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国家大力发展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背景之下,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融资难解决实际问题,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建设,实现了银行网点一站式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提高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关鍵词:“互联网+” 不动产 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6-202-03
一、建设背景
(一)政策背景
在国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不断深化改革的要求下,为使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要求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当地情况,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得以规范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利民便民的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以实现个人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于“一次也不跑”的服务目标[1]。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信贷融资是企业为了生存发展解决资金困难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债务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的一种担保行为,是企业和个人融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切实提高不动产抵押登记对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认识,进一步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措施,不断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不动产抵押登记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不动产抵押登记对金融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因此为背景提出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
记”[2]。
(二)传统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的不足
1.效率较低。在常规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当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关于以抵押担保资金贷款的一般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贷款管理这四个阶段。只有将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化繁为简,才能使个人和企业更加便利的融资,虽然部分地区不动产登记机关针对不动产抵押登记,已将办理时限缩短到1天甚至更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众、企业因抵押贷款周期过长带来的经济影响,但是办事群众仍然需要跑多趟、去多处、提交多份材料。导致群众办事效率较低。
2.群众满意度不高。常规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单一,办事群众相对集中,出现排号难、办事难,“黄牛”现象严重等情况,严重影响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大大降低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进行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各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有需求并具备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将互相设立贷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网点,协同开展贷款审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工作,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建设,为群众或企业同步办理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便利,由此解决企业或个人融资难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3]。
二、技术路线与实施路径
(一)办理流程与标准制定
“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建设,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相关技术基础,如明确的服务标准、便利的服务流程等。具体而言,首先,应该对抵押登记机构和人员、金融机构和人员的相关工作制定标准,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以及相关数据处理方式,以促进业务和数据科学、有效、准确地流转。其次,应结合“简政放权”思路对抵押登记的服务流程进行数字化的改革,制定新的适应于“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业务流程[4],新流程如图1所示。
1.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在金融机构网点申请不动产抵押业务的办理。
2.收件。由金融机构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进行关于抵押登记的现场询问并收取符合不动产抵押登记要求的申请材料,相关信息录入“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端系统。
3.受理审核反馈。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通过对扫描的电子件审核。若审核通过记载于登记簿;若发现问题未通过反馈给金融机构收件人员具体修改意见。
4.发证。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数据传输到金融端,金融机构缴纳登记费后可自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
“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平台,是在有条件且有需求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金融系统,该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系统相连接,由登记中心建设和维护。为保障信息安全应对金融终端系统限制权限,开设有限功能。
1.信息查询功能。在金融机构受理网点搭建不动产登记金融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连接,方便金融机构受理人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人员能对业务信息实时查询,简化以往金融机构查询流程,金融机构专员要配有密钥,保护相关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等情况的发生。
2.信息自动获取功能。在金融机构终端录入抵押权申请,不动产信息应全部尽量从系统中自动调取生成,这不仅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而且大大提升了信息录入的工作效率,更能有效避免一些业务风险,如申请人的虚假申报等[5]。
专业人员定期对“互联网+”服务平台检查维护,保障平台数据的安全性、数据获取准确性、数据统计全面性,使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三、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隐患
1.人员操作的风险。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虽然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提高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事效率,但是仍有风险隐患存在于网络平台。首先,应将信息和数据安全作为互联网发展的先决条件,在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时必须运用好互联网这把“双刃剑”,在不断优化操作流程保证高质高效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系统维护信息数据的安全。其次,应该理性客观看待网络,以往不动产登记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完全依赖于网络系统,当网络出现问题时影响业务的办理[6]。最后,“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建设后,覆盖多个办理网点,增加金融机构操作人员,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面临更多风险。
2.身份识别风险。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双方申请人本人或授权给代理人办理,常规业务由登记机构登记受理人员通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原件核实申请人身份、抵押不动产、申请材料等情况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由银行人员识别抵押人的身份真偽录入身份信息,现场询问并且收取提交申请材料,而登记机构登记人员则不与申请人见面询问,甚至不直接接触申请材料的原件只通过网络审核扫描后的电子文件。怎样保证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是登记机关面临的重要风险[7]。
3.信息泄露风险。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运行发展过程中,给办事群众带来了便利,但同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金融机构搭建系统网络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内部网络相连,若有不法之徒利用网络技术入侵系统,系统内信息安全将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登记机构要认识到金融机构和网络不会对登记结果负责,操作中可能会有所疏忽出现各种问题,带来一些风险。面对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因为不动产信息关系到公众利益,一旦信息泄露人们将遭受巨大损失。
(二)防控建议
1.加强人员业务水平与安全意识。随着“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开展,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应该重视培训教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活动,通过全面综合的培训不仅使其业务能力得到提升,而且能够增强相关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措施。锻造一支在业务能力、安全意识、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强的能为办事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团队。制定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方面的安全防范水平[8]。
2.充分利用信息化开展工作。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类型较多,通过信息化技术应用与抵押登记紧密结合使登记流程更加简化,办事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利用信息技术填补安全漏洞,规避各种风险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过程当中,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共享平台上加强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保障业务顺利完成。为了信息安全得以保障,必须要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还要对金融机构人员和登记机构人员根据情况设置不同的账号和权限等,还可以运用U盾等方式保障“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安全程度[6]。
3.加强风险管控。不动产抵押登记进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与银行签署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合作协议,保证责任到人,严格把控资料、申请人身份、签章的审核,保障真实、合法、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也要综合运用公信、公示的原则,建立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和操作规程,主动防控风险,严格遵守谁承办,谁负责,防止信息泄露,造成各种危险情况的出现。
四、应用成效
以T市为例自2019年11月开始已陆续在10家银行或网点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业务量也不断提升。选取业务量最大的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数据为分析对象,其中2021年,“互联网+不动产抵押业务”量为16557,常规业务量为34342,总量为50899,“互联网+不动产抵押业务”约占抵押登记总业务量的32.53%;2022年“互联网+不动产抵押业务”量为21524,常规业务量为38887,总量为60411,“互联网+不动产抵押业务”约占抵押登记总业务量的35.63%。具体数据走势如图2所示。
T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建设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抵押业务整体流程得到优化和完善,办事群众只需到开设网点的银行跑一趟就可办理完成,达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推进了银行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双方的业务协同办理效率,明确协同办理的业务类型、业务内容、收件清单、审查要求,降低了抵押办事业务难度。
五、结语
“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和个人以不动产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融资提供精准服务,不仅提升了银行抵押类金融产品的服务社会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而且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网点申请贷款的同时,可一并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贷款、抵押“一站式”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自然资源部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EB/OL].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039/49567.htm.
[2] 邓春磊,金智辉,曹晓林,高伟民.“互联网+金融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实践——以苏州市不动产抵押登记解决方案为例[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8(02):45-48.
[3] 自然资发〔2019〕42号《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EB/OL].https://www.waizi.org.cn/doc/62261.html.
[4] 黄炎,张芸,钮春芳,邱深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探索[J].国土资源信息化,2020(02):9-13.
[5] 牛丽娥.关于“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标准化服务的相关探讨[J].中国标准化,2021(07下):28-30.
[6] 陈莉.“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风险防控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1(27):125-126.
[7] 王小玲.“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风险防控建议[J].现代企业,2022(01):137-138.
[8] 王贵芝.“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风险防控研究[J].中国房地产业,2021(11)
(作者单位: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山西太原 030000)
[作者简介:宿婷婷,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