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了吗

2023-06-24 07:33邓金钱江丽君
中国西部 2023年1期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

邓金钱 江丽君

〔摘要〕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新兴金融业态,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金融服 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文章旨在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以2011-2020年 中國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农村居民消 费过程中产生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从整体看,提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可以拓宽农村 居民的交易范围和消费空间,缓解消费信贷约束,从而能够极大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分维度 看,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均不同。分 区域看,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有效带动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但并未对东部地区农 村居民消费产生显著影响。分不同消费类型看,发展享受型消费容易受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 ,而基础生活需求型消费则不受其影响。

〔关键词〕 数字普惠金融;农村居民消费;消费便利化;信贷约束

〔中图分类号〕F832.4;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 (2023)01-0042-13

〔作者〕 邓金钱 副教授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兰州 730000

江丽君 硕士研究生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兰州 730000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生活从 温饱不足迈入全面小康,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但最终消费不足依然是中国发展 的典型事实(陈斌开等,2014)〔1〕,加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迭 起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使得全球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 扩大内需,建立健全系统的内需培育体系,从而“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培 育新动能。然而,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并没有根本改变,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普遍高于农 村居民,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殷杰兰,2018)〔2〕,这与农村居民的金融约 束不无关联。近年,随着大数据、信息技术、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推动普惠金融向数字 化转型,由此诞生了数字普惠金融这一新兴金融业态,它主要是为社会所有群体特别是农村 地区弱势群体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让弱势群体也能获得同等的金融服务。鉴于此 ,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居民消费之间存在怎样的逻辑关联?这种关联是否存在异质性特征? 本文将致力于回答这个问题。

一、文献综述

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备受研究者的青睐,而金融作为一种发展型稀缺 要素,能够降低居民的消费约束〔3〕,Levchenko(2005)指出让受流动性约束的消费 者能够通过金融市场实现消费的跨期平滑,激活潜在的消费需求〔4〕,这种影响效 应在低收入群体中表现得更为显著〔5〕。齐红倩和李志创(2018)的研究证明农村存 款、贷款和保险均能显著地促进消费〔6〕。然而传统金融发展存在显著的“嫌贫爱 富”特征和金融排斥问题,农村居民因受初始禀赋条件的限制难以享受必要的金融服务。为 缓解这一现实问题,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旨在将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 供给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群体,依赖于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普 惠金融逐渐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打破了传统金融对地理网点的依赖,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触 达能力得到有效拓展〔7〕,居民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何启志和彭 明生(2019)研究还发现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业态有助于网络消费发展,对促进居民消费和引导 居民消费模式变迁有积极影响〔8〕。赵保国和盖念(2020)进一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 对生存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影响的异质性特征〔9〕。

中国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采取了诸多举措,例如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 —2020年)》,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扩大了金融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有学 者就利用2013、2015和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和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研究证实了数字 普惠金融对家庭消费具有促进作用,尤其对于收入低、资产少、金融知识水平低的家庭消费 影响更大〔10〕。易行健和周利(2018)研究发现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增加居民 消费,而且这种促进效应存在显著的异质性特征,在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发挥得更加充分 〔11〕。蔡栋梁等(2020)从缓解信贷约束的角度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家庭消费的作 用机制,并证实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生产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影响的差异性〔12〕 。张勋等(2020)从支付便利性的角度证实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通过缩短居民的购物时间 来增加居民消费,指出流动性约束的放松并不是数字金融提升居民消费的主要原因〔13 〕。郭华等(2020)采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显著促进农村居民 消费,并且这种促进效应在西部地区更为明显〔14〕。

通过上述梳理,目前大多文献对数字普惠金融和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然而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且大多数文献仅限于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等单一业态。有鉴于 此,本文选择使用北京大学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并结合全国分省(自治 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试图探究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居民消费之间的逻 辑关联及其异质性特征。本文的边际贡献可能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充分理解金融 排斥理论的基础上,理清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农村居民消费的内在机制,即由于数字普惠金 融具备普惠性的特点,能够促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产生的“红利”,从而对 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具有积极作用;第二,在实证策略上为使结论更加稳健,在基准估计和稳 健性分析的基础上,多视角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异质性特征。

二、理论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以其低成本和普惠性的优势极大缓解了传统金融的排斥问题,不仅给农村居民 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服务,便利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而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缓解信 贷约束,拓宽投资增收渠道,对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产生积极影响。

