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进辉 闫家铭
【摘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 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是打破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封锁、 实现我国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的必由之路。然而, 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中小科技型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存在很多市场失灵失效的地方, 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重要引导作用。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演进过程的基础上, 通过理论分析指出地方政府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辩证统一是助力地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制度保障, 能够帮助中小科技型企业解决在技术、 资金、 数字化、 人才等要素方面面临的现实难题。接着, 本文选择隐形冠军“第一城”宁波市作为案例研究对象, 分析总结宁波市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与可取做法, 同时指出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工作既能够丰富亲清政商关系经济后果的研究文献, 也可为国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实践活动提供及时的决策支持和政策启示。
【关键词】亲清政商关系;“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新发展格局;案例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2;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3)14-0014-11
一、 引言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 科技创新是变局中实现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关键, 全球各国围绕科技制高点展开了激烈竞争,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更是加强了对我国的技术封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因为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 实现国内大循环需要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加速突破各细分领域的“卡脖子”难题。由此, 引导中小科技型企业走“专业化、 精细化、 特色化、 新颖化”(简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成为我国顺应时代发展的重要举措。2022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要统筹稳增长、 调结构、 推改革,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不搞粗放型发展”, 这就要求作为创新主体的中小企业注重提升创新能力, 从“大而全”向“大而强”“小而精”转变。
然而, 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中小科技型企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在技术方面, 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创新积极性不高, 核心技术攻关道阻且长; 在资金方面, 严重的融资约束难以满足企业长期的大额研发创新投资需求;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 企业面临日益凸显的“不敢转”和“不会转”问题; 在人才方面, 企业难以吸引并留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人才储备和人才结构亟需优化。这些都是市场“无形之手”无法解决的问题, 需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重要引导作用。例如, 在德国, 政府层面推出“从想法至市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政策, 并在金融体系层面为企业提供从孵化到持续成长的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 最终将“隐形冠军”企业的数量做到全球第一。类似地, 在日本, “专精特新”企业被称为高利基企业。日本政府为了培育高利基企业, 建立了由经济产业省中小企业厅负责规划、 协调, 举国上下紧密配合、 相互合作的组织机构体系, 并提供技术开发补助金以扶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因此, 本文认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我国各级政府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制度保障, 因为亲清政商关系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 “有为政府”能够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与潜能, 助力打造企业主导、 市场支持、 产学研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同时, “有为政府”致力于通过“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通过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和加大专项补贴力度, 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通过加强数字化转型政策引导等措施, 加速推进中小企业数字赋能; 通过在培养人才、 吸引人才与用好人才三方面持续发力, 全方位优化地区人才结构, 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 “有效市场”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在非生产活动中的资源配置, 缓解信贷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歧视, 还能够消除市场准入壁垒, 推动落实不同企业享受平等待遇, 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 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由此可见,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能够破解我国中小科技型企业在技术、 资金、 数字化、 人才等方面面临的现实难题, 为地区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更为具体地, 本文对浙江省宁波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的案例分析。之所以选择宁波市作为案例研究对象, 是因为城市地位和经济总量并不突出的宁波市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中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 俨然成为我国的隐形冠军“第一城”。本文分析发现, 宁波市政府持续完善政务服务, 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合力打造适合“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优渥环境。一方面, 宁波市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致力打造融通创新生态, 设立专门的“专精特新板”, 为中小科技型企业集聚优质的金融资源; 另一方面, 宁波市利用其自身的港口优势, 在全球經济融合发展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 帮助中小科技型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当然, 本文也发现宁波市在培育工作中仍然存在扶持政策覆盖面不够广泛、 科技创新效能相对薄弱、 对高端制造人才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未来有待持续改进和政策突破。
