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宇
李俊峰。图/视觉中国
人类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可溯源至1972年举行的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该会议提出了“一个地球”的理念,开启地球气候变化的议题。
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科学上对此仍未有定论,但越来越确定的是,全球升温速度正在加快,如不加以控制,人类将面临无法承受的灾难。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署后,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政治共识,迄今已经逾30年。如今,气候相关的经济发展政策和技术研发已成为全球性的竞赛,无论大国小国,都在积极行动。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谈判中,中国的角色始终是积极的参与者、重要的贡献者和实际的领导者。未来,中国要继续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争取发展权,并根据自身的发展水平,为全球迈向碳中和贡献更多力量。
中国公众对气候问题的关注正与日俱增,但是对全球气候问题的来龙去脉了解不多。为此,我们专访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李俊峰,他也是中国最早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专家之一。
《财经》:气候变暖问题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什么时候成为全球性话题的?
李俊峰:19世纪中叶,爱尔兰科学家廷德尔就发现,改变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可以改变大气层温室效应的强弱,进而导致地球表面温度变化。而人类工业革命以来大量消耗化石能源,温室气体排放剧增。
1972年的第一次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科学家们提出了全球变暖问题。1979年的第一次全球气候科学大会上,气候变化的问题再次被提出来讨论。这两次会议都提出了气候变暖与二氧化碳浓度提高有直接关系。
1988年,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联合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研究气候变化问题的成因、影响和应对措施。
1990年,IPCC发布了第一次评估报告,结论是人类工业化以来大量排放各种温室气体,这是地球大气温度不断升高的主要原因。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扭转,将会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后来IPCC又发布了五次评估报告,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认识不断提高。IPCC在2018年发布的1.5℃特别报告指出,2009年-2018年比工业化前增温约0.93℃,2014年-2018年增温1.04℃。
尽管科学界还不能完全确定温室气体的增加是气候变化的主因,但基本达成共识:温度上升一旦到达一定程度,就可能危及人类生存。
气候变化问题与全世界所有国家、所有企业,乃至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图/视觉中国
《财经》:各国政府是怎样达成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共识的?
李俊峰:在提出气候变暖问题之前,全球各主要国家就已提出多个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或者绿色发展的议题,包括臭氧空洞修复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等等。不过,这些议题虽然是全球性话题,但涉及的国家、企业和人群都有限。气候变化问题则是一个从资源依赖到技术依赖的发展转型问题,与全世界所有国家、所有企业,乃至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
1972年的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首次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一个地球的理念,后来逐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即当代人的发展必须采用可持续的、不影响后代发展的模式。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公约虽然没有碳中和这样的说法,但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发展理念——从资源依赖走向技术依赖,减少化石能源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确保大气层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维持在450ppm(百万空气分子里温室气体的浓度),以实现到2100年全球升温与工业化初期相比不超过2℃的控制目标。
随着科学认知的不断深化和政治共识的不断提高,各国政府前后签署了三份具有全球约束力的文件: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2015年的《巴黎协定》,这是一个从科学认知到政治共识再到具体行动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氣候公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即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的责任,世界各国应依据其发展历史、发展水平和各自能力担负起相应的责任。1994年该公约生效,目前有194个国家加入。公约缔约方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缔约方大会,讨论应对气候变化。迄今为止,公约缔约方大会(COP系列)一共举办了27届。
在1997年第4届缔约方大会上,各国达成《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都要制定2010年和2020年的减排目标,以及安排支持发展中国家减排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切实、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前提下,在不影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实行自愿减排。
由于美国国会事先宣布拒绝签署,美国两任总统,即1993年-2020年的克林顿和2001年-2008年的小布什,都没有将《京都议定书》提交国会,议定书“不少于55个公约缔约方、至少有占工业化国家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55%的发达国家批准”的生效条件一直没有满足,直到2004年俄罗斯批准后,《京都议定书》才于2005年正式生效。
由于美国的消极态度,导致2010年《京都议定书》生效5周年时,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大幅增长,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由1990年的200亿吨左右增加到2010年的310亿吨,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超过了科学界认定的浓度阈值,即410ppm。
2014年IPCC发布第五次评估报告,认为单纯的减排措施已经无法满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碳中和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新目标。
在此背景下,2015年底召开的COP21达成了《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提出了到本世纪末,与工业化初期相比较,将大气温升控制在2℃,并为控制在1.5℃而努力的政治目标。把本世纪下半叶实现人类活动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大自然吸收相平衡(即气候中性、碳中和)作为实现其政治目标的具体措施。
《巴黎协定》生效后,联合国要求世界各国在2016年提交面向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并在2020年对其更新。并要求缔约方各国在2020年的COP26上,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面向本世紀中叶的国家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即碳中和的政治愿景和行动方案。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COP26延迟到2021年举办。在这次峰会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提交了面向2030年的自主贡献更新报告,和面向本世纪中叶的碳中和政治愿景。
现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政治共识,碳中和成了道义制高点,也成了一种政治信仰。从1972年到现在,50余年里气候变化问题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必须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财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异同?
