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 张婧
(1.国家开发银行运营管理部 北京 100031; 2.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北京 100031)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从党的领导、党的内设机构建设高度,强化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23年3月16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工作;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范畴工作。本文通过总结梳理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类型,分析研判金融风险背后的重点风险形成原因,提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宏观对策及具体建议。
当前因受宏观经济周期性的影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总量和不良资产率均呈现一定的抬头趋势,流动性风险作为金融机构的固有风险,在宏观经济下行期会被一定程度放大,金融机构存在不能按时偿付资金的风险,金融市场参与者也会存在信心受挫的情况,从而加大资金偿付的需求,会给经济社会生活正常运行带来较大隐患。同时,央行会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金融货币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机构也会同步加大力度处置不良资产,努力提升整体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最大限度地缓解流动性风险。
从金融服务的受众角度来看,由于盲目性、重复性、过度性或低效率的投资消费,企业居民端金融杠杆率居高不下,企业居民端金融市场风险逐步凸显。一方面会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金融资金投入产出比失调;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企业居民端的高负债率,导致资金收付失衡,存在不能及时足额偿还金融资金的风险,这些企业居民端的投资风险、操作风险、资金风险共同作用综合形成市场风险,地方隐性负债就是典型代表。市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市场风险,通常会采取强化监管、债务重组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需求持续革新,金融创新产品、金融创新服务和金融创新机构逐步形成,从最初的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到目前的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持正式金融牌照的类金融机构不断涌现,金融创新带来的创新风险、操作风险和监管风险日益显现。金融监管部门已着手从制度、机制、操作等宏观微观层面规范金融创新,及时将新的金融创新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以便更有效地防控类金融机构创新风险。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操作风险是因内部管理、流程、人员和系统不足,故障或内外部操作事件,造成金融领域各项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可以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办公实践和工作场所安全问题、客户产品和商业实践问题、物理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故障、执行交付和过程管理问题等七大类。操作风险具有比较典型的低频率发生,但损失程度高的特点,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一次严重的操作风险事件就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重大资产损失,甚至出现破产风险。金融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强化内控管理、人员管理、系统管理,投入更多的资源管控降低操作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操作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重大金融资产投保机制,逐步降低金融从业操作风险。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融通环节,金融管理和金融监管随着金融发展同步经历建立、发展、完善的过程。通常情况下,金融管理和金融监管制定的金融政策是为了稳定市场、稳定流通、稳定预期,提高金融流通效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完善的金融管理政策会推动经济发展,但是当出现金融管理政策预判错误、金融管理政策时效性超前或滞后、金融管理政策适度性不匹配等情况时,金融管理政策可能会拉低经济增长速度,产生负效应。同时,各国政府都有符合自身体系的监管体制,其制定的金融管理政策不仅会影响其国内的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也会对他国的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甚至金融管理政策带来外部影响。金融管理部门针对以上情况,在不断地更加科学、系统、整体地制定金融管理政策。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位市场参与主体都会根据自身情况、自身认知和自身经验,结合其对于市场状况、市场规律和市场周期的判断与分析,去预测市场竞争、市场风险和市场收益,从而调整自身参与市场活动的策略、方式和行为。而在金融市场风险较大的时期,市场参与主体往往会作出市场处于下行周期,市场风险大于市场收益的预测,降低参与率,进而降低市场活跃度,增大市场风险,持续强化社会主体预期风险。针对预期风险,经济管理部门多措并举引导投资、刺激消费、活跃市场。
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机构,也是经营风险的机构,金融机构是依靠国家信用,通过搭建信用平台,采取增加信用的方式实现资金融通和金融运营的,完备的金融体系信用结构建设,能够有效防范金融系统整体信用风险。账面表现已然持续恶化、处置不良能力较弱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及内控存在明显瑕疵、财务粉饰情况严重、所处区域经济环境持续恶化的社会经营主体,会导致严重的金融体系信用风险。为了有效降低信用风险,金融风险管理部门会持续强化金融、企业及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强调的是通过市场内部自发调节进行资源配置,从而实现充分竞争和经济发展。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在竞争过程中,往往难以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效果,存在无序性、盲目性、垄断性甚至恶意竞争的情况,同时市场本身也会存在市场信号失灵、市场信用透支等固有缺陷,此时仅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规律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经济社会陷入资源配置失衡、社会资金供给结构性不足等困局,金融风险也会随之逐渐积聚,处理不当的话将会有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
