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背景下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问题研究

2023-06-28 06:49朱欣茹潘权富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13期
关键词:小农户黑龙江省

朱欣茹 潘权富

摘 要:数字农业是黑龙江省实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数字经济发展的正确途径。根据全省数字农业的发展状况,结合全省的典型案例,分析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和小农户之间的内在联系,得出黑龙江省在小农户作为经营主体地位的现实中,大力发展数字农业需面对的多方面挑战,并给出适度规模经营、培养新型农民、控制数字农业建设成本、加快推广应用、加强数字农业建设统筹规划的相应发展对策。

关键词:小农户;数字农业;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13.003

1 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概况

1.1 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的现状

黑龙江是农业生产大省,在生态、资源等方面优势突出,黑龙江农业生产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和国际发达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数字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算法是实现数据效率的关键,是建设“智能大脑”数字农业的核心技术,对实现“智能大脑”的操作指令在农业生产、销售、推广等各个方面的应用至关重要。

近年来,黑龙江省不断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数字化进程,2021年,黑龙江省开始大力推进数字农业的建设,包括数字农业产业园、无人农机示范农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等。2022年,黑龙江省完善省级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完善26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黑龙江省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加快数字产业化和数字产业的数字化进程。随着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在龙头企业带动、数字产业集聚建设、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等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下,数字化发展效果初显。

黑龙江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数字农业的注入使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有显著成效。北大荒闫家岗农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项目是在中国联通5G网络基础上建设的数字化农业示范工程,5G网络覆盖了整个农场,包含数据采集,动态监测,变量施肥、减药、减肥、减量等,可以实现“耕种管收”的全过程。目前,北大荒集团拥有5个数字农场,5G网络覆盖了23000多亩的土地。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和生产效率,每亩增产5%~10%,出米率提高3~5个百分点,亩增加效益200~300元。北大荒集团的数字化能力快速增强,推动生产不断转型,数字经济与农业的结合率达到13.95%,高于全国的5.75%。

1.2 黑龙江省发展数字农业与小农户生产现状的内在关系

小农户是黑龙江省农业的经营主体,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黑龙江省农业经营户共有328.5万户,其中小农户有273.2万户,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户总数量的80%以上。黑龙江省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必须以小农户为主体。目前,小农户技术不够先进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在市场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雖然过去的政策扶持对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距离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还很遥远。数字农业是我省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小农户与数字农业充分融合可以助推黑龙江省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同时,数字农业要想进步需要小农户的支持,在一次次的应用中发展革新,达到国际化水平。因此,小农户和数字农业需紧密结合,实现共赢。

2 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的现实挑战分析

2.1 分散经营现实带来规模经营的挑战分析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以分散经营为主,小农户比例较高,土地分散化现象较多。虽然实行家庭承包制,激发了农户的积极性,但在现代农业的大力发展和数字农业的建设中,其弊端日益显现,数字农业建设需面对分散经营带来的挑战。

充分发挥数字农业效能,扩大生产规模以实现劳动、技术、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规模经营是农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首先,数字农业的建设需要大量数据进行运算分析,数据越多,运算决策越精准,规模经营能为数字农业提供有利基础。

其次,土地分散使数字农业建设更具复杂性,在面对细碎化土地时要有更高的信息感知能力、运算和决策能力,这要求数字农业的技术水平相对较高。而规模经营能统一品种、播种时间、农田植保、水利建设等农业生产环节,使数字农业发挥的效益高成本低。

最后,数字农业下的规模经营也应依据土地类型不同、各地农业政策不同而随之灵活变化,规模经营本身存在较多市场风险,如市场监管不足、自然侵害频发,农民在其中易遭受资本的侵害等,数字农业要使规模经营实现各类要素的有效配置,达到农业产值效益的提升。

2.2 小农排斥现实带来小农生态位跃升的挑战分析

由于我国基本国情,必须把数字农业和小农户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小农户借助数字农业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数字农业面临着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实现小农户的生态位跃升,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增加其收入的挑战。

数字农业的建设在一定条件下与小农户自身情况相互排斥。一方面小农户作为数字弱势群体,在数据接收、分析、利用方面能力不足,在数字农业上的技术采纳、参与技能弱,难以充分利用数字农业实现效益最大化。小农户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自给自足和排斥市场的特征,技术状态长期不变,农业生产中因循守旧,缺乏创新,对科学的重视度不够,农业机械结构不合理,农机设施不够完善。他们难以得到数字发展的红利,还有可能被不断扩大的劳动力市场排斥在外。另一方面,依靠大数据技术资源的数字农业要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必须依靠高技术、高水平的先进人才,这使得依靠传统农业的农民无法维持在数字农业中的主体地位。从长期看,数字农业的发展应该是高效率、广兼容的,而现在却出现不平衡、不充分、不包容的相斥现象,造成小农户衔接数字农业发展困难。

2.3 效益陷阱带来建设成本控制的挑战分析

从世界来看,美国的规模化精准农业发展模式、日本的集约化智慧农业发展模式都是在信息基础设施和农业数据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靠资源大量投入驱动的。中国相较于发达国家数字农业发展较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但基于黑龙江省小农户作为主体地位的现实原因,要警惕数字农业建设的效费比呈现效益陷阱的现象。黑龙江省在小农和土地分散经营状态下,小规模土地带来的效益有限,易达到饱和状态,而大规模、盲目投入技术和建设成本,会使数字农业的技术投入陷入“技术内卷”,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技术的边际效率不断下降。其次,效益陷阱会使短时期内难以看到资源投入带来的成效,部分小农户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和安于现状的想法,而不支持、甚至阻碍数字农业建设的推进。

