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梦
中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积极性较低。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榜中仅有43%的企业主动披露了碳排放信息,提出明确的气候行动目标的不到30%[1]。
当前,气候行动失败和极端天气事件已经成为全球最严重的两大长期威胁[2]。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关注逐步提升,并就“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将对企业的财务相关表现造成实质性影响”达成共识。包含碳排放在内的企业环境信息已经成为影响投资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关键内容。
政府也逐步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推动企业落实减排责任、加强监管要求与社会监督。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就提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要推动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进一步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处罚。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须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并明确了披露形式、时限等要求。在省级层面,陕西、四川、江西、吉林和浙江五省“十三五”期间正式印发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的管理文件,对碳市场管控下的重点排放企业的碳信息披露的内容、覆盖范围等作了具体要求。
企业碳信息披露积极性的缺失一方面源于企业对于碳信息披露的认知和碳排放管理能力的不足,选择通过不披露来规避所谓“不利影响”。当前,部分企業自身数据统计基础以及管理核算基础建设不足,难以支撑全面、详实、准确的碳信息评估、核算与披露;部分企业还认为“业务流程复杂、核算标准不清晰”等原因会进一步使得内部核算数据不准确,叠加“企业碳排放相关信息涉及商业机密”等认知偏差,企业主动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不强。另一方面可以归因于体制机制和标准规范的缺乏。尽管有关披露要求不断完善、加强,但由于缺乏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统一的披露指引,国内企业碳信息披露仍以自愿披露为主。
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榜中仅有43%的企业主动披露了碳排放信息。图/视觉中国
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是目前全球影响力最大、获得支持最广泛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了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框架,在全球已有超过2600家企业与机构支持,总市值超过25万亿美元,其中1069家金融机构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94万亿美元[3]。TCFD受到全球监管与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中国香港联交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中均更新、加入了TCFD建议的有关元素;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中也采用了同TCFD一致的框架[4]。将TCFD作为一项企业策略除了帮助上市公司满足证交所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外,也将为企业带来提升品牌价值、增加企业估值、积极的财务影响等切实效益[5]。因此,企业碳信息披露应至少包括以下四方面:
围绕自身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机遇,结合发展现状,从管理层和治理层两个维度公开企业气候风险与机遇的治理架构、机制,阐述有关责任方的权责与分工是企业碳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董事会是企业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在报告中清晰地描述如何将气候相关问题纳入董事会的战略审查与指导、风险管理与规划、目标管控等治理职能中;尽可能全面、详实地描述各部门就气候相关问题向董事会的报告内容、频次、机制流程以及董事会的评估、监督手段等,增加企业在气候相关问题治理的披露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发挥监管职责。而在管理层,企业应明确披露负责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管理层角色、职责、评估与管理流程以及相应的组织架构,并描述如何就气候相关问题进行识别、评估、管理与监督。
气候变化风险具有全局性、复杂性、深远性以及级联效应等特征,会对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及财务损失;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面临的气候风险类型、影响时间以及程度存在差异。因此,将气候变化风险纳入现有风险管理框架将有助于企业决策过程中正确考虑气候变化影响。企业应在报告中就如何考虑气候风险特征、如何将气候风险纳入现有风险管理流程(将气候风险设为独立风险或现有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披露。在有关报告中进一步描述气候相关风险重要性的确定过程,风险相应的价值链覆盖程度、评估流程、工作频率与机制等内容有利于增加信息的可信度,支撑企业科学合理决策以及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评估与监督,并支撑实现一致、可比、可靠、清晰和高效披露的总体目标,协助各部门明确气候相关问题及其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之间的关联关系。
企业依照TCFD的披露建议进行碳排放有关信息披露是帮助企业了解自身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从而制定风险应对和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企业应在报告中描述气候风险与机遇识别的结果,并说明气候相关问题是如何影响企业业务、战略及财务规划的。并通过企业碳排放表现、企业战略韧性描述等信息补充和使用情景分析等工具,支撑并佐证企业已合理评估、考虑气候相关问题,科学评估影响,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战略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此外,企业在描述气候相关问题对企业战略的影响时,应尽可能详实地描述每个气候风险与机遇相应的时间范围、影响程度、价值链范围、可能性以及具体的风险内容等,从而提高风险与机遇的一致性、可比性。
制定并开展气候行动,实现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企业开展气候治理并公开碳信息的根本目的。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气候行动应同整体战略保持一致,清晰阐述企业低碳表现与发展目标,低碳转型对企业业务、战略和财务规划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以低碳轉型为目标,为减少风险或增加机遇计划开展的行动。
设定指标和目标则是跟踪气候相关战略进展、管理风险和衡量机遇影响的重要工具。为便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好地评估发展目标下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调整后回报,以及在管理或适应这些问题方面的进展等,企业应在战略、风险评估与管理以及治理的信息披露中,使用客观清晰、连贯有序、可靠可验证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风险响应方式及资金投入等。包含不同时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等则是气候相关指标和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披露有关信息时应描述清晰、定性与定量结合,如披露完整的细分种类的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其他碳绩效表现及减排子目标等。此外,披露过程中企业应尽量采用业内常见的标准、指标,描述核算方法、边界、关键参数等支持性内容,以增加数据的可靠性、一致性、可比性。
(编辑:刘建中)
[1]《 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排行榜暨双碳领导力榜(2022)》
[2] 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2022年全球风险报告》
[3] TCFD, 2021 Status Report: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October 29, 2020.
[4]《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
[5] Carbon Trust,https://www.carbontrust.com/zh/our-work-and-impact/guides-reports-and-tools/briefing-tcfd-disclo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