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潇,何婕宁
(吉林大学 东北亚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12)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生育水平迅速下降,人口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与此同时,中国的人口结构逐渐发生转变,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性别比偏高等人口结构性问题凸显。2015 年国家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然而效果并不显著。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出生人口1 786万人,2018年出生人口回落到1 523万人,2019年进一步下降到1 465万人,2020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 200万人,2020年国家实施三孩政策,但受到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2022年出生人口956万人,成为自1980年以来全国年度出生人数的最低值。低迷的生育水平并没有因为生育政策的转变而全面提升。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同时又是商品粮主产区,在农业、传统制造业、矿产资源等方面具有优势。1992年在我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东北地区面临着把国有企业直接推向市场的巨大挑战。20世纪90年代中期“东北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国有企业体制、机制、管理、技术等适应市场经济脱胎换骨的阵痛。为了解决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面临的问题,2003 年国家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对于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 年以来我国进入经济结构调整时期,东北三省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同时,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全球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度下跌,国内国际双重影响叠加导致东北地区的资源型经济再次面临困境。
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困境和人口问题并行。东北地区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最好的地区,人口长期处于超低生育水平,人口结构性问题更为突出,人口长期持续外流,老龄化问题加剧。2015年以来黑龙江、辽宁、吉林人口陆续进入负增长时期,人口减少问题十分突出。因此,探究东北三省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尤为重要。目前在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情况下针对东北三省的实证研究不多,相关儿童照料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也非常有限。基于此,本文选取东北三省育龄女性作为调查对象,运用2017年东北三省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探究东北三省家庭中儿童照料(包括家庭照料和社会照料)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为解决东北地区的超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国的生育水平走势和人口发展势态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全面两孩”政策颁布至今已经8 个年头,三孩政策也发布了2 年多,但从各项调查研究的结果来看,其政策效应并未达到预期结果。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的生育孩次正在递减,生育年龄也在推迟。[2]生育政策对于生育行为的影响减弱,影响人们生育决策的原因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生育意愿是预测人类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的关键性指标。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绝大多数家庭都已育有一孩或计划生育一孩,因此影响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在现有关于二孩生育意愿的研究中最受关注的影响因素是经济成本,经济成本主要包括个人收入、女性就业以及养育成本等。部分学者认为个人的收入水平越高,二孩生育意愿越高;[3]而Becker 提出的孩子数量-质量替代理论认为在家庭收入增加时,父母会增加孩子的数量。[4]但当家庭收入提高到一定程度后,父母会选择减少孩子的数量以提高孩子的质量。另一方面,养育成本不但包括直接投入的金钱,也包括照料孩子所耗费的时间与精力,这将增加女性就业的相对机会成本,而上涨的生育边际成本也会降低二孩生育意愿。[5]同时,女性受教育程度也与生育意愿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低,生育时间越晚;而妇女推迟生育年龄也会压缩其有效生育期长度,从而降低生育水平。[6]张露露指出子女的养育成本越高,二孩生育意愿越低。[7]程倩倩等对广州市全面二孩政策下有意愿生育二孩的人群(包括已生育二孩的人群)进行调查,发现近六成(59%)的被调查者认为育儿成本会影响家庭生活质量,并担心未来孩子成长所需要的支持与自己的健康、赡养父母所需要的支持有所冲突。[8]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指出二孩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目前仍不完善,育儿成本已经占到中国家庭平均收入的近50%。[9]另一方面,住房问题也是造成育儿压力的原因之一。宋德勇等提出持续上涨的房价会降低二孩生育意愿。[10]与此同时,养育二孩将导致家庭居住人口数量增加,人均住房面积缩小,并且父母需要考虑子女教育购买学区房等问题,这些都会增加经济成本,从而影响生育意愿。[11]穆光宗认为一般家庭难以承担生育二孩或更多孩子所带来的生育养育成本,这导致中国进入了成本约束型的低生育发展阶段。[12]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以及劳动参与度日益提高,夫妻双方对生活质量以及自身发展有了更高的追求,加之对子女质量的重视以及综合考虑未来自身健康和赡养老人等各方面因素,多数家庭选择放弃生育二孩。为改善当前普遍低迷的家庭生育意愿,多位学者呼吁政府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包括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学前教育配套设施、保障女性就业权益以及生育产假等以降低生育所带来的家庭负担。