与以往文献相比,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 本文丰富了亲清政商关系领域的研究文献。近年来, 亲清政商关系的经济后果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 产生了一系列成果, 但是这些成果多是基于大样本数据的实证研究(罗进辉等,2022), 主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本文不仅从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视角丰富了亲清政商关系经济后果(“为什么”)的研究文献, 而且通过案例研究方法提供了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怎么做”)的可操作性结论。其次, 本文丰富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相关的研究文献。随着“专精特新”企业对国家的战略重要性日益凸显, 学术界开始探讨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各种潜在影响因素和政策措施(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张璠等,2022;罗党论等,2022;王伟楠等,2023), 本文则首次分析肯定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积极影响。最后, 本文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科技型企业是我国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政府如何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及时的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
二、 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一)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相关制度背景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布局的变革与调整,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实施和强化技术封锁, 对我国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稳定造成了一定威胁。在此背景下, 培育创新能力强、 发展韧性足、 专业化水平高的“专精特新”企业, 尤其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 新材料、 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为产业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能够有效弥补领域知识短板, 加速突破“卡脖子”难题, 推动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基于此, 我国积极探索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长效制度体系。自2011年提出“专精特新”这一概念以来, 中央及地方政府扶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不断调整优化, 大致经历了战略布局、 细化实施、 加速推进三个阶段, 具体如图1所示。
1. 战略布局阶段(2011 ~ 2015年)。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我国创新性地提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道路。2011年7月, “专精特新”概念在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会中被首次提及, 会议提出“要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 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同年9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出台《“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是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优选路径, 要引导中小企业实现“小而优、 小而强”的发展目标。2012年4月, 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 小型微型企业要向“专精特新”转型发展以加速实现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转变。为进一步明确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任务和要求, 2013年7月, 工信部又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详细阐述了“专精特新”的具体内涵, 明确指出培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同时将加大财税金融扶持、 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组织市场开拓活动、 加强培育和推进工作、 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等作为具体的推进措施。总的来说, 这一阶段主要进行战略布局, 阐述“专精特新”培育概念, 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2. 细化实施阶段(2016 ~ 2018年)。随着对“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的深入探索, 培育工作进入细化实施阶段。2016年3月, 工信部颁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提出要引导企业专注于细分领域, 并将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作为重要目标。同年6月, 工信部制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列为一项关键工程和专项行动。同年8月, 工信部、 科技部等四部門联合印发《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提出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18年8月, 工信部牵头制定《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 提出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 在细分行业领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2018年11月,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强调要将一批表现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明确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具体培育条件, 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培育6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而言之, 这一阶段专注于细化“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路径, 落实培育工作的重点措施, 为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 加速推进阶段(2019年至今)。近年来,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 发展“专精特新”企业被赋予新的战略价值, 政策支持力度也随之加大。2019年4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首次出现在中央政策文件中。同年6月, 工信部将248家企业确定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以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年8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1月, 财政部、 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提出, 中央财政通过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服务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 上市辅导、 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务。2021年3月, 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作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紧迫任务。2021年7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 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解决“卡脖子”难题的重要力量。2021年9月, 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 以有效服务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2021年12月, 工信部等十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将“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作为总目标, 提出要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 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一千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022年3月, 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在资金、 人才、 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22年6月, 工信部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认定标准和培育办法, 健全由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2022年10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性被提到新的高度。总体来看, 这一阶段聚焦于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战略地位, 加速推进培育工作的重点工程, 为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注入源源动力。
