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江平 丁耀鹏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的基本内涵表现为:天人合一和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内在统一;天下为公和全人类的解放理论的思想互动;大同世界与“共产主义阶段论”的共同旨归;厚德载物与科学社会主义道德理论和社会伦理的价值共识。“契合”论的科学性反映为实现了世界性和民族性的统一、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理论性和现实性的统一。“契合”论的思想效应彰显为在世界意义上,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的创新性论断;在民族意义上,是“两个结合”重要论断的思想延伸;在实践意义上,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行动纲领。
[关键词]“契合”论 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思想效应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642(2023)03—0005—06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智慧的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提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重要论断,也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两个结合”论断的基础上有创见性地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明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和道德观四个方面的思想关联,其本身具有严密的思想理论逻辑,实现了世界性和民族性、真理性和价值性、理论性和现实性的统一。此外,不可否认这一论断是“两个结合”重要论断的思想延伸,但不能过度拔高或者擅自矮化其理论定位,需要着重审视其在我们党思想体系中的理论效力。因此,科学研究及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四个方面的思想互动关系,澄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论断在党的系列理论创新中的定位,对于我们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推进“两个结合”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内涵:“契合”论何以展现
认识和理解“契合”论的基本内涵,是分析其科学性特征、判断其理论定位的基本前提。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反映的内容中可以发现,“契合”论是我们党在客观认识和理解这两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一)宇宙观:天人合一和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内在统一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嬗变的历史进程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始终是中华文明关于宇宙观的认识总结。“天”的本意是一种空间概念,在原初的意义上与“地”相对,后来引申为自然的天,或者是超自然的、主宰自然运行的神秘力量和外在精神,以及客观的自然界和自然规律。在中国古代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将无法理解的自然现象和规律都归结为天的意旨。在天人合一的意义上,“天”是指与人相对的自然界和自然因素,亦即宇宙本体;“人”则指作为主体的人及人的创造物。中国古代哲学对天人关系的探讨自先秦时期就开始了,老子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这种对天人关系的探讨实际上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前提性认识也就是唯物主义自然观实现了思想上的内在互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二者都承认自然世界的客观存在性(或者人与自然的相对存在)。孟子曾言:“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它隐含了承认世间万事万物的客观存在的前提。唯物主义自然观同样坚持这样的主张,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2]534。这种自然界的存在不仅外在于人,而且与人的存在是对立的、异化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客观的,不是由人的观念臆想出来的。其二,二者都坚持人对于自然界的依存关系。庄子有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它言明万事与天地依存为一体,作为主体的“我”即人也不例外。唯物主义自然观同样承认先于人的存在的自然界的存在,并且认可人对于自然界的依附关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2]161其三,二者都赞成主体可以实现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荀子认为天地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不会因为个体的意志而改变,但是主体可以通过认识和理解自然规律达到“制天命而用之”的目的。马克思将人改造自然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主题来考察,也就是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出的,“到现在为止,我们主要只是考察了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人改造自然”[2]540。
(二)天下观:天下为公和全人类的解放理论的思想互动
在天下观的意义上,中国古代虽然以封建王朝的迭代为主旋律,传统文化中也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权专制思想,但这并不能称之为一种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天下观展现的应当是“天下为公”“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这一思想贯穿了绵延几千年的中华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科学社会主义自诞生以来,就以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为终极目标,始终重视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关心普通民众的境遇。因此,“天下为公”的民本思想和全人类解放理论在天下观的意义上能够实现具体的思想互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二者都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礼记》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这是最早阐述“天下为公”思想的古代典籍,言下之意在于,天下不独属于某个帝王、某个英雄人物,人民群众是天下的主人。唯物史观同样认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承认,“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287。其二,二者都承认人人平等是天下运行的基本规律。“天下为公”思想隐含的另一个前提就是在天下的范围内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这进一步引申出民本的思想,先秦时期就有孟子主张“民贵君轻”,在后来专制王朝运行中更推论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基本司法原则,强调“王子”和“庶民”在人格上的平等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人的解放理论对人人平等关系的强调则更为深刻,恩格斯在1875年《给奥·倍倍尔的信》中提出了对“平等”的看法,他认为“用‘消除一切社会和政治的不平等来代替‘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這也很成问题”[3]414。在社会中消除绝对的不平等是不现实的,因为现实的物质条件不可能完全一致。但是他主张在阶级意义上的平等,即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后,实现了全人类的解放之后的平等,也就是他在《1852年神圣同盟对法战争的条件与前景》中所提到的,“因为无产阶级的真正解放在于消灭一切阶级对立”[4]333。
(三)社会观:大同世界与“共产主义阶段论”的共同旨归
中国古代对理想社会关系的探讨自先秦时期就开始了,如老子有“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设想。从中华文明运行的长期历史阶段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是大同世界。这种观点承接了上文所述的天下观,具体特征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前提下人人和谐相处。这种对大同世界的朴素期望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中关于“共产主义阶段论”的观点具有共同的思想旨归,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二者都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其必经阶段,理想社会并非一蹴而就。《春秋·公羊传》中有社会运行的“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个阶段说,《礼记·礼运》中也有“乱国小康大同”三阶段说。这些都表明实现大同世界的目标不是一帆风顺,必须经历至少两个必要的前置阶段。科学社会主义同样认可这一历史规律,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和“五形态”说以及“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论断都表明,理想社会形态的实现必须经历生产力发展的数个阶段,理想社会不可能迅速实现。其二,二者都认可生产力发展作为社会更替的基础性要素。在关于大同世界的描述中有“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的表达,意为对于财货,人们憎恨把它扔在地上的行为,却不一定要自己私藏。这其中隐含的前提就是在生产力发达的情况下,物质资料富足,人们对于财货的追求有正当的方式,而不会仅为满足私欲。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描述也具有相同的意蕴,即“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435,证明第一阶段所带有的部分“弊病”完全是因为生产力还不够发达,个体的权利实现仍然受制于经济结构,在生产力更为发达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些“弊病”就消失了,强调了生产力的基础性地位。其三,二者都认可理想社会基本标准以个体自我实现为前提。社会本质上来说是由人构成的,传统文化中对理想社会的描述也都是围绕理想社会中的个体的情况展开的。如在大同世界中,“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所表达的就是个体的处境优化,达到了自我实现的完满状态。这是理想社会的前提。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同样如此,即“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3]436,反映出要达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的目标,其前提必须是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满足“自由人的联合体”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和条件的要求。