1.数字普惠金融拓展了农村居民交易范围和消费空间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地理网点的局限,使得居民在消费时减少了对现金的 需求,微信錢包等数字普惠金融新业态出现,推动消费者直接在线上与卖家完成交易,进一 步拓展交易范围、扩大了消费空间,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消费频率和消费支出水平,这也符合 了近年来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从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来看,覆盖广度的提高意 味着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向农村拓展,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方式,极大地释放了农村居民的 需求活力,而且深刻改变了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从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来看,以支付业 务、信贷业务、保险业务、信用业务等为代表,不仅让农村居民的支付方式便利化,而且消 费信贷和信用业务的发展还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居民的现金约束,以蚂蚁花呗为例,拥有支付 宝APP就可申请免费开通花呗及其相关金融服务,其消费额度为500—50000元不等,不但能 够体验提前消费,而且次月零息还款,深受消费者青睐。从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来看, 以移动化、实惠化、便利化和信用化为核心,支付的移动化和信用化使得农村居民在线上就 可以购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同时数字支付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消费 者“心理账户”效应可以有效降低实际支付的心理损失,从而促使居民消费变得更加有弹性 。

2.数字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的消费信贷约束

随着移动互联网络、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不断提升,数字普惠金融从时间和空间上跨越了传 统金融服务的限制,不断涌现出关于服务“三农”等方面的新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服务向 农村渗透,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村居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为缓解农村居民的信贷约束创造 了条件。首先,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和深化,能够为长期以来被现代金融服务业排斥在外 的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农村居民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信贷支持,从而能够进行 长期投资和消费决策,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 高其附加值,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其次,数字普惠 金融可凭借自身具备的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优势,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新技术,不 断呈现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包容性,能够为返乡农民工和普通农户提供创业方面的金融支 持,从而帮助越来越多的农民实现就业,为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奠定收入基础。再次,数字普 惠金融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投资机会,农村居民不仅可将闲散的资金用于投资,获得财 产性收益,而且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根据农村居民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保 险类型,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风险,提高农村居 民收入水平〔15〕。最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利用自身强大的信息获取和数据加工能 力,不仅能够很快搜集到传统金融机构做出决策的静态信息,最关键的是还能够借助大数据 技术模拟出消费者全方位动态足迹信息,能够更准确地判断消费者的投资、消费倾向,构建 客户画像,实现精准营销,优化和升级全流程服务,推动消费智能化发展。

三、实证策略

1.模型设计

本文主要考察的是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异质性,将农村居民消 费作为被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为核心解释变量,同时尽可能控制影响农村居民消费 的其他因素,构建如下估计模型:

其中,i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t代表年份,lnrc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 消费支出,dfi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X为一组控制变量,分别为农 村居民收入水平(lnri)、城镇化率(cit)、政府干预(gov)、对外开放程度(ope)、城镇居民 消费水平(lnuc),ui为区域异质性因素,錳t为误差扰动项。

虽然本文尽可能控制了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其他因素,但由于变量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加上难以避免重要遗漏变量的产生,从而可能面临内生性问题。因此,为取得更加可靠的 估计结果,本文将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项作为解释变量,构建动态面板模型:

进一步地,从数字普惠金融的三个维度(即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程度)检验其对农村 居民消费影响的异质性,并从不同区域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多维度检验。

2.指标与数据来源

(1)核心变量。农村居民消费(lnrc):农村居民消费的测度借鉴尹宗成等(2009)〔16〕 、孔维汉等(2019)〔17〕的做法,采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对数值进行计算, 并采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绝对值做稳健性检验。

数字普惠金融(dfi):数字普惠金融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 数来衡量,并选取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gdf)、使用深度(sdf)以及数字化程度(ddf)等 指标来检验不同维度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程度。

(2)控制变量。为了准确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获得更加稳健的估 计结果,本文参照已有研究,选择农村居民收入水平(lnri)、城镇化率(cit)、政府干预(go v)、对外开放程度(ope)、城镇居民消费水平(lnuc)作为控制变量。

农村居民收入水平(lnri):收入是影响消费最重要的因素,采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对数值来测度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以控制收入对农民消费的影响效应。

城镇化率(cit):城镇化发展是农民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也是城市消费文化向农村渗透的过 程,采用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城镇化率,以控制城镇化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 影响效应。

