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奇 庄天慧
[摘 要] 在人口规模巨大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深化养老金融的数字化已经成为重要的现实问题。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主题文献进行系统梳理,首先提炼出养老金融的内涵特征,进一步整理了中国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特色政策逻辑,并且以上述分析为逻辑起点,构建了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理论分析框架,创新性地推进了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理论发展与现实表征。然而,数字经济赋能养老金融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现实挑战,突出表现为:数字鸿沟与居民数字素养、金融素养差距相互交织,数字技术与金融市场的匹配程度较低,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顶层设计未能统一。“十四五”时期,实现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深度交融,应该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对养老金的制度体系建设,改良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产品供给,深化数字经济对养老金融产业的支持力度。最终,依托“政府→社会→机构→居民”四位一体、协同共进的良性互动框架,将数字经济内嵌于养老金融的供给侧改革中,推動养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养老金融;生命周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 D669.6;F49;F8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0461(2023)06-0091-06
一、引言
数字经济是“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不仅在拉动投资、激发消费、创造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同时推动经济“换挡”提速,并在践行积极老龄化战略中发挥着鲜明的经济作用。具体而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能够加速智慧养老平台与模式构建,驱动着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转型与变革,也能够凭借“数字破坏效应”,化解因少子老龄化、地区发展差距等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实现数字经济与银发经济的高效融合。但与此同时,在中国实施积极老龄化与数字中国双重战略,依托人口规模优势推动商业模式的创新,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过程中,却也存在如下现实问题:第一,无论是养老产业的发展还是养老方式的变革均只是养老金融的一部分,鲜有研究基于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系统性梳理数字经济发展与养老金融的内涵逻辑,使得数字经济的发展只能以碎片化、瞬间性的方式融入养老金融的体系建设,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结合紧密度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第二,从中国的老龄化趋势研判而言,要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2],除去要以老年群体的未来养老为重心构建制度体系,也应将养老金融的市场需求扩大至青年与中年群体,将数字经济发展贯入居民的全生命周期,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借助更为多元的养老金融产品选择以及更为广泛的养老金融市场投入,使得养老金融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更好发挥现实作用,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的标准,成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的重要支撑。
本研究基于中国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以及数据要素应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求,将会着重回答以下两个关键问题:第一,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内涵逻辑以及理论机理是什么?第二,在数字经济发展与养老金融体系的融合交汇中,数字经济赋能养老金融的现实挑战与路径选择应该如何聚焦?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层面均具有显著的研究价值。
二、学界相关问题研究进展
(一)养老金融的内涵界定
学界对养老金融(Aging Finance)的研究主要从理论与实践层面两个维度展开。理论层面,学界主要聚焦于养老金融“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问题。养老金融这一概念最早源于国外。兹维·博迪和菲力普·戴维斯于2000年编辑出版的论文集《养老金金融导论》(The Foundations of Pension Finance),该书汇集了20世纪50年代全世界主要养老金金融经典理论成果,指出了养老金体系对于整个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体系的发展至关重要,为养老金金融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确立了基本框架和分析方法[3]。BLAKE第一次在《养老金金融学》中系统提及到养老金金融(Pension Finance)一词,认为其是养老基金投资于金融资产、不动产、衍生工具和另类投资。狭义上讲,意在借助金融市场实现养老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最优配置,确保老年人可以度过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此后,国内学者多数围绕着这一概念界定展开后续扩延。广义而言,养老金融是指,以“银发族”为主要服务目标群体,以老年服务为产品开发特征,老龄化为引领的、潜力巨大的金融服务产业,即依托金融理论为指导,制定养老政策、评估和管理各类养老风险和养老资产的总称[4]。后续孙博(2016)、董克用和孙博(2021)、董克用和姚余栋(2021)的系列研究则认为,养老金融不同于“养老金金融”,应该是一个“中国化”的本土概念,在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现实挑战下,按照养老金融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养老金融划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方面的内容[5-7],将研究覆盖成员从老年扩散至社会,将研究范围从养老金单一市场拓展到养老金融的三大领域。这也成为国内学界目前比较权威的养老金融概念界定标准,也比较适用于当前我国人口规模巨大的基本国情。
