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言志 孟成全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和国家为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增进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所提出的科学概念和重大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可以从立足指导思想的高度、挖掘传统文化的厚度、塑造治理能力的效度等三个维度着手。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1]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繁荣、增进民族团结互助、打造共有精神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面对当时国外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渗透和国内民族分裂势力演化的风险有所上升,同时可以顺势巩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大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于2014年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后来在此基础上,结合新的具体历史条件不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在2022年全国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中,又明确了二〇三五年远景奋斗目标之一就是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3]因此,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征程上,必须深入持续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可以从下面三个维度为实践抓手。
立足指导思想的高度,学习和践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使命,百年沧桑、不改初心。党根据革命、改革和建设各时期的民族问题,有针对性地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提出和完善民族理论方针,又将之成功应用于广阔的民族实践中,不断培育和发展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此,首先就应站在党治国理政的高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民族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
1、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共同体”理论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一般性科学理论和预见性构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及评述波兰、犹太人问题的书信等经典文献中结合众多学科资料,阐明了民族“是什么”“怎么演进”以及民族结构特征等一般性原理。马克思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天生就存在的,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而是处在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动态中,主要取决于经济的发展,随着历史的进步而不断演进。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4]可见,生产力决定了民族发展的状况,最初人们正是在不断交往、不断简单交换的过程中结合联系,即最原始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一切界限包括地理边界、思想隔阂等均被突破,有着共同语言、生活习惯、在同一地方和经济利益的人群组成民族。此外,马克思指出:“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5]那时马克思便认为民族问题具有特殊性,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一般性民族理论同具体民族面貌相结合,在民族聚居区域推行地方自治的国家政策。
马克思成功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透析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批判吸收各式“共同体”思想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自己的“共同体”理论,他把人类社会大致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分别对应原始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三种形态。在最原始的“自然形成共同体”中,面对自然灾害和抵御野兽袭击,人们结群而居、一起劳作,为迈入下一个历史阶段奠定了物质基础;随着资本主义体系确立了全球统治,人们看起来还是在一起劳动,实则所产生的利润主要被资本家所剥削,人们的劳动同他本身所异化,形式上的联合生产不是真正的经济共享,也没有人文关怀,是“虚幻的共同体”;当取得“真正的共同体”形态,在那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理基础。”[7]我们要继承最初的团结互助,摒弃资本无情的压榨,追求崇高的价值目标,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体不断注入新鲜能量。
2、认真领会与践行习近平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
习近平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具有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践中积极践行是当前研究民族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一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思想的集中体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应用开展民族工作理论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和部署民族工作,就大政方针、政策措施以及思想认识等方面作了系统阐述和紧密安排,其民族工作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的十九大报告、后来新修订的党章以及相关立法法律都将此载入、补充,成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以宽广的历史思维和战略思维,就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定性、内涵以及关系等方面作了重大论述。他始终强调,要加强各民族民间交往、民心交流、文化交融,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创造性提出擅于使用法治思维处理民族事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发挥精神力量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重视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习近平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以全国各族人民整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关注,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打出的一套有力的“組合拳”。
联系具有普遍性。当前国家安全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其中,边疆民族区域正是我国安全领域的一个薄弱环节,根据已有经验判断,西方利用这些区域借“人权”名义大打“自治”牌的老把式还未退出历史舞台,实则是借自由之名行煽动分裂之实。为此,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来反对民族分裂和极端暴恐势力当仁不让,这就需要我们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共识。习近平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是维护国家统一与长治久安的思想保障,只有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引领行动去坚决粉碎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图谋,才能保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一个民族都不掉队。
挖掘传统文化的厚度,继承和发展
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汲取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养分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展现了中华文明亘古不绝的传承脉络。从“五方之民共天下”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间的奇思妙想、思想智慧和道德观念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构成要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8]思想、意识和文化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和表现形式,具有内在继承性与关联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实在的体现,二者都扎根于中国厚重的大地,二者也都从中华五千年文明中汲取精华与养分,这是由主客观条件共同决定的。客观上,我国古代从先秦到清末各家都提出了宝贵的思想,贯穿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大一统观念与“华夷一家”思想深深影响并塑造了民族形成、交融的状态,尽管历史动荡不迭,但是交融、认同和和合一直是主流价值观念,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继承逻辑理论关联的思想提供了可能性。与此同时,主观上,我们需要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为其奠定丰厚的文化传统滋养和学理支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文化认同关系的认识,有助于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性质。”[9]比如从先秦儒家的“大同”社会思想挖掘“共同体”构件,《礼记·礼运篇》描绘理想图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是谓大同。”[10]从法家先驱管仲提出的“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找寻“民本”的价值理念。以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与民族历史价值涵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题中之义。
