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僧遗物所见中古寺院的知识、艺术世界

2023-06-22 07:48陈志远
艺术学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变相书法

【摘 要】 道宣在贞观十一年(637)撰写的《量处轻重仪》,本是其戒律学著作《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辅助作品,其内容是讨论亡故僧人所属物品的处置方式。其中详细开列的物品清单,为考察中古佛教寺院,乃至一般知识阶层的日常生活提供了珍贵的资料。道宣圆寂之前,又对该文献做了改订。今存敦煌写本和藏经所收本,分别反映了修改前后的形态。该文献中关于写本书籍、音乐演艺和美术书法等记载,生动呈现了中古寺院生活的知识和艺术世界。

【关键词】 道宣;《量处轻重仪》;变相;书法

意大利学者翁贝托·艾柯(Umberto Eco)在他的名著《无限的清单》(Vertigine Della Lista)中,搜集了诗性和实用的各类清单,带领读者领略了西方古代的知识世界[1]。人们总是对古代驳杂古怪的物品清单感到着迷,不仅可以通过它来触摸遥远时代的生活质地,也可通过其独特的分类方式和知识秩序,窥见古人思想世界的一隅。在中国古代,这样的清单类著作也是史不绝书。其中,道宣所撰的《量处轻重仪》颇具异彩。这既是一份记录亡故僧人遗物的清单,也是一本关于物质文化史的文献。本文对中古寺院知识、艺术生活的考察,就从这份清单开始。

一、概说

(一)关于标题

关于《量处轻重仪》一书的标题,道宣本人和后世诸家在引用时,存在一些出入。笔者曾经考察过道宣作品的著录情况,其在生前所撰《大唐内典录》(664年成书)卷五、卷十两处著录了自己的作品:卷五“皇朝传译佛经录”著录有《释门亡物轻重仪》,卷十“历代道俗述作注解录”则没有著录该作[2]。道世撰《法苑珠林》(668年成书)卷一百“传记篇·翻译部”著录道宣作品22部117卷,书目的主体部分全部继承了《大唐内典录》卷五,包括《量处轻重仪》一书的标题。智升撰《开元释教录·入藏录》(730年成书),只著录了道宣作品8部81卷,此书未获入藏。此后,《贞元录》及历代藏经目录都继承了《开元录》的这种做法。

道宣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小字注中,引作《量处重轻物仪》[3]。敦煌遗书P. 2215龙朔三年(663)写本尾题亦同,详见下文。唐代僧人大觉的《四分律行事钞批》引作《重轻仪》或《轻重仪》[4],五代僧人景霄的《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则作《轻重仪》[5]。

日本入唐僧所撰的目录,圆仁的《慈觉大师在唐送进录》中著录:“《量处重轻仪》一卷(沙门道宣述)。”[6]《日本国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录》中则著录:“《量处轻重仪》一卷(道宣缉集)。”[7]圆珍的三种目录,皆著录《四分重轻仪》一卷[8]。

佛教目录之外,世俗史书《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了道宣作品6部88卷,未见此书。《新唐书·艺文志》则著录“《释门亡物轻重仪》二卷”[9]。同一时期,北宋僧人元照撰《芝园遗编》著录道宣作品多至百余部,并非皆为实见,有些是从各书记载摘引而来,其中著录:“《量处轻重仪》一卷。有云《处量轻重仪》,贞观十一年制,乾封二年重修。见行。”[10]南宋时期,天台僧人志盘所撰《佛祖统纪》,著录“《亡物轻重仪》”[11]。

此书题名虽然在诸家著录、引用时文字略有出入,但大体意思是清晰的。所谓“释门亡物”,是指僧人亡故以后留下的物品。所谓“重物”,是指归属四方僧团所有的财产;“轻物”,则可分与亲近比丘等,属于私人可支配的财产。作为动词的“量处”,是裁量、处置之意。至于“仪”,陈怀宇先生英译作“ritual”[12],似有未安。道宣撰作以“儀”字标题者甚众,如《释门章服仪》《释门归敬仪》等,“仪”有“仪范”、规范之意,大概对应英文的“Standard”。

(二)主要内容

《量处轻重仪》是《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补充读物。《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3卷,卷下关于僧衣的讨论亦即“衣法”的部分,分为10门:(1)制入僧意门;(2)分法差别门;(3)同活共财门;(4)嘱授成不门;(5)负债还拒门;(6)断割重轻门;(7)分物时处门;(8)捡德赏劳门;(9)正分轻重门;(10)物之所属门。《量处轻重仪》全书则是对第六门“断割重轻门”的进一步解释。

第一部分,根据《四分律·衣揵度》分别轻重物的律文,将亡僧财物分为13章。《四分律》云:

尔时舍卫国有多知识比丘死,有(1)多僧伽蓝,(2)多有属僧伽蓝园田果树,(3)有多别房,(4)多属别房物,(5)有多铜瓶、铜瓫、斧凿、灯台,(6)多诸重物,(7)多有绳床、木床、卧褥、坐褥枕,(8)多畜伊梨延陀、耄罗、耄耄罗、氍氀,(9)多有守僧伽蓝人,(10)多有车舆,(11)多有澡罐、锡杖、扇,(12)多有铁作器、木作器、陶作器、皮作器、剃发刀、竹作器,(13)多衣钵、尼师坛、针筒。[13]