实践层面上,学者们主要针对现实问题或在历史中总结经验来探究养老金融的实现路径。金融可以服务养老问题的逻辑基础在于,金融具有配置资源的特性与养老需要实现个人资源的跨期配置以及社会资源的跨代际配置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8]。侯明和熊庆丽(2017)表示养老金融是养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为:普惠性、多样性、稳健性与长期性[9]。胡继晔(2013)认为养老金融作为养老金与金融两大理论的交叉学科,需要从养老金筹集、运营与发放的全过程实行监管[10]。MICHAEL 等(2021)人认为需从优化政策工具结构、加强养老金融立法等视角入手,才能打破养老金融政策体系中的使用失衡、发挥有限等问题[11]。江世银(2021)认为,应该善于分析和总结国外金融服务养老经验,才能充分发挥养老金融服务的实际作用[12]。宗庆庆等(2015)表示,除去政府的养老政策健全,也应考虑将居民的储蓄有效转化为风险投资,才能进一步缓解养老金融的现实困境[13]。金融素养的提升以及养老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均有利于优化劳动者全生命周期的金融资产配置,在个人养老责任强化的渐进过程中,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提供了新的思路[14]。
(二)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相关研究
梳理现有研究,关于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直接研究比较罕见。多数研究的关注点在于数字经济与居民养老、人口老龄化等相关话题,仅将数字经济对养老金融的经济效果与传导路径放在政策建议以及现存问题中进行阐述。DENG和LI(2021)认为,养老金融的发展需要引入数字经济政策支持、市场投资和经营与产业培育[15]。徐晓新和张秀兰(2021)表示应将数字经济时代与发展型社会政策2.0进行对接,通过拓展社区服务,为老年服务提供助力[16]。郭瑜(2021)提出,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也在影响着劳动力市场与劳动者权益,从而需要抓紧探索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避免老年贫困问题的产生与加剧[17]。盛见(2021)认为在促进养老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中,应坚持需求导向,通过提升老年群体数字素养(Digital Literacy)与数字能力(Digital Capability)的方式,提高、完善數字化对养老服务“需求足够响应”[18]。夏杰长和王鹏飞(2021)则认为,虽然数字经济在智慧养老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理论研究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而这将会限制数字技术赋能养老领域的经济表现[19]。何苗和任保平(2022)进一步发现,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形成伴随着产业分化的发展,家庭理财、家政服务等新老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融合,利于降低青年劳动力的家庭赡养压力[20]。张凌霜等(2022)利用数字经济与商业保险的交互效应,验证了两者结合对居民家庭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21]。显然,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直接相关研究十分罕见,实现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协同互促无疑是当前的重要现实问题。
(三)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政策逻辑
自G20杭州峰会后,中国对数字经济的关注度与重视度不断提升,时至今日,数字经济已上升至战略高度,成为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助推引擎[22]。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相关政策体现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即在现有政策文件梳理中,多数政策文件的出台(见表1)与施行集中于数字经济与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数字经济与养老金金融的相关政策较为缺乏,这可能与网络平台及其活动在组织方式、所属部门、规模以及目标用户等方面均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因而很难制定“一刀切”的社会政策具有紧密关联。但从现有政策逻辑中,依旧能够看出,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关系整体具有三个特征:适老化、多业态、差异性。让数字化技术更好地为老年群体服务,是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底线特征(适老化);培育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是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格局重塑(多业态);养老服务发展供需结构矛盾、城乡发展差异依然明显,是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瞄准难点(差异性)。在数字化时代快速到来的背景下,万物互联、数据驱动、开放共生等数字化本质特点正在深刻影响老龄工作及其金融需求,中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构建养老金融数字化发展新格局,推动养老金融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
(四)数字经济影响养老金融的理论基础