在作出生育决策之前,家庭主要考虑的是能为婴幼儿提供照料的人力和经济资源两方面。儿童照料包括日常照看以及幼儿的早期教育。我国目前采取“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照护模式,受我国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妇女在外出工作为家庭创造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也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张兴月指出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着主要的子女照料工作。因此,生育二孩将会加重妇女在家庭中的负担,这将对育龄女性的职业生涯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并且减少家庭的总收入,加重其生活以及育儿负担。[13]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越来越注重自身的职业发展,生育和其职业发展的矛盾愈发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的儿童照料可以给予女性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外出工作,帮助女性平衡工作和育儿之间的矛盾,从而鼓励生育行为。因此,探究儿童照料对于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成为理论和实践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2017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提出儿童照料问题成为限制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目前学者们关于儿童照料对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大部分学者认为隔代抚养可以显著影响城市女性的二孩生育决策;[1][14-15]并且代际支持目前在我国较为普遍。靳永爱的研究表明在城市已育一孩的家庭中,超过半数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参与照料。[16]尤其在考虑二孩生育时,父代是否能够承担儿童的照料工作往往成为决定子代家庭做出生育决策的优先条件。[17]这是因为父辈提供的代际支持可以有助于降低家庭育幼负担,分担子代看护儿童的时间成本,从而平衡家庭育儿和工作之间的关系。[18-19]与此同时,王晶将隔代照料划分为“候鸟型”照料、“留守型”照料以及“长期居住型”照料。[20]研究结果表明“候鸟型”照料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女性生育二孩,但是其强度和稳定性低于“长期居住型”照料,而“留守型”照料则对二孩生育意愿产生了反向作用。
另一方面,社会提供的儿童照料也可以有效提高生育意愿。田艳芳等学者通过对2018 年上海市育龄女性生育意愿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获得更多教育资源以及儿童照料资源的女性更有可能将二孩生育想法转变为二孩生育行为。[21]而国外早已有大量关于社会儿童照料对生育影响的研究文献,Baizan、Rindfuss等认为增加儿童照料服务的覆盖面可以有效提高生育。[22-23]Del Boca 和Fehr等学者的研究表明政府完善对各个年龄段儿童照料设施的投资建设可以增加生育率和女性就业率。[24-25]蒋永萍发现社会托育服务对二孩生育的积极影响不容忽视,法国、北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以提供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支持。[26]2004 年法国政府出台了“托儿所计划”,增设2 万个公立托儿所,并给予创办0-3岁托儿所的企业免税优惠。2015年法国政府继续增加3 岁以下幼儿的照看名额,其中包括托儿所、母职助理雇佣、幼儿学校的名额。[27]早在20 世纪70 年代,瑞典政府通过将“产假”改为“父母假”,即规定新生儿的父母均可申请共480 天的育儿假,以此来鼓励父母共同承担育儿责任。丹麦政府提供了完善的托幼服务,孩子6 个月以后即可送入托幼园所并且享有托育补贴。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普遍实行灵活的上下班时间等家庭友好型管理政策。[28]2015 年日本政府出台“儿童及育儿援助新制度”,为了全面解决0-5 岁幼儿的照料问题,通过促进幼儿园与保育园一体化,扩大幼保接收名额,增加各类幼保场所数量,以解决全国范围内等待入托机会的“待机儿童问题”。通过对比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将儿童照料划分为社会照料和家庭照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家庭是否也正在经历着类似西方国家的“去家庭化”社会结构的转变?正式的社会化儿童照料是否能够取代非正式的隔代照料?这也是本文将要探究的问题之一。
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困境和严峻的人口形势引起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英国的《经济学人》指出严峻的人口形势是导致东北地区经济低迷的重要原因之一;侯建明亦指出东北地区的低生育水平由于惯性作用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因此需要从多方面统筹解决东三省的低生育问题。[29]