金融市场工具包括金融衍生产品、金融科技产品、金融创新服务等,创造并使用新金融市场工具的初衷是更好地防控市场定价波动风险,进行资产避险保值、资金远期对冲风险交易等。在使用金融市场工具的过程中,金融市场参与者通过逆向思维、反向操作、杠杆交易,存在快速获取交易性高额回报的可能性,金融市场工具的投机属性逐渐显现出来。与此同时,金融市场工具本身的设计可能较为复杂,操作过于灵活,如果设计、操作或执行不当,或者金融市场工具规范和金融监督稍有滞后,都可能带来巨大的财务损失,从而产生巨大的金融风险。
意识决定认识,认识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思维意识、思想认识是一切行为能力、行动结果的总开关,行为出现偏差、结果出现问题,往往思想意识就有内在原因,金融领域的风险也不例外,金融防控意识状况与金融风险危险程度息息相关。从金融管理和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个别风险防控管理意识不足、风险防控监管认识不够的情形,这与金融管理能力不到位有一定的关联性;从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角度来看,也存在有些金融机构、金融从业者重视业务发展、轻视风险防控的情形,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内部风险防控意识缺失的情况;从企业个人和金融市场参与角度来看,还存在部分金融市场参与者有意识地追求效益,轻视金融风险的情形,这些都反映出金融市场参与者金融风险防控意识仍有待提升的现状。
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金融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中国金融监管制度也愈加规范,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特别是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之处。从金融机构内部来看,部分金融机构仍缺乏足够的风险防控意识,甚至个别金融监管机构也存在此类问题,亟待重视,与此同时,大多数金融机构仍在探索建立符合新时期新要求的新型金融风险管理流程和模式。从金融机构外部来看,新技术、新业态和新领域不断向金融体系渗透,非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急需建立。
应结合经济社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生产力状况,与时俱进完善金融管理顶层设计,注重从思想意识、机构设置、管理流程上逐步完善金融体制。强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和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金融监督管理依据金融业务发展需要同步优化的效率和能力;强化金融体系改革和金融工作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持续拉动经济社会增长、融通实体经济的效益和活力;规范金融领域服务创新和泛金融类业态体系建设,增强金融工作促进科学技术革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动力和能效;同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推进差异化金融管理和专业化金融管理,从而更好地凝聚和释放金融服务整体质效。
人类社会发展演化至今,以生产力、科技进步为代表的硬实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以现代企业制度、信用体系建设为代表的软实力同样具有不可或缺的功效。良好的信用体系社会或国家,便捷的交易识别机制会有效降低交易风险,较低的交易风险会持续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社会实际产出;而信用体系缺失的社会或国家,根据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较高,社会实际产出低下。由此,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始终在路上,应强化信用体系标准建设,强化信用准入、信用保险、信用处罚多道防线,实现信用设立、信用记录、信用识别、信用保障、信用退出集团军作战功能。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金融法治建设有利于实现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强化金融立法工作,要在制定金融管理、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行为等金融体系基本法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做好新的金融行为、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法制立、改、废、释工作;其次,强化金融执法工作,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金融法制执行部门要深化金融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建设法治金融;再次,强化金融司法工作,坚持金融公正司法,落实金融司法责任制,做到每一项金融工作、金融事件都公开公平公正;最后,强化金融守法工作,要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教育,在金融体系内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金融风险防控文化是金融领域文化、金融监管文化、金融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导监管行为、企业行为和员工行为的哲学,是以风险防控为指导思想,依托科学的管理模式,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确保金融领域和金融行为符合内外部规定的行为准则和意识氛围,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发展功效。换句话说,风险防控文化就是金融领域人员思维意识应自觉符合诚实、守信、正直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应严格遵守监管法规、行业自律规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行为操守。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文化建设是一个渐进式过程,要以制度建设为起点,夯实风险防控文化建设的基础;要以合规管理合规操作为支撑,杜绝各项金融违规风险;要以长期坚持风险防控文化宣传教育为突破点,提升金融全领域风险防控意识。