养老金融的理论来源可追溯于MODIGLIANI(1963)等人提出的生命周期理论,即理性消费者追求的是生命周期内平滑跨时期消费的效用最大化,个体通过工作时的储蓄或投资便于老年时所用[23]。就国内研究而言,养老金融的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多数研究仅关注了养老金融的现状以及将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等现实问题,并未构建出适宜中国国情的养老金融理论框架。从现实而言,本研究认为数字经济影响养老金融的理论框架,比较适用于梅特卡夫法则与扩散理论。
梅特卡夫法则又称网络技术发展规律,其内在表现为一个网络价值与参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关系,使用者越多其价值越高且规模递增,呈现“指数”型增长态势。依托于5G、人工智能、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应用于发展,在大大改变传统加工制造模式、增加服务可交易性的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商业等诸多领域的新产业、新经济发展,从而使得数字经济对养老金融的影响广度、作用深度也产生了极大的提升空间。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兼具扩散效应。在扩散效应过程中,数字化方式有效打破时空阻隔,国家、企业、学者和农民等群体或个人都会自发的参与其中,扩散效应不仅能够帮助居民提升数字素养与金融素养等内在动力,也可以通过升级、重铸养老产业结构与模式,使得数据成为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在数字化与老龄化共振中实现数字经济对养老金融的新型赋能。
尽管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主引擎之一[24],数字经济发展对养老金融也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果,且带来了较为可观的数字福利。但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带来的社会后果以及数字经济与社会力量的互动影响产生了辩证的对立机制,从正反两个方面昭示着数字社会的演进趋势[25]。“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数字围城”的持续扩大也再度宣示了“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性,如何维护、保持以及推动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良性互动,破解数字经济赋能养老金融的“堵点”“痛点”,在数字化转型中探索养老金融影响路径,构建养老金融数字化发展新格局无疑是当下乃至未来的重要现实问题。
三、数字经济赋能养老金融的现实挑战
(一)老年群体素养能力较低
SEN的能力贫困理论与以往物质贫困观点不同,指出了导致贫困最为本质的原因在于个体的能力匮乏。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平台、技术重塑了个体与社会互动的维度[26],也对居民内在数字素养与金融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居民对金融数字化的适应能力,直接关系到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交融与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21)》显示,尽管2021年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达到66.81,但同时也存在问题:第一,消费者金融素养在年龄上的分布呈现倒“U”型,6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数字素养严重不足;第二,相比于青年群体(64.27%),老年群体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取金融信息的比例仅达到25%;第三,专门用于提高老年群体以及少年群体的金融教育渠道与方式仍不清晰,现有的养老金融教育渠道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养老投资知识需求。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表示,农户数字素养相对较低,老年人遭遇“数字鸿沟”等现实问题亟须重视。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必然推动着养老金融的发展。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是由传统养老方式转向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方式的必由之路[27]。作为养老金融的直接受益群体——老年人而言,此类群体的数字素养与金融素养的匮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的养老金融快速发展,也为国民养老财富储蓄多元化与金融产品需求单一化提供了合理解释。随着养老金融需求的逐步提升,数字经济对养老金融的经济效应必将进一步凸显。数字经济可以提高养老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匹配效率,能够使供求双方的对接更精准,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养老金融效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8]。如果在数字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老年群体的金融素养与数字素养的平均增速不能跟上养老数字化转型需要,将会造成“数字驱动养老,养老背离需求”的困境,最终也会背离中国践行高质量养老服务的初心。
(二)金融市场错乱,针对性不强