政府干预(gov):在中国式分权的制度框架中,地方政府会因自身发展需要和经济绩效等原 因积极参与地区经济活动,选择地方财政支出与GDP的比值测算政府干预,用以控制地方政 府行为选择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效应。

对外开放程度(ope):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程度采用地区进 出口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来测度,以控制开放型发展影响农民消费的效应。

城镇居民消费水平(lnuc):将城镇居民消费纳入控制变量可以使消费的示范效应得以体现, 采取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对数值对城镇居民消费水平进行测度。

(3)数据来源。本文实证样本为2011-2020年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 除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获取以外,其余数据均从历 年《中国统计年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年《统计年鉴》获取,部分缺失数据从中国 经济社会大数据研究平台获取。表1报告了本文所有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信息,从表中可 以看出,2011-2020年全国数字普惠金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其他变量均存在较大 的变差,为后续实证分析提供了可能。

四、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分析

本文的基准回归分析以模型(1)和模型(2)为基础,从全样本层面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 民消费具有怎样的影响效应,模型(1)、模型(2)的估计方法分别使用面板随机效应(RE)、面 板固定效应(FE)、差分GMM和系统GMM,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在几种估计方法中,数字普惠 金融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估计

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有效刺激农村居民消费,提升消费水平。这 可能是因为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大减少,这不 但能够缓解农村居民的信贷约束,而且移动支付和线上消费极大拓展了农村居民的消费空间 ,居家购物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模型(2)的估计结果表明农村居民消费存在显著的路径 依赖特征,即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形成之后存在不可逆性,也就是存在“棘轮效应”。

关于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有利于带动农村居民消费,这说明增 加农村居民消费应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基础和前提,这与经典的消费理论相符合。城镇化率 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估计系数在各个模型中均不同,其中在面板固定效应中的估计系数为 负,在面板随机效应中的估计系数为正,均不具统计显著性,而差分GMM和系统GMM的估计系 数却显著为负,可能的原因在于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农村居民难以适应城镇化的步伐, 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进而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因此才会使城镇化率的估计系数为负 (潘明清等,2014)〔18〕。政府干预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这表明政 府干预会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即政府干预对农民消费存在“挤出效应”。对外开放程度的估 计系数存在非一致性,面板固定效应、随机效应的估计系数为正,但只有固定效应通过显著 性检验,而系统GMM的估计系数为负,且只有系统GMM的估计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城镇居民 消费水平对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显著的正效应,这说明城镇居民消费能够对农民消费发挥示范 引领效应。  2.稳健性检验

上述基准估计结果可能会受因变量或样本选择偏差而存在不稳定性,为进一步证实基准回归 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分别通过替换核心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以及剔除直辖市的方式对基准 估计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把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转化为对数形式进行估计 ;其次改变被解释变量的对数形式,将其转化为原始值进行估计;最后剔除北京、天津、上 海、重庆等四个直辖市的样本数据,仅保留其余27个省(自治区)的数据进行稳健性分析。在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之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估计系数与基准估计结果的符号基 本一致,这表明基准估计结果具有稳健性,同时从R2值可以看出,模型拟合得比较好。在 替换被解释变量之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均在1%的置信水平下呈显著正效 应,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发展,验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在剔除直辖市样本数据之后的估计结果也同样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地促进农村居民消 费。综合来看,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这一结论是稳健可靠的。  3.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居民消费:分维度分析

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从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及数字化程度这三个维度 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差异。借鉴钱海章等(2020)〔19〕的做法, 采取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为使估计结果更加可靠,同时报告了面板随机效应模型结 果,如表4所示。从具体的估计系数来看,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估计系 数具有显著性影响且为正值,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 这可能是因为数字金融覆盖广度强调借助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带给人们更多的数字化服务, 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功能越来越丰富,减少了现金使用频率,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农村居 民消费的便利性,从而促进居民消费。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估计系数同 样显著为正,说明数字普惠金融使用程度的深化对刺激农村居民消费也有积极效应,可能的 原因在于数字普惠金融借助互联网、云技术等数字化技术,不断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关产品和 服务,并推动这些金融服务逐渐向农村拓展和深化,从而更有利于帮助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好 的金融服务,农村居民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得信贷支持,从而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然而 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對农村居民消费的估计系数并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地区数字 化基础设施不足,可以提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平台、设施装备有限,数字化程度在农村的 普及还远远不够,从而导致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红利”在刺激农村居民消费方面的作用未 有效发挥出来。