(二)相关文献回顾
1. 亲清政商关系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倡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亲清政商关系的经济后果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 学者们主要从地区经济和微观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视角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讨。罗进辉等(2022)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 对于地区经济而言, 亲清政商关系有助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力、 为吸引外资开辟新路径、 为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增长提供新效能; 另一方面, 对于微观企业而言, 亲清政商关系是促进企业创新产出、 提升企业投资效率、 纾解企业“脱实向虚”困境、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制度支撑。
进一步, 最新研究还发现, 亲清政商关系在增强企业战略风险承担能力、 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提升企业业绩稳健性、 提高企业环保投入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 李鑫等(2022)发现, 亲清政商关系能够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激励作用, 提高民营企业的战略风险承担意愿和水平。吴新任(2022)发现, 在官员晋升锦标赛的压力和企業“寻扶持”的策略下, “亲近”的政商关系只是促进了企业的非实质性创新, 而“清白”的政商关系则通过打造廉洁政府, 降低企业寻租成本, 促进了企业的实质性创新。罗进辉等(2023)发现, 亲清政商关系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增量提质”的效应, 政商关系亲清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数量和质量。同时, 魏江等(2021)发现, 政商关系的亲近指数和清白指数分别强化了机构层政治战略和个体层政治战略对于业绩稳健性的积极作用, 避免企业业绩发生剧烈波动。何轩和肖炜诚(2022)发现, 亲清政商关系通过官员视察的途径, 既对企业形成强制性的规制压力, 又为企业提供声誉增益, 从而引导企业提高环保投入。
2.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相关研究。目前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诠释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现实价值、 梳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分析驱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以及如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的长效培育路径等方面。
有关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现实价值, 一方面, 从企业可持续成长层面, 王佳宁和罗重谱(2012)、 张国良和张琼(2018)认为, “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不仅是中小企业成长的优选路径, 更是其转型升级的突围之道。另一方面, 从国家高质量发展层面, 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指出,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解决“卡脖子”难题的有力武器, 被赋予驱动高质量发展、 稳定新发展格局和助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价值。
针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做出了极大努力, 尤其是在逆全球化趋势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后, 政府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刘志彪(2022)发现, 为了优化新发展阶段“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环境, 产业政策正在由速度赶超型逐步转为质量效率型。李琼和汪德华(2022)指出, 我国的“专精特新”政策主要集中于税收优惠、 财政补贴和政府采购三大方面。与此同时,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难题, 2021年成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成为满足“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的重要平台(罗党论等,2022)。此外, 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指出, 目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中央和地方政策存在联动性较差、 系统性不强的问题, 且地方政策的创新性不足, 未能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对政策进行改进, 削弱了政策的针对性。
对于驱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张兵等(2014)通过问卷调研分析发现, 企业的战略定位、 技术创新、 资源应用和生产质控能力等内部因素均有助于推动中小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陈武元等(2022)发现, 高等学校知识溢出通过提高人力资本存量和促进科技创新来推动所在地区“小巨人”企业发展。丁建军等(2022)的研究指出, 企业所处地区的基础设施、 政策环境、 经济实力、 社会发展、 自然条件和创新能力是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对不同地区“小巨人”企业的分布情况具有重要影响。
关于如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的长效培育路径, 既有文献从企业和政府两个角度进行了研究探讨。一方面, 培育工作的关键在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周婷婷和李孟可(2023)发现, 企业硬科技创新水平越高, 其在“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中实现跨量级发展的能力越强。此外, 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 李金华(2021)指出, 我国大多数“专精特新”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劣势地位, 技术研发与服务体系薄弱, 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替代的可能性极高。因此, “专精特新”企业要深耕细分领域以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同时加强基础研究以提升企业未来综合实力。另一方面, 培育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配合。面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存在的培育工作不精准、 制度环境不完善、 创新动力不充足、 融资渠道不畅通、 核心人才稀缺以及数字鸿沟难以逾越等实际问题, 江胜名等(2022)认为, 政府要从健全培育梯队、 完善营商环境、 加强金融服务支撑、 优化人才结构、 助力品牌建设与加速数字赋能等各个方面着力, 畅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道路。
此外, 也有一些学者开始探讨“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绩效或经营绩效问题。王伟楠等(2023)指出, 区域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创新发展、 协调发展、 开放发展正向促进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绩效提升。张璠等(2022)、 毛军权和敦帅(2023)发现, 政府的扶持政策不仅能为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助力, 而且将持续引领“专精特新”企业的未来发展。曹虹剑等(2022)发现, 政府的创新基金通过缓解融资约束、 补偿创新外部性和提高政府监管效力等途径, 能够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质量提升产生持续的激励作用。