早在1980 年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之前,东北三省的生育水平已经开始下降。根据东北三省历年统计年鉴,1965年东北三省的人口出生率为38.80‰,与当年的全国水平基本持平。随后东北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开始出现大幅下降,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2010 年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03、1.03 和1.0,低于全国的总和生育率1.5。2014 年受“单独二孩”政策影响,东北三省人口出生率出现小幅提升,较2013年提高了0.7‰。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东三省的人口出生率依然不容乐观。2017 年作为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第二年,全国出生人口1 723 万人,人口出生率12.43‰。而东北三省人口出生率均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 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口出生率分别为6.49‰、6.76‰和6.22‰。2019 年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人口出生率分别为6.45‰、6.05‰、5.73‰,而全国平均人口出生率为10.48‰,东北三省人口出生率在全国最低。
值得注意的是自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以来东北三省的生育意愿持续低迷。2015 年黑龙江省妇女研究所在哈尔滨市不同用工类型的单位中选取育龄女性进行问卷调查,[30]调查结果显示已婚并育有一个孩子的受访者中,有83.8%的受访者表示不想再生育;而且不论受访女性学历如何,在二孩生育意愿上均表现出一致的态度,即不想生育二胎。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2015 年生育状况和生育意愿调查数据显示近70%的已婚育龄妇女只希望生育一个孩子,有二孩生育意愿的不足20%。[31]2017 年吉林省卫健委组织的对7 000 名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虽然理想子女数为2 个的育龄妇女占64.06%,但实际打算生育二孩的却只有39.55%①数据来自2017年东北三省生育状况抽样调查问卷。。由此可见东北三省普遍生育意愿较低,一个孩子成为多数家庭实际的孩子数。
生育作为最基本的人口过程,是家庭和人类得以延续的基本保证,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关于二孩生育意愿的研究多集中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影响以及综合分析影响二孩生育意愿的各方面因素,着重分析儿童照料这一影响因素的研究并不多见,而关于东北三省的相关研究更是缺乏实证检验。2018年6月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 年)》,通过完善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这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近40年来第一次有省级政府出台奖励生育政策。同时,辽宁省计划加大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幼师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减免幼师专业学生部分学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这些婴幼儿照料的公共服务是否可以有效地缓解家庭对于生育二孩的困难是本文研究的重点问题。
本文利用2017年东北三省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通过分析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深入讨论儿童照料对于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的贡献在于:第一,本文以东北三省作为研究对象,东北三省是全国范围内超低生育水平最典型的地区;第二,在数据的选取上,我们把范围限制在已育有一孩的已婚育龄女性,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家庭普遍育有一孩,因此分析二孩生育意愿能够更加精准,避免主观误差;第三,本文研究社会照料的预期可负担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值对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探究哪些社会公共服务支持能够有效地提升家庭的生育水平。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来自2017年东北三省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该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受访对象为15-60岁女性人口。样本量分别为黑龙江省8 000人、吉林省7 000人、辽宁省9 000人。基于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选取21-49 岁已婚并且已育有一孩的女性作为研究样本,共提取有效样本1 641个,样本均为已育有一孩的育龄女性,其中一孩为男孩的被访者有835人,一孩为女孩的被访者有806人,和全国婴儿出生性别比吻合(见表1)。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本文选取的因变量为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个省份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基于文献回顾以及问卷内容,本文共构建了四个模型:
第一个模型的主要自变量为儿童照料的承担者,划分为社会照料和家庭照料。由于调查中大多数受访者的第一个孩子年龄小于等于6 岁,社会照料主要表现为全天或半天的托儿所和幼儿园照料;家庭照料主要包括子代照料、隔代照料(包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二个模型分析社会照料成本对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其主要自变量为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比重,由问卷中受访者的“可接受平均每月入托儿所/幼儿园费用”占比家庭总收入来表示。
选取家中第一个孩子未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受访者,本文构建了第三个模型分析家庭照料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模型中自变量为家庭照料的承担者,即子代照料(即父母自己照看)和隔代照料(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看)。
