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瓷墓志遇上买地券

2023-06-25 23:23钟洪香邢琳何莉
收藏家 2023年4期

钟洪香 邢琳 何莉

关键词: 瓷墓志 买地券 陈剑峰

“葬者,藏也。欲人不得而见之也。君子之思也远,故复卜于山,坎于泉,又刻名与行,从而秘之,意百代之下,治乱之变,观其铭,思其人,而不敢废其墓。”这是范仲淹《滕公夫人刁氏墓志铭》关于“墓志铭”的相关记载,里面提到的“铭”即指“墓志铭”,一般镌刻于石,埋于墓前。瓷墓志最早见于浙江省博物馆收藏的唐长庆三年(823)姚夫人墓志、唐咸通七年(866)带盖罐形墓志、唐光启三年(887)罐形墓志等。1 青花墓志多见于明清时期,形式丰富,有方碑、圆碑、瓷盒、瓷盘,多作为内碑或作为石墓志的备份,埋于墓中。

一、瓷墓志形制及志文

瓷墓志主要记录墓主身份、世系、生卒年月、生平事迹、墓葬风水及具体位置等,简单者仅仅记录墓主姓名及生卒年月。明万历陈剑峰青花墓志( 图1、图2),藏于江西省浮梁县博物馆,1985 年于江西省浮梁县万历三十六年(1608)陈剑峰墓出土,直径23.5 厘米,厚1 厘米。圆饼形,上部一道弦纹将墓志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横向楷书“正四公墓志”,下部直书志文。胎质细腻,釉色洁白,有缩釉痕,背面露胎,青花发色深蓝。2

陈剑峰墓志志文如下(行与行之间用/ 分隔):

正四公墓志

唐敕封/ 始祖彦文公英烈侯安葬三里滩。四十九/ 代玄孙、祖讳名陈别,号栂谷,派行国二,娶祖母/ 曾氏,生吾父于嘉靖丁酉年五月十一日酉时。讳名陈/ 武,号剑峰,派行正四。于隆庆年娶母金氏,生一男,名八妹,一女,名七妹。娶媳金氏,生孙女元弟;女分嫁黄氏。/ 吾父于万历丁未年闰六月初一日子时而终,孝子虔虔遍觅,/ 买得乡刘鲁七二山一号坐落土名龙船坞,东至田塝为界,/ 西至山岭古沟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开沟共稽杉木为界,/ 四至界明。今桥作坤山艮向□。□□戊申年申子月甲申日甲子时,/ 大利未马棲神府,□□ / 子孙万代繁盛,特立墓志。/ 妻金氏桂真、/ 出嫁女七妹、/ 孝男陈八妹、媳金氏佳真、/ 孙女元弟、/ 义男陈尚。/ 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初一日立。

二、墓主身份及亲属关系

墓主陈剑峰,讳武,号剑峰,派行正四。出生于明嘉靖丁酉年(嘉靖十六年,1537 年)五月十一日酉时,死于明万历丁未年(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闰六月初一日子时,享年70 岁,据墓志记载“万历戊申年(万历三十六年,1608 年)申子月(十一月)甲申日(二十一日)甲子时(0 ~ 1 时),大利未马棲神府”,即万历三十六年(1608)十一月二十一日子时下葬,万历三十七年(1609)十一月初一日立志。

志文详细记载了墓主陈剑锋的亲属关系(图3)。志文是以立志人陈八妹的立场书写日志,志文里提到的“父亲”是立志人的父亲,即“墓主”,祖父、祖母是墓主的父亲、母亲,“母金氏”是墓主的妻子,“一男名八妹”指的是墓主的儿子名字叫“八妹”,“一女名七妹”指的是墓主的女儿名字叫“七妹”,其他关系由此类推。根据志文记载,祖父陈栂谷是始祖彦文公英烈侯的第四十九代玄孙,派行国二,娶祖母曾氏。父亲陈剑峰是墓主,同时也是立志人陈八妹的父亲,娶母亲金桂真,生一子一女,儿子陈八妹,娶儿媳金佳真,生孙女陈元弟。女儿陈七妹,嫁黄氏。此外还收有一个义子,名陈尚。