纵观现有文献, 虽然亲清政商关系对于地区经济和微观企业的积极影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 而且研究已经指出完善的制度环境是影响“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 但是对于亲清政商关系是否有助于地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工作, 目前鲜有研究涉及。因此, 本文立足于国家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时代诉求, 通过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深入探讨地方政府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以便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 现实挑战与理论机理
(一)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现实挑战
虽然在国家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和鼓励下, 我国的“专精特新”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日益壮大, 但是现阶段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 阻碍了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转型发展, 相关问题主要涉及技术、 资金、 数字化、 人才等四个方面, 具体如图2所示。
1. 技术方面。“专精特新”的灵魂是创新。根据“专精特新”的培育理念, 拥有突出专业能力和强劲创新能力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客观标准和必然要求。但是, 由于创新活动具有投入成本居高不下、 回报期限难以确定、 投资风险无法衡量等特点, 大部分中小企业受限于发展规模, 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创新意识不强和创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进而导致研发投入不足和创新能力缺失。不仅如此, 中小企业作为单一主体, 研发力量过于薄弱, 其经济效益通常也难以支撑起在关键技术领域的长期资源投入。因此, 中小企业在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实现核心技术攻关的道路上困难重重。
2. 资金方面。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的持续深入创新往往需要长期投入大量资金, 而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难以提供完善的金融配套服务。一方面, 固有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可得性。由于缺乏健全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中小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上获得直接融资支持。另一方面, 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 但是其倾向于为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长期缺乏足够的动力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 频度高、 时间急”等需求特征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因此, 中小企业在向“专精特新”转型升级的过程中, 长期面临着金融配套支持不到位的问题。
3. 数字化方面。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濟的深度融合, 数字赋能成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中小科技型企业亟需依靠数字技术在“专精特新”转型发展过程中实现生产制造的“精细化”管理。然而, 数字化转型并非易事, 其投入成本高且转型风险不确定, 这导致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面临“一转就死, 不转等死”的僵局。一方面, 由于中小企业对数字技术应用前景的认知不够全面, 而且数字化转型见效周期长, 不少企业对数字化转型望而却步, “不敢转”问题日趋严峻。另一方面, 囿于资金不足、 数字化基础薄弱、 转型路径与模式不明确等问题, 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缺乏内生动力, “不会转”问题日益突出。
4. 人才方面。在当今信息化时代, 人才是第一资源, 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然而, 一方面, 大多数中小企业仍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 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培养体系。与大型企业相比, 中小企业无法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难以吸引和留住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 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 产品研发以及数字化转型等战略活动又都离不开核心人才的技术支撑。因此, 核心人才稀缺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升级道路上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
(二)亲清政商关系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理论机理
针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上述四个方面的现实挑战, 本文认为积极构建“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辩证统一, 将有助于破解相关难题。具体地, 本文将从创新驱动、 政务服务、 融资环境、 数字赋能、 人才储备、 产权保护和市场机制七个维度, 探讨亲清政商关系助力破解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难题的理论机理, 如图3所示。
1. 驱动技术创新。一方面, “清白”的政商关系要求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打破传统政商关系下的“官商勾结”, 由此引导中小企业逐步从关系导向型战略转向创新驱动型战略, 减少企业与政府及政府官员进行寻租活动的成本支出, 从而把更多资源投入创新活动(蒋长流等,2021)。另一方面, “亲近”的政商关系促使政府在更加公平、 公开、 透明的制度体系中关心和服务企业。面对中小企业先进设备资源短缺、 自主研发力量薄弱等痛点, 亲清政商关系能够推动政府最大限度地发挥桥梁作用, 积极为企业与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牵线搭桥”, 从而打造企业主导、 市场支持、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多元协同创新体系。
2. 完善政务服务。长期以来, 中小企业在项目备案、 申请补贴、 认定奖励等过程中面临着“办事难、 办事慢、 办事繁”的问题, 极大制约了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转型升级。对此, 在亲清政商关系下建设“清而有为”的服务型政府, 推动政务服务实现运行标准化、 供给规范化与办事便利化, 特别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 能够为广大企业精简环节、 节约时间、 降低成本。更进一步, 在亲清政商关系下, 积极良性互动的政企关系有助于政府切实了解企业的真实需求与期望, 从而更好地提升政务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3. 改善融资环境。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亲清政商关系从提供专项补贴、 加强税收优惠、 缓解信贷歧视等方面着力, 能够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满足其“专精特新”发展的资金需求。在专项补贴方面, 地方政府通过加强廉洁治理,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可以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多奖励和补贴。在税费优惠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要求政府在落实好前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措施。在信贷歧视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通过反腐败建设举措, 能够降低传统政治关联在中小企业资源获取中的重要性, 从而缓解信贷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歧视。此外, 亲清政商关系有助于地区金融体系改革, 提升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水平, 从而进一步弱化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歧视(陈耿等,2015)。