以上是律文原文,其中所涉及的物品反映了印度僧团的日常生活。道宣以此13项作为组织框架,对汉地僧人的日常用品又进行了细分(参见附录科段),从而生动展现了中古时期汉僧的日常生活。

第二部分,将亡僧财物分为4科:局限常住僧物(当寺僧团所有之常住物);四方常住僧物(四方僧团理论上皆可所有,但实际操作中在场的僧人才能享用的常住物);四方现前僧物(四方现前僧团能受用之物);当分现前僧物(可以分配的现前僧物)4类。分科之外,还对偷盗僧物的罪过等级进行了判释。

第三部分,将亡僧财物分为3类:制令畜物(戒律允许拥有的修行生活的必需品)、制不听畜物(戒律禁止拥有的妨碍修行生活的物品)、听开畜物(戒律没有明确规定,亦未明确禁止拥有的物品)。

第四、五部分,分别将重物、轻物分为3类,再做解说,即:性重之物、事重之物、从用重物;性轻之物、事轻之物、从用轻物。

我们按以上介绍,将《量处轻重仪》文本做了科段,参见科段附录。

(三)撰述过程

关于《量处轻重仪》的撰述时地,道宣在该书后序中记载得非常明确:“大唐贞观十一年(637)岁在丁酉春末,于隰州益词谷中撰次。”[14]在前序中,道宣也追述了在智首门下学律,远游关表,求教于相州法砺的经历。这里结合道宣在贞观初年的行迹,对其撰述的过程做一些考论。

记载道宣早年事迹的史料,最广为人知的是《宋高僧传》卷一四《道宣传》(988年撰)、《释门正统》卷八(1237—1240年撰)、《佛祖统纪》卷二九(1269年撰)等宋代佛教史传。这些文献因为成书时间距离道宣生活的年代较远,难免存在一些错谬之处。近年研究者逐渐注重以道宣亲撰的序文或后批,作为考证的一手史料,其中的核心材料是宋僧元照《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末尾所收道宣的《后批》(以下略称《含注戒本疏批文》)[15]。

道宣于《量处轻重仪》前序叙述了其远游寻访北齐故境律僧的经历:

至大唐贞观四年(630),发愤关表,四出求异,传见者多。并部诵语守文,河阳准疏约断,繁词琐语,结轸连衡。有魏郡砺律师者,即亦一方名器,撰述文疏,独步山东。因往从之,请询疑滞。而封文格义,语密竟沈。学士守句而待销,外听披章而绝思。亦以轻重难断,别录疏文,而前后乱繁,事义淆紊,乃是一隅之慧,犹未通方共行。今约先旧钞,更引所闻,科约事类,录成别件,名为《量处轻重仪》也。[16]

道宣自武德四年(621)起,师从智首学律,前后“听二十余遍,时经六载”[17]。此后几年,也就是贞观初,其行迹没有明确的记录[18]。直到贞观四年,道宣决定走出潼关,到《四分律》学奠立的北齐故境寻访[19]。在《含注戒本疏批文》中也自述说:“贞观四年,远观化表,北游并晋,东达魏土。”[20]池丽梅根据《续高僧传》散见的道宣自述,复原了道宣从潼关东行到达邺城的经行路线,大致经过雍州—蒲州(以上630年)—慈州(631年)—隰州(633年)—沁州—潞州—相州(以上635年)。

道宣东行最重要的收获,是到邺城面见法砺律师。法砺,《续高僧传》卷二二有传,其人生活在隋唐之际的相州,武德年间撰《四分律疏》10卷,此后相承不绝,称为“相部律宗”。道宣在长安获悉法砺的声名,盖因其弟子满意、道成从相州来到长安弘法[21]。道宣自述云:“有厉律师当时峰岫,远依寻读,始得一月,遂即物故。抚心之痛,何可言之。”[22]法砺圆寂,时在贞观九年(635)十月[23]。

道宣似乎对法砺门徒的学术格外不满,从“学士守句而待销,外听披章而绝思”一句推测,似乎是指师从法砺学习的弟子,只知恪守章句,而无思辨判别。这或许和道宣拜访法砺之时,已是后者弥留之际有关。但从“亦以轻重难断,别录疏文”一句判断,法砺也曾就亡僧轻重物的判别这一问题,进行注释撰作。

《含注戒本疏批文》的如下记载颇可为《量处轻重仪》前序作注:

返沁部山中,为择律师又出《钞》三卷,乃以前本,更加润色,筋脉相通。又出《删补羯磨》一卷,《疏》两卷,《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于时母氏尚存,屡遣追唤,顾怀不已,乃返隰列(=州)。同法相亲,追随极众,乃至三十。达于河滨,一夏言说。又出《尼注戒本》一卷,遂尔分手,唯留《钞》本,余并东流。[24]