2.4 应用开发滞后带来推广应用的挑战分析

数字农业发展离不开大量应用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来看,黑龙江省垦区的数字农业建设虽在全国有一定带头作用,但仍处在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有限的地方政府财力导致数字农业的网络设施建设、维护不足。如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对智能设备使用少,农业数据采集系统滞后,发展缓慢。在数字平台方面,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平台的建设更是处在起步阶段,前途堪忧。应用的总体丰富程度不能够满足于现实的需求,滞后的应用开发使其推广缓慢,影响了数字农业的现实效能。

另一方面,数字农业的应用开发还需考虑到用户的实际体验情况,基于黑龙江省小农户处于农业主体地位,数字农业应用以知识水平不高、操作技能不熟练的老龄人口为主,应用的便捷程度和画面简洁化要做到让用户接受的水平。使小农户实现移动式、一键式操作是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应用推广需面临的挑战。

2.5 “数据烟囱”带来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挑战分析

现阶段,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虽有提升,但还达不到数字农业建设的要求。从整个农业产业角度来看,农业产业链体系各环节衔接不够紧密,产业链条还存在断层空隙,数字化要在一定程度上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增效赋能。利用大数据支持,实现农业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率。

但是“数据烟囱”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数字化转型的阻碍。第一,它会导致农业信息碎片化,全产业链信息贯通、集成的较少。“数字烟囱”会使得各个农业生产部门各自为政,农业信息资源储存彼此独立、管理分散,农业数据采集标准不统一,部门间难以开展有效的农业信息互动和合作,农业资源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利用。第二,它会增大数字农业运作的成本,“数字烟囱”使得农业信息壁垒森严,各类系统条块分割、网格分离,整合利用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开发力度不足,导致大量网络基础设施重复盲目建设,一方面使国家重复投入相关资金建设,浪费国家的资源,另一方面,造成重复性物力、人力成本的增加。

3 黑龙江省小农户背景下数字农业发展对策建议

3.1 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流转

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黑龙江省数字农业的题中之义。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确保利益共享,打消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顾虑,从而加快规模经营进程。要规范土地流转机制,维护流入流出双方权益,建立土地流转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土地入股,经营所得收入按股分配,土地转入、转让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分成。为了鼓励农民延长土地流转期限,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后没有稳定的收入等忧虑,即促进农民转移就业、适当放松户籍限制、健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其次,要建立规模经营风险基金,降低适度规模经营的市场风险,提高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规范适度规模经营机制,为数字农业的建设提供土地基础保障。

3.2 培育新型农民,提升小农参与数字农业的主体地位

数字农业建设的日新月异,加大了对农民发展创新创业的支持空间,因此必须加快培育数字农业领域中的高技术、高水平农民,让农民转变思维、大胆融入、学习新技术,以强化农民在数字农业中的主体地位。第一,注重新型农民的培育培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数字农业发展的核心是人才。针对小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民进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遥感等方面的培训,用“实际、实用、实效”的技术培养一批农村实用性人才,上能响应国家政策和数字农业发展要求,下能对接农村土地和农民實情,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第二,要推动产学研结合,引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的优秀人才,加大科技合作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技术研发能力的培育,提升科技创新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成果转化水平。

3.3 控制数字农业建设成本

针对效益陷阱,黑龙江省发展数字农业需注重对建设成本的控制。对于小农户分散经营的现实,大量投入资源会造成资源浪费,技术难以达到最大效益,因此,资源的投入必须是有效且必要的,技术路线的选择上必须要慎重,这就需要以农民的现实需要为根本标准,多加试验节省成本,因地制宜,避免盲目建设。投入的技术要有可持续性,这要求技术的生命周期必须要长,紧跟适应时代和政策的发展潮流,避免无谓的消耗。此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可以减少数字农业建设的成本,在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上进行数字化优化升级,避免浪费资源。政府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在保护小农户根本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和推动市场进入数字农业的建设当中,通过市场竞争制降低数字农业的建设成本,以保证投入资源的有效发挥。

3.4 加快推广应用,及时反馈优化

要加强对数字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首先要加快针对小农户的、方便快捷使用的农业匹配应用的推广,特别是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匹配,将应用安装到手机、电脑上,实现移动式、一键式操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小农户这一经营主体使用数字化应用,帮助其破除障碍,并在实践中发现应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反馈其效果,以利于对数字农业的相关应用进行调整与优化,从而形成“反馈-优化”的数字化农业应用体系。其次,增强数智企业在农业配套应用方面的作用,在政府加强引导并给予政策、财力的支持下,数智企业应聚焦畜牧业、渔业、种植业等产业的数字化作业丰富场景,加快对集成、便捷的农业数字化配套应用,助力全省数字农业的基础建设。

3.5 加强数字农业建设统筹规划,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促进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必须解决“数据烟囱”带来的农业信息不协调的难题,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开放共享。首先,要把握和迎合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数字化乡村振兴建设的机会和目标,强化对数字农业的整体规划,使其在数据支持下的农业产业链实现高效的协作。要抓好数据统筹,将全省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统一汇聚在一个平台上,提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打造农业信息开放共享资源平台,加快各个农业生产部门信息联动,在统一的数据收集和交换标准的前提下,建立起信息的交流通道,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其次,应加快信息共享的建设,转变农业信息从“部门私有”到“开放共享”的理念、营造“共享增值”的理念,要尽快完善相关农业信息共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农业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信息采集、分类、发布、公开和共用等标准,破除部门信息壁垒,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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