4. 推进数字赋能。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跨越“数字鸿沟”和实现“精细化”管理, 亲清政商关系通过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加强外部环境支撑两个途径, 帮助中小企业攻克“不敢转”和“不会转”难题。一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府通过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引导, 提升中小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认知水平和转型意愿, 同时提供专业化的培训讲座, 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另一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助推地方政府加大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提高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赋能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此外, 亲清政商关系还能够通过影响数字政府建设为中小企业“上云、 用数、 赋智”提供经验参考。
5. 优化人才结构。亲清政商关系能够从培养人才、 吸引人才、 用好人才三个方面全面优化地区的人才结构, 从而帮助中小企业破解人才短缺难题。在培养人才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地方政府加强与企业、 高校、 科研院所三大主体间的协作, 共同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通力合作培养创新人才。在吸引人才方面, “亲近”的政商关系鼓励政府增强服务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 以求贤若渴的心态积极为人才办实事, 构建有竞争力的优越人才生态环境; “清白”的政商关系则有利于推动政府节省财政支出, 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在用好人才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能够推动政企广泛交流, 有利于政府把准人才缺口, 坚持“以用为本”, 实现企业需求与人才供给的精准匹配, 从而提高人才资源的配置效率。
6. 强化产权保护。在财产安全、 知识产权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 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发展面临着极高的不确定性。一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加强对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生命财产的法律保护, 尤其是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从而有效降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转型风险。另一方面, 亲清政商关系有利于畅通企业的维权渠道, 提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 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办案力度, 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吴超鹏和唐菂, 2016)。
7. 維护市场公平。面对中小企业在“专精特新”转型发展过程中对公平市场机制的迫切需求, 亲清政商关系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 “清白”的政商关系能够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 提升市场竞争效率(叶光亮等,2022), 同时通过监督约束政府公权力,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行业垄断和行政干预行为, 推动建立一视同仁、 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环境。另一方面, “亲近”的政商关系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做实事”, 及时纠偏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全力维护市场环境的公平性。
四、 宁波市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成绩
(一)宁波市概况
宁波市是浙江省地级市、 国家副省级市、 计划单列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作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 宁波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彰显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宁波市拥有扎实的制造业基础, 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已形成门类齐全的制造业体系, 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长期以来, 宁波市坚持创新驱动、 工业强市发展战略, 持续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此外, 宁波市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全局, 宁波舟山港与全球200多个国家的600多个港口互联互通, 是全球首个货物吞吐量超12亿吨的超级大港, 稳居全球货物吞吐量第一位和集装箱吞吐量第三位, 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节点。因此, 鉴于宁波市的经济基础特色和经济发展成绩, 特别是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本文选取宁波市作为案例分析对象, 深入剖析其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二)宁波市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取得的成就
在工信部自2019年开始发布的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中, 宁波市的入选企业数量逐年增长, 如图4所示。目前, 宁波市已有283家企业入选, 培育总量在全国所有城市中位居第四, 占全国“小巨人”企业总量的3.15%, 超过了广州、 杭州等一线或新一线省会城市。
进一步,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我国“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中的“金字塔塔尖”, 是中小企业追求“专精特新”发展的终极目标。根据表1可知, 在工信部公布的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中, 宁波市共有83家企业入选, 数量居于全国首位, 且连续五年保持全国第一的优秀成绩, 俨然成为我国的隐形冠军“第一城”。
如前所述,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关键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宁波市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取得的成绩在地区的创新成果方面也有所体现。如图5所示, 宁波市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从2018年的5302件增长至2022年的9611件, 规模不断扩大。同时, 参考张涛(2020)选取“发明专利授权数占专利授权总数的比重”衡量地区创新产出水平的方法, 可以发现宁波市的创新产出水平保持在8%以上, 总体呈增长趋势, 彰显出很高的区域创新活力。
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与微观企业的转型成长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的紧密关系。随着宁波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专精特新”企业的队伍不断壮大, 为宁波市区域经济增长注入澎湃动力, 擘画出以“专精特新”助力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蓝图。根据图6可知, 自2018年以来, 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不断攀升, 2022年高达15704.3亿元, 同比增长3.5%, 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宁波市经济总体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展现了很强的发展活力和增长潜力。
五、 宁波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经验总结
(一)宁波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总体情况
