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光 李洋 邵励
摘 要:衛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应用场景系杭州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改革背景下,依托空天卫星遥感大数据平台,搭建的数字检察办案模型,该模型的使用提高了检察法律监督能力,在辅助开展国土守护公益诉讼办案方面具有高效、便捷的优点。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卫星遥感国土智护应用场景助力检察办案的作用,应当进一步优化卫星遥感技术和公益诉讼勘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增强检察公益诉讼部门的办案力量,强化与各行政机关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关键词:卫星遥感 数字化 公益诉讼 公益林守护
检察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对新时代检察监督的核心业务和重要场景进行全方位协同、系统性重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应用场景是浙江杭州检察机关以数字化手段加强检察监督的具体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以数字化为抓手,实现了为检察办案减负,为法律监督加分的改革效果。
一、基本案情及办案情况
近年来随着龙井茶市场价值的攀升,部分茶农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私自毁林开荒种植茶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2022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湖区院”)借用“国土智护”数字应用场景,搭建公益林守护数字模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选定辖区范围为主要遥感技术排查区域,通过比对2019年至2022年间林地遥感成像斑块图片变化,分析出目标排查区域范围内毁林开荒的地块数量、面积及毁林破坏程度。再结合比对辖区林地矢量图地籍信息,筛选出属于公益林范畴的毁林区块。经数据筛查比较后发现,辖区范围内有280余亩林地存在毁林问题,涉及问题点位200多个,其中120余亩系省级以上公益林地。西湖区院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会同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等多单位予以协同联动,进行实地勘察和证据固定,截至2023年6月,因毁林问题,向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城管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对毁林线索调查后,经初查评估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监督13件15人,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刑事立案15件17人,8件已经判决完毕,7件移送法院起诉。此外,还有数十处毁林点位的涉案当事人被行政处罚。
二、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场景应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提出,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1] 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场景系杭州检察机关在检察数字化改革背景之下,依托于空天卫星遥感大数据平台,搭建的数字检察办案应用场景,它包括护林、护水、护土等多个数字模型,可以为检察办案发现更多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从而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021年2月,浙江省委部署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在此背景之下,浙江检察机关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开展“数字检察”改革工作。数字检察是在科技强检、智慧检务等建设基础上的升级发展,它是以检察核心业务为重点,通过建设重点场景应用,实现检察工作全方位变革的数字化建设新阶段。[2] 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必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检察”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 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在浙江召开,进一步确定了浙江数字检察改革的先行区、示范区重要地位。基于上述背景,杭州市政法委大力支持杭州检察机关数字化改革,对如何结合检察工作开展数字化改革进行调研。杭州检察机关从检察监督工作需要出发,根据辖区内林地、水域众多,容易发生保护不力的特点,结合杭州互联网之都的网络科技优势,选定资质优秀、技术成熟的第三方卫星遥感测绘机构,在对搭建应用场景的目的实现和应用要求进行充分评估和论证的前提下,决定开发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应用场景。政策和技术层面的大力支持,为应用场景的成功搭建提供了可能。
三、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应用场景的优势分析
(一)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完善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案源机制建设
检察公益诉讼案源机制建设对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意义重大。[4] 以往检察机关在办理国土资源类案件时,往往受限于线索发现难,因该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强、地域性特殊、人工难以及时发现等特点。故,检察机关大都是被动接受案件移送,缺乏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本案中,西湖区院公益诉讼部门利用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应用场景,搭建公益林守护数字模型,对全域范围内所需地块进行初步筛查,且能根据提供的基本地籍信息,锁定涉案地块,为后续调查、侦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解决了检察机关被动发现线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等问题。通过国土智护卫星遥感技术手段,提高了发现高质量案件线索的能力,完善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案源机制建设,提高了检察监督工作的监督质效。
(二)为检察调查取证,开展案件初查提供了更加准确、高效的方式和途径
卫星遥感国土数据影像具有大周期实时性强、覆盖面广的优点,卫星遥感数据已为国土资源类的动态监测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由于卫星遥感具有数据量大,几何分辨率高,对土地变化数据采集便捷等特点,非常适合用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在大尺度空间范围内环境公益损害问题的调查取证和初查。西湖区院对于筛查出来的疑似毁林线索点位,进一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空间测绘,明确毁林点位山林地坡度大小和毁林面积多少,以及叠加调取到的国土林地地籍矢量图信息,准确查明被破坏的林地属性是公益林地还是普通林地,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也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可靠性。
(三)有效推动检察融合监督,保障检察监督效果
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融合监督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西湖区院依托卫星遥感数智国土检察应用场景平台办理毁林开荒案件过程中,公益诉讼部门对获取的毁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及现场勘查后发现,毁林开荒还涉及到盗伐林木的刑事犯罪问题。故将涉刑事犯罪的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由刑事检察部门进行研判,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推动公安机关启动侦查,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7人并移送审查起诉。对通过卫星遥感发现的毁林地块线索进行后续排查时发现,行政机关虽已对部分毁林地块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只处以罚款而未要求复绿,行政机关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行政检察部门遂依法开展行政违法监督,推动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检察监督参与社会治理。