由此可知,道宣从相州返回关中的路线是相州—沁州—隰州。有证据显示,道宣在沁州绵上县停留了一年多,亦即从贞观九年末,到贞观十一年(637)春[25]。在此期间,他撰写了《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等若干重要作品,奠定了南山律学的规模。据上文引《量处轻重仪》后序,道宣在隰州撰写此书,时在贞观十一年春末,可知当年春天,道宣与沁州同求佛法的30位僧人一起动身前往隰州,在那里度过了夏安居,最终渡过黄河,西归长安。分手之前,道宣将《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以外的其他作品,留给沁州僧人,该作从而得以在河东地区流传。从内容上看,《量处轻重仪》是《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补充读物,已如上述;从撰述时地来看,此书也是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撰成次年完稿,是道宣在批判智首、法砺等前辈律学僧人的基础上完成的著作。

道宣在其晚年最后时光,对《量处轻重仪》的文本进行过一次修订。此事在该书后序和《律相感通传》中都有记载。乾封二年(667)春,道宣在终南山清官精舍冥感天人,受教重订《量处轻重仪》,主要的改动是将王者下赐的贵重僧衣改重从轻、氍氀三衣改轻为重。幸赖敦煌写本存世,可与藏经本对校,其中细节本文限于篇幅,暂不展开[26]。

二、现存诸本叙录

(一)日本刻本

今日最便于利用的《大正藏》No.1895,乃承袭自《卍续藏经》本No.1092 [27],后者所据底本,为日本贞享五年(1688)刊大谷大学藏本。全书分本、末两卷,题作“量处轻重仪”,“唐贞观十一年神州遗僧释迦道宣缉叙(乾封二年重更条理)”[28]。卷首有《新刻量处轻重仪序》云:

猗乎!属有鸠峰乘春律师,是律海之长鲸也。深慨其书虽存,而传世之不弘,乃为对校,锲梓流通。余今秋偕在南京西大寺光明真言会场,忽遇其成绪,顶奉熏开……春公征余为序。……時贞享五年岁在戊辰仲秋望旦,终南山圆律宗后裔苾刍慈光慧门谨书于京北朝日山华严方丈。[29]

卷末又有校订者乘春律师所撰《后序》:

于戏!天不丧此文与。偶于石清水神宫律寺书库得之。义虽若无巨害,文少缺,可谓危矣。窃惟仪主依命,晚住于西明,则后人邂逅律策;国师兴正菩萨,依命绍兴于宫寺,则今时邂逅此文。斯知圣贤不苟来游。余又恐祖教时逸,有负信大士,辄写焉。然鱼鲁益以网罗,句读不无墙壁,斯乃赘倭字于傍,以应剖劂氏请之由耳。冀有必然事之时,判断立得,免假人于胡救溺之侮。贞享五年八月十五日,石清水大乘律院小苾刍实长春谨记于摩尼宝珠殿。[30]

可知該文本得自石清水神宫律寺。又道宣《中天竺舍卫国祇洹寺图经》亦有跋语:“日本天和元年(1681)十月下旬六日重受。比丘乘春记石清水神宫律寺。”[31]据此看来,乘春校订道宣作品的活动持续了七八年之久。石清水神宫,当指石清水八幡宫,位于京都府八幡市,是日本的国家宗庙,地位仅次于伊势神宫。神宫中的律寺,当指善法律寺,信奉律宗,是奈良唐招提寺的下属寺院。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道宣的作品在此传承不断。

此外,京都藏经书院文库刊布了另一件贞享五年和刻本(请求记号:藏/4/リ/7),注记云:“贞享五年跋 洛阳山本忠左卫门刊本”[32]。这件刻本开头缺少慈光慧门所撰《新刻量处轻重仪序》,其余部分内容及分卷与《卍续藏经》所据本相同。文字傍有训点,符合长春所述“赘倭字于傍”的特点。卷末牌记云:

优婆塞慈镜捐资敬刻

南山大师量处轻重仪一卷流行

愿以此善根普回施一切同法菩

提心俱生安养界

贞享五年桂仲谷旦谨识

落款:“洛阳书肆山本忠左卫门寿梓”。值得注意的是,此本卷末第15叶正、背版片有残存,《卍续藏经》本亦残,而《大正藏》本全。综合这些特征,可以判断藏经书院本当为《卍续藏经》所据底本,而《大正藏》本则为大谷大学藏刻本补全[33]。大谷大学刻本多出了书首序言。

《卍续藏经》本唯一一处校勘记:“二谓三古字书(谓三苍、古文、篆籀、隶皆、真草诸迹等也)。”[34]藏经书院本“皆”字旁有墨书小字“具本无”,又用朱笔删去,眉批“一本无‘皆”。此处的“具本”当做何理解,是否为《卍续藏经》编纂时参校的版本,情况不详。

最后一个和刻本,著录信息见于日本的全国汉籍数据库,据此可知佐贺县图书馆莲池锅岛家文库藏有贞享五年(一六八八)本,“栂井藤兵卫刊”。笔者并未经见,情况不详。

(二)敦煌写本

敦煌本一共2件。第一件是法藏敦煌遗书P.2215,首残尾全。尾题“量处重轻物仪 京兆崇义寺沙门释迦道宣述。龙朔三年(663)写讫记”。

署名处的“京兆崇義寺”,是道宣贞观年间在慧頵门下求学所在的寺院。今存道宣作品如此自称者,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35],以及敦煌遗书BD14522《行事钞中分门图录》[36]。其他作品或称“终南山沙门”“西明寺沙门”等,这是根据道宣在贞观十九年(645)后隐居终南山的经历以及显庆三年(658)西明寺落成、道宣担任上座的称呼。例如《释门归敬仪》题署“沙门释道宣大唐龙朔元年于京师西明寺述”、《集古今佛道论衡》序下小注“唐龙朔元年于京师西明寺实录”[37]。据此可知,P.2215“龙朔三年”只是写本的抄写年代,而非撰述年代。