三、当瓷墓志遇上买地券——双重功能的明器

买地券,又称为“地券”“符券”“冥契”“幽契”,它是专用于陪葬的有文字的明器,主要记录墓地的四至范围及堪舆情况,多书写在砖质、石质、纸质器物上,瓷质较少。墓志一般记录墓主的身份及生平事迹,同样多为石质、砖质,瓷质较少,一般与买地券同出于一圹中。明清时期开始出现一种特殊的瓷墓志,“身兼双职”,同时具备两种功能,既作为墓志记述墓主的事迹,又作为买地券,记录墓地的四至,当时人记当时事,共同揭示当时的宗教信仰和墓葬习俗。

明万历陈剑峰青花墓志正是这样“身兼双职”的特殊墓志。志文除了详细记载墓主的身份及家属情况外,还记录了相关买地券的内容:

孝子虔虔遍觅,买得乡刘鲁七二山一号坐落土名龙船坞,东至田塝为界,西至山岭古沟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开沟共稽杉木为界,四至界明,今桥作坤山艮向□。

在墓主陈剑峰去世后,立志人即墓主的“孝子”开始到处寻觅合适的墓地,买到了名叫“龙船坞”的吉地,即“乡刘鲁七二山一号坐落土”。并详细记载了墓地的“四至”即东、南、西、北的具体范围,东边以“田塝”(田边的土坡)为界,西边以山岭古沟为界,南边以山脚为界,北边以开沟共稽杉木为界,墓地四个方向到达的范围相当清晰。可知,当时墓地龙船坞附近势必有一座山,当时种植了杉木等树木,还有田地,以文字的方式清晰明了地記载买地的具体信息,具有契约的作用。

无独有偶的是,江西省博物馆藏有两块“身兼双职”的特殊明器,同时具有墓志和买地券的功能,一块是明天启程公东泉墓志(图4、图5),另一块是清光绪文蔚祖父瓷墓志(图6、图7)。明天启程东泉瓷墓志背面清晰地记载了墓地的四至:

其山东至界水为界,西至界水为界,南至官星半岭淘沟为界,北至朱超六卖山为界。 3

清光绪文蔚祖父瓷墓志,在正文中也记载了墓地的四至和买地的相关信息:

又光绪二年十月吉日,竖碑结砌,并内埋磁碑。照契所书,东至脊分水为界,西至田塝,南至靠大路脊分水直下平地至田塝大路为界,北至岚沟直下平地至田塝为界,四至详明。

此外,大英博物馆也藏有一块具有双重功能的瓷墓志,为明天启六年(1626)款青花买地券(图8)。4

四、“身兼双职”的瓷墓志特点

明万历陈剑峰青花瓷墓志于1985 年在江西省浮梁县万历三十六年(1608)陈剑峰墓出土,出土信息明确,是不可多得的纪年器物,具有如下特征:

(一)契约性

当瓷墓志遇上买地券时,墓志已经不单纯地记录墓主的身份、生卒年月、历史功绩、家世背景、葬地位置及风水,同时详细记载了墓地的四至范围,具有明确的界限位置,具有一定的契约性。

明万历陈剑峰青花墓志详细记载了葬地的四向具体位置:“孝子虔虔遍觅,买得乡刘鲁七二山一号坐落土名龙船坞,东至田塝为界,西至山岭古沟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开沟共稽杉木为界,四至界明,今桥作坤山艮向□”。这些位置说明使得墓志同时具备了买地券的功能,契约性较强。江西省博物馆藏清光绪孙文蔚祖父瓷墓志中如实记载了买地券的功能:“嗣后有文契失落,混争此山者,扢出此碑,昭然若揭。再置买护山,未概登记,预埋磁碑,以存永远之确证。”其中“磁碑”指的就是这块“瓷墓志”,当时买墓地时已经签订了纸质契约,以防日后文契丢失,导致大家再争此山的所有权,所以特地烧制此青花瓷墓志,埋于墓中,作为“永远之确证”。因此详细记载葬地四至的买地券(墓志)具有契约的性质和一定的约束性,可以作为解决日后争端的证据。

(二)真实性

明万历陈剑峰青花墓志详细记载了墓主的生卒年月,即出生于明嘉靖丁酉年(1537)五月十一日酉时,死于明万历丁未年(1607)闰六月初一日子时,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十一月初一日立志,信息详实,真实可靠。

此块瓷墓志具备买地券的功能,记载了墓主儿子到处寻找合适的吉穴,最终买下乡刘鲁七二山一号名叫“龙船坞”的墓地,且四至界明。

明代的砖质买地券记载的内容,有的虚无缥缈,较为荒诞。如藏于江西省博物馆的明正统十一年(1446)余妙果地券5 记载:

原亡人生存之日,将阳钱九九之数,在于后土阴官处买得阴地一穴,坐落灌城乡悬榻里铁冶界南。其地系东南辰巽,行龙作戌乾向。东有甲乙青龙,南有丙丁朱雀,西有庚辛白虎。

还有虚拟的买券人、立券人等信息:

给券人:金主簿。时见人:李定度。读书人:张坚固。为书人:石功曹。今付亡者陈孺人妙果收执,冥中照证。

有的买地券将真实内容和虚假内容糅杂在一起,记载墓志四至的信息是真实的,立券人和买券人的信息比较飘渺。如藏于江西省鄱阳县博物馆的明景泰五年周宽与田氏地券6 记载的买墓地及墓地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用价银六两买到鄱阳县东北关后山坠芝山寺山园地一大段,坐落寺前西边山脚下。东至高堑,南至土井相并,西至山脚堑路,北至本寺园地。四界分明,凭中人交足,从便迁葬。

然而记载立券人和卖地人的信息是虚幻飘渺的:

先天出卖地人:白鹤大仙人。先天引见人:东王公。先天依口代书人:西王母。先天太上敕旨,今日今时情愿领地价,龙神守穴,土地领见钱六千贯,交足无欠。

所以,陈剑峰青花墓志无论是墓志信息还是买地券信息,均是真实可靠的,殊为难得。

(三)历史性

瓷墓志是立志人为墓主定制的明器,是当时人记当时事,有时可靠程度胜于历史文献。墓志的内容有的涉及社会历史文化诸方面,可纠正史书之谬误,补充史书之缺失,证明史书之记载,具有较强的历史性。

墓志作为出土的实物资料,有的记载了风水相关信息,可以略窥当时的葬俗文化。如明万历陈剑峰青花墓志记载了墓葬的风水信息“今桥作坤山艮向□”,同时希望吉穴可以保护后世“子孙万代繁盛”。

那些不具备买地券性质的瓷墓志,往往也记载了墓地风水信息,如元后至元四年(1338)青花釉里红楼阁式谷仓记载:“以戊寅六月壬寅之吉,安葬于南山。坐巳向亥,大江阳朝。”7(图9、图10)此外,江西省博物馆藏的清代墓志瓷盘8 记载了风水信息,如“葬水南四庙下关土井头,庚山甲向兼酉卯分金”,同时也记载了认为风水宝地可保佑后代子孙富贵昌盛、出人头地的信息,如“葬后丁财两盛,富贵双全”“葬后丁财繁茂,富贵千秋”。

瓷墓志中记载的葬地风水等信息,是当时人记载当时葬俗文化的可靠文化信息,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宗教信仰和历史文化,是历史文献资料的可靠佐证材料。

五、结语

明万历陈剑峰青花墓志,不仅记载了墓主的身份、生卒年月、家族信息、葬地位置,具备墓志的特点;同时还记载了购买墓地的基本情况及墓葬的具体四至范围,具备买地券的特点。纪年明确,出土地点明确,墓志内容具体详实,可靠真实,记载的墓葬四至范围具備契约性的特点,日后子孙后辈对此有争议,可以出示此墓志作为证据。同时记载了风水信息,当时人记载当时事,可纠正史书之谬误,补充史书之缺失,证明史书之记载,是研究当地人们宗教信仰和葬俗文化的真实可靠的历史资料。

1 尹青兰:《清代的瓷墓志》,《南方文物》2002 年第3 期。

2 江西省博物馆编、彭明瀚著:《明代景德镇民窑纪年青花瓷》,文物出版社,2018 年,第354 页。

3 钟洪香、谭景斌:《明天启元年“程公东泉墓志”释读》,《文物天地》2021 年第1 期。

4 叶佩兰主编:《海外遗珍· 陶瓷》卷三《明代陶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第85 页。

5 陈柏泉编著:《江西出土墓志选编》,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 年,第584 ~ 585 页。

6 同上,第585 ~ 587 页。

7 王宁:《元代青花釉里红楼阁式谷仓赏析》,《收藏家》2010 年第1 期。

8 钟洪香、陈书迁:《从清墓志瓷盘解读清代江西的丧葬文化》,《收藏家》2019 年第10 期。

(责任编辑:李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