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惠娟 唐伟涛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明确指出,评价要“坚持素养导向,围绕课程目标,着眼学生核心素养,注重从理想信念、爱国情怀、担当精神、品德修养、法治观念、日常品行表现等方面加以考察”。这启示我们,素养导向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要基于课程性质,从发展学生“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核心素养出发,筛选、挖掘相关教学评价因子,从教学内容、教学活动设计及实施等多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实现教学及其评价的改进与优化,创新探索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
一、优化结果评价叙写,凸显主体反思成长。
评价改革首先要明确“为何评”“评什么”,即评价目的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新课标围绕“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五大核心素养,对各学段的具体目标进行了综合表述,注重从思想前提到行为指引,着力促进知行合一,为教学评价提出了明确指引。教师可据此叙写素养导向的教学评价指标,关注学生的具体实践行为表现,凸显主体反思,从而发挥评价的促进、激励、改善功能,指引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强化多维过程评价,深化实践价值体认。
小學道德与法治课程与学生家庭、学校、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其评价内容必须与他们的生活领域相融,立足课程的实践性、体验性特点,强化过程评价。新课标特别指出要强化过程评价,更加关注发挥其激励和改进功能。道德与法治教学可基于已有的评价实践,注重多维度设计过程评价,引导学生自主记录学习实践过程,进而通过评价深化其价值体认,更好地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
素养导向的自评清单聚焦知识能力、学习态度、行为表现、价值观的认识与感受等,力求反映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并通过细化的评价要点,引导学生反思学习实践过程,学会自觉关注自身在学习实践过程中的知识、情感和行为表现等。借此,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深化其生活认知体验和价值体认,更好地促进知行合一。
立足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目标,我们可针对不同学习主题和课题,从价值观念、学习态度、过程表现、学业成就等多个维度设计评价内容。尤其是与学生生活高度契合的课题,如“花儿草儿真美丽”“爸爸妈妈在我心中”等,教师可根据教材内容,设计“观察大自然的花草树木”“绘制父母一天的时间表”等学习单,引导学生对自己在观察、调查、制作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自评,并引入家长评、同伴评,从而将过程性评价融入学生生活,引领学生在学习实践中实现知行合一。
三、落实增值评价转向,激励学生持续发展。
此次新课标引入“增值评价”,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提出,我国学者也有近三十年的相关研究。简言之,增值评价主要“关注评价对象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进步程度或努力程度”。就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指向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增值评价,“需要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的表现,以及学生在全部学习环节的过程,并将此作为增值评价的重要依据”。这要求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转变观念,在探索增值评价的基础上建构多元综合评价,使教学评价贯穿教与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发展,助力素养养成。
具体而言,在评价体系上要从学生、教学和课程多个维度形成系统性;在评价标准上应凸显课程的建设性、教学的形成性、学生的发展性;在评价模式上关注整体性,建立“目标与过程模式合一”的学生学科素养评价模式和基于协同理念的课程评价方式。新课标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将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和交往范围作为建构课程的基础,分学段、按主题对内容进行科学设计。例如,关于“家庭生活”的内容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主题,从学生个体到家庭小群体再到社会大群体,教学逻辑由浅入深,螺旋上升,主题分布层次分明,整体性强,对此,教师要探索建立具有动态性、发展性、增值性的综合评价体系。
具体而言,从一年级开始,学校要为学生建立“家庭教育主题成长册”,结合各年级学习目标,可设置“成长足迹”“温馨日常”“精彩瞬间”“家风传承”等板块。例如,在一年级“我爱我家”课堂上记录家人的故事,为父母画像;在三年级“家是最温暖的地方”课堂上绘制“家庭树”,在学习“父母多爱我”时,用照片记录父母默默的爱;在五年级“弘扬优秀家风”时,收集家谱,设计绘制自己的家谱等。学生在每节课都会形成不同形式的作业,将其收集整理便成为一本本充满个性化、内容丰富的成长手册。这样的成长记录册就是增值性评价的记录与依据,可用来评价学生学习和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通过纵向比较分析,关注并引导学生持续成长,形成课程核心素养。同时,为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注入新的血液,凸显课程的整体性和一体化。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重视与学生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尤其要重视课堂上的平等对话,通过亲切、真诚的评价语言构建尊重平等的学习氛围,鼓励儿童对教师提出合理的批判、质疑和否定。教师接手新班级时就要着手和学生一起建构学习评价制度,例如,道德与法治课程最终成绩可按照“卷面评价+教学观察+行为评价”的评价模式作出评定,其中,课堂主动发言占比30%,在实践或体验活动中的自我评价和小组评价结果占比30%,期末检测成绩占比30%。通过多元评价关注学生的多元发展,实现“为了学习的评价”“作为学习的评价”,持续促进学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