卷首起始于“齐流五部之辉”一句,与今本相比只缺开头几句。卷末“大唐贞观十一年岁在丁酉春末”,直到“用上诸诲。可不信欤”两段后序[38],叙述的是道宣晚年冥感天人修改此书的经过,写本无。敦煌本在A-8.伊梨延陀·耄罗·耄耄罗以及D-2.4白衣之服两处,与今本文字存在较大差异,反映了道宣修订《量处轻重仪》的思想变化。

第二件藏于旅顺博物馆,登录于《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编号06919),写本共25纸,正面抄写《肇论》,背面抄写《量处轻重仪》《因缘心论开决记》《六门陀罗尼经论广释》等[39]。笔者尚未到博物馆调查原卷,待考。

(三)吐鲁番写本

旅顺博物馆藏吐鲁番文献,其主体是大谷探险队20世纪初在新疆所获的写本,其中编号LM20-1468-25-01的写本残片,存6行,录文如下:

(前缺)

01        ] 书 [

02     ]者乐世法故若[

03       ]抄录者则[

04

05     ]绣装校并余杂色禽兽[

06     ]欲白壁[

(后缺) [40]

通过对比可知为《量处轻重仪》D-2.2“图画饰字”部分。“杂色”下,今本有“人”字,敦煌本与吐鲁番本则无。

三、先行研究

学界关于《量处轻重仪》的研究不算很多。何兹全在《佛教经律关于寺院财产的规定》和《佛教经律关于僧尼私有财产的规定》两文中,分别对《量处轻重仪》中的B.四科、C.三类、D.三重之物、E.三轻之物做了详细的解说,并结合《行事钞》对亡僧遗物分配的仪式做了讨论[41]。

陈怀宇在其英文专著《中古中国佛教寺院主义的复兴》(The Revival of Buddhist Monasticism in Medieval China)中,花费一章的笔墨重点讨论《量处轻重仪》。书中详细分析了寺院农奴、动植物、书籍、财宝、医药、衣服等分类,大致对应于《量处轻重仪》A.十三章部分。在各类别的讨论中,作者格外关注道宣义学的南方来源,以及其所生活的北方地区物产情况,认为其分类思想融合了印度和汉地的知识体系。在结论部分,作者回应了谢和耐(Jacques Gernet)对汉地佛教僧人放弃苦行生活的论断,指出僧人个体生活的清苦,与寺院拥有大量财产,是中古寺院经济的一体两面,道宣依据戒律所做的轻重物区分,是考察中古佛教社会史的重要视角[42]。在之后发表的论文中,陈怀宇又着重讨论了D.三重之物、E.三轻之物中涉及的“性”“事”“用”等术语所反映的义理来源,指出其与“性相”“理事”“体用”等观念的渊源关系[43]。不难看出,陈怀宇关注的重点,乃在道宣的分类思想与知识构成。

近年,日本学者大内文雄组织读书班,将道宣全部作品的序文翻译为日语,并加注释。其中《量处轻重仪》及与之相关的《律相感通传》序文,对阅读《量处轻重仪》是有益的参考[44]。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诸家研究都是基于《大正藏》所收本,而未能考察写本与刻本间的文字差异,及其所反映的道宣思想的前后变化。

四、中古寺院的知识、艺术世界

前文谈到,《量处轻重仪》A.十三章的部分,是展现中古汉僧日常生活的窗口。其中,与僧院知识构成和艺术素养直接相关的段落,集中于内外经籍、诸杂乐具、杂庄饰具(6.4—6.6)3类物品。本节略做讨论。

(一)写本书籍

关于寺院的写本书籍,有内、外之别,亦即与佛教修行直接相关的书籍、世俗知识的书籍,此外还加入了测量计算工具。

佛教书籍中,包含中土经部、此方集录、二方杂纪(6.4.1.1—6.4.1.3)3类,分别指具有中土译经性质的经典、中土僧人结纂的类书、中印僧人撰述的注释书和传记等。世俗书籍中,包含九流史籍、三古字书(6.4.2.1—6.4.2.2),其中字书的部分,包括“三苍古文、篆籀隶楷、真草诸迹等”,涵盖了上古到当时的全部书体变化,而通过“诸迹”一语也可看出,寺院所藏颇多真迹,因此在字书的查阅功能之外,也兼有审美鉴赏之用。

寺院对古代书体的兴趣,当与抄经活动有关。抄写佛经类皆用正书,而少用行草。抄写章疏,则多用章草[45]。从僧传记载来看,中古汉僧多工书者,主要用于抄经。东晋“康法识亦有义学之功,而以草隶知名。尝遇康昕,昕自谓笔道过识,识共昕各作右军草,傍人窃以为货,莫之能别。又写众经,甚见重之”[46]。刘宋“有释慧生者,亦止龙光寺。蔬食,善众经,兼工草隶”[47]。梁朝洪偃“又善草隶,见称时俗。纤过芝叶,媚极银钩。故貌义诗书,号为四绝。当时英杰,皆推赏之”[48]。隋代“子史篆隶,模楷于今。世论剧谈,颇有承绪”[49]。晚唐高闲“弟子鉴宗敕署无上大师,亦得闲之笔法。闲常好将霅川白纻书真草之踪,与人为学法焉”[50]。