强化金融人才培养是完善金融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应强化金融人才政治素质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金融服务意识培养;应强化金融人才专业素质建设,改善传统金融课程体系设置,强化金融专业学科教育,加大金融领域重难点问题研究力度,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体系提供思想旗帜和理论保障;应强化金融人才综合素质建设,完善以金融市场需求、金融科技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实践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培养具有较高的金融理论、较强金融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具备金融开发创新能力的金融人才。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经历过市场经济主导还是计划经济主导的摸索、探讨和转型,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以市场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规划和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金融市场也同步快速繁荣发展。同时,金融领域、金融市场的发展也面临着前文中提到的各类风险考验,为了从根源上降低市场经济主体无序性、突发事件不可预期性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新时期应坚持和完善金融市场与宏观计划的结合度,从体系、机制、规划、目标、渠道、方式、方法等多维度立体层面,通过宏观计划引导规范金融市场,通过微观金融市场充分竞争明确宏观计划的方向。
金融监管侧重于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金融服务侧重于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增长的作用,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只有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相辅相成,才能共同作用实现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工作的双目标。要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必然离不开有效的金融监管,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为金融工作的全体参与者明确金融规则、职责边界和业务流程,有效降低金融防控意识不到位、金融风险管理不完备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要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必然离不开高质量的金融服务,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可以为金融市场服务的主体提供高效的资金支持、商业模式支持甚至智力规划支持,有效降低市场经济主体无序性、金融市场工具弊端性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谈到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往往就要思考、检视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是否完善、金融监管执行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得力、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是否完备、金融市场主体的日常操作是否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检视这些金融风险防控的硬实力,从而发现问题然后进行整改,可以有效降低市场经济主体无序性、金融市场工具弊端性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同时,绝不能忽视对金融风险防控软实力的检查和验证,金融监管部门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能力、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文化建设和水平、金融市场主体风险防控的认识和市场氛围等情况,共同组成了金融风险防控的软实力。同样,较强的金融风险防控软实力能够辅助硬实力,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增效,从思想意识层面降低金融防控意识不到位风险因素的影响。
对金融机构而言,业务发展和内控合规是两条生命线,业务发展可以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增量经营,内控合规建设可以保证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长期稳定。对于金融风险防控而言,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工作就是金融风险防控的基本盘,要想抓好这个基本盘,必然离不开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和内控合规的有效衔接。只有实现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发展,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才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功效;也只有实现金融机构内控合规建设常抓不懈,才能推进金融机构健康稳定发展,为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实现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和内控合规齐抓共管,必然能够有效降低市场经济主体无序性风险、市场金融市场工具弊端性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代表的三大攻坚战,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新形势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已经成为金融领域高质量服务经济发展的长期要求。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外部诱因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一些局部性、突发性、偶然性的金融风险,通过市场环境、信息传导、媒介发酵,控制不好就会导致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的金融风暴,因此在继续狠抓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必须持续下大力气监控预警、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局部性金融风险,洞幽察微、见微知著,坚决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抓在初始点、细微点、末梢点。只有切实实现局部性金融风险防控与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紧密结合,才能有效降低市场经济主体无序性风险、金融市场工具弊端性、金融防控意识不到位、金融风险管理不完备、突发事件不可预期性等综合风险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