尽管发展养老金融不应是全盘颠覆现有的金融格局,但是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耦合也将会使得现有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优化,从而使得作为养老金融的一个主要金融服务供给方——金融机构需要在战略定位以及机构设置等方面继续完善,才能符合新的政策要求。针对金融机构中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现存挑战而言:第一,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养老金融的战略定位不够清晰,认同感不强。具体表现在:养老金融专业机构弱化以及养老金融发展投入不足。许多大型银行、保险公司仅在总行成立了专业的养老机构,并未在分支行建设、成立专业的养老金融事业部,多数分支机构将养老金融依附在储蓄、理财、信贷等传统业务部门,明显削弱了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中,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能力的增强。第二,“数字+养老”产品业务体系不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但与实现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导向仍存在较大差距。在传统条块分割的运营模式下,这些产品存在“碎片化”现象,单一产品容易出现雷同,综合化服务往往流于形式,养老金融服务门槛明显提高。养老金融产品主要聚焦于银行储蓄产品,“数字+养老”产品针对性弱,创新性低、存续期短、融资难等问题在金融市场上比较常见。这与金融机构主要配合政府与非金融企业发展养老金融存在较大关联。第三,线上数字化布局相对滞后。基于数字经济的技术扩散理论,技术创新中老年群体往往处于技术创新扩散路径的末端,很多养老金融产品的推出使用过于复杂,设计思路从直通率或流程完成率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使得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触及度与应用率存在进一步降低的风险。
(三)政策导向不一致,支持力度不均衡
此外,在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历程中,数字金融的结构优化与效率提升,一直与中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推进存在较大关联。就现实来看,数字经济对养老金融的经济效果在政策层面可能存在着以下堵点:第一,目前已出台相关政策中数字经济支持养老金融的特性结合不足,比如,数字经济如何赋能养老金融,以及在赋能过程中如何实现良性监管,等等。另外,在不同的省份、区域中,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数字经济与养老金融的政策界定以及具体实施也存在明显差异,由此导致养老金融的数字融入缺乏政策激励。第二,数字化政务系统开放程度不足,区域间、部门间、系统间仍然存在数据共享、信息共用不畅通等问题,数字技术与政府治理的相互融合没有形成协作价值的再创造,仍限制于传统的科层管理模式,数据信息传送不通、信息共享困难,进一步阻碍政府数字治理效能的提升,同时阻碍大市场一体化的战略布局。第三,由于中国的金融政策体系采用垂直型管理结构,且养老服务业政策则适用于地方政府管理,养老消费金融政策衔接不足,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间存在政策不协调的问题,导致金融部门推行养老金融工具较难与各级政府的养老服务业政策不能充分吻合。以PPP模式为例,其作为解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资金难题的创新金融工具,不受地域影响,在养老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好的应用。但从实际运作来看,存在不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难题。由于投资效率不同,PPP工具存在经济发达区域社会资本积极性强,而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的区域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方情况。如北京市朝阳区第二社会服务中心项目,尽管在实施期间受到诸多的限制,却仍受到社会资本的追捧,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海、甘肃等内陆地区的PPP项目,均难以找到合适的社会资本方运营,甚至个别项目出现多次招标,由于应标企业数量不足而流标的情况,进而导致PPP在区域间养老服务市场效率不平衡问题。
四、数字经济赋能养老金融的路径选择
成熟的养老金融发展依靠于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与资产市场,这一点在多数发达国家均有所体现。但是鉴于国外的相关经验并不适用于中国“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殊环境,如何进一步优化、深化养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满足老年人日益攀升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比较重要的现实问题。以互联网、移动支付、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经济的出现,则为改变这一状况提供了优质条件[24,29]。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深化数字技术运用,持续提高養老金融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加速重构养老金融的新型经济形态,使得数字经济成为促进养老金融积极发展的重要手段,将是大势所趋。
(一)完善养老金制度体系
目前而言,中国多层次的养老金融体系依然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较为突出的关键问题则是养老金的资产配置问题。“财富储备日益充沛”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之一[30]。借鉴国外的可行经验来看,将数字经济发展与养老金更好地实现结合可以从智能投顾这一角度入手。在制度设计方面,应将智能投顾服务内嵌于个人养老金账户。具体而言,第一,政府与企业及个人应该通过数字化手段,明确调整养老观念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坚持将智能投顾服务逐步纳入多支柱养老金制度体系建设。第二,在智能投顾服务的初期设立中,也需考虑不对投资者设置准入门槛,提高投资者的自主参与意愿与动力,从而促进养老金资产规模增长以及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第三,在这种数字服务的铺设中,需要持续完善客户画像,从而更好地实现客户以及服务分层,进而强化居民的养老金资产合理配置。第四,在试点推广以及技术应用中,也应考虑到居民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防范各平台智能投顾算法的趋同性,避免智能投顾的养老服务初衷与现实应用实践存在被操纵的风险。
(二)创新养老服务金融