三个模型中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女性个人特质、家庭特征以及一孩特征。女性个人特征主要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非农就业、户籍;家庭特征主要包括配偶受教育程度、配偶是否非农就业以及家庭收入水平;一孩特征包括一孩年龄和性别。
本文使用二元Logit回归,分别分析儿童照料形式以及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成本对于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同时,在问卷调查中有进一步关于实际支付的托儿所/幼儿园费用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构建了第四个模型,将社会照料的预期可负担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值作为自变量,运用二元Logit 回归,对比分析其对于城市户口以及农村户口女性二孩生育意愿影响的强度。
公式(1)中Childexpi为女性二孩生育意愿,被访育龄女性打算生育二孩时取值为1;Carei为儿童照料相关变量,模型一中儿童照料形式为社会照料时Carei取值为1,参照组为家庭照料;模型二中Carei取值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比重,是连续变量;模型三中当家庭照料形式为隔代照料时Carei取值为1,参照组为子代亲自照料。Xi为相关控制变量。
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的回归结果如表2 所示。用儿童照料的主要承担者来分析其对于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可以看出相较于家庭照料,社会照料显著降低了受访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再用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占比家庭总收入来分析其对于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我们发现当受访者预期可负担的幼儿园/托儿所费用占比家庭总收入越高时,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越低。因此本文认为阻碍东北三省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来自家庭的经济状况。东北三省幅员辽阔,但是东北地区以农业、重工业和制造业为主,与沿海城市或其他发达城市相比缺少高科技产业,加之近年来越发严重的人口和人才流失,导致东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统计局全国工资数据显示2019 年全国城镇非私营部门从业人员平均年薪为90 501元,扣除价格因素,较上年工资水平实际增长6.8%。将全国划分为四大区域来看,2019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年薪由高到低依次为:东部地区为104 069元,西部为81 954元,中部地区为73 457元,东北地区为71 721元。
表2 儿童照料、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比重与二孩生育意愿的回归
由此可见东北地区的年平均工资处于全国最低水平。201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调查课题组对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万余户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做了调查,发布了《2019 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报告,结果显示东部地区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为461.0万元,分别高出中部、西部、东北地区197.5万元、253.4 万元和296.0 万元。东北地区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最低,仅占东部地区居民家庭总资产的1/3左右。低收入水平使东北地区的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只有当受访者可承受的幼儿园/托儿所费用在家庭总收入中占比下降,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才会相对减小,家庭才能够拥有更多的财富来维持生活水平,并且负担未来二孩带来的生育和养育成本,其二孩生育意愿才会越高。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收入越高则二孩生育意愿提高,但是这种影响在本文的模型中并不显著,究其原因是本次问卷调查的受访者普遍收入较低,在1 641位受访者中家庭年收入超过15万的不超过300个,统计样本未充分覆盖高收入群体,无法准确体现家庭收入对于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东北三省家庭收入普遍较低的现实,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抚养二孩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目前中国家庭第一个孩子的养育对隔代照料具有很大的依赖性,但是本文的研究发现这一情况在东北三省较为不同,在未入托儿所、幼儿园的一孩中,只有不到1/3的家庭将孩子托付给父代照料,究其原因可能是老人尚未退休无暇帮忙,或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提供帮助,又或者因为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不能参与孩子的日常照料。受访者中仍有超过半数的一孩主要依靠子代抚养,并且父亲在家庭照料中仍存在严重缺失(只有约1%的受访者表示主要由父亲看护孩子),母亲承担儿童的主要照料责任。虽然社会提供的儿童照料支持十分健全,但由于东北地区家庭收入相对较低,本次调查的受访者中大多数家庭无法负担聘请保姆的费用,因此无法分析育儿家政服务支持对于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
