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
本文通过简要探讨当前事业单位财会监管体系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从思维观念转化、内部制度保障、外部主体参与、平台技术应用、专业能力提升等主要方面,为事业单位化解财会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创新对策,希望能够助力新时期事业单位实现良性发展。
我国事业单位分布领域广泛且其职能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息息相关,具有高度的服务性与公益性。长久以来,事业单位普遍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模式。但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财会监管体系暴露出愈来愈多的问题与弊病。因此,要使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得到安全高效的利用,就必须顺应时代对事业单位的财会监管体系加以完善。
一、事业单位财会监管体系现存的问题
(一)财会监管意识薄弱
事业单位财会监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受其监管意识影响较为明显,近年来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贪污腐败、违法乱纪行为的排查与处理的案件中,不难发现部分领导缺乏系统化思维,对于财会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高,部分财务人员难以适应新技术、新观念带来的影响,致使单位内部存在干部为牟取利益而唆使职工违规操作以干扰财会监管程序与真实性的问题;事业单位自上而下对于财务监管的漠视与监管意识的匮乏,使得财务监管权威性被极大地削弱,严重阻碍着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
(二)内部监管工作缺乏制度支撑
财会监管实质上属于单位内部监督,是事业单位执行有关制度以保障经济行为合规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事业单位种类、职能、财政支持等要素存在显著差异,在部分事业单位的部门构成设置中,未能保证内部财务监管的独立性,也就未能对财务监管流程、权责划分等要件加以明确、严格的制度规定,使财务监管与其他业务部门权责存在一定的交叉与混淆,不当的关联会为财务监管附加诸多安全隐患、风险漏洞,阻碍工作的规范化展开。
(三)外部主体参与监督效果不佳
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在内部监督之外,还设有以政府、中介机构、人民群众等为主体的社会化外部监督机制体系。政府部门的财会监督存在监察广度与深度不足、与审计、税务有关机构联动协调性差等问题;外部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因受聘委托而产生的利益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监督的公正性。
(四)信息化技术平台不完善
信息化财会监管网络不仅可以提升信息交换、审批的速率,保障财务资料的隐私与安全,而且能够简化流程,解放财会人员使其投身于更有价值的工作之中。但是,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在财会监管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的系统平台只具备一部分功能,预算监督与风险防范功能尚未启用,并缺少对税收的监管。
(五)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有所欠缺
受资金限制,部分事业单位内部缺乏专业、独立的监管部门与人员,财会监管职权不够明晰。通常来说,由专业能力不足的非专业人员兼任监管工作,存在使财务监管流于形式的风险,会为用心不良者泄露信息、弄虚作假、毁坏账目等违法行为提供机会,进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向与用途不明,给事业单位带来严重的资金损失。
二、完善事业单位财会监管体系的对策分析
(一)转变传统财会观念,树立目标与法治思维
面对内外部科技与经济形势的深刻变革,事业单位必须及时转变财会思想,提升对财会监管的重视程度,以有预见性的思维模式与先进理念,来强化自身财务监管的效能,以应对错综复杂的冲击与挑战。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必须将先进理念创新性地融入财会监管体系,以科学、准确的目标与法治思维为导向来指导顶层设计与财务监管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新形势下的要求,有效规避违法失信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事业单位领导与财会监管部门人员,要主动树立目标与法治思维。第一,目标思维可以提供清晰的发展方向。在财会监管初期便应设立简明目标来指导工作开展,在目标确立前要牢记以服代管的宗旨,使党的新理念落于实处,完成监管治理效能的创造性转化。在统一目标的指导下,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可以强化必要的联系与配合工作,并实现事业单位与政府、社会机构三方主体的联通,确保内外部各监管主体协调配合、认真履职,进而形成财务监管合力。第二,法治思维可以为监管行为构建法律保障。将法治思维运用在财会监管中不仅可以帮助事业单位明晰底线与红线,确保内部监控的公正合理,而且也能够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明确的惩治手段与依据,辅助政府、事业单位对不良行为进行打击,严肃政风党纪,营造一个守法合规、良好的财会监管环境。
(二)健全财会监管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
财会监管制度不仅能够以鲜明标准约束体制内员工的言行,而且能够为事业单位内部的财会控制与监督提供方向与保障。对事业单位而言,受到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其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由于试错成本过高,每一次制度的制定与完善都需要经过漫长而缜密的判断与论证,并经由试行期考察后,方得以普遍推行。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与挑战,事业单位倘若因循守旧、安于现状,而不锐意进取、变革求新,往往会陷入制度滞后的陷阱。因此,事业单位在确保制度科学性、统一化的条件下,也要注重其施行的时效性,定期对财会监管制度加以健全与补充,逐步形成一套服务于财会监管体系的科学制度。
在财会监管制度中,事业单位要明晰审核、监督、管理的细则与条件,结合各个环节、各个主体部门进行细致化的权利与职责划分,以便在发现问题时快速找到责任归属。事业单位也要适时引入“立体评价”新模式,要设立涵盖各工作环节与流程的考核与评价指标,并将其依照重要性排序设置权重,以单位内部自我评价实现动态化的问题反馈,防范财务风险。同时,设立专门的巡回监管组,以制度赋权,使其能够开展定时、随机抽查与实地调研,及时对财会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以制度来为财会工作提供新的工作模式、路径与改进思路,可以帮助单位内部自上而下完成程式化的风险识别、度量、评价与管理,降低未知风险形成的冲击。以河北省水文中心财会监管制度改革为例,该中心在2021年为强化本单位财会监管水平,提升财会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同性,优化内部监管工作时效性与严肃性,在内部设置了内审机构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这一举措是基于制度层面考虑的,结合财会监管实际,从主体责任划分与追究、监督程序与形式、整改反馈、资料归档等方面加以规定,并提出下一步要搭建起财务内部监督检查、省中心经常性财务检查、各直属中心财务互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等相结合的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以此来强化财务监管,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运用财会纪律,来预防、纠正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推动财会监管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畅通外部监管渠道,重视政府与社会参与