2、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最新成果,是中华民族价值理念的集中概括,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既然是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养分,必须要立足于我们当前提倡的价值观念,必须要致力于我们当前固本培元的工程,否则就会失去现实意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必须对两者的逻辑理路进行梳理,找出共性点,其中“爱国”“和谐”的价值同中华民族共同体高度契合。民族组成国家,中华民族大家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从最高意义上进行的界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就要牢固树立爱国的价值观,不爱国,就谈不上各民族构成一个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其次各民族“多元”共存于“一体”之中,矛盾具有普遍性,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存在差异和区别在所难免,但是可以取得矛盾“和谐”的特殊形式,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和谐的民族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和公民层面的具体要求,也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具体领域的展开相贯通,也只有充分贯彻这些价值要求,我们才能更好地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而在此过程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
塑造治理能力的效度,发挥和彰显
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独特优势
1、从领导体系上提供根本保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而保证在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上方向不偏,目标不移,力量不散。党的执政地位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战胜外来侵略取得革命胜利的基础上所确立的,在建设、改革时期为中国人民真心服务、不断谋福祉的进程中所巩固的,党总能在失误中成长、在挫折中奋起,始终永葆纯洁性和先进性,从而赢得了最广大中国人民的拥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根据民族问题提出的,也是党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推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已经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并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战略,新时代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就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制度优势,将党中央关于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制定的大政方针、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内化到国家治理领域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层面始终靶心不偏、精准发力,将党领导一切的治理体系具化为民族工作的治理效能,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根本保证。
2、在法律体系上奠定基本准则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从而保证在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上原则明确,导向明晰,约束明白。宪法是国家最高意志,是人民意志与党的主张的有机统一,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价值导向和刚性约束。从这一层面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有助于增强人们对此的认同和敬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既在形式上又在实质上体现了对人民平等地位准则的确立尊重,是符合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宪法,并将这一准则践行到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从最初的立法开始,我们就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了法律上的准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除了主干和处于最高地位的宪法外,更多的是功能分明、专司一域的各项法律,其中《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各民族地区设立的单行法、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保障各民族地区自治权利、各项基本权利作了原则规定,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基本准则。
3、从制度体系上保障民主权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发扬人民民主,从而保证在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上人智凝聚,人力凝结,人民凝心。人民至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制度体系上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的民主权利。首先,民主权利最明显的反映就是自治权,我们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和主人翁意识,在自治地区真正当家做主,自己的事情主要由自己定。其次,民主权利直接实现在于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各族人民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表达诉求、行使权利,自己的事情让可靠的人办;最后,民主权利借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式补充,依托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和其他各项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渠道实行,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些实打实的举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给予实践支撑。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系统工程,一蹴而就绝无可能,我们必须从三个维度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更好地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确保每一个民族如期同全国人民一道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荣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10/23/c_1125142776.htm, 2023-3-11。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27页。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载《人民日报》,2020-11-4(4)。
[4][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卢成观,李文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根基、现实价值及路径选择》,载《理论导刊》,2020(11):9页。
[8]习近平:《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载《求是》,2019(12):4-12页。
[9]郝亚明:《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1):8-13页。
[10]施忠连:《四书五经名句诵读》,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339页。
作者简介
施言志 中央民族大学2020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孟成全 中央民族大学2020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