李俊峰: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同时积累了大量财富,掌握了大量科学技术,有高超的教育水平和研究能力,所以它们有能力应对气候变化,有能力减排。发展中国家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人才,几乎不可能自主实现减排。
于是,《气候公约》要求发达国家承担三个责任:一是率先减排,先把自己的作业做完;二是有研发可持续的低排放技术,推动全球走低排放道路;三是对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的减排资金和技术援助。减排资金之所以被称为额外援助,是因为联合国在1972年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发达国家必须拿出GDP(国内生产总值)的1%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实现全球共同富裕。
2009年,在哥本哈根的气候大会上,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提出:要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1000亿美元的提法,就成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援助的资金额度。到2022年,发达国家已经募集到800多亿美元,但与承诺额度还有差距。
在发达国家承担上述三个责任之后,在不影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可自愿减排。
《财经》:当时全世界的光伏风电都还没有大规模发展,减排主要靠哪些措施呢?
李俊峰:当时提出了三条减排措施:一是提高能源效率,二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三是增加森林碳汇。可再生能源当时起的作用不大,到2010年以后可再生能源才大规模发展起来。当时,发达国家在提高能源效率、研究替代化石能源的新能源技术方面都走在前面。发展中国家能做的主要是增加森林碳汇。
发达国家提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初衷是好的,是对全人类都有益的。但其中也有发达国家的私心,因为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的发达国家,在自然资源上不占优势,在技术上则占有优势。将全球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型转变到技术依赖型,发达国家就更有条件主导全球发展走向。
《财经》:目前科学界对气候问题的争议在变小吗?仍存较大争议的话,减碳意义何在?
李俊峰:争议一直都在,并没有显著变小。不过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活有巨大的影响,人类应当尽量不对地球的生态环境施加负面影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就是一种减少人为影响地球生态的做法。
减碳的背后是能源系统、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随着技术进步,能效在提高、可再生能源普及率在提高,这些都在推动减碳。同时应对气候变化也已成为一场技术创新的竞赛,它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前途,所有的国家都不甘落后。
《财经》:中国刚开始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时是怎样的态度?
李俊峰:我参加了IPCC1990年第一次评估报告的编写。当时中国研究气候变化的人非常少,很多人都觉得气候变化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至多是一个环境问题。但领导层意识到气候变化问题不仅如此,本质上它是一个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气候变化问题必须与发展问题通盘解决。
当时中央对气候谈判定的调子是要争取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也就是说,对发达国家实施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控制,但不能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排放。当时中国经济还很落后,人均收入只有几百美元,排放的温室气体也比较少,人均碳排放1吨多一点,当时美国的人均碳排放是15吨。
因此,中国1992年主张的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及根据各自能力减排的原则。这两条原则的意思就是要分清责任主次,谁排放的多,谁就要承担减排的主要责任,排放少的人承担次要责任。发达国家当时占世界人口的20%,但它们的累计排放量超过70%。
《财经》:后来中国的态度和行动发生了哪些变化?
李俊峰:从1992年到2023年,中国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成长为高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即将迈入发达国家行列。这30年,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2年到2009年,按照联合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们不承担、不承诺减排责任。
第二个阶段从2009年开始,当时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发布了联合声明,美国承诺到2020年比2005年减排17%,中国承诺到2020年GDP的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个时候我们的减排还属于自愿减排,只是我们承诺了减排。其他发展中国家参照中国的减排目标,也做出了一些自愿减排承诺。2020年,中国GDP的碳强度下降了48%,超额完成目标。
第三阶段从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开始算,中国以及所有国家都有减排义务。如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要实现碳中和,只是实现的时间不同。
中国在这三个阶段里的政策措施是前后连贯的,先是于1998年施行了《节约能源法》,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好了基础工作。2005年,中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2006年提出双控,即控制能源强度和能源总量,目标是2010年比2005年能源强度下降20%左右。2009年提出,到2020年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2014年提出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并尽早达峰。这些政策为我们2020年承诺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奠定了基础。
《财经》:在应對气候变化上,中国在政策层面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
李俊峰:中央政府的政策方向是比较明确的,制度建设也已基本完成。《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森林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法律,因为减排主要就是这三项措施: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汇。
在法规政策的具体落实上,的确有些领域和地方执行不到位,这是可以理解的,还需要时间。大家都需要加强学习,正确认识应对气候变化背后的社会变革与经济转型逻辑。
《财经》:全球范围而言,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角色有何变化?
