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图/刘淼
亲爱的豆苗儿,你有没有发现最近温度升高了,天空变蓝了,夜晚也来得更晚了……这么好的天气闷在家里多无聊,走,我们逛夜市去!
你知道吗?我国夜市的历史十分悠久。《周礼·地官·司市》中记载:“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那时白天做的都是商贾之间的“大生意”,而太阳落山后,市民及个体商贩之间才会进行零碎的买卖。你说,夕市算不算夜市的雏形?
早在汉朝,集贸市场就有了具体的规划:有按行业划分的直市、狱市、肉市、军市、官市、关市;也有按经营时间划分的早市、大市、夕市和夜市。东汉的桓谭在《新论·离事第十一》中提到了:“扶风漆县之幽亭,部言本太王所处,其民有会日,以相与夜市,如不为期,则有重灾咎。”这里出现了“夜市”这个词语,说附近的民众会在夜间聚集,进行交易。巧的是,《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也谈到了“夜市”,还特地加了一个“俗”字,强调这里的夜市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风俗。
唐朝的夜市数量更多,不但具有一定规模,甚至有点奢靡的味道。唐人方德元在《金陵记》中描述了金陵(今南京)的夜市:富人“盛金钱于腰间,微行夜中买酒,呼秦女,置宴。”杜牧在《泊秦淮》中写了秦淮河边夜市的景象:“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王建也为夜市作过诗:“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不过唐朝的这些夜市管制较严,不但规定贸易地点,还有着严格的交易时间限制。商人的交易只能在设有围墙的坊市内进行,在坊市闭门后及开门前这段时间里,无故行走的人会被责打20 鞭。
到了宋朝,坊市的界限被打破,城镇和乡村集市的营业时间不再受到限制,夜市迅速繁荣起来,迎来了发展巅峰。那时候的商贩除了可以在白天经营,还可以在夜市和晓市营业,他们每天从暮鼓忙到三更,五更时又再开张。仔细一算,这些商贩每天只有四个小时不“在线”,可真是忙得很呀。有人这样形容当时的景象:“市井经纪之家……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
宋朝的夜市细化到了不同街区销售不同商品的程度。当时的州桥夜市以饮食业为主,潘楼东街以娱乐业为主。《东京梦华录》中说,顺御街往南出朱雀门,直到龙津桥,这一带是北宋著名的州桥夜市。当街有卖水饭、熬肉、干脯等吃食的摊子。夜市上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且价格不贵。梅家、鹿家售卖的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杂碎)等,每样均不超过十五文钱。
宋朝的《北窗炙(zhì)輠(guǒ)录》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天夜里,宫中的宋仁宗隐隐听到有与丝竹相伴的欢笑声传来,便问宫人是哪里这样热闹?宫人回复:“那是民间的人在酒楼中尽情欢乐!皇上啊,与外面的快活相比,您在宫中的生活实在是太冷清了。”仁宗却说:“要是宫中像外面那样快活,民间就要冷冷清清了。”
元朝时,因各种原因,夜市曾一度消退,到了明清时期,又再度恢复了活力。《金陵琐事》中说:“古语云,金陵市合月光里,今饮虹桥、武定桥,尚有夜市。”甘熙在《白下琐言》中提到了评事街的古石拱桥笪(dá)桥灯市,说那里是金陵灯业者聚居之地,有银花火树之观,五光十色,尤为冠艳。
说了这么多,你了解夜市了吗?还等什么?快和我去逛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