此外,《量处轻重仪》在内、外书籍的分类中都开列了书写和容纳工具,分别是拟写经具、所盛经具、所盛书器(6.4.1.4、6.4.1.5、6.4.2.3)。原文如下:

四、拟写經具(谓纸墨笔砚、案机枕则、治纸界具、装潢帙轴等也)。五、所盛经具(谓厨箱匮簏、函案架阁、巾袋帊幞等也)。

三、所盛书器(即上内经所列者,并余纸笔墨砚等)。

所谓“治纸界具”,当指在纸上施划界格的工具,如墨线、直尺等[51]。所谓“巾袋帊幞”,当指包裹写卷的经帙。对于这类书写和容纳工具,道宣的处理是认为凡写经所用,可以列入轻物,由僧人自由处置,而多余笔墨,则列入重物,收归僧团。

(二)音乐演艺

音乐演艺活动所涉及的名物,包括八音之乐、所用戏具、服饰之具、杂剧戏具(6.5.1—6.5.4)4类。这类事物的处置方法是“宜准论出卖得钱,还入僧中,随常住杂用”,亦即拍卖换钱,归入僧团。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类:

所用戏具(谓傀儡、戏面、竽桡、影舞、师子、白马、俳优传述众像、变现之像也)。

傀儡是演剧所用的人形玩偶,戏面是演剧佩戴的面具,竽桡是爬竿登高的杂技所用的高竿,影舞是类似皮影的在幕布上表演的道具,师子、白马,当指戏剧中扮演人物坐骑的道具,俳优传述众像,含义不明[52]。

“变现之像”,即是后世所说的“变相”。根据梅维恒(Victor H. Mair)的研究,认为“变”是指“叙事作品中神的呈现、显现或现实化”,“变相”可以翻译为transformation tableaux,是对变现的图画表现;而“变文”则是与图像相配合的文字[53],其文体特征还包括诗前套语、文字韵散结合等。梅维恒举出证明转变存在的文献记载中,年代最早的两条是郭湜《高力士外传》:

每日上皇与高公亲看扫除庭院,芟?草木,或讲经论义,转变说话,虽不近文律,终冀悦圣情。

和胡璩《谭宾录》:

杨国忠为剑南召募使,远赴泸南,粮少路险。韦先回者,其剑南行人,每岁令宋昱、韦儇为御史,迫促郡县征之。人知必死,郡县无以应命,乃设诡计,诈令僧设斋,或于要路转变,其众中有单贫者即缚之,置密室中,授以絮衣,连枷作队,急递赴役。[54]

即使不考虑文献撰述年代与所述事件的年代差异,两条记载所涉及的人物,都在公元8世纪。相比起来,《量处轻重仪》的这一条目可以证明“变现之像”作为演剧道具,早在7世纪以前就已经是寺院生活的常见物品了[55]。

(三)美术书法

美术书法领域所涉及的名物,包括采画之具、好玩众具(6.6.1—6.6.2)两类。这类事物的处置方法是“宜拥入常住,具饰僧堂”,亦即归入僧团常住物,用以装饰寺院殿堂。具体的分类如下:

六、杂庄饰具(其例有二)。初、谓采画之具(谓俗中画样,丹青朱绿杂色,及絣绳直尺、专具规矩,所须之物也)。后、玩好众具(谓屏风障子、山水人物、游仙古贤传纪、书隶及杂书异画之具也)。

为了理解僧人日常生活中拥有的图画用具和艺术品,不妨观察一个具体的案例。晋王杨广《受菩萨戒疏》:

王嚫戒师衣物等:圣种纳袈裟一缘、黄纹舍勒一腰、绵三十屯、欝泥南布袈裟一缘、黄丝布袜一具、绢四十匹、欝泥丝布偏袒一领、黄绸卧褥一领、布三十禅、欝泥丝布坐褥一具、乌纱蚊帱一张、纸二百张、欝泥丝布裙一腰、紫綖靴一量、钱五十贯、欝泥云龙绫被一缘、龙须席一领、蜡烛十挺、欝泥罗头帽一领、须弥毡一领、铜砚一面、高丽青坐布一具、乌皮履一量、墨二挺、黄丝布背裆一领、南榴枕一枚、和香一合、铁锡杖一柄(见在)、象牙管一管、麈尾一柄、乌油铁钵一口(并袋)、斑竹笔二管、铜七筋一具、犀角如意一柄(并匣)、白檀曲几一枚、铜重碗三口、鍮石香垆奁一具、山水绳床一张、铜搔劳一口、铜香火七筋一具、白檀支颊一枚、铜澡灌一口、楠榴夹膝一枚、桃竹蝇拂一柄、铁剪刀一口、蒱移文木案并褥、犀装爪刀一口、铁剃刀一口、黄丝布隐囊一枚、紫檀巾箱一具、铁镊子一具、白瓦唾壶一口(并笼巾)、柿心笔格一枚,铜烛擎一具,鍮石装柿心经格一具,犀装书刀一口,白团扇一柄。师严教尊(右四字爪)、喜舍供养(右四字龙)、习恼余气(右四字悬针)、缘觉侵断(右四字垂露)、咸登常乐(右四字飞)、岂如菩萨(右四字倒薤)、能施所受(右四鱼)、声闻是证(右四字科斗)、戒定慧满(右四字篆)、苦集灭道(右四字大篆)、谷皮屏风一具(爪篆、龙鱼、科斗、飞白、垂露、倒薤等书)、净人善心,年十一。