李俊峰:中国的全球角色一直是积极的参与者、重要的贡献者和实际的领导者。
作为积极的参与者,有关气候问题的所有活动我们都参与了,不像美国一会儿退出一会儿又加入,也不像日本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我们在气候问题上从没掉以轻心,一直都在争取自己的发展权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
所谓重要的贡献者,是指关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达成、巴厘路线图的形成,以及巴黎协定的达成,在许多关键节点上中国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所谓实际的领导者,这一点我们自己也不承认,但是事实如此。《气候公约》把缔约方自然地划分为有量化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和没有量化减排责任的发展中国家,美国自觉不自觉地就成为发达国家的代表,中国也就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领袖,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经常发出一个声音。许多问题都形成了中美两国的对话,这种角色随着中国地位的提高在不断加强。
《巴黎协定》的基本框架就是中美两国元首多次磋商后形成的,2016年在杭州举办的G20峰会上,中美两国元首共同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批准巴黎协定的国家文书,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财经》:全球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极端天气是气候变化造成的吗?
李俊峰:这是一个误区,极端天气与气候变化不是一回事。气候问题分三个层次:天气、气象,以及气候。这一周或者这一个月下雨刮风是冷是热,这是天气。气候则是一个大平均的概念,比方说三亚以南叫做热带气候,热带气候没有冬天,只有雨季和旱季。比如,北京是四季分明的气候,但这不意味着不下暴雨,不意味着没有40℃的高温。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事件,极端天气是短期事件。
气候变化是一个自然现象,人类活动对它的影响到底大不大,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我们为什么会研究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因为气候变化对人类有灾难性的影响。地球的生态平衡是非常脆弱的,人类活动不应该打破大自然的平衡。
《财经》:未来全球气候谈判的焦点和难点在哪里?
李俊峰:目前各主要国家都已经确定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时间表,接下来就是督促各国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把目标转化为行动,这是当前也是未来的焦点所在。《气候公约》设立了每隔五年评估一次各国减排情况的制度,如果发现减排目标无法实现,联合国气候大会就会讨论加大减排力度。评估结果和减排力度会成为今后谈判的焦点。
总的来说,各国的减排力度都将不断加强,中国也在不断提高减排力度。比方说过去我们不提降低煤炭使用量的问题,现在我们的提法是“十四五”(2021年-
2025年)期间严控煤炭、煤电,“十五五”(2026年-2030年)期间煤炭消费量有所下降。
但全球减排、迈向碳中和不可能一蹴而就,目标不能一下子定的太激进,要逐步增强减排力度。
《财经》: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上还面临什么挑战?
李俊峰:挑战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2023年4月,美国国会把中国“踢出”了发展中国家行列,称中国不能再享受发展中国家待遇。在国际气候谈判上,如果由发展中国家变为发达国家,那么减排的责任就要加强,同时要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
我们倒是希望早一点成为发达中国,但中国还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不能提前履行发达国家的义务,中国到2035年方能基本实现现代化。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中国已成立国际发展署,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是该署的职责之一。
《财经》:欧盟和美国都出台了与气候问题相关的经济政策,未来中国的经济政策也会跟气候问题挂钩吗?
李俊峰:习近平总书记已经明确表示,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经济和社会的系统性变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自主行动。这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将与气候问题关联。比如,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绿色建筑的推广普及、交通领域的低碳发展等,都需要降低碳排放,都与气候问题相关。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的总方针就是: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位一体。新的形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绿色低碳知识,掌握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应对气候变化归根结底是一个发展问题。尽管转型现在面临困难,但这条路必须走。这就像是当看到一份难度较大的考卷时不要想着换一份考卷,考卷已不可能更换,这就是我们的必答题。
应对气候变化就是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谁不做谁就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是中国融入世界,让世界接纳中国的重要机遇。
《财经》:以COP会议为核心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谈判未来会发生变化吗?
李俊峰:这20多年来的COP会议是各国畅所欲言、共同讨论、消除分歧、取得共识的过程,会议积极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能单边行动,必须是多边行动。任何国家采取措施,都应该经得起《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验证。COP大会就是验证各国措施成效的平台,未来还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