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满意度提升的需求与制度供给

2023-07-29 05:31黄小敏
现代农业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政策性补贴农户

黄小敏

(广东培正学院经济学院 广东,广州 510830)

引言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投入了大量财力与人力。同时,各级地方财政也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支持。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得以快速发展,对稳定农户收入、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76 亿元,同比增长19.8%,为1.8 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4.7 万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检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也要以农户的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农户满意度是衡量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农户满意度问题研究是近年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的农户投保意愿问题的延伸和深入。政府在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同时,还应注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不断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满意度。研究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满意度提升问题,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评价,对推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满意度提升的政策需求

1.1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满意度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将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让农业保险经营更规范、服务更优化、保障更有力,让农业保险真正惠及农户。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进而影响到农户满意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一整套完整体系,涉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农户权益保护、承保与理赔保障等方面。当前必须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整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程,以提升农业保险专业化、精细化和集约化发展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能力、科技赋能和信息安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让承保、理赔、保险服务等方面更精细化,更好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效应,不断提升农户满意度。农户权益保护不仅关乎农户的自身利益,更是关乎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农户权益保护体制法规的出台就显得相当重要。保险业须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监督检查、纠纷调解、教育宣传、调解机制建设等重点领域,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 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

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工作逐步发展,已取得积极成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由2007年的5 个品种扩大至目前的天然橡胶、油料作物等16 个大宗农产品及60 余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覆盖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的补贴支持力度。财政补贴的持续性及制度性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农户的权益和满意度。在农业保险补贴制度构建中,必须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性、补贴方式的完善性,发挥补贴长效机制的积极效应,防止补贴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随着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补贴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逐步增加再保险补贴和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加大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

1.3 完善的补贴效率保障机制

政府补贴的目的是增加保险需求、激励保险供给进而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补贴效率是影响农户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为使农业保险补贴制度发挥积极效应和提高补贴效率,必须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效率保障机制。一方面,需要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的构建以及补贴政策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金融保险领域,也涉及法律领域;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和推动,也需要金融、税收政策的激励;既需要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又需要财政、基层政府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因此,需要通过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的组织和协调,确保补贴政策实施的协同有序和补贴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实施需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需要政府、保险公司、监管等部门加强农业保险及其补贴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补贴政策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积极作用。另外,需要加强保险监管和补贴绩效评价,并通过补贴、绿色信贷等政策的配合,有效防范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财政补贴的负面影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1.4 新时代政策性农业保险转型升级需求

推进新时代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有利于提高保险行业农业保险经营能力,提高农村领域风险的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发挥农业保险在新时代农村建设中的智慧和力量。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表现之一是重视补贴而忽略市场,农业保险保费主要来自各级财政补贴,而农业经营主体主动运用保险手段化解生产和市场风险主动性不足,纯商业性农业保险占比仍然较低。同时,从保险产品供给侧看,细化农村群众的保障性产品供给不足,与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不相适应。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卫星遥感、远程视频等科技手段,开展线上承保理赔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的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水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水平仍然不高,既不利于开展现有农业保险业务,也不利于紧贴“三农”实际开发相应农业保险产品。当前须要全面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为新时代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和有力抓手。

2 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满意度提升的制度供给

2.1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法律法规体系,把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财政补贴等方面纳入法制的轨道,夯实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和财政补贴政策的执行基础,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化解政策性农业保险本身的政策性目标与实践中经营者的商业性目标、农户权益保护的矛盾。其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机制,更好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从承保、理赔、经营条件、产品监管等各个方面保障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及服务乡村振兴。承保理赔不规范是我国农业保险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定损标准不明晰、定损理赔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参保农户的获得感和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并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范,细化操作标准,有利于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切实保护农业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产品监管方面,须要进一步加强产品监管,切实维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强化农业再保险监管,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另外,建立保险反欺诈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侵蚀保险机构效益,而且破坏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保险行业形象。

2.2 加大政策扶持,多举措保障农户权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是一项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保障种粮农户收益稳定和提高的重要政策。随着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保险市场也呈现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旺盛,保险消费者素质高、维权意识强,这对行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升农户满意度,应多举措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尺,着力解决农户的问题,不断提升保险保障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提升农户的认知度和投保积极性,持续做好农户保险知识教育与风险提示,稳妥化解保险理赔中的矛盾纠纷等工作,着力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提升其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通过线上宣传栏目,不定期发布与保险消费者权益相关的热点政策解读视频,依托平台推广保险承保理赔的服务信息。不断提高农户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倾听社情民意,解决农户诉求,启动投诉处理满意度回访工作。借助智能外呼平台,实现以人工智能方式进行投诉处理满意度电话外呼。发挥行业调解作用,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方式,通过电话、网络、面谈等多种形式,在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搭建起理性沟通、依法调解的桥梁和纽带,让行业调解成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2.3 完善补贴效率保障机制

首先,建立统一协调机制。通过建立高效、顺畅、统一的协调机制,推进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实施,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效率。政府、监管、保险公司、财政、银行等部门应在协调机制下,形成工作合力,并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补贴工作的有效开展。政府、监管、保险公司应加强配合,加强农业保险及其补贴制度的宣传,提升农户对补贴政策的认识和投保意识,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制度建设有效防范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财政补贴的副作用。一是加强补贴资金的监控和管理;二是加强补贴政策、惠农政策和绿色信贷政策的配合;三是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的微观制度,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及费率调节杠杆作用,多方位防范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另外,加强农业保险补贴绩效评价,不断完善补贴制度,促进补贴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可持续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立法保障补贴资金的充足性和有效性,明确补贴资金的来源、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模式等,使补贴具有法律保障性、持续性和稳定性。另外,通过制定相关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流程和拨付时点,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保障补贴资金的安全,提高补贴资金的流转效率。

2.4 推动新时代政策性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推动新时代政策性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是提升农户满意度的根本保障和前提基础。当前应多渠道推动农业保险的转型升级,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体系,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服务创新。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保险产品,完善产品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更好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开发和实施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完全收入保险、特色养殖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加强对农村的各类风险进行收集、归纳、分类,促进保险机构掌握农村风险详情,开发更加切合农村实际的保险产品条款和费率。提升风险定价、精细化管理、防灾防损、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精准高效满足农户的保险需求。从覆盖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转变,通过优化服务、提高保额为农户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有效解决农户种植粮食作物的后顾之忧。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保障。发挥农业保险在服务乡村振兴、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科技赋能,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在坚持传统线下业务的前提下,积极运用互联网、卫星遥感、远程视频等科技手段,提高各环节工作精准度、时效性,提升农户获得感和满意感。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农业保险数据共享,推进全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线上化工作,促进农业保险持续转型升级。

3 结语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基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和公益性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我国必须持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和保费补贴制度,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高效的保费补贴政策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农户满意度提供根本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满意度的提升具有很强的政策依赖性,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法律、财政与行政支持。在国家财政支持下,各地区应根据农业发展状况、农户权益保护、农户满意度提升等现实情况建立与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有效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农业发展,促进农户权益保护和满意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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