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指成年人把自己放到儿童的位置上,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智慧。
而“捉弄”孩子,则是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目的是逗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是羞辱、担忧和失落。
比如,大人手里拿一个准备给孩子的东西,却不痛快地给他,而是提条件,让孩子说一句甜言蜜语。如果孩子不愿说,就做出要把东西拿走不给的样子,直到孩子说了,才满意地把东西递给孩子。还有的大人以吓唬孩子取乐,看小孩极喜欢的玩具,就把玩具藏起来,说丢了或被别人拿走了,直到小孩急得大哭,大人才拿出来。
大人觉得这很好玩,以为不过是逗孩子着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没事儿了。其实,这些行为都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对孩子来说毫无趣味,只会让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觉,损伤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的不信任。凡遇到这类事情,家长要礼貌而坚决地制止。事关孩子的事情没小事,在大人眼里也许是小事,对于孩子来说却是大事。
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就坚决反对捉弄孩子。他认为和孩子玩耍也是德行教育,经常被捉弄的孩子会出现品德方面的缺陷。例如大人经常用欺骗孩子的方法,弄得孩子着急,博得大人哈哈一笑,孩子就会慢慢形成不信任他人和说谎的习惯。
现代都市生活中,上面那些捉弄孩子的具体做法可能不多见了,但人们捉弄孩子的思维方式还很普遍,孩子在很多场合下仍然是被捉弄的对象。这些捉弄行为表面上看已不那么粗俗,但它们与那些捉弄行为的野蛮本质是相似的,都包含了对孩子的不尊重和不体谅。
这里援引陶行知先生的一首诗,这首诗写得太好了,所有的成人在面对孩子时都应该牢记:
“人人都说小孩小,小孩人小心不小,你若以为小孩小,你比小孩还要小。”
貌似“逗孩子”的捉弄,其实是在愉悦大人,给孩子带来的只有不安和羞辱。孩子的教育无小事,要及时制止“捉弄”行为,给孩子真正的快乐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