自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要求以来, 宁波市积极投身到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工作中, 通过制定政商交往正、 负面清单, 建立政商联系沟通、 容错免责、 评价监督的长效机制, 建设一批亲清家园、 示范清廉企业等举措, 走在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的前列。如表2所示,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编制的2017 ~ 2021年《中国城市政商关系评价报告》数据显示, 宁波市近年来呈现出较高的亲清政商关系建设水平, 连续四年在292个城市中排名前30, 超越了约90%的城市。在此基础上, 宁波市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成绩也可以从更为综合全面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得以窥见。如表2所示, 全国工商联2022年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 宁波市在营商环境城市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五, 且连续四年稳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一方阵。可见, 宁波市政商关系持续保持着健康发展的状态, 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了优越的发展环境。
(二)宁波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成功经验
在“亲不逾矩、 清不疏远、 亲清共进”政商关系的强大支撑下, 宁波市政府既做到积极作为、 靠前服务, 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又与企业保持清白关系, 不过度干涉企业发展, 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此背景下, 宁波市立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难题, 从政务服务、 创新生态、 融资环境、 对外开放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解决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使其全心全意谋求“专精特新”转型发展。
1. 持续完善政务服务, 创造优渥发展环境。随着亲清政商关系的深入构建, 宁波市在完善政务服务方面持续发力,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牵引,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为内在驱动, 以加强政企对话交流为强大抓手, 聚焦企业痛点、 难点和堵点, 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更少、 办事效率更高、 服务质量更优”的政务服务环境, 合力创造有利于地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环境。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宁波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具体路径。一方面, 宁波市积极探索建立宁波特色的商事登记制度, 实施“证照联办”“多证合一”“一照多址”“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 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办事难、 办事慢、 办事繁”等难题。另一方面, 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 宁波市实施发改部门牵头服务企业投资项目制度, 推进项目审批精简化和标准化, 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 帮助地区“专精特新”企业业务办理“减环节、 压材料、 降成本、 提效率”。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是宁波市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实现政务服务“从纸间到指尖”的第二次飞跃。为了切实解决惠企政策供求不平衡、 传达慢、 兑付难等问题, 宁波市积极打造惠企惠民数字化政务服务平台 —— “甬易办”平台, 大力推进惠企政策“一键直达、 即时兑现”, 构建政企“端对端”一键通、 一站式的新型政商服务系统。“甬易办”平台联通财政国库系统、 银行支付系统以及各部门申报系统, 打造易兑付、 易申报、 易查询、 易沟通、 易审批、 易服务等六大惠企功能模块, 有效提高了政策制定的针对性、 政策执行的透明性和政策兑付的精准性。宁波市政务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打通信息孤岛, 实现“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过程中的数据共享。
加强政企对话交流是宁波市积极建立政企之间常态化沟通机制的强大抓手。一方面, 宁波市着力开展“走企连心”专项行动, 通过建立问题闭环解决机制, 及时为企业解答疑惑, 助力企业消除政策盲点。另一方面, 宁波市积极开展“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 利用面对面恳谈的形式, 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 增进政企共识, 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例如,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通过召集企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法律专家等多方协同议事, 推行第三方参与政府议事的“审联体”机制, 解决企业诉求和实际困难, 让企业将更多精力放在生产、 研发和销售上, 为中小企业冲刺“专精特新”解决后顾之忧。
2. 坚持创新驱动战略, 打造融通创新生态。实现“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在亲清政商关系的支撑下, 宁波市坚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积极打造融通创新生态系统, 释放区域创新活力。更重要的是, 宁波市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加快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衔接, 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上“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方面, 宁波市通过加强政策引领、 专家引领与服务引领,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激发企业内在创新动力。第一, 宁波市出台《宁波市科技企业“双倍增”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 ~ 2025年)》和《宁波市科技惠企政策十条》等指导意见,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 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运行, 引导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第二, 宁波市全面开展企业研发创新“诊断”行动, 依托科技服务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和行业协会等, 组织技术专家、 财务专家、 知识产权管理专家为有需求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研发水平免费诊断与帮扶指导, 以“一企一档”的形式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更好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第三, 结合企业创新需求, 宁波市持续开展科技惠企“三服务”, 打造一站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鼓励工业互联网、 基础计算服务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 云计算、 数字化实验工具、 自动化实验操作系统等服务, 助力企业加快“专业化”与“新颖化”研发能力建设。
在打造融通创新生态系统方面, 宁波市主要从加大创新资本投入、 构建高能级创新策源平台、 完善创新产业链三个方面重点着力。首先, 创新投入是创新活动的起点, 宁波市十分注重“真金白银”的创新投入。如表3所示: 从绝对水平来看, 宁波市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支出, 2022年科学技术支出达到151亿元; 从相对水平来看, 近年来宁波市的创新投入水平整体呈稳定增长趋势。其次, 宁波市通过企业总部汇聚、 研究院集聚、 实验室提升三大行动, 高标准建设甬江科创区、 甬江实验室, 部署推进新材料、 工业互联网、 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 促进地区创新产出水平稳步提升。同时, 宁波市推进“栽树工程”, 加大力度引进和共建强院强所, 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企业同频共振, 借助高校院所的研究力量和技术资源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 撑起“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底气。