政府、第三方机构在财会监管中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显著,必须纳入体系中加以考量。
第一,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托财政、法律手段来增强对事业单位财会监管的实效,通过监管局与税务局、银行等单位的有机联动,来查验税收征管数额与质量、债务与金融资产现状等内容,并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聘任事务所专业人员等手段,来强化队伍的建设。在对事业单位进行财会监管过程中,也要注重服务型政府职能的履行,凸显威慑力的同时要注重服务性,对于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与整治,对于问题较小的环节与内容,可以为其提供政策与法律指导,派驻专业人员跟随整改进程,在监管的同时提供对策帮助。政府这一权威机构的参与,可以有效保证财会监管的合理合法性。同时,事业单位也要强化与政府的链接,对其所提供的政策帮扶加以高效利用,并按照政府要求对自身财会监管模式与手段加以调整。
第二,得益于我国民主化、市场化的不断发展,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为主要参与主体的民间审计监督力量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社会参与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提供了无限可能与动力源泉。社会参与要紧抓法定监督与非法定监督双重属性,既要通过强化注册会计师参与来提升法定监督效力,又要鼓励群众行使监督权来提升民主的广泛性,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提升财会监管影响力与辐射范围。事业单位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指导与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也要强化自身的审计能力与自律性配合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引入先进技术手段,优化财会监管质与效
伴随着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渗透与融合,财会工作所承载的職能也相应发生了转变,逐渐由单一化的账簿记录升级为辅助管理决策、业务开展的数据支持库,其触角如今已延伸至内外部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获得。如今,面对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各企业普遍搭建起“互联网+财会”工作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为传统财会工作注入智能化生机与活力,这种顺应时代发展的变革值得事业单位效仿与学习。
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完成单位整体业务,还需要建立数据中心,统一管理业务与财务方面的数据,在各部门建立数据资料库;应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财务数据共享,利用标准化大数据进行分析,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参考,实现精细化管理。同时,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根据财会监管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优化各项模块,加快预算监督与风险防范的推进,从而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完善财务监管体系。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一体化平台的功能,加强支付管理,增加税收监管等模块,进一步满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监管工作的需求。
事业单位要清楚意识到将互联网等技术引入财会领域利弊共存,要充分发扬融合发展的优势与特长,着力降低技术带来的风险性。网络信息技术可以使海量财务信息在短时间内完成缜密精准的分类计算与共享,不仅使传统财务繁琐复杂的工作任务得到简化与集中,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破除行业壁垒,在打破办公时空局限的同时优化质效,为各主体远程实时监督提供可能。事业单位也要针对网络信息技术与软件开发存在的不足,采取一定防控措施来规避风险。可以通过设立更高标准的要求来提升技术供给质量,在对技术与软件加以应用之前,就要成立试运行小组,在实践中检验其可行性,避免因技术问题造成损失。
(五)提升干部专业素养,打造高业务水平团队
事业单位的财会监管体系在更新思维观念、健全监管制度、联合外部力量、引进先进技术之后,还需要做好财会干部的专业化培养,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体系、新理念、新技术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团队,来配合一系列构想的践行,保证财会监管有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一,事业单位要强化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申请、开放一定的编制名额,在高校、事务所及财会行业内开展定向高层次人才招聘,通过高标准筛选、考核来择优录取,为其规划明晰的晋升发展通道。在引进人才的基础上,要对储备人才及现有人才加以培养。财会专业人员普遍都具备传统会计的专业性,但对于“互联网+财会”的模式较为陌生,且对先进技术设备的运用能力不强。基于此状况,事业单位要在为员工开展财会专业理论、技能学习的同时,注重计算机、互联网等跨专业的课程培训与宣传教育,通过举办青年沙龙、在线课程等活动,依托“以老带新、以新带老”的模式,使干部群体间实现密切配合与优势互补,进而得到专业与技术力量的支持。此外,事业单位还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与法律行规的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能抵御住诱惑与不良思潮的侵袭,在日常生活中时刻规范自身的言行,了解自身的责任与使命。
第二,员工要提高政治与思想觉悟,明白财会监管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单位组织的培训,深入了解每一项政策制度推行的意义,在知悉法律行规的基础上,依旧能够严格遵照制度执行,不钻法律的空子牟取非法利益。同时,力求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要将业务学习贯穿于整个职业生涯,在专业领域力所能及做到最好,对于新兴业态和陌生领域也要顺应时代加强学习,积极向业内前辈讨教经验,与同事密切配合、共享经验,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反思总结教训、学习新方法,形成系统化的理论与方法指导财会监管工作,推动事业单位财会监管体系的完善,为公共财产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保驾护航。
结语:
事业单位要响应新时期党强化财务监管的号召,亟需从思想理念、制度健全、监管效力、人力培养、技术革新等关键环节入手,对现行财会监管体系加以完善。事业单位只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提升自身应对、抵御风险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与政策,以科学、健康的方法开展工作,才能保证自身的纯洁性,为国家和人民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