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嫣 叶志龙
1994年出生的张楚,是浙江省博翔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丽水市、莲都区两級人大代表,还是“博小益”律师公益组织的成员。她一丝不苟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热心公益,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
2020年5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小蔡(化名)驾驶充电式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小陈(化名)在经过十字路口时侧翻,造成车辆损坏,二人受伤,其中小陈重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小蔡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作为本案援助律师,张楚了解到小蔡平日表现良好、为人正直,希望尽可能地帮助他。为此,她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查阅了相关司法解释,认为小蔡的行为虽构成犯罪,但综合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标准,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检察机关审查后,采纳了张楚的辩护意见,对小蔡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张楚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她多次开展未成年人专题法律讲座,聚焦青少年反诈、网络安全、家庭教育等主题,向家长、老师和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此外,张楚还是之江监狱首批爱心人士之一,她努力帮助服刑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促使其安心改造和自觉接受教育,树立早日重返社会的信心。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张楚深入社区走访,就百姓关心的话题与社区居民进行交流,听取群众心声,提出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宾馆报告制度等建议;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她关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