通过对家庭照料中主要的承担者来分析其对于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模型三的回归结果显示在家庭照料中,隔代照料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明显低于子代照料。亲自照料孩子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更高,而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照料孩子的家庭其二孩生育意愿反而更低。这与以往隔代照料有助于促进二孩生育意愿的结论相背离。在本文研究中,隔代照料为二孩生育意愿带来的消极影响在回归结果中是显著的。目前老年人也在追求自身的生活品质,不愿再被孩子、孙辈束缚,所以不愿再提供代际支持。另一方面,受访者中有将近一半的家庭并未将孩子送入托儿所、幼儿园,通过统计问卷中关于“没有入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原因”的答案,我们发现其中77%的受访者选择的原因是孩子年龄太小。由此可见,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东北地区当前针对0-3岁婴幼儿照料的早托机构稀缺,0-3岁婴幼儿主要依托于家庭照料并且多数以母亲照料为主,隔代照料只能作为辅助力量。自己带孩子的女性虽然情感上想要二孩,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并未付诸实际行动。因此本文认为阻碍东北地区女性二孩生育的因素不仅是0-3 岁婴幼儿照料困难,经济负担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在问卷中有关于“不打算再生育原因”的问题,近80%的受访者表示经济负担太重以至于无力生育二孩,近60%的受访者认为没人带孩子也是不想要二孩的原因之一。这项问题的答案也印证了本文的观点,因此,本文认为加大0-3岁婴幼儿早托机构和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与建设,帮助育龄女性分担时间和精力有利于鼓励东北地区女性生育二孩。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一孩年龄小于6岁的家庭,因此家庭对于孩子的投入主要体现在托儿所/幼儿园收取的实际费用。在第四个模型中,我们将社会照料的预期可负担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值作为自变量,进一步对比分析其对于城市户口以及农村户口女性二孩生育意愿影响的强度。回归结果表明不论受访者是城市还是农村户口,这个实际投入费用与受访者预期可负担费用的差值,对于受访女性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的影响(见表3)。当实际费用高于预期可负担费用越多,对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越大。由于计划生育时期“少生优生”的政策在东北三省得到了较好执行,受访者及其配偶中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面临“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结构,他们承担着更沉重的抚幼以及养老压力。家庭不仅需要考虑一孩已经占用的经济资源,还要计算二孩出生后所需要负担的各种费用以及未来孩子成长后所需的支持,孩子未来面临的教育压力同样抑制了女性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家庭需要考虑未来自己同父母将来的健康以及养老所需要的支持,高于预期的育儿成本与此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将会阻碍家庭的二孩生育意愿。相较于城市户口的家庭,这种影响在农村也同样明显。农村家庭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家庭,他们面对的是更大的经济压力,当一孩入托儿所/幼儿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高于其预期可负担的费用,这对于农村家庭所产生的经济负担更为沉重。虽然农村地区存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但是高于农村家庭可承受的托幼费用会降低家庭的生活质量,这种经济负担会严重阻碍农村家庭的二孩生育意愿。
表3 社会性照料实际支出与预期可负担支出差值的影响
本文将受访者年龄划分为21-29 岁、30-39 岁和40 岁以上三个年龄段,从上述四个模型都可以看出女性年龄越大,二孩生育意愿越低,这种影响不论在农村还是城市都极为显著(见表2 和表3)。女性年龄越大,其面临的生育风险越高。预产期年龄超过35岁的产妇为高龄产妇,她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并发症和手术切口感染的风险更高。同时,高龄女性的时间、体力和精力有限,抚育二孩更容易产生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冲突,从而影响其工作机会、经济收入以及生活幸福感。
根据调查问卷,本文将控制变量中女性受教育程度划分为高中及以下、大专、本科及以上。已有的多数研究表明女性的受教育程度越高,经济越独立,追求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望也就越强烈,不愿再为生育所束缚。同时,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对子女培养的要求也更高,她们更倾向于优生优育,因此在作出生育二孩的决定时会更加慎重。但是,本文研究发现东北三省受访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对二孩生育意愿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反而更倾向于生育二孩(见表2),并且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更为明显(见表3)。这可能是由于全面两孩政策的积极影响,正如当年计划生育政策在东北地区实施的较好,受政策约束的主要是一些体制内、高素质女性,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实施以后,这部分女性的生育潜能得到有效释放。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相对来说家庭条件更好,拥有相对更强的经济能力来承担二孩的生育和养育费用。部分女性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只生育了一孩,当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这些女性出现了补偿性生育,但这种补偿性生育是阶段性的,这个阶段之后生育二孩的热情将会被其他因素所阻碍。