在养老服务金融中,养老金证券化、金融衍生品、零息债券、期权和远期合约等金融产品在促进金融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数字化布局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不要局限于养老理财领域,还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拓展现有边界,探索新的养老金融服务方式。第一,在数字化与养老金融的交汇中,可以加大复合型人才储备质量、存量。包括提供较为可观的研究基金与薪酬体系与打造高层次平台载体,实现数字人才的集聚。此外,也应考虑将养老金融的相关知识内嵌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核心规章制度中,从而为创新养老服务金融模式,打造高质量养老产品提供更多动能。第二,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推动养老服务金融核心业务的全流程金融科技应用。做好数据、技术和场景的高度匹配,实现养老业务产品的精准投放。首先,可以利用手机银行APP、信用卡APP开展老年人消费的专属活动,针对老年人主要的消费领域,投放理财金、刷卡金、消费券等福利;其次,在APP上专设老年人金融服务的功能按钮或专栏,并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人群,创新老龄化金融服务产品;最后,可以提高数字化服务技术,研发专门的适老化APP或APP适老化模式,通过简单易懂的操作以及较大较清晰的字体布局等,吸引更多的健康、失能老龄化群体。
(三)强化养老产业金融
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以及养老产业发展视角而言,社会养老服务的提供与应用将会是一种重要的现实要求。而养老产业模式不清晰和难以识别老年人群有效需求点也是社会养老服务领域一直不温不火的重要原因。由此,政府→社会→机构→居民四大主体,可以共同探索与搭建、完善信息化平台,以中国国内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阶段以及当前与今后的老年养老需求适应能力为焦点,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将居民的服务需求以及现有服务数据进行整合归纳,以此实现更具特色与可迭代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及长期照护模式[31]。此外,即便养老产业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因养老产业的发展特征是长周期、微利性和抗风险,拔高了许多投资机构与中小企业进入养老产业的“隐性投资门槛”。面对此种困境,可以在确保“网络平台”合理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产业互联网的融通应用,培育供应链金融等融通发展模式,借助数字化技术手段设计出“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从而提高养老产业金融效率,最大化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养老产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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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conomy Empowers Pension Finance:
Intrinsic Mechanisms, Realistic Challenges and Path Choices
Zhang Yongqi, Zhuang Tianhui
(College of Economics,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engdu 611130, China)
Abstract: Due to the large population of China, how to deepen the digitalization of pension financ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ractical issue. Through a systematic review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 on related topics, this study firstly extracts the connot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pension finance, as well as the characteristic policy logic of digital economy and pension finance in China, and uses the above analysis as a logical starting point to construct a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of digital economy and pension finance. However, there are many challenges in the process of digital economy empowering pension finance, including the digital gap, the differences of digital literacy and financial literacy among residents, the low degree of matching between digital technology and financial market, and the failure to unify the toplevel desig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pension finance. In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to achieve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pension finance, we should further improve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pension, improve the product supply of digital economy and pension finance, and deepen the support of digital economy to pension finance industry. Ultimately, relying on the positive interaction framework of “government → society → institutions → residents”, the digital economy will be embedded in the supplyside reform of pension finance to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pensions.
Key words:digital economy; pension finance; life cycle; active response to population aging
(責任编辑:蔡晓芹)