(四)道德观:厚德载物与科学社会主义道德理论的价值共识
《易经》有云:“君子以厚德载物。”它意指有德行的君子应当以深厚博爱的道德容载世间万物。《大学》中强调,“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意指大学的宗旨在于彰显光明的品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重视道德培育和践行。统治中国封建王朝主流思想的儒家文化始终强调以德治国、以仁政治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相关道德理论同样注意到了道德在社会运行中的作用,与中华文明中的厚德载物思想具有一定的价值共识,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二者都认可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管仲曾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史记·管晏列传》),它意指道德实际上是作为与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社会意识形式,受物质生产状况的制约,并与其相互作用。科学社会主义的道德理论遵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认同道德的意识形式的本质,依赖于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提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5]99其二,二者都认同道德具有阶级性。孔子曾指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它意在要求统治者要施行德治,才能使民心归顺。科学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同样认可道德具有阶级性。恩格斯指出:“现代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各有自己的特殊的道德。”[5]99他的观点相较于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观中先进的地方在于,主张清除资产阶级道德的虚假性,坚持无产阶级的道德。其三,二者都预设了理想的道德形象。传统文化中的君子形象就是古代道德观在具体的人身上的具象化。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科学社会主义道德观则主张无阶级社会的真正人的道德,即“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5]100。这种观点强调了以往道德的虚假性,指出只有在理想社会才能实现真正人的道德。
二、理论特征:“契合”论的科学性
审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的重要论断,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契合”论何以是正确的?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因为其并不是根据现实的发展裁剪两种理论形成的认识,而是在推进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题之下谈到的具体的问题。论断本身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内涵,实现了本体论维度上世界性和民族性的统一、认识论维度上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以及实践论维度上理论性和现实性的统一。
(一)本体论维度:世界性和民族性的统一
“契合”论的科学性在于实现了世界性和民族性的统一。从本体论来说,论断本身以中国人民长期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和道德观为思想坐标,向前追溯同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的契合性。需要明确,这并非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涵肢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是因为二者的思想契合性是客观存在的,因而才能够实现该论断的科学构成。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探索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发轫、形成、完善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科学性认识,是对一系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总结,是经由数百年社会主义运动史证明的具有世界意义的科学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民在长期历史生活中形成的思想经验和处世精要,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的思想精髓,是时至今日仍然持续塑造中华民族精神的深厚文化基因。但我们需要认识到,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并非意味着两种正确理论简单相加就能形成一种新的正确的理论,“契合”的科学性是深入两种科学理论内部,寻求不同时代、不同情境、不同面向的两种理论真正的思想耦合性和内在互动关系,代表着世界性科学理论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和代表着民族性科学理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宇宙觀、天下观、社会观等方面的思想互动,“契合”论实现了世界性和民族性的统一。此外,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是在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区域共同、普遍的革命性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在中国范围内以及儒家文化圈内具有深厚根脉的特殊性理论,因而在更为深刻的意义上,“契合”本质上实现了理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二)认识论维度: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契合”论的科学性也在于实现了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从认识论的维度来说,“契合”论的提出建立在科学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基础上。首先,这一论断的真理性在于论断本身的开放性,也就是指称两种理论自身与时俱进的特质。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与马克思主义共同的思想特质,即理论的开放性和非教条性。恩格斯说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6]691这种方法论本质上所反映的开放性特质,决定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始终站在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在厘清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的基础上对中华文明的精髓的传承弘扬。这一思想精髓在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理论面向,如古代封建王朝“为政以德”的德治思想在今天演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治理思维;“亲仁善邻”在古代特指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文化观念,在现代社会则扩展到国家层面的双边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国际关系处理思想等。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统一的角度来说,二者也都实现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二者的真理性都是由思想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对具体过程的客观认识决定和构成的,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指出的,“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7]。其次,这一论断的价值性在于,在发展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背景和思想背景下,发展新的历史时期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需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文化载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需要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确定基本方向。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存在互相需要、互相满足、互相实现的内在张力。在更为深刻的意义上,“契合”论的提出探讨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切实内在关联,其价值性也就在于服务发展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目标。
(三)实践论维度:理论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契合”论的科学性还在于实现了理论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从实践论的维度而言,“契合”论的提出不仅是为了在理论层面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性,更是关注到了当前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要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2]12,以及“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2]13。这反映出理论和实际的互动是非常重要的。“契合”论本身蕴含着丰富的理论性特质,基本澄清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思想关联的基本内容。