4.异质性分析

(1)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异质性分析。为深入考察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居民消费之间 的关系,本文还分别从区域异质性和经济发展水平异质性这两个角度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对 农村居民消费产生的异质性影响。首先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东、中、西部地 区,并使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进一步地,将总样本分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 区分别进行异质性检验,其划分是根据2011—2020年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地区生 产总值与总平均值的比较,高于总平均值的地区则为相对发达地区,反之为欠发达地区,经 比较得出有10个发达地区和21个欠发达地区,表5为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异质性 回归结果。

从分区域的估计系数看,不同区域的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估计系数存在一定的差 异,其中东部地区的估计系数虽为正值但不具显著性,而中西部地区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 ,西部地区的估计系数显著大于东中部地区,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更有利于促进西部地区农 村居民的消费。可能的原因在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状况的限制,东部地区农村居民 相比其他地区能够享受到更全面的传统金融服务,而数字普惠金融主要是为了给以往享受不 到传统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带来全方位金融服务。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该地区的 农村居民不是数字普惠金融所针对的重点服务群体,从而导致数字普惠金融难以对东部地区 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由于中西部地区受地理位置等条件限制,传统金融发展并 不充分,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以低成本、低门槛的优势,使得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享受到有效 的金融服务,从而有利于提升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从分经济发展水平的估计系 数看,发达地区的估计系数不具统计显著性,欠发达地区则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 够有效提升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

(2)不同消费类型的异质性分析。进一步地,为了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 消费类型的异质性影响,参考王小华和温涛(2015)对消费的分类方法,将消费分为基础生活 需求型消费和发展享受型消费两类〔20〕。为深入研究数字普惠金融是否能够对农村 居民不同消费类型产生异质性影响,分别对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及其三个维度进行异质性检 验,估计结果见表6。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及其三个维度对基础生活需求型消费均不具有显 著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观念所致,比较习惯在实体店里购买生活必需 品,而且基础生活需求型消费的弹性较低,受收入水平和金融发展的影响也就较小。而数字 普惠金融总指数及覆盖广度、数字化程度对发展享受型消费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农 村居民发展享受型消费易受消费环境和信贷约束的影响,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显著促 进农村居民的发展享受型消费,但使用深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可能的原因在于使用深度 的扩展主要针对富裕的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使用有限,难以对农村居民消费产生积极影响 。

五、结论与启示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新出现的金融发展业态,是否对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具有显著作用? 本文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2020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普 惠金融指数以及农村居民消费数据,构建完整的估计策略,并运用多重检验方法实证分析了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考察期内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有利于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得越好,越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 ,这一结论经过多重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数字普惠金融覆蓋广度、使用深度以及数 字化程度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存在非一致性,即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均能够 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但数字化程度产生的影响并不显著。(3)数字普惠金融会对农村居 民消费产生区域异质性影响,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的增加,但并未对东部 地区农村居民消费产生显著影响;通过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实证检验表明数字普惠金 融均能够提高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但这种积极效应在欠发达地区发 挥得更加充分。基于不同消费类型的检验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促进发展享受型消费,而对 基础生活需求型消费并无显著影响。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得到以下几点启示:(1)建立健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和服务机制, 创造更多的在线支付方式以及金融理财平台,不断提升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和 使用深度,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 数据等数字化技术,加强关于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知识宣传与业务培训,充分体现出数字 普惠金融的内在动力,让每一个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有效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以便更好地 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优化消费结构。(2)应持续加大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投入, 不断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均等化,让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红利 惠及全体农村居民。对于东部地区则应该利用丰富的互联网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继 续拓展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针对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和偏好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体系 ,最大限度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提升农村居民消费的积极效应。(3)精准分析农村居民的发 展实际和群体特征,立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要素禀赋结构和农村居民消费习惯,利用“互 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设计符合农村居民消费习惯和个性特征的金融产品,不断 拓展农村居民的投资增收渠道,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4)通过示范带动、政策引领、 设施推动、奖补辅助等方式,引导农村居民转变传统消费观念,提倡新消费模式,及时适应 数字普惠金融所带来的便利,更好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在提振消费方面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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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华堂)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赋能脱贫户生计 转型的机制、效果与政策研究”(22XJL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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