复国号曰唐。郊庙、社稷、陵寝、百官、旗帜、服色、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③《资治通鉴》卷208,唐中宗神龙元年二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700页。唐中宗下诏文字一仍其旧,那么武周新字自然会退出历史舞台。西州地处边陲,官府文书中的武周新字究竟于何时才真正弃之不用?唐神龙元年(705)长行马文书为我们了解此事提供了契机,为便于论述,现列表如下:

唐神龙元年长行马文书所见武周新字消亡表

唐中宗于神龙元年(705)二月甲寅下诏废除武周新字,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当时朝廷尚未还都长安,洛阳仍为国家政治中心;④据《资治通鉴》卷208,唐中宗神龙二年十月条载:“冬,十月,己卯,车驾发东都,以前检校并州长史张仁愿检校左屯卫大将军兼洛州长史。戊戌,车驾至西京。”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724页。唐中宗于神龙二年还都长安,可见神龙元年二月之时,洛阳依然是朝廷政务机关所在,为全国政治中心。西州地处边陲,距离内地悬远,朝廷诏令自洛阳发出后,并不能朝发夕至,西域地区的各级机构因而无法及时收悉中枢政令,反映在官府文书中,武周新字依然会持续使用。那么发于洛阳的诏令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到达西州?严耕望先生指出长安西至安西行程约七千里,急行一月可达。①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卷2《河陇碛西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21页。然而唐中宗下诏之时正值冬季,天地严凝,河西及西域气候条件恶劣,驿路难行,或许在实际行进途中无法一月送达。《唐会要》载:“中宗孝和大圣大昭孝皇帝讳显。……神龙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即位于通天宫端扆殿。年五十。二月五日,国号依旧称大唐。”②(宋)王溥:《唐会要》卷1《帝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页。唐中宗复唐国号在神龙元年(705)二月五日,上揭提到中宗恢复国号是在神龙元年(705)二月甲寅,那么二月甲寅应该是指二月五日,废除武周新字,恢复旧字的诏令应于神龙元年(705)二月五日从洛阳发出。从上表来看,神龙元年(705)三月二十四日西州都督府依然在行用武周新字,至三月二十九日文书中的武周新字消失,复用旧字,表明西州应已收到朝廷诏令,因而在文书行政之中停用武周新字。据此,我们可以对当时唐朝从洛阳至西州的行程做一个粗略的估算,从神龙元年(705)二月五日至同年三月二十九日,历时54天;换言之,从洛阳至西州实际上约需54天方可到达。

结 语

金娑岭是位于西州至庭州的交通要道,但因史籍记载不一,其名称较为混乱,龃龉之处颇多。长行马文书有关“金娑”的记载乃是出于时人对此地最为直接的认知,可信度较高;此外,《西域考古录》较为详细地记载了金娑岭的历史沿革,为我们了解其本来面目提供了线索。其他史籍对“金娑”的记载应该是在传抄过程中出现了讹误,以致名称出现偏差。作为时常奔驰于两地之间的长行马,在传递政令、加强地区联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地官府因而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长行马致死之后,会有专门的兽医检覆其死因,盖因其致死之因并非仅仅局限于“急黄”之症,负载过重亦可导致脊破马死的结果。因此,由专业的医者对长行死马的再鉴定就显得很有必要,其死亡原因成为官府处理长行死马案件的重要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长行马在传驿途中意外死亡,死亡地驿传组织的调查取证并不能作为案件判决的最终凭据,还需层层上报,最终由西州都督府兵曹参军派专人进行复检。此种做法乃是西州都督府出于了解长行马死因真相所做出的调查,事毕还须将其记录在案,以备上报兵部,亦从侧面反映出长行马在西域地区的重要作用。

神龙元年(705)作为武周与唐朝政权交替的一个年份,在王朝鼎革之际,政策措施发生了较大变化,体现在文书行政上便是武周新字的逐渐消亡。神龙元年(705)二月五日,唐中宗下诏文字一仍其旧,显然是意欲废除武周新字,当时尚未还都长安,洛阳依然为唐朝的政治中心,因此诏令从洛阳发出,下达全国各地官府。西州因地处边陲,与中原内地相去甚远,无法及时收悉朝廷诏令,因此在官府文书中仍然继续使用武周新字,至同年三月二十九日方才恢复使用旧字。从朝廷下发诏令,到西州最终改用旧字,历时约五十四日,这段时间正是诏令从洛阳送往西州的行程所花费的时间,那么我们可以据此推断当时洛阳至西州之间的实际路程约需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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