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
很多人没有去过北平,但知道北平的秋,领略过北平秋天的味道,因为他们都读过郁达夫的散文《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实际上就是北平的秋,但作者偏偏要写“故都”,而不写“北平”,这是为什么呢?“都”,即都城。“故”是“已去”之意。都市的繁华与喧嚣都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殆尽,唯有碧蓝的天空从未变过。“故都”是千年文人的梦,是万代子民的根,是炎黄子孙的心灵家园。与“故都”相比,“北平”的外延则小了许多,也就难以引起更多人的情感共鸣。此时,面对“已去”的都城,我们便能产生悠远的怀想,想到“故乡”“故土”“故人”……“故都”承载着千年的历史,化为眼前的“闲秋”,令郁达夫难以割舍。
他说“江南的秋,当然也是有的”,言外之意是那是“别人家”的。因而,总觉得它“是不合适的”。在江南,欣赏慢慢凋谢的草木,感受温润的气息,欣赏淡淡的天色,不好么?“半开半醉,若有若无”的秋色真是无味的吗?我想,也许只是因为他不喜欢。
在文章中,郁达夫还使用了许多的“的”字,如“故都的秋”“我的不远千里”“秋当然也是有的”……这许多的“的”字让人读来不仅不觉得啰嗦,反而觉得更有味。“的”穿插在句子之中,给人一种不紧不慢的感觉,像是作者在与人闲聊。又如,作者说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他完全可以将句子改为“北国的秋,却特别的清净、悲凉”。这样写看起来很简洁,但未免显得太急,没有了“闲”的味道。
离开北国十余年的郁达夫,看过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听过西山的虫唱、潭柘寺的钟声,品味过玉泉的夜月,但他依然思念着故都的秋。在故都,他可以租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坐在自家的小院里,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空,听青天里飞鸽的鸣叫声,眯着眼细数槐叶间漏下的日光,静静地看断壁残垣间喇叭似的牵牛花。我读到“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时,忽然想起李白的诗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如果李白是超脱世外的仙人,那么郁达夫就是从巷弄间走过的闲人;如果李白是奇山秀水,那么郁达夫就是浮云细雨。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在这两个句子中,“我以为”“还要”“叫”“使”值得我们品味。
在评价花的颜色时,作者用了“我以为”,是在闲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没有与人争辩的意思。“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用了一个“叫”字,仿佛这花就是他的好朋友,能听懂他的话。此时的郁达夫仿佛与万物融为了一体,要什么颜色就有什么颜色,要怎么长着就怎么长。现在,他就要喇叭似的花儿长出尖细且长的秋草“作陪衬”呢!若牵牛花的底下真长出几根疏疏落落、细细长长的秋草,陪衬着蓝蓝的小喇叭一样的花儿,那该是怎样的一幅景象啊!
在北国,秋天的槐花的落蕊就犹如春天的柳絮一般,在别的日子是很难见到的。清晨起来,走过槐树林,踏着槐花的落蕊,能感受到北国所特有的秋的诗意——满目萧索,花木的幽香从鼻尖飘过……如果你有心,你会感受到秋的温暖与细腻。郁达夫就是这样一位有心人。他除了会在清晨去看落蕊,还会仔细观察那“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去遥想“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景象。
秋雨也勾起他的种种思绪。北国的秋雨和南国的秋雨给人的感觉也不同。南国的雨总是落在荷塘里、青山上,所谓的“雨打残荷”“巴山夜雨”就是如此;北國的雨则总是打在家里的屋檐上,甚至会从屋顶跳到墙角边,或者打湿你的头发,淋湿你的衣裤,让你感受到十足的凉意。在郁达夫的眼中,“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之后,云雨都已散去,不用去管它们去做什么,也不用管它们什么时候会回来。北方的主妇们争着出来,摆开长凳、木椅,抱出被褥、衣鞋,男人们帮衬着晒衣晾被,之后加一件厚的青布单衣或者一件半新的夹袄,咬着烟管便出了家门。出了家门,四处闲走,可以见到房屋、田埂、小路……江南的芦花柳影、钟声虫唱虽然美好,但都不是自己的,而这老树、残椽、破屋却都像家里的什物一样。走在路上,若是碰到一个人,便会慢慢悠悠地与人拉家常:
“唉,天可真凉了——”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这拉长的调子就像一首带着秋意的抒情诗。郁达夫认为,秋之于人,是没有国别、人种、阶级之分的。确实,对于心思细腻的人来说,不论是哪里的秋都能“引起深沉、悠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但他依然认为“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在这里,他运用对比的修辞手法,写出了自己对故都的秋的感受,表达了对故都的秋的喜爱之情。阅读《故都的秋》,我们的确能从中感受到浓浓的秋味,体会到作者对故都的秋以及故都的热爱之情。
本文系南通市海门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中学生现当代文学自主阅读的指导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