右牒开皇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禀戒名总持菩萨,书疏即用法讳,弟子总持和南)[56]

这是开皇十一年(591)晋王杨广受菩萨戒后,向作为戒师的天台智顗嚫施物品的清单。除僧衣、冠履等日常服用之物,尚有笔墨、几案,这里的“笔格”“经格”,似当指毛笔和经卷的架子。《续高僧传·法宠传》云:“普通四年,忽感风疾,不能执捉,舒经格上,昼夜不休。”[57]中大通五年(533)的讲经会上,皇太子萧纲“奉嚫玉经格、七宝经函等,仍供养经”[58]。这些物品恰好可以对应到上举拟写经具、所盛经具(6.4.1.4—6.4.1.5)两类。

最后“谷皮屏风一具”,也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谷樹皮富于韧性,古代常用以做纸。陆机《毛诗疏》云:“今江南人绩其皮以为布,又捣以为纸,谓之榖皮纸,絜白光泽,其里甚好。”[59]上书爪篆、龙鱼等书体,如前引“师严教尊”等字,可见是杂体法书的集成,对应于上举玩好众具(6.6.2)中的“屏风障子”。

杂体法书的集成,日本京都毗沙门堂藏有《篆隶文体》抄本一卷,后归京都国立博物馆保存。写本凡24纸,卷首署名“侍中司徒竟陵王臣萧子良序”[60]。这件抄本集合了龙爪、倒薤等52种书体,与智顗所获屏风书体略同,可以作为实物的旁证。

结语

从人们的一般印象出发,佛教是禁欲苦修的宗教,佛教寺院也是清净肃穆的所在。然而略略翻检《历代名画记》《寺塔记》等艺术史文献,便可了解当时的寺院琳琅满目地布置了一流画家的壁画,新疆等地的佛教石窟,直至今日尚存当时之规制。从僧传、笔记小说等零星记载中,也可看到僧人讲经、节庆活动的热闹场景,甚至语杂俳谐,声乐喧嚣。因此有学者提出,寺院是中古时期社会上的文化中心[61]。

《量处轻重仪》这一文献的存在,为我们考察中古时期寺院的知识构成和艺术活动,提供了珍贵的线索。书中罗列的写本书籍分类,呈现了当时僧人日常阅读的知识构成。作为戏剧工具的“变现之像”的存在,是寺院变相的最早记载。杂体书、屏风等物件,尤可与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传世文献中的名物相印证。

前序

A. 十三章 1.僧伽蓝

2.属僧伽蓝园田果树

3.别房

4.属别房物

5.铜瓶·铜瓫·斧凿·灯台

6.多诸重物

6.1 成衣众具

6.2 服玩之具

6.3 治病所须

6.4 内外经籍

6.4.1 内法经部

6.4.1.1 中土经部

6.4.1.2 此方集录

6.4.1.3 二方杂纪

6.4.1.4 拟写经具

6.4.1.5 所盛经具

6.4.2 外俗书纪

6.4.2.1 九流史籍

6.4.2.2 三古字书

6.4.2.3 所盛书器

6.4.3 数算众具

6.5 诸杂乐具

6.5.1 八音之乐

6.5.2 所用戏具

6.5.3 服饰之具

6.5.4 杂剧戏具

6.6 杂庄饰具

6.6.1 采画之具

6.6.2 好玩众具

6.7 宝璧诸货

6.8 诸杂重物

7.绳床·木床·卧褥·坐褥

8.伊梨延陀·耄罗·耄耄罗

9.守僧伽蓝入(=人)

10.车舆

11.水瓶·澡罐·锡杖·扇

12.诸杂作器具

13.衣鉢·坐具·针筒·盛衣

贮器,及俱夜罗器

B. 四科

D. 三重之物

E. 三轻之物

后序

[1] [意]翁贝托·艾柯著:《无限的清单》,彭淮栋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

[2] 道宣:《大唐内典录》卷五,T55, no. 2149, p. 282, a18. 参见陈志远:《〈律相感通传〉文本形态的变迁》,《唐研究》第2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笔者曾推测卷五中《行事删补律仪》《释门亡物轻重仪》等4部作品,或许对应卷十著录的《删补律相杂仪》。

[3] 道宣:《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二:“必欲广知,具如《量处重轻物仪》中。”(T40, no. 1808, p. 506, a3)

[4] 大觉:《四分律行事钞批》卷四:“广如《重轻仪》记释也。”(X42, no. 736, p. 715, a2-3 // Z 1:67, p. 219, d13-14 // R67, p. 438, b13-14)同书《四分律行事钞批》卷八:“可将此义破《轻重仪》。”(X42, no. 736, p. 831, a17-18 // Z 1:67, p. 335, d11-12 // R67, p. 670, b11-12)此外用例不烦枚举。

[5] 景霄:《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卷二:“又《轻重仪》云。”(X43, no. 737, p. 23, a20 // Z 1:68, p. 76, a2 // R68, p. 151, a2)

[6] 圆仁:《慈觉大师在唐送进录》,T55, no. 2166, p. 1077, b18.

