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 叶险
摘要:随着电动滑板车行业迅速发展,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要求。此文整理了国内外现行电动滑板车法规标准 , 为完善我国电动滑板车法规标准,助力行业精准对接国内外市场、踏准国内国际双循环节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电动滑板车;国内外法规;标准
0 引言
在我国,电动滑板车是近年来兴起的产品,其消费群体主要为户外运动爱好者,属休闲玩具类商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滑板车不允许上路。欧美部分国家将电动滑板车作为机动车辆管理,只需满足相应法规标准即可上路,由于电动滑板车轻便快捷,深受当地消费者的喜爱,已成为重要的短途代步工具之一。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电动滑板车标准法规及管理情况不尽相同,因此本文将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动滑板车的管理情况进行介绍。
1 中国电动滑板车管理情况
我国电动滑板车产业发展较早,2000年左右国内已有企业开始生产电动滑板车,当时消费市场主要在欧美,国内生产企业以出口为主。2004年6月1日,行业标准SN/T 1428—2004《进出口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发布,该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主要起草单位,是国内第一部电动滑板车相关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电动滑板车的检验。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滑板车的抽样、检验要求、试验方法以及结果的判定[1],由于至今已23年,技术要求已经不适合当下电动滑板车的发展,且不适用于内销产品,目前较少被采用。
由于国内电动滑板车产品标准长期缺失,为了规范电动滑板车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了地方标准DB32/T 3872—2020《电动滑板车安全技术规范》。这是国内首个电动滑板车产品的地方标准,适用于以休闲活动为主要用途,用于非公路上骑行的电动滑板车。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滑板车的安全要求,包括行驶安全性能、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能、试验方法和说明书的要求[2]。
2 欧盟电动滑板车管理情况
EN 17128:2020《载人和货物及相关设施运输的轻型机动车辆,未经道路使用类型批准-轻型电动车辆(PLEV)》由法国标委会(AFNOR)组织起草,该标准于2020年8月17日批准,2020年10月21日发布,2021年4月30日执行。该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荷兰、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挪威、瑞士、土耳其等大部分欧洲国家。
该标准规定了包含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在内的个人轻型电动车的一般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折叠系统的自锁及防止意外开启要求、启动系统的双动作要求、人行模式的速度限制,以及警示模式要求、骑行警示零部件的要求、启动加速度的要求、刹车制动的减速度及刹车补偿要求,以降低在预期使用期间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3]。
3 德国电动滑板车管理情况
近年来,电动滑板车在德国销售火爆,尤其共享电动滑板车在德国发展迅速,电动滑板车遍布大街小巷。德国交通部门于2019年颁布了eKFV《微型电动车管理条例》,以规定电动滑板车产品及上路管理要求。
自2016年1月起,适用于两轮、三轮、四轮机动车辆的管理条例EU 168开始强制实施,该条例也对摩托车的要求作出规定,但是对于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这类产品不适用。eKFV《微型电动车管理条例》首次将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纳入道路交通体系,按照机动车辆进行管理。
(1)该标准规定的微型电动车为带有电动驱动装置和最大设计速度不小于6 km/h,不超过20 km/h的机动车,具有以下特征:
——具有座椅的车辆,具有或不具有座椅的自平衡车辆;
——具有座椅的机动车应带有至少500 mm的转向操纵杆或把手,不具有座椅的机动车应带有至少700 mm的转向操纵杆或把手;
——额定连续功率不超过500 W,至少60%的功率用于自平衡则不超过1 400 W。额定连续功率根据EN 15194:2018或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第 85 号规定的要求予以确定;
——总宽度不超过700 mm,总高度不超过1 400 mm,总长度不超过2 000 mm;
——车辆最大质量不超过55 kg(不含驾驶员)。
(2)微型电动车具有内置電子平衡、驱动、转向和减速技术装置,可实现自平衡。
(3)微型电动车只允许在满足上路许可的前提下,在公共道路交通中使用。
eKFV《微型电动车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微型电动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制动系统、照明装置、喇叭警告装置、行驶动力、电磁兼容性能、保护装置、防触电、防滑、电池安全性能等要求[4]。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SN/T 1428-2004 [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 社,2004:10.
[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滑板车安全技术规范:DB32/T 3872—2020 [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1:5.
[3] CEN / TC 354. DIN EN 17128, Light motorized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ation of persons and goods and related
facilities and not subject to type-approval for on-road use - Personal light electric vehicles (PLEV) -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German version:EN 17128:2020[S]. https://www.en-standard.eu/bs-en-17128-2020-light-motorized-vehicles-for-the-transportation-of-persons-and-goods-and-related-facilities-and-not-subject-to-type-approval-for-on-road-use-personal-light-electric-vehicles-plev-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
[4] des Bundesministeriums für Verkehr und digitale Infrastruktur,des Bundesministeriums des Innern, für Bau undHeimat und desBundesministeriums für Umwelt, Naturschutz und nukleare Sicherheit. Elektrokleinstfahrzeuge-Verordnung vom 6. Juni 2019:BGBl. I S. 756 [S].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 ekfv/eKFV.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