基于“契合”论本身的认识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除了“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等文化观念外,其他尚未言及的文化精髓是否也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契合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除了宇宙观、社会观、天下观和道德观,是否还有人生观、宗教观、信仰观等也能够同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形成内在互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除了和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还能与唯物史观的基本主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产生思想共鸣?这些问题都是“契合”论言之未尽的内容,也是需要在理论层面进一步认识和扩展的内容。从现实性的角度而言,“契合”论实际上关注的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上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和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的光辉实践,其植根于中国本土深厚的文化土壤,因而发展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不能忽视中国的文化基因,需要汲取在中国悠久历史中形成的优秀思想资源。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所在。因此,“契合”论在现实性的关照上,指明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同时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在这一前提指导下,具体寻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包括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体系的内在互动。概言之,“契合”论科学地在理论层面开辟了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新课题,在现实层面关照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问题,实现了理论性和现实性的统一。
三、理论定位:“契合”论的思想效应
在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每一个新理论、新思想、新论断提出后,产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在既有的思想体系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的论断,需要深入分析其在当下和可预见的未来产生的世界意义、民族意义和实践意义,才能在既有的思想体系中准确定位其思想价值及其由此产生的效应。
(一)世界意义:科学社会主義发展历程中的创新性论断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重要表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契合”论。这一论断可以称得上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的创新性论断,其思想效应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其一,“契合”论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无论是“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还是“契合”论本身,都是新的历史时期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具体实际产生的新论断。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发展的数百年历程中,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的基本内容或许已经存在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当中,但只有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这一观点才以“契合”论的形式被明确地提出来。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的光辉实践,因而这一论断可以称得上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实践。“契合”论也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使之在21世纪的实践基础上丰富了民族性的文化内涵。其二,“契合”论的提出给中国以外的社会主义国家乃至非社会主义国家吸收和借鉴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即在深刻把握本民族、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据此寻求同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各部分内容产生思想互动的共通点,以此吸收借鉴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资源,锚定发展本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性目标,实现民族国家发展的新突破。
(二)民族意义:“两个结合”重要论断的思想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8]这阐明了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需要明确的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在提出“两个结合”论断的基础上,继续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这意味着“两个结合”重要论断同“契合”论本质上不同,但又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明确“契合”論民族意义的问题核心就在于深入探讨“契合”论和“两个结合”重要论断的思想关系。应该说,“契合”论是“两个结合”重要论断的思想延伸。具体而言,二者的关系有以下两点。其一,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在“两个结合”论断中,“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在和“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等的语境下并列提出来的,是发展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顶层设计和宏观要求,论域较为广阔和宏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论断则涉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并且聚焦到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等具体的方面,论域较为精确和深刻。微观意义上的“契合”论又从属于宏观意义上的“两个结合”重要论断。其二,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两个结合”重要论断明确了发展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性目的,而对于如何与中国实际结合、如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具体手段和路径却没有言明。“契合”论则就如何实现结合、怎样实现结合的问题给出了方案,也就是寻求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契合点。这样,“契合”论在手段和途径的意义上回应了“何以实现结合”的问题,服务于“两个结合”目的的达成。
(三)实践意义:推进马克思主义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行动纲领
在理论层面上,“契合”论为推进“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指明了方向。在更为深刻的意义上,“契合”论的提出已经能够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前发展的行动纲领,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义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五千年的历史底蕴,是一座取之不尽的思想理论宝库。如何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一直是发展民族文化、塑造民族精神的关键性环节,“契合”论的提出深刻地回应了这一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与当下的现实存在诸多不同,因此,寻求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思想关联,在新的历史情境下结合世界性的革命理论、结合时代发展的具体实际,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使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具有方向性和目标性,也为我们归纳总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除宇宙观、天下观等之外的思想精髓开辟了研究思路。其二,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契合”论的提出也重新申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非教条性,彰显着一个重要的基本原理,即包含着科学社会主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要想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就必须与当地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尤其是要与民族地区内生的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遵循“契合”论的要求,才是时代化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课题。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221026(1).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5.
[8]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72(2).
责任编辑:徐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