[7] 圆仁:《日本国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录》,T55, no. 2165, p. 1075, b9-10.

[8] 圆珍:《福州温州台州求得经律论疏记外书等目录》:“《四分重轻仪》一卷(南山。已上含以和上舍与)。”(T55, no. 2170, p. 1093, c28-29)《日本比丘圆珍入唐求法目录》:“《四分重轻仪》一卷。”(T55, no. 2172, p. 1100, b21)《智证大师请来目录》:“《四分重轻仪》一卷(南山)。”(T55, no. 2173, p. 1106, a15-16)

[9]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527页。

[10] 元照:《芝园遗编》卷三,X59, no. 1104, p. 649, a16-18 // Z 2:10, p. 286, a13-15 // R105, p. 571, a13-15.

[11] 志盘:《佛祖统纪》卷二九《诸宗立教志》“南山律学”条,T49, no. 2035, p. 297, b9.

[12] 陈怀宇先生将标题译作“Ritual for Measuring and Handling Light and Heavy Property”,參见Chen Huaiyu, The Revival of Buddhist Monasticism in Medieval China (Peter Lang International Academic Publishers, 2006), 134.

[13] 《四分律》卷四一,T22, no. 1428, p. 859, b12-19.

[14]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下,T45, no. 1895, p. 853, c24-25.

[15] 代表性的研究有藤善真澄:《道宣伝の研究》,日本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2年版;池丽梅:《道宣传的研究——以其早年河东行脚为中心》,浙江大学东亚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等编《佛教史研究》第1卷,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2017年版,第125—145页。后者在前者研究基础上做了若干重要的修正,本节内容主要引述池丽梅先生的研究成果。

[16]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上,T45, no. 1895, p. 840, a4-13. 以上对序文的解说,参考了[日]大内文雄编:《唐·南山道宣著作序文訳注》,日本京都法藏馆2019年版,第97—104页。

[17] 道宣:《含注戒本疏批文》,X40, no. 714, p. 174, c24 // Z 1:62, p. 513, a4 // R62, p. 1025, a4. 智首传记见《续高僧传》卷二二,并有显庆元年(656)造立的“大唐弘福寺上座故首律师高德颂”碑现存。此碑图版参见余华青、张廷皓主编:《陕西碑石精华》,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关于智首碑及与《续高僧传》关系的研究,参见王建中:《唐〈弘福寺首律师碑〉考释》,《碑林集刊》第10辑,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5页;曹旅宁:《读唐〈弘福寺碑〉论隋唐戒律的成立》,《碑林集刊》第12辑,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9—17页;[日]仓本尚德:《『続高僧伝』智首伝と「故首律師高徳頌」の関係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2019年67(2)。

[18] 池丽梅推测道宣在贞观初年曾随智首在长安周边讲学,但没有走出潼关。依据是《续高僧传·道宗传》有智首在同州大兴国寺讲学的记载,以及慧頵贞观初提出希望道宣留在身边,而遭到拒绝的记载。池丽梅:《道宣传的研究—以其早年河东行脚为中心》,第129—131页。

[19] 关于《四分律》学在北朝后期的兴起,参见陈志远:《从〈慧光墓志〉论北朝后期的戒律学》,《人文宗教研究》第8辑,宗教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第80—104页。

[20] 道宣:《含注戒本疏批文》,X40, no. 714, p. 175, a2-3 // Z 1:62, p. 513, a6-7 // R62, p. 1025, a6-7.

[21] 关于法砺弟子在唐初长安的传承,参见王磊:《唐代两京地区的相部律宗》,《世界宗教研究》2019年第3期。

[22] 道宣:《含注戒本疏批文》,X40, no. 714, p. 175, a3-4 // Z 1:62, p. 513, a7-8 // R62, p. 1025, a7-8.

[23] 道宣撰,郭绍林点校:《续高僧传》卷二二《法砺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860页。

[24] 道宣:《含注戒本疏批文》,X40, no. 714, p. 175, a4-9 // Z 1:62, p. 513, a8-13 // R62, p. 1025, a8-13.

[25] 道宣:《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卷二:“余昔贞观九年,曾游沁部左绵上界,周历三年。”(T52, no. 2106, p. 422, c5-6)案,此处“三年”当理解为一年首尾各多出一段时间。

[26] 参见拙文:《道宣的绝笔—解读〈律相感通传〉》,待刊。

[27] [日]前田慧云、中野达慧等编集:《卍续藏经》,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105册。

[28]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上,T45, no. 1895, p. 839, c12-15. 由于《大正藏》本忠实覆刻了《卍续藏经》本,本文在引用时,如无特别说明,则统一引用《大正藏》的页码,简称“今本”。

[29]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上,T45, no. 1895, p. 839, b24-c9.