当我们将女性工作状况划分为从事非农工作、务农及其他两类,从表2 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女性工作状况也会阻碍其生育二孩的愿望。随着社会发展,女性在职场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但受传统观念影响,职业女性除了在职场的工作外,回到家中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庭照料工作,因此职业女性在考虑生育二孩的时候会衡量生育所带来的经济成本以及其他相关的非经济因素,例如,生活压力增加、休闲时间减少、生活品质下降等。生育以及抚养过程中女性所扮演的照料角色会与其职业角色冲突,从而影响女性就业、降低工资水平。当代社会中职业女性更加渴望事业与经济上的独立,不希望因为生育损失自身的发展机会,因此其二孩生育意愿较低。值得注意的是,在考虑儿童照料形式和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费用占比家庭总收入的时候,女性工作状况对于二孩生育意愿的负面影响才是显著的。而在分析家庭照料形式的时候这种影响并不显著。由此我们可以判断经济因素依然是二孩生育意愿的主要阻力,东北地区人均收入相对较低,职业女性不想生育二孩的主要原因是害怕降低收入,导致其无力负担孩子的养育成本。通过表3 可以看出对于农村户口的女性,工作状况对二孩生育意愿的负面影响是显著的,农村户口的女性收入相较于城市女性更低,日常生活以及抚养一孩的经济压力更大,农村户口职业女性更加需要保持现有甚至更高的工资水平以负担一孩带来的养育成本,因此难以承受生育二孩所带来的对自身工作以及收入的负面影响。
相较于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女性更倾向于生育二孩(见表2)。总体来说,农村地区的生育观念相对更为传统,其生活成本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养育成本低于城市家庭。同时,在农村欠发达地区,生养孩子也可以作为一种成本较低的投资,多数孩子初中毕业就可以外出打工为家里挣钱,若是培养出大学生也可以改善整个家庭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养儿防老”的传统意识依然存在于农村地区,农村家庭还是倾向于多生孩子以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模型三中考虑家庭照料形式的时候,城市与农村地区的二孩生育意愿差别是最为显著的,因为农村女性多数在家务农,有更充足的时间照料孩子,而城市女性普遍都有工作,没去托儿所/幼儿园的孩子在家无人照料,这也成为阻碍城市女性生育的重要因素。
一孩性别对于二孩生育意愿依然存在着显著影响(见表2)。当前我国育龄群体的性别偏好差异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本文的调查问卷中一孩男女比例为103.6∶100,较之以往的高性别比正在下降,这个结果亦可佐证上述观点。但是目前“儿女双全”依然是主流思想,这种性别偏好对于二孩生育意愿有非常显著的正向作用,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家庭,再生育的时候会希望是男孩,反之亦然。因此现有孩子性别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人们在生育二孩时候的性别偏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见表3),生男孩“传宗接代”和生女孩“收取彩礼”的观念依然存在,这种传统观念对二孩生育意愿也起到了明显的积极影响。
一孩年龄对于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只在考虑社会照料成本的时候较为显著(见表2)。一孩年龄较大的家庭,需要为现有孩子负担托儿所/幼儿园所需费用,因此家庭在考虑是否生育二孩的时候,会衡量托儿所/幼儿园预期可负担费用与自己家庭本身收入的比例,以此预测未来所需费用。预期费用占比家庭总收入越高,家庭生育二孩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越大,这种经济负担将会阻碍其生育二孩的意愿。
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东北地区生育水平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超低生育水平长期持续,且在全国率先进入人口负增长阶段。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经历两次衰落,经济发展问题与人口问题相互叠加影响。东北地区低生育水平产生的原因具有经济落后地区成本约束型的特征。本文根据2017年东北三省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儿童照料对东北三省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如下:
第一,生育二孩的决策不是由女性自身主导,而是受到家庭的综合影响。由于东北地区家庭收入较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社会性照料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阻碍其生育二孩的意愿。
第二,东北地区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机构缺乏,婴幼儿仍以父母照料为主,由老人帮忙照料一孩的女性反而更加不想要二孩,这说明在东北地区,代际支持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无法积极影响家庭的生育决策,这符合“去家庭化”社会结构的转变趋势,说明正式的社会化儿童照料正在渐渐取代非正式的隔代照料。
第三,由上文分析可以看出东北地区已经进入成本约束型的低生育发展阶段,真正阻碍东北地区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集中在0-3 岁婴幼儿照料困难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社会照料机构费用造成的经济负担上。
为了能够有效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在东北三省的实施效果,本文建议:一是加大农村和城市地区0-3 岁婴幼儿早托机构和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与建设,加大对二孩家庭的补贴,降低照料成本和经济负担,为东北地区家庭孩子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社会照料支持。二是延长女性带薪产假,发放生育二孩补助,提供幼儿园托育补贴,减轻家庭抚养孩子的经济负担,以帮助她们提高二孩生育意愿并将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三是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减免个人所得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降低教育成本,缓解家庭育儿和养老双重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