最后, 宁波市立足本地产业基础, 以“强链、 补链、 扩链”为目标, 持续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 加快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①建设, 围绕重点领域打造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依托产业集聚优势和产业链协同效应, 中小企业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协作与生产要素有效配置, 能够在“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在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应用机制方面, 作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宁波市不断健全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一方面, 梳理出研究院创新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两份清单, 开展“百日百场”院企对接活动, 促进供求双方紧密对接, 同时探索建立“定向研发、 定向转化、 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有效破解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被关键技术难关钳制的局面。另一方面, 加快科技大市场3.0建设, 推进科技中介机构培育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为企业提供跨领域、 全过程的技术转移服务。例如, 宁波市北仑区以科技部门工作人员为骨干, 联合来自科创平台、 科技服务机构、 高校院所的多方专家, 组建了一支科技经纪人服务队。科技经纪人围绕企业需求, 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向生产力转化, 实现科研创新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三级跳”, 进一步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
3. 设立“专精特新板”, 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在清朗的政治生态下, 宁波市充分利用本土资本市场力量, 在当地区域性股权市场(宁波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板”, 從而有效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 价值发现及培育孵化功能, 为“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金融资源支持。
在基础服务体系方面, 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财务、 法律、 社保等问题,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为企业提供管理支持、 管理咨询、 培训交流、 政策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并通过定期开展问卷调研, 了解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和挂牌、 融资、 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为后续针对性的培育工作提供信息参考。同时,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针对“专精特新板”企业建立“孵化层、 规范层、 培育层”的分层管理体系, 推动建设符合不同层次企业具体需求和特点的基础服务体系。
在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方面, 作为国家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积极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对接, 联合本地银行机构推出“专精特新板”专项融资产品, 为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无抵押、 信用类融资产品。同时, 积极搭建全链条融资服务平台, 针对拟上市企业在三方签约、 辅导申报、 IPO申报等各个阶段创新推出“上市步步贷”, 满足其在上市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此外,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着力推进多层次私募股权融资平台建设, 根据“专精特新”企业的行业属性与成长规模, 在全国范围内对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促进企业股权融资, 有效纾解“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融资困境。
在上市规范培育体系方面,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通过提供内部培训、 财务顾问等资本市场综合性服务, 帮助企业规范内部治理、 树立资本市场发展意识。更进一步,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还为具备一定规模、 具有上市意愿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家辅导。同时, 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宁波科创企业路演中心, 为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路演服务。此外,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推动建立四板市场培育企业转入新三板的“绿色通道”, 以期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无缝对接。据悉, 面向未来, 宁波市将推动和加强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合作, 筹建“北交所宁波服务基地”, 促进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前移, 在金融资源方面充分满足“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求, 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
4. 充分发挥港口优势, 加快国际合作步伐。港口是宁波市最大的资源, 开放是宁波市最大的优势。在亲清政商关系的引导下, 宁波市依托宁波舟山港作为国际枢纽大港的基础优势, 主动搭乘“一带一路”快车, 广泛吸引外资, 抓住对外开放的崭新机遇, 为地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开拓市场新蓝海。
宁波市充分把握宁波舟山港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 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中的关键地位,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 帮助地区中小企业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两种资源, 为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升级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一方面, 宁波市的港口资源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完善的物流配套设施, “专精特新”企业可利用港口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大幅缩短物流配送周期, 实现原材料和“高、 精、 尖”产品与服务的快速进出口, 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 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也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提高整体效益, 有利于“专精特新”企业走向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
在全球经济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 全球化战略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的战略支柱之一。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数字化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路径探索及研究报告》显示, 接近86%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订了明确的国际化计划, 可见“走出去”已经成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共识。面对“专精特新”企业“走出去”的发展需求, 宁波市凭借港口优势, 搭乘“一带一路”快车, 积极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具体地, 宁波市先于2017年设立了全国首个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 又于2020年推进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 为“专精特新”企业顺利“走出去”提供强劲动能。更进一步, 以“两区”为代表, 宁波市致力于建设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 引领地区“专精特新”企业提高开放发展水平, 加快国际合作步伐。不仅如此, 宁波市在吸引外资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如图7所示: 从绝对水平来看, 宁波市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 全市2022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37.27亿美元; 从相对水平来看, 2019 ~ 2022年宁波市的外资开放度逐年稳定上升, 这为当地“专精特新”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更多元的发展机遇和更广泛的合作平台。