四、利用衛星遥感国土智护应用场景开展检察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完善思考
(一)利用卫星遥感国土智护应用场景开展检察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卫星遥感技术数据来源具有周期性,只能进行周期拍摄数据搜集,无法做到短时间内实时监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短周期内发现“毁林”问题的能力。目前卫星遥感技术已经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和进步,但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高分辨率的卫星影像覆盖范围仍有限,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山区、郊区等偏远地区卫星遥感覆盖率相对不足。遥感图像智能化识别技术发展不够,受数据源、数据质量、分辨率、智能化技术水平等限制,人工智能、神经网络等技术普及程度不深,也使得卫星遥感技术本身还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检察机关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在线索筛查过程中对影像数据预处理时,有限的算法和技术会影响动态监测成果的精度。此外,遥感影像变化监测算法的能力受空间、光谱、时域和专业内容的限制,所采用的方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变化监测精度。以上都会对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勘查工作产生影响。
2.检察机关对大批量毁林线索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的人力、物力保障不足。检察机关办案受人员配备等影响,在获取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排查的毁林数据后,由于人力有限,单纯靠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去调查核实,无法实现对相关线索的快速勘验。西湖区公益林保护监督案中,涉及毁林线索280余亩,问题点位200余个,大多分布在群山之中,检察工作人员到达毁林现场附近后,需要先通过无人机找寻毁林问题点,再规划到达毁林点位的路线,最后到达毁林现场进行勘察。由于被砍伐的树木大多数只保留了树桩,单纯靠无人机航拍是无法看清的。因此,需要有关机构和部门协调配合,一同到达现场固定证据,才能顺利开展后续工作。相较于刑事案件的办理是建立在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的基础上,行政违法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则更具有主动性和自发性,全程需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勘验取证。此外,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也多依赖于被调查者的配合,缺乏强有力的强制保障措施,且由于没有专门的经费支持,也制约了聘用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做法的普及。
3.数字化办案过程中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不足,影响了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托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检察办案过程中,不仅在检察机关内部涉及到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部门之间的协调,更涉及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等相关业务单位的协同配合。西湖区院在办理毁林开荒公益林保护案过程中,通过卫星遥感发现200余个毁林问题线索后,因为林业部门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职责不了解,所以未及时提供全市林业地籍信息矢量图。没有林业矢量图信息,检察机关就无法进一步区分涉嫌被毁的林地系公益林地,还是其他林地。经过几个月的对接协调,林业部门最终才愿意共享林业地籍信息矢量图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星遥感公益林保护数字化办案的进度。此外,浙江省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后,毁林问题的调查取证权在林业部门,而行政处罚权在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两家单位对于调查取证的标准不完全一致,导致调查取证工作返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完善卫星遥感国土智护应用场景助力检察办案的思考
1.优化卫星遥感技术和公益诉讼勘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提高毁林问题线索核查能力。只有地球赤道上的同步轨道遥感卫星才能做到对地球上赤道附近区域进行实时同步监测,我国地理位置偏北,遥感卫星多为非地球同步轨道卫星,这就决定了卫星遥感系统只能间隔一定周期,才能做到对同一地点进行监控,基于卫星遥感技术的大周期性的特点,检察机关凭借周期性卫星遥感监控到的林地图斑对比情况,可方便快捷地发现毁林问题线索。针对西湖区林地面积区域分布广,多为山地,毁林问题点位多的客观情况,西湖区院决定以社区、村落为单元聘用林地保护公益诉讼网格员(可护林员兼任),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将卫星遥感监控到的林地图斑变化问题,第一时间传达至相应社区或者村落公益诉讼网格员处,由网格员马上进行现场初查,根据初查反馈情况,由公益诉讼部门进行评估,经评估核实确实存在毁林问题,对现场实地勘验后督促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若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刑事犯罪,则立案监督推动公安机关启动侦查工作,查清事实依法打击。
2.领导牵头组建专案组,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配备,提高勘查能力和水平。通过卫星遥感国土智护检察办案应用场景,西湖区院发现毁林线索200余条,毁林面积约280亩,其中涉及省级以上公益林地面积120多亩。由于涉案的被毁公益林具有面积广、问题点位多、位置分布散的特点,加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本就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西湖区院检察长牵头组建数字检察毁林问题专案组,配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技术部门和法警大队人员,有效增强了毁林问题案件办案力量。根据排查到的毁林线索情况,专案组从卫星遥感初查发现的200多个毁林点位中,选取毁林程度最严重的二十余处,携带无人机,分两队开展公益诉讼勘验工作。由于卫星遥感图片是平面图影像,无法真实体现立体化山林场景,导致勘验小组开始无法便捷地找到位于大山中的毁林点。经充分研究,办案人员接近问题点位后,利用无人机进行定位寻找,找到具体点位的同时也探明并确定接近问题区域的最优路径,然后再根据最优路径人工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尤其对于毁林现场的伐根和环剥问题进行重点勘查。
3.政法委牵头组建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公益林的毁林开荒问题从分布上看涉及数个乡镇街道,约20个村落、社区;从毁林问题处理上看涉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从造成毁林问题的社会渊源来看与龙井茶生产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社会复杂性和敏感性。因此,西湖区院积极寻求党委的支持,将上述问题上报区委政法委后,由政法委牵头组建了由检察院、公安、林业、综合执法、镇街等8家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共同制定出台《西湖区毁林种茶问题的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衔接互动,有序推进毁林问题处理进度。在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各单位部门相互支持、明确标准、分工协作,一边依法办案严格查处,一边通过开展普法讲座、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庭审旁听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实现办案效果的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