[30]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下,T45, no. 1895, p. 854, b17-28.

[31] 道宣:《中天竺舍卫国祇洹寺图经》卷下,T45, no. 1899, p. 896, a21-22.

[32] https://rmda.kulib.kyoto-u.ac.jp/item/rb00015917#?c=0&m=0&s=0&cv=0&r=0&xywh=-4509%2C-241%2C15497%2C4800。

[33] 《佛书解说大辞典》第十一卷“量处轻重仪”条,记录龙大、谷大、京大、哲四处藏本,【[日]小野玄妙编纂:《佛教解说大辞典》,出版社?】,第252页。

[34]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上,T45, no. 1895, p. 842, c3-4.

[35]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一,T40, no. 1808, p. 492, a6;道宣:《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一,T40, no. 1804, p. 1, a5.

[36] 图版参见任继愈主编:《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第128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406页;录文参见方广锠主编:《藏外佛教文献》第1辑,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101—168页。

[37] 道宣:《释门归敬仪》,T45, no. 1896, p. 854, c5;《集古今佛道论衡》卷甲,道宣撰,刘林魁校注《集古今佛道论衡校注》,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页。宋·元本作“唐释道宣撰”。

[38] 道宣:《量处轻重仪》卷下,T45, no. 1895, p. 853, c24-p. 854, b6.

[39]《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第4页。图版参见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编:《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第1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版,第40页。

[40] 王振芬、孟宪实、荣新江编:《旅顺博物馆藏新疆出土汉文文献 总目索引》,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613页;图版参见王振芬、孟宪实、荣新江编:《旅顺博物馆藏新疆出土汉文文献》第11册,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94页。

[41] 何兹全编:《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1934—1984)》,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41—181页。

[42] Chen Huaiyu, The Revival of Buddhist Monasticism in Medieval China, Chapter 4 "Property and Buddhist Monasticism", 132-179.

[43] 陈怀宇:《以〈量处轻重仪〉为例略说道宣律师之义学》,《景风梵声:中古宗教之诸相》,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版,第228—239页。

[44] [日]大内文雄编译:《唐·南山道宣著作序文訳註》,第97—104,215—227页。

[45] 史睿指出,日本正仓院所藏经师书样中收有写经生书写的各类书体,其中有连续书写的章草字体,旁注楷书,这说明章草的识读与书写成为日本中世写经生的日常训练,由此推测唐代寺院亦有如此设置。参见《旅顺博物馆藏〈俱舍论颂释序〉写本考》,《旅順博物馆学苑》2016年,第74—87页。

[46] 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卷四《竺法潜传》,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57—158页。

[47] 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卷七《竺道生传》,第257页。

[48] 道宣撰,郭绍林点校:《续高僧传》卷七《洪偃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21—222页。

[49] 道宣撰,郭绍林点校:《续高僧传》卷一〇《靖嵩传》,第339页。

[50] 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卷三〇《广修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42页。

[51] 武绍卫指出,敦煌写经的栏格“应该是靠工匠经验制作而成,并没有成熟的固定宽度的工具(即使有也只是充当参考的辅助性工具)”,参见《抄经所的规矩:敦煌抄经的制度设计及其运行实态》,待刊。从《量处轻重仪》的记载来看,恐怕还是存在相应的工具。

[52] 此处的解说参考了石井公成:《酒·芸能·遊びと仏教の關係》,村田みお·石井公成《教えを信じ、教えを笑う》,京都臨川书店2020年版,第173页。石井先生在“俳优”之下断句,似不妥。因为此处涉及的是亡僧遗物,俳优只是剧中角色,俳优传述之像才是演剧的物品,但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尚待考察。

[53] [美]梅维恒(Victor H. Mair)著:《唐代变文:佛教对中国白话小说及戏曲产生的贡献之研究》,杨继东、陈引驰,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74页。

[54] 郭湜:《高力士外传》,李剑国辑校《唐五代传奇集》第1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91—392页。胡璩:《谭宾录》,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二六九《酷暴三·宋昱韦儇》,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109页。

[55] 曹凌博士在2019年与笔者的私人交谈中提示变现之像这条关键记载,谨此致谢。对这段文字的分析和解说由笔者独自完成。

[56] 灌顶:《国清百录》卷二,T46, no. 1934, p. 803, c6-p. 804, a3.

[57] 道宣撰,郭绍林点校:《续高僧传》卷五《法宠传》,第152页。

[58] 萧子显:《御讲金字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序》,《广弘明集》卷一九,T52, no. 2103, p. 237, b22.

[59] 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第一一《鹤鸣》,《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册,第927页。

[60] 相关研究参见童岭:《京都毗沙门堂藏〈篆隶文体〉旧钞本考—兼论南齐建康皇室学问的构成》,《域外汉籍研究集刊》第13辑,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71—286页。

[61] 谢重光:《中古时代寺院为社会文化中心说》,《探索与争鸣》1988年第3期。

猜你喜欢
变相书法
书法篇
书法
书法欣赏
书法
公司合并、变相裁员,卓越集团迎大变!千亿目标悬了?
制作史视角下的宋夏“一段式”变相扉画阅读顺序再探
跟旅游团游玩时被变相强制消费,可以投诉吗?
书法欣赏
书法类
变相
——水墨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