(三)宁波市在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宁波市构建的“亲清有度”的政商关系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取得了突出的培育成绩。与此同时, 根据笔者的实地调研了解, 其目前的培育工作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
1. 扶持政策和政务服务力量无法针对梯度培养体系中的不同类型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支持。尽管宁波市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积极制定与实施了一系列地方培育措施, 但是现有扶持政策的覆盖面有待扩大, 精准度有待提升。首先, 从政策服务对象来看, 宁波市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聚焦于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纾困解难。相比之下, 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小巨人”企业的后备军、 梯度培育体系中的基础力量与中坚力量, 目前针对这些企业向上发展的政策较少, 且相关政策力度不大。其次, 从政策服务精度来看, 宁波市专项用于助企纾困的政务服务力量有限, 辖区内尚未形成对所有中小企业实施“一企一档”针对性帮扶的服务格局, 导致政府制定的某些政策达不到理想的帮扶效果。例如, 宁波市北仑区组建的科技经纪人队伍仅由一百余人组成, 难以满足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2. 科技创新效能相对薄弱导致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有待提升。与先进城市相比, 宁波市的科技创新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主要表现为科教资源不足和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数量偏少。例如, 宁波市目前仅有16所高校, 其中本科高校8所, 远远落后于南京、 武汉等高校云集的兄弟城市, 全市重点大学数量和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数量也远远落后于同省相竞争的杭州市, 从而难以为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转型发展输出源源不断的创新人才, 科技创新源头活力不足。此外, 宁波市现有高能级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创新平台的数量较少, 不能满足地区经济增长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 而且由于引进时间较短, 大力引进、 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尚未完全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同时, 宁波市也缺乏具有高知名度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榜样作用, 全市的创新创业生态有待进一步完善。
3. 难以吸引高端制造业人才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近年来, 我国各大城市之间的“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 各地人才新政竞相加码。根据2021年城市人才活跃度和2021年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榜单, 宁波市排名在16位左右, 远远落后于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杭州、 成都等一线或新一线城市, 表明宁波市对高学历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与此同时, 随着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当地企业对中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占比从2019年的21.7%攀升至2021年的43.9%, 人才需求的增长速度远超人才供给的增长速度。最近, 笔者在宁波市实地调研时也发现, 宁波市相关政府部门和中小企业负责人都提到了高端人才短缺问题。目前, 宁波市主要采取降低落户门槛、 租房购房优惠、 创业奖励、 一次性补贴等常规人才政策举措, 不具有地方特色与实际吸引力。
因此, 宁波市在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中小科技型企业过程中, 应进一步完善与其梯度培育体系相配套的帮扶政策, 逐步扩大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务服务队伍以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同时, 重视提升科创基础水平, 发展优质科教平台, 发挥引进院所的支撑引领作用, 帮助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集中力量打造最优创新创业生态, 并进一步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全力营造宜居宜业的人才生态环境。
六、 结语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撑。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背景下,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是打破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封锁、 提高我国科技硬实力的必由之路。同时, 进入新发展阶段, 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逐步转向创新驱动型, 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新发展理念的引导下更加注重提升创新能力, 开始走上“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基于此, 本文首先对我国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政策进行系统梳理, 指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是一个适时调整、 持续完善的动态过程。其次, 通过全面回顾现有文献, 本文系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现实价值、 影响因素以及培育路径。再次, 立足于中小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本文从创新驱动、 政务服务、 融资环境、 数字赋能、 人才储备、 产权保护和市场机制七个维度出发, 分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如何有效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重要引导作用, 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 从而破解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过程中在技术、 资金、 数字化、 人才等方面面临的难题。更进一步, 本文选择隐形冠军“第一城”宁波市作为案例研究对象, 分析总结其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过程中的成功经验, 同时指出其培育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这有待未来的持续改进和政策突破。
总体来看, 本文从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视角, 丰富了亲清政商关系经济后果(“为什么”)的研究文献, 并通过案例研究方法提供了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怎么做”)的可操作性结论。同时, 本文首次分析肯定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积极影响, 为培育“專精特新”企业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及时的决策参考和政策启示。
【 注 释 】
① “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2”是建设绿色石化、汽车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4”是建设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软件与新兴服务4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6”是建设关键基础件(元器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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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 陈晶 喻晨)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研究”(项目编号:22ZDA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